立法背景

1994年广告法第十七条仅对农药广告准则作了规定。此次修改广告法,增加了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广告准则的规定,并完善了有关广告准则的内容:一是,明确规定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二是,明确规定不得说明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