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理解与适用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主要表现包括:

(1)交易行为的发生必须在合理的条件下进行,即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质量保障要求商品或者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标准的应该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要求。价格合理要求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与其价值相符,对有国家定价的必须按定价执行,对国家没有定价的由交易双方按价值规律合理确定。另外,计量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这就要求产品或者服务必须准确无误。

(2)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强制交易行为的特征是违背消费者的意愿,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饭店强拉客人进餐等。特别是一些公用企业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限定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商品。对消费者而言,强制交易行为不仅侵犯了自主选择权,而且侵犯了其公平交易权,因而消费者有权予以拒绝。

▶条文参见

《价格法》第6-7、12-14、41条;《计量法》第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