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兰西国中之小邦

当十世纪时,法国之大封土——Normandy, Brittany, Flanders, Burgundy等——以及昔日Aquitaine瓦解后之小封土,无不渐形独立,有同国家,各有特异之习惯及文化。至今游历法国者,尚能窥见其遗迹。此种封建国家之由来,往往原于诸侯之特具能力及政治手腕。日后或以金钱购买,或以武力征服,或因婚姻关系,各地之领土,有增无已。其附庸之不尽职者,则毁其城堡,故域内附庸,不敢抗命。诸侯之领土,再封于附庸,故附庸之数日增。

法国中之小国以Normandy为最重要而且最有兴趣。昔日北蛮(Northmen)之蹂躏北海沿岸者,凡数十年。其后有酋长名Rollo者(亦名Hrolf)于九一一年得法国王Charles the Simple之允许,获得Brittany以北沿岸一带地,为北蛮殖民之区。Rollo自称为Norman种人之公,并将基督教传入国中。居其地之蛮族,颇能保存其Scandinavia之习惯及语言。日久之后,渐染其四邻之文化,至十二世纪时,其都会Rouen为欧洲最文明城市之一。Normandy一区实为他日法王困难之大源,至一〇六六年Normandy公William并兼领英国。势力益盛,法王统治其地之望,至是几绝。

Brittany半岛,本有Celt种居之,因孤立海边之故,故受北蛮海盗之蹂躏尤烈。日后此地几变为Normandy之领土。然至九三八年,有Alain者,起而逐Norman种人于境外,以封建制代家族制,自后遂称Brittany公国。至十六世纪时,方入附于法国。

北蛮之蹂躏,大有影响于Somme与Scheldt两河下流之地。其居民多纷纷逃入旧日罗马人所筑之城堡中。久居之后,遂成城市。他日Flanders之城市如Ghent, Bruges等,实渊源于此时,而为有名工商业之中心。当地之巨族,因能抵御海盗,颇得民心,因之渐有雄霸其地之志。然其地之小诸侯,数多而独立,故私斗之风极盛。

Burgundy之名,模糊异常,因凡昔日Burgundian种人所建王国之各部,皆适用此名。至九世纪之末,吾人渐闻有所谓Burgundy公其人,为法国王之军官,驻于Saone河以西一带地,然Burgundy公每无力以抑服其附庸,故始终不敢不承认法国王为其天子。

昔日之Aquitaine公国,包有今日法国中部南部一带地,于八七七年被废。然Aquitaine公之称号,仍由法王给予领有Gascony诸地之诸侯。在其东南者,有Toulouse伯国,尽力于势力之扩充,为他日南部法国文学之中心。至于Champagne一区,前已述及,兹不再赘。

以上所述之诸地,即Hugh及其子孙所欲统治者。至于Saone河及Rhone河以东之地,于九三三年合而成为Burgundy(亦称Arles)王国,至一〇三二年入附于德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