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设置工作区

在Illustrator程序窗口中,工具面板、面板和控制面板等的摆放位置称为工作区。用户可以将面板的位置保存起来,创建为自定义的工作区,也可以根据需要和使用习惯创建多个文档窗口。

1.2.1 新建窗口

执行“窗口”|“新建窗口”命令,可以基于当前的文档创建一个新的窗口,如图1-41所示。此时可以为每个窗口设置不同的显示比例。例如,可放大一个窗口的显示比例,对某些对象的细节进行处理,再通过另一个稍小的窗口观察和编辑整个对象,如图1-42所示。新建窗口后,“窗口”菜单的底部会显示其名称,单击各个窗口的名字可在窗口之间切换。

图1-41

图1-42

1.2.2 排列窗口中的文件

如果在Illustrator中同时打开了多个文档,或者为单个文档创建了多个窗口,可以通过“窗口”菜单中的命令,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这些窗口,如图1-43所示。

图1-43

  •  层叠:从屏幕左上方向下,排列到右下方的堆叠方式显示文档窗口,如图1-44所示。
  •  平铺:以边对边的方式显示窗口,如图1-45所示。
  •  在窗口中浮动:当前文档窗口为浮动窗口,如图1-46所示。

图1-44

  •  全部在窗口中浮动:所有文档窗口都为浮动窗口,如图1-47所示。
  •  合并所有窗口:将所有窗口都停放在选项卡中,如图1-48所示。

图1-45

图1-46

图1-47

图1-48

1.2.3 使用预设的工作区

将光标移至菜单栏中的“窗口”选项处,单击“窗口”选项,即可调整工作区,如图1-49所示,它们是专门为简化某些任务而设计的。

图1-49

1.2.4 管理工作区

如果要重命名或者删除自定义的工作区,可以执行“窗口”|“工作区”|“管理工作区”命令,打开“管理工作区”对话框,如图1-50所示。选择一个工作区后,它的名称会显示在对话框下面的文本框中,此时可在文本框中修改名称。单击按钮,可以新建一个工作区。单击按钮,可删除当前所选的工作区。

图1-50

1.2.5 实战—自定义工作区

图稿编辑时,如果经常使用某些面板,可以将这些面板的大小和位置存储为一个工作区。存储为工作区后,即使移动或关闭了面板,也可以恢复。

01 将窗口的面板摆放到一个顺手的位置,将不需要的面板关闭,如图1-51所示。

02 执行“窗口”|“工作区”|“新建工作区”命令,打开“新建工作区”对话框,如图1-52所示,输入名称并单击“确定”按钮,即可存储工作区。以后需要使用该工作区时,可以在“窗口”|“工作区”下拉菜单中选择它,如图1-53所示。

图1-51

图1-52

图1-53

技巧与提示

如果要恢复为Illustrator默认的工作区,可以执行“窗口”|“工作区”|“基本功能”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