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重要修改,并重新公布。这次修改是1996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完善。

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了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了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职权;根据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需要,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总结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加了速裁程序。这些修改,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体系,体现了惩治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相结合,对于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加大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使大家准确把握法律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参加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同志结合参与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工作的思考和体会,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读》一书。该书由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室主任李寿伟同志任主编。参加撰写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王爱立、雷建斌、许永安、黄永、王宁、张义健、黄星、陈远鑫、林卫星、伊繁伟、马曼、张金勇、董晴等同志。

该书从立法工作的角度,对立法背景及条文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希望该书的出版对于刑事法学界对刑事诉讼法理论的研究、执法机关正确执法以及公民学习刑事诉讼法能够有所帮助。由于水平和时间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作者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