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显术见:检察官赵鹏的干货日志
- 赵鹏
- 1181字
- 2020-08-26 12:26:20
序言 什么叫“法显术见”?
《韩非子》有云:“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这句话很好地表达了韩非的“法”“术”观:“法”是指为达到某种目标而订立的办法、规章之类的强制性制度,应明文公布;“术”则是谋事成事的攻略和手段,应当潜藏胸中,择机使用,不轻易示人。可见,韩非的“法”与我们理解的法没什么不同。而他所谓的“术”,在我看来可以理解为今天所谓的“套路”或“技巧”。
自从大学二年级开始,我就后悔学了法律,认为它不能算作一个完全的专业,因为它没有独立的理论根基——法学的根基在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甚至文学等学科——也很难有客观的标准比出谁高谁低。这一点和医学、工程、数学等专业完全不同——对医生而言,别人治不好的病我能治,就是妙手回春;对工程师来说,能造出最复杂且壮美的实物,就是技高一筹;对数学家来讲,别人做不出来的题我能做出来,就是登峰造极。
而法学呢?中国有句古话,叫作“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直到今天,我成了一名还算合格的公诉人,可是如果你让另一个优秀的公诉人来听我的庭审,他一定能指出不少毛病,甚至可以把我批判得一无是处。这也恰恰说明了上面我提到的问题:检察官这个职业,很难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做到什么程度可以称为“优秀”,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不断思考和讨论的问题,更是一个在永恒实践中寻求明朗的过程。
对检察官而言,优秀的评价标准确实很难界定,因为一个优秀检察官所需要的素能太全面,根本不是单纯的法学素养能够涵盖的。看看我们的日常工作就会发现,检察官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善于逻辑思辨;不仅要口齿伶俐,更要善于沟通;不仅要铁面无私,更要有仁爱之心;不仅在迷茫中要有坚定的法治信仰,更要在价值冲突中有取舍的决断力……甚至于,优秀的检察官可以去做话剧演员,因为法庭上,检察官不仅要真诚自然,更要懂得抓住人心……尤其在今天这个时代,信息化与高科技的铺天盖地向我们提出了更大挑战,我们在庭上庭下的一个微小举动都可能被无限放大和迅速传播。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因为我们可以让法之光芒照耀大众,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智铸造法之剑光,有如华山论剑般彰显绝学。
正因为此,我才觉得,检察工作是我目前发现的最富于想象力和表现力、最务实且有现实影响力、最能令人心潮澎湃的职业,也是最适合我的职业。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需要“千里眼”和“顺风耳”,需要火眼金睛和明察秋毫,需要铁齿铜牙一锤定音;更需要敏锐的大脑、善良的心灵、灵敏的洞察力和坚决的执行力;还需要博览群书,不断学习,总结改进……总之,既需要懂“法”,又需要会“术”。
在这本书里,有对法律的理解,有对技巧的总结,本书名为“法显术见”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大家不要读错,法显术见——这本身就是最好的诠释,你以为是看见的“见”,这是直观的外“法”,但其实它读作xiàn,这才是真实的精准内术!
2017年9月17日于北京市一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