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治满意度评估标准

在实际操作层面,2015—2017年法治满意度评估的评价标准有两个:

一是满意度评估等级。评估设立的评分等级分为五等,即好、较好、中间、较差、差,比如党政干部法治信仰的评价等级分为很高、比较高、一般、比较低、很低,分别代表好、较好、中间、较差、差五个等级,其中好和较好为好评,中间为中评,较差和差为差评。我们可根据一个问题获得好评、中评、差评的比例,直接判断出满意度的大小。如对党政干部法治信仰的满意度好评率为70%,差评率为10%,就可直接判断出对党政干部法治信仰的满意度较好。

二是满意度评估得分。对上述好、较好、中间、较差、差五个等级的满意度分别赋值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如果在100名受访者中,评价好的占30%,评价较好的占20%,评价中间的占20%,评价较差的占20%,评价差的占10%,据此计算该项得分为:90×30%+80× 20%+70×20%+60×20%+50×10%=74分。

满意度评估得分标准可以判断好评、中评和差评的总体状况,比只看好评率或差评率要更全面,能够判断某项指标在整个法治指标中所处的地位;满意度评估等级有利于直观判断某项指标的好评率或差评率,有利于弥补评估得分的不足,发现分数背后的人们评价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