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2018年第3辑 /总第28辑)
- 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
- 10243字
- 2020-08-29 05:29:53
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研究[1]
张端[2]
【内容提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全部思想的主旨。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深刻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同时指出人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三方面的特性。基于对人的本质及其特性的科学认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分别是指人的劳动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以及人的个性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 人的本质 人的特性 劳动 社会关系 个性 全面发展
引言
1894年1月3日,朱·卡内帕请求恩格斯为1894年3月起在日内瓦出版的周刊《新纪元》找一段题词,用简短的词句来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以别于但丁曾经所说的“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的旧纪元。
恩格斯是这样回答的:“我打算从马克思的著作中给您寻找一行您所要求的题词,马克思是当代唯一能够和伟大的佛罗伦萨人相提并论的社会主义者。但是,除了从《共产党宣言》(意大利刊物《社会评论》第35页)中摘出下列一段话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
恩格斯把《共产党宣言》中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作为未来社会主义新纪元基本思想的题词,这绝非偶然。因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仅是马克思的一种理想追求,更是马克思全部思想的主题,是贯穿马克思思想的一条主线。早在中学的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马克思就把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工作作为自己未来的职业选择。在《莱茵报》时期,他为出版自由同普鲁士专制制度进行了不妥协的斗争。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4]。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的自由发展学说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他们指出:“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5]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更是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产者有个性和独立性,无产者没有个性和独立性。共产党所消灭的不外是资产者的个性和独立性。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不仅不否定个性、自由,相反它真正使人能得到自由的全面发展。[6]
虽然,马克思没有留下专门研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的著作,但是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以及为《资本论》所作的一系列手稿中,对此问题都有讨论。那么,究竟什么是人?人的本质是什么?人具有哪些特性?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内涵又是什么?目前,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有很多,但大多是从单一角度,如人的本质、马克思的自由思想及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等角度进行论述,从综合的视角探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相对有限。本文的研究认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思想在马克思那里有着丰富的理论内涵,其中对人的本质及其特性的科学解答是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的出发点。正是基于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特性的科学认识,才有了对人的自由及全面发展在逻辑和现实层面的展开。本文从文本研究出发,力求从原本意义上把握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的真谛。
一 关于人的本质及其特性的认识
人是什么?历代学者都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回答,但正如卢梭所言:“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7]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特性认识之所以能够超出前人的认识水平,就在于马克思将对人的认识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内,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来科学地把握人的本质及人的特性。可以说,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科学认识人的问题的科学的方法论原则。唯物史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8]。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认识
所谓本质,就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属性,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据。本质是相对于现象、非本质的东西或本质的表现而言的。人的本质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根据。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即从人与自然的区别中来认识人的类本质到以现实的人的活动为中心来认识人的本质。
1.人区别于动物: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本质
费尔巴哈把人的本质看作一切个人所共有的最根本的属性,即看作理性、爱情和友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大体上也循着费尔巴哈的思路,把人作为一个类来进行抽象,但马克思所得出的结论与费尔巴哈的不同,他把人的本质看作生产劳动。他说:“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是类存在物。”[9]又说:“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10]这里所说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或对对象世界的改造即生产劳动。
这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人的本质的论述。马克思认为,作为类存在物,人是劳动的产物,同时也是劳动的主体。劳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所在。劳动的产生,就是人类的产生,劳动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人只有通过劳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才能改造自己本身。在劳动发展中获得自身的发展,离开劳动,人类的存在和发展都是不可思议的。因此,劳动是人的类本质。[11]
2.人作为类的内在规定性: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不仅批判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具体规定,而且批判了规定人的本质的方法,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2]
人的个体无疑可以构成一个类,即人类,但是人这个类同其他事物的类有一个重要区别,即人类是一个有机的社会。现实中的个人就是处于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之中。只有在这些关系中的人才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现实的历史的人。离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个人便不能生存,人就不能成其为人。而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人的本质,作为人的本质的东西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根本的属性和内在规定性。毫无疑问,人同时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具有自然属性,但人不仅仅是自然界的一个物种,更是自然界的特殊存在物,具有不同于自然界其他生物之处。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的自然属性也是经过劳动而被社会地改造过了的,它并不是一般的动物本能。马克思说:“‘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13]
由于人的社会存在、社会属性的影响和作用,人的自然存在、自然属性才成为与一般动物不同的人的特性。人在根本上是一种社会存在物。而且“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14]。离开了社会,仅有人的自然存在,是无法成为“人的存在”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857—1858年草稿)》中,就说过,个人“是处于他们的社会划分和社会联系之中的个人,即作为这些条件的活的承担者的个人”[15]。后来,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进一步重申了这一观点,并指出:“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16]因此,从根本上说,人的本质是人之所以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东西,它只能是社会本质。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二)马克思考察人的特性的三个维度
特性是本质的外化,是某事物所特有的性质。在马克思看来,人性实质上是人在其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与其他动物所不同的特性。这种特性是指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和有意识的存在物所表现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三者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整体,从而完整地表征了人的概念。
1.生产劳动是人的自然属性的直接表征
人首先是一个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具有自然属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17]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再次肯定了这一点,他指出,“人本身单纯作为劳动力的存在来看,也是自然对象,是物,不过是活的有意识的物,而劳动本身则是这种力的物质表现”[18];“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9]。
人的劳动活动就是人同自然相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正是有了劳动活动,人类能够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从自然界那里获得物质、能量和信息借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类从自然中输入物质、能量和信息,经过加工、处理来满足自身的需要;同时人类也向自然界输出物质、能量和信息,影响和改变自然界。这个输入—输出的关系,就是人与自然的实际联系。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道:“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20]整个自然界不但是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而且是人的劳动的对象、劳动材料,是人的物质、能源的源泉。“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21]
2.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
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属性,更重要的是人是社会存在物,具有社会属性。“社会的”仅仅为人所固有,“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22]。人是社会存在物,这种社会不是由一些处于所谓“自然状态”中的独立的、单个的人机械地简单地凑合在一起的,而是人们有机结合起来的整体。
人根本上是一种社会存在物。而且“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23]。离开了社会,仅有人的自然存在,是无法成为“人的存在”的。动物始终就像它的生物机体那样,它所固有的特性都是“先天”安排好的,它和它的全部行为都不过是某种遗传程序的实现。作为社会存在物,社会决定着人的意识和意志,决定着人的活动的动机和原因,从而决定着人的一切行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那些生下来就是国王和贵族的人们夸耀自己的血统、自己的家世,夸耀自己的肉体来源,这实际上是宣扬一种“动物的世界观……贵族的秘密就是动物学”[24]。
3.人的精神属性
人不仅是自然界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而且“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25]。人不仅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且具有精神属性。精神这个概念不仅包括“理性”,而且包括人的情感、意志、直觉、欲望等非理性。[26]人的意识性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和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特征。“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27]
作为精神存在物,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鲜活的个体存在。个性就是表征每一个主体的个性和独特性的概念。个性是同人的主体性联系在一起的。在马克思那里,人的个性和主体性是统一的。个性是人的主体性的个体表现。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这种“没有独立性和个性”的人,不能支配自己的命运,他们的生活条件受偶然性即价值规律的盲目力量所支配,马克思因此称之为“偶然的人”,正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非人的认识,马克思才提出了有个性的人的概念,认为消灭异化,就是使“偶然的人”向“有个性的人”转变。
二 人的自由发展的内涵
马克思不仅在理论上科学认识了人的本质及其特性,而且通过对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片面畸形发展的深刻感知,提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命题。这不仅是一种社会理想,更是一种现实的运动过程。所谓人的自由发展的内涵,恩格斯曾经有过经典的定义:“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28]可以说,人的三方面的特性规定了人的自由发展的范围和方向,即实现劳动的自由、社会关系的自由发展以及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
(一)劳动自由是人实现自由发展的根本
马克思在批判以往的自由观,特别是批判改造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自由观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实践唯物主义的劳动自由观。在《政治经济学大纲》中马克思批评斯密消极地理解劳动与自由:“诚然,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些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巧就是劳动,——这些也是亚当·斯密料想不到的。”[29]马克思这里所强调的劳动自由,这种劳动的目的必须是劳动本身,而不是外在的和强加的劳动。因此,劳动自由是对劳动异化的扬弃。
人成为自身劳动的主人。劳动是人的类本质。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30]“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时候,才认为自己是独立的,而且只有当它依靠自己而存在的时候,它才是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31]
劳动就是人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生存发展的手段,并且只有当劳动真正成为人的自主的活动的时候,这种劳动才是自由的,从而劳动着的人也是自由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自由是对劳动异化的扬弃。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是异化的。马克思指出,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32]。因此,要消除异化劳动就必须消灭私有制。而“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3]。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才能成为人的本质,成为人类特有的创造活动,成为人的“自由的生命表现”,人们也才能在劳动中体会到“生活的乐趣”。
(二)社会关系的自由发展使人真正成为自由的社会存在物
人作为一种关系存在物,人生活在各种关系之中。社会关系的自由是实现人的自由发展的重要标志。社会关系就是主体的人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社会关系的自由首先意味着一种原则性的界限。联系本身也意味着限制和约束。主体的人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形式同其他人发生联系,而联系本身就意味着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和相互牵制。因此,作为社会关系主体的人在进行社会活动时,必须考虑到他的活动对其他社会主体所产生的影响。否则,就会由于妨害他人所应该享有的利益而遭到阻碍。进一步说,如果人们之间都采取为所欲为的态度和做法,那么现有的社会关系就难以为继,社会的平衡就会被打破,社会就难以维持下去。因此,社会自由是有界限的,这一原则性的界限就是必须以不妨害他人应有的利益为界限。[34]
此外,社会关系从本质上说,也就是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而人在这些关系中的地位和权利,实际上也就是人的各方面利益的体现。在各种利益中,最根本的社会利益是经济利益。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最终是为了取得各种物质生活资料,以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需要,也就是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自由,是指人们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自主活动状态。经济自由意味着,人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地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以谋求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在人们的利益体系中处于最基本的地位。其他方面如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利益都需要以经济利益为保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每个人的经济利益,捍卫每个人经济利益的自由是实现社会关系自由的基础。
(三)个性的自由发展使人真正成为大写的人
个性自由是指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能够自主地进行自我选择和自我设计,是主体自觉认识和实现自身需要,从事自我的活动,从而自觉能动地发展和实现自身需要和能力的过程。马克思认为,人的个性是体现在“个人的行动或活动”中的,是现实的个人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特性和差异性。每一个人的行动具有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这就构成了人的个性自由的基本内涵。虽然马克思未曾明确地使用“个性自由”概念,但他却多次论及“个人自由”,而“个人自由”与“个性自由”大体上同义,在马克思看来,个人自由是个人活动的自主状态,即人们摆脱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完全受偶然性支配的状态,它意味着从前完全受偶然性支配的人们的生存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人们的自觉控制,“这种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阻碍地利用偶然性的权利,迄今一直称为个人自由”[35]。马克思还把完全受偶然性支配即没有个人自由的个人称为“偶然的个人”,并将其与“有个性的个人”即获得了某种个人自由或个性自由的个人区别开来:“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的个人之间的差别,不是概念上的差别,而是历史事实。在不同的时期,这种差别具有不同的含义。”[36]在马克思看来,个人自由或个性自由有其历史的规定性,它随着历史进步而不断发展,而其全面充分的实现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才有可能。[37]
三 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
所谓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38]。资本主义只是把工人作为创造剩余价值的手段,作为“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一个条件”,有限制地发展其某一局部的才能。“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39]按照辩证法的观点,事物是永恒发展的,人也是这样。那么,作为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畸形、片面发展的一种超越和扬弃,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以及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
(一)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
对自然界来说,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历史是通过劳动自我生成、自我创造的历史,也是自然界对人而言的生成史。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控制和调整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过程。人的劳动能力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但主要还是指人的体力和智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40]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就是人改造和征服客观世界能力的发展。体力是人体所具有的自然力,智力是精神方面的生产力,包括人的劳动技能、生产经验和科学文化知识。体力和智力的统一发展,是人的其他各方面能力发展的基础。
马克思针对旧制度和旧分工造成的体力和智力分离的情况,特别强调要使人的体力和智力都得到发展。正是劳动使“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41]。劳动的过程就是主体能力在特定环境中对特定对象的外化和实现,劳动的结果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42]。
(二)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
人是社会的人,人是在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关系实际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43]。马克思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44]
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即只有在物质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政治法律关系、伦理道德关系、思想文化关系等,才能在这些丰富的社会关系中形成立体的人、丰富的人和完整的人。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人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以主人的姿态全面地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真正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片面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单一的金钱关系、物质关系,资本主义把家庭上的面纱,把一切关系变成一种金钱关系,把人变成物,变成会说话的工具,生活本身仅仅表现为生活的手段。[45]而在未来社会,人是全面的人,在社会关系上的全面发展就意味着要摆脱资本对社会关系的影响,以主人的身份参与社会关系,只有这样,人的全面发展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从人类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中来审视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性,我们将会看到和谐世界的目标离我们不再遥远。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类普遍交往的不断发展,人的关系的普遍性和全面性的发展的内在要求终有一天会突破地域、狭隘共同体、文化群体、民族和国家等传统藩篱的局限,把整个人类联结在一个统一的大家庭之中,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界限将不断消失,人的社会关系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将在世界历史的大舞台中得以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世界历史将不再遥远。[46]
(三)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
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要求人的多层次、多方面需求的不断实现和满足。人的多层次、多方面需求的不断实现和满足,是人的个性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正是人们的各种需要推动着他们去进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从而推动着主体自由的实现,旧的需要不断满足,新的需要又不断产生,如此形成一条不断延伸的动力链。马克思曾经就物质生活需要和物质生产的关系做过说明,他把为满足需要而进行的生产和“新的需要的产生”同称为“第一个历史活动”。不仅是物质生产、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其他各方面活动,也都是为不断生长着的需要所推动的。正是在不断满足人的需要的实践中,人的个性得以丰富和发展。
个性自由的另一方面体现是人的能力的全面拓展。人的能力的发展状况直接制约着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水平,从而制约着主体自由的实现。马克思多次论述过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性。马克思认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47]。恩格斯指出,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48]。人的能力主要包括人的实践能力、认知能力和审美能力。正如马克思所说:“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49]
[1] 本文系“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的阶段性成果。
[2] 张端,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第189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89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21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47页。
[7]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62,第62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5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2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3页。
[11] 袁贵仁:《马克思的人学思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第8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第270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122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第35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2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09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28~229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207~208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1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1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87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132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2页。
[26] 袁贵仁:《马克思的人学思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第67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6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60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112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95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3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85页。
[34] 贾高建:《三维自由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第112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2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2页。
[37] 汪信砚:《论马克思的“自由个性”概念》,《学习与探索》2004年第5期。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3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07~708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90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第494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125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第295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5页。
[4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2页。
[46] 陈小鸿:《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民出版社,2004,第360页。
[4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0页。
[4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3页。
[4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