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学的传统与嬗变:中国现当代文学现象及研究新论
- 龙其林
- 624字
- 2020-08-29 06:49:37
第二章 中国现当代文学的伦理传统与思想新质
伦理指的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种准则和行为规范。叙事伦理一词与通常意义的伦理一词有着重要的区别。一般将伦理学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性的;一类是叙事的。理性的伦理所追问的是一般的道德准则对于人们日常生活所具有的道德约束力和观念影响力,它通过制造出一些理则让社会成员规约自己的性情来吻合这些理性规范。而叙事伦理学则不同。在刘小枫看来,“叙事伦理学不探究生命感觉的一般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也不制造关于生命感觉的理则,而是讲述个人经历的生命故事,通过个人经历的叙事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营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叙事伦理学看起来不过在重复一个人抱着自己的膝盖伤叹遭遇的厄运时的哭泣,或者一个人在生命破碎时向友人倾诉时的呻吟,像围绕这一个人的、而非普遍的生命感觉的语言嘘气——通过叙述某一个人的生命经历触摸生命感觉的一般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道德原则的例外情形,某种价值观念的生命感觉在叙事中呈现为独特的个人命运”[1]。小说叙事也有着自己的伦理,它是小说之所以为小说的独特的叙事准则、表达规范。小说的这种叙事伦理,不是生活的、现世的“一般法则”和“基本道德观念”,不是用“理则”压制“生命感觉”,而是怀着超越现世伦理的方式表达自己关于生命的感觉、建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在此基础上表达出作家的伦理诉求。这一伦理诉求因为突破了现世生活道德的束缚,直抵人性的深处,因而具有永恒的精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