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田纳西州的童年——出走——新奥尔良——打架——中弹——去加尔维斯顿——纳科多奇斯——格林牧师——霍尔顿法官——寻衅滋事——托德文——烧旅店——逃跑。

看这孩子。他苍白瘦削,身着单薄破烂的亚麻衬衫。他在往洗碗间的灶里添柴。屋外是翻耕过的暗色田地,地面残雪斑驳,远处更暗的树林里还藏有几匹余狼。人们以为此处均是劈柴挑水[3]的穷人,但他的父亲其实是教师。他醉倒在地,吐着声名湮灭诗人的句子。男孩蹲在火旁,注视着他。

子生之夜。一八三三。狮子座流星雨[4]。众星纷坠,何其壮观!望苍穹,寻觅诸天黑色之缺口。北斗破漏。

十四年前,母亲孕育此物,却因他丧命。父亲从不提她名字,孩子也不知道。他在世上尚有一姐,但却无望再见。他注视着,苍白而蓬头垢面。他不会读写,对盲目暴力的嗜好,骨子里早已酝酿。全部的历史尽在那张面孔,孩子是男人的父亲。

十四岁时他离家出走。他再也不用见到,黎明前黑夜中的冰冷厨房。还有柴火、盆盆罐罐。他向西游荡,一直抵达孟菲斯[5],如平坦田园上的孤旅人。黑人在田间劳作,瘦削而佝偻,棉花蒴果中的手指如同蛛爪。黑暗版的园中痛苦[6]。一些身影迎着下沉的夕阳,走在沉缓的黄昏中,穿过纸一样的地平线。一名黑人农夫独自赶着骡拖着耙,沿着雨打过的洼地步入夜色。

一年后他到了圣路易斯。他坐上去新奥尔良的平底船。四十二天的水路。夜晚时分,汽艇顺着深黑的水流喧嚷迟行,灯火通明如漂流的城市。他们把浮船拆散,卖掉木材,然后他走到街上,听见陌生的口音。他住在酒馆后院上方的屋里,每到夜晚,就像童话里的野兽一般溜出去,跟水手打架。他个头虽小,但腕粗掌大,肩膀结实。说来也怪,这孩子脸上虽有疤,但面容却似未改变,眼神出奇地天真。他们打架时动拳脚,也抡瓶子使刀子。不论种族,不论出身。有些人说话像猿猴在低吼。有些人来自遥远的异乡,居高临下地看他们在烂泥里流血,他感到人类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某天晚上,一名马耳他水手长用小手枪朝他后背开了一枪。他正转身要与之拼命,心脏正下方又中一枪。那人逃跑了,他倚着吧台,血透过衬衫向外涌。其他人撇过头去。过了一会儿,他瘫坐在地。

他在楼上房间的小床上躺了两周,由酒馆老板娘照料。她给他送饭,端屎尿。她身强体壮,像男人一样瘦长结实。伤愈之后,他没钱给她,便趁夜离开,睡在河边,最后找到一艘愿意载他的船。这船要去得克萨斯。

直到此时,这孩子才终于摆脱自己的过去。身世和宿命渐行渐远,无论世界如何转变,也不会有如此荒蛮之境,来检验创世之质料能否任人塑造,自己的心是否并非另一种泥土。乘客都是些胆怯冷漠的人。他们锁闭双眼,不问彼此出行的目的。他睡在甲板上,和其他旅人一起。他注视着微暗的水岸起起伏伏。灰色的海鸟呆立而视。鹈鹕沿着水岸,滑翔在灰色的水波上空。

他们用驳船登岸,移民带着奴隶,都打量着低矮的海岸线、薄沙覆盖的海湾和薄雾中出没的矮松。

他穿过港口的窄街。空气里飘着咸味和新锯木头的味道。夜晚,妓女在暗处,似饥渴的灵魂招呼他。一周后,他再度动身,兜里装着挣来的几块钱,夜里独自走在南边的沙路上,双手拳在廉价外套的棉袋里。横穿沼泽地的泥堤。成群的白鹭宛如藓沼中的白色蜡烛。风的刀口阴冷,路边的树叶大步跳跃,然后在夜间的田野上,继续匆忙前行。他向北行进,穿过一些小村落和农场,干一天活挣一天钱,包吃包住。在一个十字路口旁的村落,他看见一个弑亲者被处以绞刑,这人的朋友们跑上前去,拉着他的腿,他被吊死在绞索上,裤裆尿湿了一大片。

他有时在锯木厂工作,有时在白喉病院工作。他从一位农场主那里,领了一头老骡,抵作工钱,一八四九年的春天,他骑着骡,穿过先前的弗雷多尼亚共和国[7],进入纳科多奇斯镇。[8]

自雨落那天起,格林牧师就每天向满屋的人布道,而这场雨已下了两个多星期。少年[9]猫着腰,进入这破烂的帆布帐篷,只有墙边能容一二人站立,潮湿和久未洗澡的恶臭挥之不去,于是这些人不时地猛冲进倾盆大雨,呼吸新鲜空气,直到实在受不了大雨浇头,方才返回。他和其他避雨的人沿着后墙站定。唯一能将他和人群区分开的,也许就是他没有武器。

乡亲们呐,牧师说道,这里是地狱,地狱,人间地狱啊,就这儿,纳科多奇斯,他不能袖手旁观。我跟他说,我说:你要不要把上帝之子带到这儿来?然后他说:不不。不,我不带。然后我说:难道你不知道,他说过我会永远与你同在,直到无路可走?

这个嘛,他说,我从没叫谁去啥地方。然后我说:乡亲们,你们不用请他。管你们有没有请,你们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听我说:乡亲们,你根本甩不掉他。听好了吗。事已至此,你们还要不要拽着他,就是他,去那头的地狱?

你见过雨这样下个没完的地方没?

少年之前一直注视着牧师。他扭头去看说话的男人。这人留着典型马夫式的长八字须,头戴浅圆顶的宽檐帽。他眼睛有点斜视,认真地注视少年,仿佛想知道他对这雨有何看法。

我刚到这儿,少年说。

反正我可没见过这么大的雨。

少年点点头。一个披着油布雨衣的高大男子进了帐篷,脱下帽子。他头秃如石,无须无眉也无睫毛。他身长近七尺,虽然站在这流动的上帝之舍,依然抽着雪茄,脱帽似乎只是为了甩掉上面的雨水,因为他又戴上了。

牧师戛然停止布道。帐篷里杳然无声。所有人都注视着此人。他整了整帽,挤到牧师所站的板条讲坛前,转过身来,对牧师的教众讲话。他面色平静,长着一张孩子的脸,甚是奇异。他的双手不大。他举起双手。

女士们、先生们,我觉得有义务告诉诸位,眼下这位奋兴布道会的主持人,是个骗子。他没有任何神学证明,无论是认证机构承认的,还是临时提供的,他一概没有。他篡夺神职,根本不配站在此处,他背下几个圣经的段落,看似虔诚,却又心怀鄙视,他布道时满嘴谎言。诸位不知道的是,眼前这位伪装成主之牧师的先生,根本大字不识,更严重的是,他还是田纳西、肯塔基、密西西比和阿肯色州的通缉犯。

天呐,牧师叫喊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他激动地读起打开的圣经。

他遭受了多条指控,最近一条牵扯了一名托管给他的十一岁少女——注意,是十一岁——而惊人的是,他在强暴过程中,竟然穿着上帝的制服。

人群中哀叹四起。一位女士跪倒在地。

是他,牧师呜咽地叫道,是他。魔鬼。这就是魔鬼。

给我吊死这个恶棍,一个丑陋的暴徒从后面的走道里喊着。

不到三周以前,阿肯色州的史密斯堡[10]将他驱逐,原因是:他与山羊性交。是的,这位女士,我说的是:山羊。

不毙了这狗日的,就瞎了老子的眼,一个男人从帐篷远处站起,从靴中拔出一支手枪,瞄准,开火。

年轻的马夫当即从衣里取出一把刀,划开帐篷,跨入雨中。少年紧随其后。他们弓着腰,越过泥泞奔往旅店。帐篷内早已枪声四起,帆布墙四周被砍开了十几道口子,人们纷纷涌出,女人们厉声尖叫,有些人跌跌撞撞,还有些跌入泥中,任人踩踏。少年和他的朋友赶到旅店的门廊,抹了抹眼睛上方的水,扭头回看。正当此时,帐篷倾斜起来,起皱,像受伤的巨大水母缓缓落在地上,满地拖着撕碎的帆布墙和毁坏的拉绳。

他们进去时,秃头男人已在吧台。

他前面的木头吧台亮锃锃的,上面放着两顶帽子和两大把钱币。他举起酒杯,但并非向他们致意。他们倚着吧台,点了威士忌,少年放下酒钱,但酒保用大拇指把钱推了回去,点点头。

法官请了,他说。

他们把酒喝掉。马夫放下酒杯,瞅了瞅少年,或者说看似如此,他的眼神你吃不准。少年顺着吧台望向站着的法官。吧台很高,并非人人都能把肘放在上面,但却只齐法官的腰,他站在那里,双手平放在木头吧台上,身子微倾,似乎又要发表一通演讲。此时门口走进一堆一堆的人,身上又是血又是泥的,骂骂咧咧。他们聚拢在法官四周。已有人调集民兵团[11],去缉拿牧师。

法官,那个冒牌货犯的事儿,你咋知道的?

犯的事儿?法官问道。

你啥时候去的史密斯堡?

什么史密斯堡?

那你在哪知道他犯的那些事儿的?

你是说格林牧师?

是的先生。我琢磨你来这旮旯前在史密斯堡吧。

我这辈子都没去过史密斯堡。估计他也没去过。

他们面面相觑。

那你在哪儿见过他?

我今天第一次见到此人。压根就没听说过他。

他举起杯子,喝了一口。

屋里安静得出奇。这些人看上去就像泥塑。终于有人大笑起来。然后另一个也笑了。很快他们所有人都一起大笑起来。有人请法官喝了一杯。

在他遇见托德文之前,雨已连续下了十六天,而后仍然未停。他依然站在同样的旅店,喝得身上只剩两块钱了。马夫已经离开,屋子差不多也空了。房门敞开,只见旅店后面的空地里有雨水落下。他喝光杯里的酒,走了出去。一些木板横在泥里,他沿着门灯渐远渐暗的光带,向空地边缘的木板厕所走去。另一人正从厕所那边走回来,二人在狭窄的厚木板半途相遇。那人身子微晃。湿漉漉的帽檐耷在双肩,前面的帽檐用针向后别着。他单手拎着一个瓶子。给我闪开,他说。

少年并不打算让路,觉得也没有必要跟他理论。他一脚踢向这人下巴。这人倒下,然后又爬了起来。他说:老子弄死你。

他挥瓶袭来,少年一躲,然后他又一挥,少年后退。少年朝他出击时,这人往少年脑侧用瓶一击,瓶子当即碎掉。少年离开木板,掉进泥中,男人冲着跟上,握着参差不齐的瓶颈,想刺少年的眼睛。少年用双手挡住,手上沾了一层滑溜溜的血。他一直试图伸手入靴取出刀子。

干死你,男人说。他们在空地的暗处吃力地走来走去,鞋都甩掉了。少年这时已取出刀子,他们面对面周旋,男人向他晃过来时,他顺势割开了男人的衬衫。男人扔掉瓶颈,从颈后拔出一把巨大的博伊刀[12]。他的帽子已经掉了,黏黑的头发绕着头部悬摆,疯子一样嘴里不停喊着杀,以示威胁。

那小子要挨刀了,站在走道上的一名旁观者说。

杀,杀,男人语无伦次地说,一边费力向前。

但又有一人走进空地,像母牛一样发出沉稳的哼哧声。他拿着一根巨型的橡木棒[13]。他先来到少年身边,挥起木棒,少年脸朝下一头栽向泥里。如果当时没人把他翻过来,他就没命了。

醒来已天明,雨也停了,他面朝上,看到一张男人的脸,长长的头发,浑身是泥。男人在跟他说什么。

啥?少年问道。

我说,你还打不打?

打不打?

没错。如果你他妈还想挨揍,可以。

他瞅了瞅天空。高空中,很小一个点,一只兀鹰。他又瞅了瞅男人。我脖子断了?他问。

男人越过空地往外望,啐了一口,又瞅了瞅少年。你起不来了?

不知道。我还没试。

我没打算弄断你脖子。

嗯。

我是打算宰了你。

还没人做到。他手撑泥地,站了起来。那人坐在木板上,靴子放在一边。你没啥错,他说。

少年不自然地四处张望。我靴子呢?他问。

男人乜斜着眼瞅着他。干泥一片一片从脸上往下掉。

哪个狗日的要拿了我靴子,非宰了他。

那儿好像有一只。

少年吃力地穿过泥地,拿回这只鞋。他在院里四处走动,使劲踩地,用脚感觉可能是鞋子的硬块。

这你的刀?他问。

男人斜了他一眼。有点像,他说。

少年将刀扔过去,他弯腰拾起,在裤腿上擦了擦巨大的刀刃。还以为你被谁偷走了,他对刀说。

少年找到了另一只鞋,走回去坐在木板上。他双手糊满了泥,显得很大,他拿一只手蹭了下膝盖,又把手放下。

他们并排坐着,越过不毛的空地向外张望。空地边缘围着尖木桩,围栏之外,一个男孩在井边取水,那边的院里还有几只鸡。一人从酒吧的门口经木板走向户外厕所。见他们坐在木板上,经过时止步瞧了几眼,然后离开踩进泥里。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又踩进泥里,绕过他们,回到木板上。

少年瞅了瞅这人。他的脑袋窄得出奇,头发抹着一层泥,造型怪异而原始。前额烙着字母H和T,眉心附近烙着F[14],这些字母刺眼地外张,仿佛烙铁在他脸上放了太久。他扭头看少年时,少年发现,他没有耳朵。男人起身,将刀入鞘,提起鞋踩上木板,少年也起身跟随。去旅店的半途,男人止步,望向外面的泥地,然后坐在木板上,连泥带鞋一起穿上。然后他起身,吃力地穿过空地,捡起什么东西来。

你过来瞧瞧,他说,瞧我这破帽子。

你看不出来是什么,像什么死了的玩意儿。他拍了拍帽子,戴在头上,继续往前走,少年跟随。

酒馆是一道狭长的走廊,两边是上了清漆的墙板。墙边靠着桌子,地板上放着痰盂。暂时无人光顾。他们进去后,酒保抬头瞅了一眼,正在扫地的黑佬将扫帚靠墙立起,走了出去。

希尼呢?身披泥衣的男人问。

估计在睡觉。

他们往里走。

托德文,酒保叫道。

少年回头。

酒保已走出吧台,正望着他们的背影。他们进了门,穿过酒馆的门厅,径直走上楼梯,在地板上留下各种形状的泥印。他们踏上楼梯后,桌后的店员探出身来喊他们。

托德文。

他止步,回头。

他会一枪毙了你。

就希尼那小子?

就那小子。

他们继续往楼梯上走。

楼梯顶部是一个长廊,长廊末端有一块窗玻璃。墙上有涂了漆的门,挨得很近,看上去像一个个小壁橱。托德文继续前行,一直走到长廊底端。他听了听最后一扇门的动静,给少年使了个眼色。

有没有火柴?

少年掏了掏口袋,拿出一个脏兮兮、压扁了的木盒子。

男人接过去。需要一点火种,他说。他弄碎盒子,把碎渣对着门堆起来。他擦了一根火柴,将碎渣点燃。他把这一小堆燃烧的木头推到门下面,继续加火柴。

他在里面?男孩问。

等着瞧。

一股黑烟盘旋而起,点燃的油漆冒出蓝焰。他们蹲在走廊里,注视着火。微弱的火焰开始沿着板条向上蔓延,然后又猛地缩了回去。他们二人看上去好比旱沼地里挖出的形体。

快,敲门,托德文说。

少年起身。托德文站起来等着。他们能听见火焰在屋里噼啪作响。少年敲门。

你使点劲儿。那小子爱喝酒。

他握紧拳头,狠狠地敲了五下。

妈的,火,一个声音说。

来了。

他们等着。

他妈的热死老子了,那声音骂道。然后门把转了转,门开了。

他穿着内裤,手里捏着一块扭门把的毛巾。看见他们后,他又转身回屋,但托德文一把擒住他的脖子,将他骑压在地,一手抓住头发,一手用大拇指抠他的眼珠。那人逮着他的手腕就咬。

踢他狗嘴,托德文叫道,快踢。

少年绕过他们,走进房间,回身一脚踢到那人脸上。托德文抓着他的头发往后拽。

踢他,他喊道,好嘞,踢死他,踢得好。

他又踢了一脚。

托德文将这个满脸是血的头转了过来,瞅了瞅,扔到地上,然后站起来,自己又踢了几脚。走廊里站着两名旁观者。门整个烧着了,墙和天花板的一部分也着了火。他们出了门,顺着走廊离开。店员一步两阶地赶上来。

托德文你个狗日的,他说。

托德文站在店员上方四级台阶处,他一脚踢中其喉咙。店员坐倒在楼梯上。少年经过他,给了他脑侧一击,店员翻向一边,滑到楼梯底部。少年跨过他进入走廊,穿过前门走了出去。

托德文沿着街跑,疯了似的在头上挥舞拳头,哈哈大笑。他看上去就像一个活了的巨大泥塑伏都教[15]人偶,少年则是另一个。在他们身后,火焰正舔舐着旅店的最上角,黑色烟云在得克萨斯温暖的清晨中升起。

他之前把骡留在了镇边一个专门收容动物的墨西哥家庭,到那儿时他一脸慌乱,上气不接下气。女人开了门,瞅了他一眼。

我的骡,他喘息着说。

她又瞅了他两眼,然后朝屋后喊了一声。他走来走去。空地里拴着几匹马,篱笆上靠着一辆平板货车,几只火鸡蹲在边沿,东张西望。老妇人已走到了后门。尼托,她叫道。过来。这边有一位先生。过来。[16]

他沿着棚走到马具间,取出破旧的鞍和铺盖卷,带了出来。他找到骡,从栏里放出,套上生牛皮的辔头,牵着走向篱笆。他用肩顶着骡,装上鞍,束上肚带,骡受到惊吓,头在篱笆上蹭。他牵着骡穿过空地。骡不停地左右甩头,仿佛耳朵里钻进了什么东西。

他将骡带到路上。他从房前经过时,女人蹑手蹑脚地跟在后面。一见他踩上蹬子,拔腿就跑。他翻身坐上破损的鞍,轻拍骡往前走。她站在大门前,注视着他离开。他头也没回地走了。

他回头穿过小镇,旅店的火还在燃烧,有人站在周围注视着旅店,其中一些提着空桶。也有几个人骑在马背上注视火焰,其中一人便是法官。少年骑骡经过,法官扭头注视着他。他回马,似乎也要让马注视少年。少年回头看,法官微微一笑。少年拍了拍骡就启程了,经过老石堡酒馆[17],沿路向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