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士章第五——士人之孝,忠君敬上爱父母

【原文】

资于事[1]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2]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3]。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4],而守其祭祀[5],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6],无忝尔所生[7]。”

【注释】

[1]资:取,拿。事:奉事。

[2]兼:同时具备。

[3]长:上级,长官。顺:顺服。

[4]禄位:俸禄和职位。

[5]祭祀:指祭祀祖先宗庙。

[6]兴:起,起床。寐:睡觉。

[7]无:不要。忝(tiǎn):羞辱,侮辱。尔:你。所生:指父母。

【译文】

以奉事父亲的方式去奉事母亲,那爱心是相同的;以奉事父亲的方式去奉事国君,那敬心是相同的。所以奉事母亲是用爱心,奉事国君是用敬心,奉事父亲则是两者兼而有之。因此用孝道来奉事国君就能做到忠诚,用尊敬之心奉事长官就能做到顺服。能做到忠诚顺服地奉事国君和长官,然后才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和职位,并能守住自己对祖先宗庙的祭祀。这就是士人的孝道!《诗经·小雅·小宛》中说:“要早起晚睡,勤奋谨慎,不要让自己的父母蒙羞。”

【简析】

本章讲的是士人的孝行。士是指次于卿大夫的最后一等的爵位,其中分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又是低级官吏的名称,如《周礼·秋官》中的乡士、方士、朝士、家士;还是对各种有特殊技能和知识的人的通称,如武士、智士等。这里是第一种意思,即指大夫以下庶民以上者,是全国和诸侯国中面向庶民百姓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的人员。《白虎通义·爵》中说:“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

“士”,作为官员中的下层,孔子对他们指出的孝道,是由对父母的“爱敬”,转化为“忠顺”,即是对君主的“忠”,对长辈的“顺”。就是说,士人要以侍奉父母的爱敬之心去事君、事上,做到事君以忠,事上以顺,这样才能尽职尽分,不辱及生身父母,完成自己肩负的重任。

士的孝道,在乎尽忠职守、善处同事。因为他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按上级的指示去做,并谦虚、礼貌、真诚地向别人请教学习。如果做事不负责任,那便是不忠。对上级不恭敬,那便是不顺。不忠不顺,便得不到上级的信任和同事的好感。一个人所处的环境,如果这样恶劣,那他还能保持他的职位和薪水吗?这就是告诫读书的人,初离学校和家庭,踏进社会,为国家服务,还未懂得公务的办理。若能以事亲之道,服从长官,竭尽心力,把公事办得好,这便是忠。对于同事方面,地位较高、年龄较大的长者、以恭敬服从的态度处之,这便是顺。以忠顺行事,放在现代也不会错到哪儿去。

如今虽然已经没有“士”、“君”这一套概念了,但是基层干部还是依然存在。如果这些广泛生活在民众中的基层干部,在家都能做到对父母行孝道,出外都能尊重长辈与敬重上级,对国家与人民的事业都能竭尽忠诚,那么他们一定会得到民众的欢迎与拥护,整个社会的风气也会因为他们的行为而得到不断的改善。

【解读】

孟子论孝

孟子对孔子推崇备至,常当仁不让地以圣人门徒而自居。因此孟子相对于孔子来说对孝道更为重视,论述得也更为详细。总的来说,其对孔子的孝道观既有继承,又有发展。

首先,孟子既强调孝德的先验特性,又提倡对其的后天教化。孟子强调用“孝悌”来教化百姓,使百姓懂得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伦理道德。孟子反复论证“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各个地方行政组织,建立乡学,要反复不断地用“孝悌”的道理来教育子弟。孟子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认为,只要“孝悌”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就能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样,头发斑白的老人就不至于在道路上背负重物,老年有丝绸穿,有肉吃,使老年人的生活有所保障。

其次,孟子强调对父母的尊敬和奉养是孝的基本内容。孟子在评论舜对父的孝顺时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孟子·万章上》)孝子行孝的最高标准,没有比尊敬父母更重大的;尊敬父母的最高标准,没有比以整个天下来奉养更重大的。(瞽叟)成为天子的父亲,其尊敬达到了极致;以整个天下来奉养,其奉养达到了极致。这里强调的是两个字“尊”和“养”。

孟子提出了“不孝”的五条标准:“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懒惰不劳动、下棋好饮酒、贪财偏爱妻子儿女,不赡养父母以及放纵声色,寻欢作乐,给父母带来羞辱;逞强斗殴,危及父母的安全,这些都是不孝的行为。孟子这五条标准中,其中有三条讲要赡养父母,突出了一个“养”字。

再次,孟子既强调子女对父母的仁爱,又突出子女对父母的敬顺。孟子提倡孝敬父母应该始终如一,不受外来因素的影响。他认为由于各种后天因素的诱惑和蒙蔽,会使许多人丧失了善良的本性而使得子女对父母的爱心敬意逐渐疏远,从而使得孝道的推行困难重重。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焦循《孟子正义》中说明:“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古代,娶妻必须先禀告父母,不告而娶妻,是为不孝。

在“死葬之以礼”这个问题上,孟子同样主张“三年之丧”说:“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饣干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孟子·滕文公上》)孟子认为,在安葬父母的用度上,要与自己的财力相当,尽到人子的孝心。孟子强调,安葬父母用的棺椁,不仅仅是为了漂亮,还要尽人子的孝心。

孟子还把“孝悌”与仁义礼智等德行结合起来,在孟子看来,事亲只是行孝的开始,并不是结束。《孟子·离娄上》中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意思是说,仁的实质是事奉父母;义的实质是顺从兄长;知的实质是明白这两者不能分割;礼的实质是调节、修饰这两者;乐的实质是乐这两件事,欢乐由此而产生。孟子强调说,使父母欢心,顺从父母,就叫作“大孝”。

总之,孟子孝道观在承袭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又结合时代特点加以发展完善,因此,其孝道内涵较之过去更为丰富和深刻,其中不少观点对后世产生过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社会教化、制度对孝道的强化

中华民族是一个讲孝道的民族,无论是儒家、佛家还是道家,都对孝持肯定的态度,从社会的安定、个人的成长和人的本性来说,孝都是每个人从出生就开始面对的一个问题。史料记载尧帝就曾命令舜推行包括“子孝”在内的“五典之教”,此后重视孝道教化一直是我国的传统。孝道文化通过诸种教化途径渗透于国人的道德观念和立身处世的人生态度之中。

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此语高度概括了“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孝文化在我国绵延几千年,《尚书·康诰》中已有周公重视“孝”“友”记载,他认为人之罪恶莫大于“不孝不友”。孟子亦曰“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指出道德必须以“仁义”为核心,以“孝悌”为基础,一个人如果不懂得孝敬父母,也就失去了起码的做人资格。

即使是“养父母”,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吕氏春秋·孝行览》中提到了“养父母”的“五养”:一是“养体”,即是“修宫室,安床笫,节饮食,养体之道也”。二是“养目”,即是“树五色,施五彩,列文章,养目之道也”。三是“养耳”,即是“正六律,和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四是“养口”,即是“熟五谷,烹六畜,和煎调,养口之道也”。五是“养志”,即是“和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这就是古人赡养父母的境界,完美地高层次地尽到了孝行。

中国古代的教育是建立在儒家的孝道教育思想基础之上的,它是一种充满人文性和道德性的教育,以人为中心,以做人为目的。这是一种“成人”而非“成才”的教育,这种教育是面向人生的,培养目标是完善的人格。孝道教育是以道德教育为中心,以人的道德高尚为成功标准。大家知道,传统的中国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蒙学是必学科目,一个人在学会诗词之前,先要读《论语》、《三字经》、《弟子规》这些基本的读本。而这些蒙学读本最主要的思想就是孝与仁。

道德高尚的第一目标是拥有“仁”,“仁”是中国传统伦理的第一概念,也是全德之名;孝是仁的根源,又是仁的实践,所以孝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居于核心地位,以孝为教学的出发点,以孝为实践的原则。中国传统的孝道教育也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先为其易,后为其难;先自近始,后乃及远。沿着由至亲到远人、由个人到国家的发展进程,不断扩充,最终达到博爱的目的。孝是入德之门,为道德的起点,为一切道德的动力,为达成理想的人格的基础。中国传统的孝道教育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孝文化教化的作用下,孝文化塑造了人格,孝道观念深入人心。

另外,在悠久的孝道传统中,很多道德上、生活上的制度都是有章可循的。

将“孝悌”列入人才录用的意向考核标准是从汉代开始的。汉代的地方共分两级,即郡与县。有一百多个郡,一个郡管辖十个到二十个县。汉代郡长官叫太守,俸禄两千石,与九卿同等。《后汉书·百官志》中记录:“掌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匾表其门,以兴善行。”孝悌一职是在汉高后时设置的,文帝时,孝悌可享受两千石的俸禄,相对于“太守级”待遇。

汉代的选举制度,历史上称之谓“乡举里选”。另一种是定期的选举。汉代一向有诏令地方察举孝子廉吏的,但地方政府有时并不注意这件事,应选人也不踊跃。汉武帝时,曾下了一次诏书说:你们偌大一个郡,若说竟没有一个孝子一个廉吏可以察举到朝廷,那太说不过去了。地方长官的职责,不仅是管理行政,还该替国家物色人才。若一年之内连一个孝子一个廉吏都选不出,可见是没有尽到长官的责任,不举孝子廉吏的地方长官就要接受处罚。这一来,就无形中形成了一种定期的选举,无论如何,每郡每年都要举出一个两个孝子廉吏来。

一开始察举分区进行,后来变成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满二十万户的郡得察举一孝廉,孝廉成为一个参政资格的名称,原来孝子廉吏的原义便有所改变。由郡国察举之后,中央再加上一番考试。这一制度,将教育、行政实习、选举与考试四项手续融为一体。

南北朝时期,政府为了鼓励人们尽孝,特意为那些死刑犯设立了留养制度。留养制度规定,即使某人犯了死罪,如果他(她)的家中有没人赡养的父母或者祖父母,为了让犯人尽到赡养的义务,可以赦免他们的死罪。

《红楼梦》中有一节讲元妃省亲。省亲是一项别具孝顺意味的制度,准许官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回家探望父母,如果父母亡故可以回家丁忧,或者是给长辈迁坟回家,都是允许的。只是在元朝的时候,省亲制度一度被取消,到明代又得到恢复。

在孝行上做得好的人,会被举荐成为国家栋梁,而一旦有人在孝行上被人非议,也很容易招来灾祸。例如西晋时的陈寿。陈寿是《三国志》的作者,因此在历史上小有名气。但是他曾经因为对父母不孝而遭到贬谪。第一次是在蜀汉之时,陈寿父亲去世,他在家服丧。由于自己身体不适,便在服丧期间吃了几服药。结果这个事情被人知道后,招来非议。因为按照规定,服丧期间是不可以吃药的。还有一件事情是陈寿按照母亲的遗愿,将她安葬在洛阳,没有迁回老家四川,因此有人清议陈寿说他不孝。因为这两件事情,陈寿便被贬官。

从历史资料来看,无论是对读书人所读经书的规定,还是对官员的考核,都可以看出古代从政策上都是保护孝子、提倡孝行的。

【典例】

颍考叔讲孝道感召庄公

颍考叔,春秋时郑国人(今河南新郑县一带),是郑庄公手下的一个管理疆界的官员。他为人正直无私,素有孝友之誉。

郑庄公出生时由于是脚先出来,他的母亲武姜氏因为这个特别讨厌他,而偏爱他的弟弟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国君。由于庄公的父亲武公不同意,最后还是庄公继了位。庄公继位后,武姜氏千方百计帮着共叔段扩充势力,伺机夺权。庄公欲擒先纵,待时机成熟时,先发制人,在共叔段攻打京城前,一举打败共叔段于鄢地。共叔段逃亡到国外,妄想打开京城之门做内应的武姜氏被放逐到城颍(今河南临颍县西北)。郑庄公对其母发誓说:“不到黄泉,咱们不要再见面了。”但武姜氏再有过错,毕竟是自己的母亲。过了一段时间,气消了之后,庄公又觉得自己也有些过分。可话已经说出了口,不能说话不算话啊!

颍考叔听到这件事后,便找了个借口,去见郑庄公。庄公招待他吃饭,席间庄公发现颍考叔把肉食都放到一边,从不动筷,就好奇地问:“你怎么不吃肉食呢?”颍考叔赶忙回答说:“小人不是不吃肉食,而是因为我上有老母。我们家的好东西她老人家都吃着了,但从来没有吃过国君您这样好的菜肴,请允许我把这些菜带回去给我老母尝尝。”郑庄公说:“你还有母亲,吃什么还可以想着她,给她带回去吃,我就没有这种福分了。”颍考叔明知故问地说:“我能问一下,您这话说的是什么意思吗?”庄公把放逐母亲于城颍,并发誓不再相见的事说了一遍,在诉说时流露出悔恨的情感。颍考叔觉得时机已到,就开导郑庄公说:“您有什么可忧虑的呢?假如您深挖地,到有泉水处,打一个隧道,母子在隧道里相见,谁能说这不是在黄泉中相见呢?”

庄公高兴地听从了颍考叔的话。隧道打通后,庄公十分激动,就赋诗一首,其中一句说:“大隧之中其乐融融。”武姜氏出了隧洞以后,也感慨万端,懊悔不已,随即也赋诗一首,其中一句是:“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从此母子和好如初,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左传》的作者在评论这件事时说:颍考叔是一个有纯粹孝心的人,他用对母亲的爱,感召了郑庄公。

闵子骞感召后母

闵子骞(公元前536—前487年),名损,春秋时鲁国人。生母死后,父亲续弦了后母,后母又生了两个儿子。子骞供养父母,不敢有丝毫懈怠。后母讨厌他,做棉衣时,给亲生儿子的夹衣里加进厚厚的丝棉絮,而子骞的冬衣里却是用芦花絮填塞的。

父亲一点也不知道后母做的这些事情。冬天到了,父亲外出,让子骞给他驾车。子骞受不了这种严寒的天气,冻得不停地颤抖。拿缰绳的手冻得发麻、发痛,缰绳屡次从手中掉落。父亲责骂他,他也不辩解。后来父亲觉得有些奇怪,便仔细观察,才发现子骞是被冻的。父亲伸出手在他的身上摸了摸,发觉他的衣衫非常单薄。父亲把他的衣服拆开来翻看,一团团的芦花经风一吹都飞走了。

父亲又检查了后妻所生的两个儿子的棉衣,他们的衣服都非常暖和。父亲因悲哀而叹息,决心休了后妻。子骞听说后,泪如雨下,上前对父亲说:“母亲在的话,只有一个儿子受冻,如果撵走母亲,三个儿子都会孤苦的,请爹爹好好想一想其中的利弊吧。”

父亲想了想,觉得有些惭愧,便不再提休妻的事。而后母更是羞愧,从此改过自新,对待三个儿子很公平,衣服、饮食都安排得一模一样。

人无完人,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虽然说母慈子孝不是个因果关系,但是如果自己无法做好,又怎么能改变别人的态度呢?闵子骞就是以他的孝恭改变了母亲对他的看法,从而使一家人幸福美满地生活在一起。

房景伯教孝

历史上,在地方官中,因以教孝而著名的人,恐怕就是北魏时期的房景伯了。

房景伯(478-527年)是北朝时期北魏一位比较有名的大臣。他治理地方很有一套,其特点是比较宽厚,为政措施又很简易,地方百姓在他治下都过得比较舒心,“政存宽简,百姓安之”。

房景伯自幼丧父,年轻时家里生活贫困,主要靠他抄书维持家计,但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很孝顺母亲,为世人所称道。后来他做了清河太守,在清河郡下有个贝丘,贝丘靠近房景伯的家乡绎幕。当地有个妇女向郡守房景伯控告自己的儿子不孝养自己,叫房景伯来治一治自己这个不孝之子。

房景伯最初本来想将这个不孝子带到官府教训一下的,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先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母亲崔氏。他的母亲倒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对房景伯说,这些山民不知礼节,不要过于责怪这个不孝子。房景伯就将这个不孝子叫到了官府,不过不是治罪,而是让他们母子住在房景伯的府上,观看房景伯如何孝敬母亲的。房景伯的母亲崔氏就和这位贝丘女人同一桌吃饭,由房景伯按照日常的礼节来侍候她们两人,叫这个贝丘女人的儿子在一旁观看。几天之后,这位不孝子就感到非常惭愧,要求回家。但是,房景伯没有同意,认为仅仅表面上表示悔改是不行的,必须心诚才行。于是,他又将这贝丘母子两人留了一些日子,让这个不孝子继续观看房景伯是如何孝敬母亲的。最后,这位不孝子叩头认错,直至头破血流,他的母亲也是哭泣着同意回家,房景伯才送走了他们母子俩。

后来,这位不孝子终于改了过来,对自己的母亲非常孝顺,成为了当地一个著名的孝子。

房景伯虽说政绩并不突出,但他的示范教孝一事,对后世的影响是很深远的,宋朝有人写诗歌颂这位孝子说:

亲见房太守,殷勤奉旨甘。

哪能不心愧,岂止是颜惭。

房景伯没有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对不如他们的人做傲慢的批评和指责,而是本着教育的态度去感化人、拯救人。不以惩罚不孝子为目的,而是以改变不孝子为目的,目的改变了,手段也变得高明了。

父母在,不远游

沈周(1427-1509年),字启南,号石田,晚年自号白石翁,明代长洲(今江苏省吴县)人。他学识渊博,诗文书画均负盛名,为著名的“江南四大才子”(另三人为文徵明、唐寅、仇英)之一,人称江南“吴门画派”的班首,在画史上影响深远。他从小就博览群书,文章、诗赋、书法、绘画样样精通。他心地非常善良,对父母也非常孝顺。

相传有个家境贫寒之人,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摹仿了一幅沈周的画,为卖得高价,请求沈周在画上题字。沈周看他是孝子,非常同情,就在画上稍加修改,然后落款、盖章。结果那幅画果然卖了很高的价钱,那个人为母亲治好了病,对沈周感激不尽。

沈周的父亲去世后,朋友劝他去做官,他回答说:“现在母亲依靠我照顾,我怎能离开她去做官呢?”很多官员都对他十分尊重,频频邀请他到自己手下工作,他都以照顾老母亲为由拒绝了邀请。他从来不出去游玩,整天陪伴在母亲身边。当母亲活到九十九岁时,他也已经八十岁了,可谓母子相依为命,福寿同在。

作为一个士人,追求功名仿佛成了他们的天职,然而功名却并不能代替一切。沈周是一位名士,而且也很明智,在他的眼里,父母比功名更加重要,真正地做到了人们说的“父母在,不远游”。

建功立业尽管是重要的一环,但是在一个孝子心中,首先是侍奉好自己的父母。“父母在不远游”,这是中国的一句古话。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孝敬的人又如何会对国家尽忠呢?所以,“孝”是一个人事业的起点,只有在家庭尽到了孝的义务,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成就自身。

方观承万里探亲

清朝时,安徽桐城的方观承是一位出了名的孝子,他千里探亲的故事,至今被人们传为美谈。

方观承(1698-1768年),字遐谷,号问亭,一号宜田,安徽桐城人。雍正九年(1731年),被定边大将军平郡王福彭选为谋士,后经举荐,任内阁中书。乾隆二年(1737年),担任军机章京,转吏部郎中,历任直隶清河道台、直隶按察使、直隶布政使、直隶总督。

方观承的祖父、父亲都曾做过朝廷命官,他们因《南山集》一案全部被流放到黑龙江。祖父和父亲流放之时,由于方观承与哥哥方观永尚在幼年,免于发配。他们本是生活优裕的官宦世家子弟,本有一条由科举而入仕的人生坦途,但是一夜之间,却成了不得不寄居在南京清凉寺、靠僧人接济为生的孤儿。方观承兄弟长大后,非常思念祖父和父亲,于是徒步万里,去黑龙江探望他们。一路上,风餐露宿,跋山涉水,忍饥挨饿,搀扶相行。十余年内,方观承一共七次北上探亲。

有一年,方观承正在北上探亲的路上独行,遇到沈廷芳和陈镳乘车赶往京城应试。这两人看到方观承徒步而行,衣冠不整,面容疲惫,但举止仍然端庄严正,不由停车相问。二人了解了方观承的身世和经历后,深表同情,于是邀请他一道乘车赶路。可是车厢狭小,仅能容下两人,于是,他们决定一路上每人轮流步行三十里,乘车六十里。如此,三个人一路风尘,终于到达京城。沈、陈二人与方观承分别时,又送给方观承新衣毡笠,以御道途风寒。数年后,已经身为封疆大吏的方观承得知沈廷芳、陈镳赴京述职途经其驻地,便立即派人将沈、陈二人请到府上。故人相见,万分感慨,忍不住涕泪纵横。此是后话。

祖父和父亲相继在黑龙江病故,贫困至极的方观承流落京城,在东华门摆了小摊,靠给人测字为生。一天,王爷福彭上朝途经东华门,看到了方观承的测字招牌,不禁为招牌上的书法所吸引,于是下轿询问。双方交谈之下,王爷发现方观承是个学问见识都非同等闲的世家子弟。福彭立即延请方观承到他的王府中做幕僚。后来,福彭被任命为定边大将军,出征准噶尔。福彭上奏要方观承随军出征。雍正皇帝奇于方观承的经历,召见了他,经过交谈,对方观承非常满意,当即赐予中书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