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银台司

【原文】

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乃给事中之职,当隶门下省,故事乃隶枢密院。下寺监皆行札子;寺监具申状,虽三司,亦言“上银台”。主判不以官品,初冬独赐翠毛锦袍。学士以上,自从本品。行案用枢密院杂司人吏,主判食枢密厨,盖枢密院子司也。

【注释】

①封驳:封还皇帝不恰当的诏令,驳回大臣错误的奏章。

②寺监:是指太常寺、宗正寺、国子监、少府监。

【译文】

银台司监管门下省的封驳事务,这乃是给事中的职责,所以银台司应该隶属门下省,在以往的旧例中它则隶属枢密院。银台司的行文都采用札子的方式送往寺监;寺监送往银台司的行文则使用申状,即便是三司,向银台司行文时,也称为“上银台”。银台司的官员无论职位高低,初冬时节皇帝都要赏赐给他们翠毛锦袍。学士以上的官员,则是依据原本的官品进行赏赐。处置公务时,如果采用的是枢密院的杂司人员,那么相关主管人员还要依据枢密院的品级来发放伙食补助,这其实也是枢密院的下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