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探索之路

张溢木

一、成长经历

1928年的1月3日,罗国杰出生在河南省内乡县罗岗村。他的父亲叫罗凤鸣,母亲叫彭德修。他的母亲深受中国古代传统道德的影响,总是宽容待人,体恤别人,体谅别人的困难,并尽量地设法帮助别人。母亲的这些“为人之道”,对罗国杰的性格和品德,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

罗国杰的童年和少年时期(1928—1940),正值军阀混战的动乱时代。当时的内乡县(包括整个豫西地区)被一些由豪强和地主组成的大大小小的势力集团所控制,社会动荡不安。从小学四年级开始,虽然认识的字还不多,但罗国杰已经开始大量地阅读经典小说。当时所能看到的就是《彭公案》、《施公案》、《包公案》、《三侠五义》、《七侠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红楼梦》等。这些小说中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和“扶困济危”等思想,一定程度上熏陶了他的心灵。

1939年夏天,河南省省会开封的大学和主要中学,因抗战形势被迫向河南省西南部的山区迁移。因此,当时的开封初中、开封高中等就迁入了内乡县的夏馆镇。1940年春,12岁的罗国杰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省立开封初中,开始三年的初中生活。当时学校同学都参加“童子军”,从三年级开始,他就被选为全校童子军团的值星团长,成为全校同学中的佼佼者。初中毕业后,他又考入开封高中,开始了高中生活。从初高中开始,每次从家里去学校,他都要翻过70多里路长的大山,穿过许多无人居住的荒芜的山沟,才能到达目的地。因此,只能平时住校,而上学时就步行两天。在六年的中学时代,罗国杰就是这样步行读书的。

1945年3月,新的学期刚刚开始不久,由于日寇大举进攻河南的南阳等地,战火日益迫近内乡县的夏馆镇,开封高中不得不再次西迁。这是一次极为仓促的大逃难。一夜之间,全校500名左右的师生,背上极为简单的行李,前后大约15天,从夏馆,沿着伏牛山的一条峡谷中的崎岖山路,经军马河、米坪镇、朱阳关、五里川、大河面等进入陕西的洛南县,由洛南县向北,过石龙、黄龙庙等地,翻过大小秦岭,终于爬上秦岭之巅。从秦岭而下,最后到达了陕西省的华阴县。作为一个17岁的中学生,罗国杰当时也要背着大约20斤行李(被褥、衣物和书籍等),跟随学校逃难。一行几百人的流亡学生,沿着一条山路乞讨,讨到了,就吃一顿;讨不到,就只好饿着肚子。从1945年2月到9月这半年多的时间,罗国杰真正尝到了人生的艰难困苦,经受了一般人所难以忍受的磨难,这段经历给他以后克服种种困难打下了一个较好的基础。1946年6月,罗国杰动身去上海投考大学,报考了同济大学法律系。进入同济大学,他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参加了如火如荼的学生运动。在“反饥饿、反内战”的游行示威,国民党枪杀大学生的“五·二事件”中,特别是在同济大学所发起的救饥救寒和劝募寒衣运动中,罗国杰从一个具有爱国热情的青年学生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1949年,罗国杰从同济大学毕业并进入上海市纪委工作。

1956年8月,喜欢读书的罗国杰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学习。1959年9月,他从本科转入当时的研究生班学习。同年12月,他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的一名教员。进入哲学系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参加当时哲学系正在进行的编写《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教材的工作。当时,分给他的任务是历史唯物主义部分中的两章。1960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的伦理学教研室成立。根据学校的任命,罗国杰担任伦理学教研室的副主任,负责筹建教研室。教研室成立后的第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汇编成一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道德》。北京大学哲学系后来派张文儒等同志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一起学习和研究。整整用了半年多的时间,通过查阅有关著作,编辑出近百万字的文字资料,后在“文化大革命”中不幸遗失。1961年以后,罗国杰进一步研究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伦理道德的基本观点,广泛涉猎伦理学名著,和其他同志一起编写出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讲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和《伦理学》等学术著作,为新中国伦理学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开拓者的道路从来都是不平坦的。1964年,罗国杰因被指责犯了认为“剥削阶级的道德可以批判继承”的“错误”,而被取消哲学系副主任的职务,到农村参加了两年的“四清”运动。伦理学教研室亦被取消。在“文化大革命”中,他独立撰写的30万字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讲稿被“革命造反派”强行拿走,另有一部分重要的研究成果和资料遗失。即使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他仍然坚持理论学习和研究。“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罗国杰请求回到了刚恢复的伦理学教研室。面对十多年中断带来的巨大困难,他和同事们刻苦学习,摸索着奋力前行,向伦理学高峰攀登。后来,在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期间,罗国杰着手创办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社长期间,积极筹备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文库”,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有许多得以进入“博士文库”出版。此外,他还积极筹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所(第一任所长由许征帆担任。后来,这个研究所逐渐发展成现在的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罗国杰积极地参加社会政治活动。1983年至1985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伦理学教研室主任、哲学系主任。1985年至1994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社长。1980年,中国伦理学会成立,担任第一届副会长。1984年,北京市伦理学会成立,被推选为会长。1984年至2004年,任中国伦理学会第二、三、四届会长。此外,他还担任过国务院学科评议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第二届成员以及第三、四届召集人等多种社会职务。现在还担任着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首席专家召集人,教育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思想理论教育导刊》、《高教理论战线》、《道德与文明》、《伦理学研究》编委会主任等职。

二、学术生涯

(一)主要研究领域

从1960年从事教学与研究开始,五十多年来,罗国杰所关注的问题始终没有离开过哲学和伦理学,为伦理学理论研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大体而言,他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五个方面:关于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关于集体主义原则,关于正确对待传统道德,关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关于国内外伦理学的发展趋势。

1.关于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罗国杰认为,针对伦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应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再结合中国道德实践和理论的具体情况进行研究。这也是他所坚持的进行学科研究的方法论前提。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的探索上,罗国杰以道德现象为划分起点,从道德现象中细分出道德活动现象、道德意识现象和道德规范现象。以此为出发点,他概括出作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三方面特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一门理论科学、规范的科学、理论知识和行动准则相统一的实践科学。20世纪60年代初,罗国杰带领同事们编写《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讲义》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到80年代编写《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伦理学教程》和《伦理学》,这大体上反映了他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探索的思想轨迹。

2.关于集体主义原则

罗国杰一直把集体主义的理论视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最基本的理论之一。根据这一道德原则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性,他把研究和写作的相当一部分精力,都用在了集体主义以及与此必然相关的个人主义的问题上。针对近年来一些人对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产生的种种困惑和疑虑,甚至有人提出的用个人主义、合理利己主义或人道主义原则来代替集体主义原则的主张,罗国杰认为,作为一名伦理学工作者,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是要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道德现象给予理论上的回应,对人们的思想困惑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

罗国杰认为,坚持集体主义的核心要求就是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这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当前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同时,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是应当而且必须坚持的。集体主义的“集体”是一个现实的集体,这个集体指的是一个公正的、有道德的,又是一个需要不断加以完善的集体。这个集体既不是一个“虚假”的或“不真实”的集体,也远未达到马克思所说的“真实的集体”。集体主义作为一个道德原则,它本身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与时俱进的。

罗国杰对集体主义的界定,主要强调三个方面: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下,切实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同时,他所强调的集体主义又包括无私奉献、先公后私和顾全大局、公私兼顾这样三个层次。当前,在新自由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价值澄清等思潮日益腐蚀我国人民尤其是青年人思想的情况下,罗国杰认为:一方面要承认我国社会所出现的价值取向多样化的现象,另一方面又必须有分析和批判种种非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理论勇气,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导向的一元化。另外,对于社会上各种非社会主义事业与非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学说和思想观念,需要采取引导、教育、分析和提高的方法。用正确的、科学的、有说服力的理论,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贯彻以理服人的态度,以提高全体人民的鉴别力,使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在讨论中得到持续的繁荣发展。

3.关于正确对待传统道德

如何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思想道德建设中一个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的重大问题。因此,几十年来,罗国杰潜心研读卷帙浩繁的中国伦理经典,撰写中国伦理思想史方面的学术论文。20世纪末,由他主持编写的七卷本《中国传统道德》、六卷本《中国革命道德》和2008年出版的《中国伦理思想史》,就是一次学习和研究中国传统道德的尝试。通过学习和研究,罗国杰把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内容概括为十个方面:道德原则同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道德的最高理想问题,人性问题,道德修养的问题,道德品质的形成问题,道德评价的问题,人生的意义或人生的价值问题,道德的必然和自由的关系问题,道德规范问题,德治和法治问题。同时,他把中国古代传统道德的特点概括为六个方面:重视人伦关系,重视精神境界,重视人本主义精神,重视整体精神,重视道德修养,重视推己及人的道德思维方式。

罗国杰认为,在大力弘扬我国古代优良道德传统的同时,还应该大力弘扬中国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中所形成的优良革命道德传统。他把中国革命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如下概括:“中国革命道德,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为最终目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和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高举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的旗帜,形成了无私奉献、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革命精神。”他坚持认为,中国特有的革命道德传统,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仍然可以发挥重要的精神支撑作用。

在对待中国古代传统道德上,罗国杰认为正确态度应该是:既不应全盘否定,也不能一律肯定,历史虚无主义和历史复古主义都是不正确的态度。“正确的态度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和古为今用的方针。”“批判继承”是总原则,“弃糟取精”是一个重要要求,“综合创新”是总的趋向,“古为今用”是总目的。而对中国古代传统道德的研究,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为解决现实中的有关伦理道德问题服务的。

4.关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

罗国杰认为,通过近年来的社会实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成,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道德体系的建设,是当前所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框架上要有最高理想、规范上要有层次性、实践上要有可操作性,要研究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给道德提出的新问题、指导思想、价值导向、核心和原则等。此外,罗国杰还对以德治国的理论问题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问题进行了更为集中细致的思考,对于以德治国的重要意义、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等,都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5.关于国内外伦理学的发展趋势

罗国杰认为,价值观的问题,是伦理学研究领域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在当今的时代,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日益扩展。由于社会制度的迥异,各种价值观念的交流、碰撞、融合、冲突也表现得形式多样和手段各异。西方人的强势姿态,一贯认为他们的价值观是最优越的,总是尽量设法把他们的价值观强加给别的国家。伦理学的学说、体系、原则和理论尽管众说纷纭,但从根本上来说,只有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和资本主义的价值观两大类。西方的伦理学著作,除了少部分带有社会主义的倾向外,大多都是在宣传西方价值观的优越性,甚至把这种价值观抬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西方的一些政治家更是公开、明确地提出,要通过各种手段,把价值观作为一种“软实力”和“文化力”加以推行,作为他们进行所谓的“颜色革命”的武器,这是应当特别警惕的。在国内的突出表现,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到底要不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还是主张“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价值观,而这是一个关乎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问题。根据对国内外伦理学的发展趋势的研究,他一再谆谆告诫:当前,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伦理学中的价值观是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

(二)学术成就

1960年,根据学校的需要和安排,罗国杰负责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的筹建工作,建立了新中国高校第一个伦理学教研室。一年以后,罗国杰和教研室的同志们一起编写出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讲义》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从而为新中国的伦理学学科建设奠定了基础。1986年11月,罗国杰应邀赴德国莱比锡大学访问;1989年9月,他到苏联进行学术访问,并到访莫斯科大学的伦理学教研室,同著名伦理学家季塔连科进行学术交流;1989年10月,出访德国并参加“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哲学未来”国际讨论会;1990年,应韩国社会科学院邀请,到韩国参加“孝和未来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1993年,到台湾出席“中国哲学在中国历史的回顾与发展”两岸学术会议;1999年9月,到英国参加中英学术讨论会。

罗国杰在学术研究上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强调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的和外国的道德传统,强调在新时期反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重要现实意义,把培养人的道德素质、提高人的道德自我完善能力、改善社会风气作为伦理学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新中国伦理学领域,罗国杰是最早提出道德境界说并对道德境界进行深入研究阐释的学者。1981年发表的《论道德境界》一文,可以看作他这方面的代表作。他指出:“从道德教育和修养来看,人们在锻炼和修养的过程中,总是要不断地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从一个高度到另一个高度,即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以至达到最后的理想。人们处在每一个阶段中,都以一定的道德观念作指导,并用以处理对人、对事的各种关系,就形成了我们所说的不同的觉悟水平。这个高低不同的觉悟水平,就构成了所谓道德境界。”他的结论是:“所谓道德境界,就是社会生活中的人,从一定的道德观念出发,在个人与他人、社会的利益关系中所形成的一定的觉悟水平以及思想感情和精神情操。简单来说,一定的道德觉悟水平以及思想感情和精神情操,就构成一定的道德境界。”罗国杰从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将人的道德境界分为三个类型:自私自利的境界、先公后私的境界、大公无私的境界。属于自私自利境界的人在道德上的特征是,一切都以是否有利于自己的私利为转移。他们的行为的出发点、目的和归宿,唯一的要求就是满足自己的私利。属于先公后私境界的人在道德上的特征是,他们不论做什么事,都能注意考虑自己的一言一行,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关系。他们有自己正当的利益,但又总是以集体利益为重,为社会而诚实地、积极地、忘我地劳动,同时也要从社会领取应得的报酬。属于大公无私境界的人在道德上的特征是,他们的一切言行都以是否有利于集体为唯一准则,一事当前,总是先为集体着想,对同志极端热忱,对人民极端负责。概而言之,他们的整个言行,都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集体第一。罗国杰对他的三种境界说,后来又从不同的角度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论证。在1988年发表的《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建设的几个理论问题》和《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的四个层次》等文中,他把人们道德境界的层次或者道德觉悟的水平,划分为这样四个层次:第一,共产主义道德觉悟的层次,即“大公无私”道德境界;第二,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层次,即“先公后私”道德境界;第三,类似于合理利己主义的层次,这是他新划分出来的一个道德境界层次;第四,极端自私自利的层次。

从事伦理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50多年来,罗国杰先后撰写了《道德教育与价值导向》、《以德治国与公民道德建设》、《罗国杰文集》、《罗国杰自选集》等约200万字的主要著作;主编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伦理学》、《中国传统道德》、《中国革命道德》、《思想道德修养》、《道德建设论》、《人生的理论与实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等20余部著作;合编了《伦理学教程》、《西方伦理思想史》、《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以德治国论》、《德治新论》等著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报刊上发表论文近300篇。他主编的《伦理学》,清楚明确地阐述了伦理学学科的对象、方法、任务以及基本理论问题和范畴概念,是内容科学而系统的专著,被全国各大高校作为教材广泛使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伦理学教科书,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高校优秀教材奖。《罗国杰文集》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哲学一等奖。《道德建设论》和《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均获1999年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思想道德修养》获1997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三)人才培养和为人

早在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就曾邀请苏联专家斯卡尔任斯卡娅(又译为瓦连金娜)讲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后来在罗国杰的组织和带领下,从1978年9月到1984年短短五年之内,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就建立了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三级伦理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出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以伦理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学生。1984年,中国人民大学获得了全国第一个伦理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罗国杰也因而成为新中国第一个伦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此外,他还在1991年底招收了伦理学专业第一个外籍博士生翁诚光。中国人民大学的伦理学被教育部评为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被批准为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成为全国高校伦理学的研究中心。罗国杰还从全国伦理学事业出发,以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为依托,举办全国性的伦理学教师进修班和伦理学硕士研究生班,培养出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伦理学专业学生,为其他院校和科研机构培养了大量的伦理学教学与科研人才,缓解了20世纪70年代末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伦理学人才奇缺的状况。这些进修班和研究生班被称为伦理学界的“黄埔班”,伦理学界的很多专家学者以参加过这些进修班或研究生班为荣,都自称自己是“黄埔某期”的学生。

由于罗国杰教授在伦理学理论研究和探索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之重要,他曾被邀请为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讲课,为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建言献策。1996年,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召开之际,为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央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罗国杰应邀对《决议》提到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修改建议。罗国杰在座谈会上作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发言。他提议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后面,加上“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样一个意见,以便使这一文件能够更完整、更全面地体现我们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方面的思想要求。中央采纳了罗国杰的建议,在《决议》中写入社会主义道德应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罗国杰的品德、学问和成就,赢得了普遍的尊敬,被人们称赞为“悉心研究伦理学的学者、热心教书育人的园丁、实践共产主义道德的忠诚战士”。在罗国杰家中正对着书桌最醒目的位置,有着教育家陶行知的名言:“每天四问:第一问,我的身体有没有进步?第二问,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第三问,我的工作有没有进步?第四问,我的道德有没有进步?”他认为,伦理学是一门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学问,其特点不仅在于它的理论性,更在于它的实践性。研究和学习道德的人,必须首先要讲道德,否则就是伪君子,讲的道德就没有力量、没有说服力。在20世纪90年代,北京市的小学六年级语文课本中,曾有一篇课文《宽厚的罗国杰》,课文通过一件小事对罗国杰的为人品德做了很好的展现。他认为,在人的一生中,总要和他人打交道。如果能有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但对社会有好处,而且对个人的事业和生活都非常有好处。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一事当前,要多想想别人,体贴他人,理解他人,发生矛盾后不要太争强好胜,要宽厚待人,不要有忌妒和报复心。他认为,为人就要经常回顾、检讨自己的行为和思想,并从中反省、体认自己的人生目的和对人生意义的理解。他还把自己的人生理想归结为八个字,这就是“尽力而为”和“听其自然”。他认为,道德的根本特性就是“知”与“行”的“合一”,作为一个理论研究工作者,必须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人的道德人格,正是由他的一连串道德行为凝聚而成的,“心中想的,口中说的”应当而且必须同“行中做的”相一致。人生应该坚守的原则就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要不断地努力,使自己不断地接近理想的目标。

本文曾刊载于《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哲学卷·第二分册)(科学出版社,2014年12月版)
(作者系2009级博士生,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