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周蔚博士现在是中国政法大学证据法博士后研究人员。他在中山大学取得逻辑学博士学位,后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访问。这些科研经历提供了跨学科的学术背景和思维方式,使得他能够将证据法学、逻辑学、计算机科学、经济学有机衔接,推进证据推理、人工智能与法的研究。我作为他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我们既是师者又是朋友,乐于见到他深入证据法领域,在证据法研究中引入相关学科的启迪。

证据推理研究,特别是事实发现者根据科学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推理过程,是本书的研究对象。科学证据推理是证据推理类型中的一种,尽管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下,科学证据推理具有不同的结构与特征,但是事实认定者,包括大陆法系的法官和英美法系的陪审团,作为非专业人士仍然需要对科学证据的相关性进行判断,从而确定科学证据的可采性。

研究科学证据推理研究有三方面的价值。第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越来越多的案件事实可以借助新兴的科技手段查明,而事实认定者,不论是职业法官还是陪审团,很难在短时间内精通所有的科学技术理论,因此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的今天,事实认定者应当得到科学证据运用的方法论指导。第二,证据推理作为事实认定者“自由心证”形成的重要机制保障,目前的研究更多聚焦于非法证据排除的方向。科学证据由于其专业性和复杂性,对其研究可对其他类型证据推理提供研究借鉴价值;第三,证据推理作为一种诉讼论证形式,同样具有诉讼博弈的诸多特征,证据推理还涉及事实发现者对证据的主观评价,若仅以规范性的逻辑框架评价框架详尽规定证据的相关性、可接受性以及充分性,某种意义上这是对法定证据原则的遵循以及对“自由心证”原则的拒斥。本书对证据推理的研究是从事实认定者认知过程出发,最大程度满足规范性标准的说明性研究,为“自由心证”的形成提供理性机制保障研究。

从博弈论的视角研究证据推理,为证据推理提供了多主体论辩博弈的研究语境,从“人工智能与法”领域中挑选分析模型刻画证据推理的全过程,充分考虑证据推理的论证依赖性和动态认知特征,从可废止推理、似真推理、溯因推理的角度探讨证据推理是本书最为鲜明的特色。

本书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基础上扩展而来,是跨文理多学科研究,作者在证据法的语境中利用多种学科工具辩证分析证据推理过程,既是司法认识论研究,同时也为新技术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提供了逻辑工具。随着律师行业对于知识管理的日益重视,运用大数据分析、知识管理工具支持法律服务已然不再是陌生概念。新技术、新知识在诉讼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本书为对于理解新技术方案在事实认定的作用机制,帮助事实认定者掌握新技术的运用进路提供了便利。

本书是近年来围绕证据法形成的颇具特色跨学科研究作品,体现了证据理论研究开放和包容的特点,作者深厚的逻辑学功底为本书的论证分析增色不少,将诸多学科合理串联而不失中心思想,以逻辑为线将繁复散落的学科之珠串接,帮助事实认定者切中各类证据分析的要害,合理评价证据“三性”。本书对于诉讼实务工作者、诉讼理论学者理解科学证据运用均有裨益,特别是在不同法系诉讼过程日益融合的今天,证据推理作为多主体博弈过程,能够帮助诉讼程序参与者理解、控制案件事实认定过程,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特此推荐!

中国政法大学 王进喜

2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