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确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当前在理论界,对什么是、哪些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识还不很清晰,人们在研究和运用中很难分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分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也很难分清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破除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哪些是必须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要做到这些“分清”,首先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什么是、哪些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从整体角度来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整体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整体性是建立在它的完整的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整体性就在于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三个部分的相互联系着的理论对客观世界的整体反映,这一整体反映是对客观世界的发展、人的认识发展、人的自身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研究。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看法,所以,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过程中,我们所要把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以这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为基础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对这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的研究并不直接等于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应该是马克思主义这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一以贯之的理论,是能够反映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的理论,是能够反映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理论;同时,它也必须能够反映马克思主义创立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原则,即无产阶级人民大众的立场、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必须能够反映马克思主义开放性和创造性的特征。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严密的整体,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整体面貌和精神实质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只有在整体性中才能得到阐明。

第二,从对应于“非基本原理”角度来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讲“基本原理”,必然会有“非基本原理”与其相对应。搞清楚区别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非基本原理”,也是正确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一条思路。这里,无非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或结论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有许多理论观点或结论被实践检验和证明了是科学理论观点或结论,具有普适性。最有代表性的,如在对资本主义进行深刻分析和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理论观点或结论,就是为人类历史发展的实践所证实的客观真理,具有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适性。这种经过实践检验和证实的、具有普适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毫无疑问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称为“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3卷,8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是有道理的。当然,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也有一些理论观点或结论被实践检验和证明了是“过时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例如,第二国际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只能在几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胜利的论点,曾被公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革命战略的一个基本原理。但是,随着帝国主义时代的到来,随着革命重心的东移,这个论点不再适用了,因而也就不能将其列入基本原理范围了。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个别观点、个别结论,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当时当地的历史事件作出的判断和预测,随着条件的变化,就有可能变得不正确了。我们不能将此当作基本原理来看待。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坚持的和要当作行动指南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或者说是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至于个别的论断,那末,无论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同志,都不免有这样那样的失误。但是这些都不属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所构成的科学体系。”(注:《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1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于这一问题,也必须做具体分析。有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原理,有的基本原则却不属于基本原理的范畴。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的共产主义基本原则,后来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被概括为:“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这一基本原则虽然是对共产主义的一种预见、设想,虽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中只是初见端倪,但却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在于人的发展。这种逐步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所证实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理应属于基本原理的范畴。又如,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消灭剥削、公有制、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的,但却是建立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必须根据具体实际的要求加以发展。这种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的基本原则也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范畴。正因为如此,毛泽东有时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3卷,8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基本原则都是基本原理,那些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基本原则,就不应列入基本原理的范围。例如,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很长时间都被当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坚持,但是,实践已经证明,这一原则只是一种假设,并不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际。因此,没有为实践所证明的假设性的原则,我们是不能盲目地视之为基本原理而加以恪守的。

第三,从具体内容角度来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界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哲学原理,也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原理。这种偏执一端的看法,实际提出了究竟哪些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究竟有哪些的问题。这是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键。恩格斯说:“我们党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的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5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他还特别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6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恩格斯的论断为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提供了基本的方法。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仅包括世界观、方法论,而且还应包括用这种世界观、方法论去解决现实问题而作出的具有普适性的理论概括。正确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