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初见十一时的模样。当时突然明白了所谓的惊鸿一瞥,乱我心曲是什么样子。他干净,阳光,上进,帅气,优秀。当时我就想,我很喜欢他。
我开始放下自己的骄傲,开始跟在十一后面。就像一开始,我只是想知道十一长什么样;后来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名字;再后来我想和你当很好的朋友;最后我想和你在一起。
其实我一直知道,十一对我有过心动。但是被我的自卑给送走了。
后来,我知道他终于有喜欢的女生了。尽管我总是觉得那个女生不如我。没有我好看,没有我优秀,没有我……
但是我还知道,我也比不上她,我没有十一对她的喜欢。
我反反复复地去看十一的空间,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后来我连回去的勇气也没有了。
所以正在暗恋的同学们,你们一定不能自卑。你们可以挑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向喜欢的ta表白。不过,请你们记住——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最后,我想说,恋爱是让双方都进步的,如果会互相伤害影响的话,那我可就要收回怂恿你们表白的话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