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 心是孤独的猎手(双语译林)
- (美)卡森·麦卡勒斯
- 53205字
- 2019-08-02 10:45:16
1
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俩总是形影不离。每天一大早,他俩便离开住处,手挽手地走过大街去上班。这两位好友区别很大。每次领路的那个是希腊人,大腹便便,总是神情恍惚。一到夏天,他总穿一件黄色或绿色的套头衫,前面草草塞进裤子里,而后面则随意耷拉着。天冷些的时候,他会在衬衫外面套一件松松垮垮的灰色毛衣。他的脸圆圆的,泛着油光,眼睛半闭着,唇边带着一丝温和而又傻气的笑容。另一个哑巴则个头高挑,眼神中透露出机敏和聪慧,干净整洁,衣着朴素。
每天清晨,两位好友默默地并肩走着,一直来到小镇的主街。然后他俩会走到一家水果兼糖果店,在门前的人行道上逗留一会儿。那个希腊人叫斯皮罗斯·安东纳普勒斯,给他的表兄打工,而表兄正是这家水果店的主人。安东纳普勒斯的工作是制作糖果和甜食,把水果从柳条箱里搬出来,还要负责这个地方的卫生。瘦瘦的哑巴叫约翰·辛格,几乎总要挽着好友的胳膊,盯着他的脸看一会儿,才会离开。道别之后,辛格穿过大街,独自一人继续向前走,到他工作的珠宝店去,他在那里做银器雕刻的活儿。傍晚时分,两位好友再次会合。辛格回到水果店门口,一直等着安东纳普勒斯收拾停当准备回家。那个希腊人要么在懒洋洋地拆一盒桃子或者甜瓜,要么在商店后面他负责烹饪的厨房里,看着一张连载滑稽漫画的报纸。离开商店之前,安东纳普勒斯总会打开一个纸袋子。白天,他把这只袋子藏在厨房的一个架子上,里面装着他收集起来的各种零零碎碎的食物——一片水果,甜点的样品,或者一小截肝泥香肠。通常在离开之前,安东纳普勒斯会摇摇摆摆、慢慢悠悠地走到商店前的玻璃柜边上,那里面装着肉和奶酪。他会滑开柜子后门,用胖胖的手充满爱意地摸索着他想吃的某种特别的可口美味。有时候他那位店老板表兄看不见他这么做,但如果看见了,便会瞪着这位表弟,紧绷着一张苍白的脸,带着一丝警告的意味。安东纳普勒斯便会不舍地把这一小块美味从柜子的一角挪到另一角。这时,辛格则把手插在口袋里,站得笔直,眼睛望着别处。他不想看见两个希腊人之间的这种小风波。除了喝酒和某种不为人知的私密乐趣之外,安东纳普勒斯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便是吃。
暮色中,两个哑巴慢悠悠地一起走回家。在家里,辛格一刻不停地跟安东纳普勒斯交谈。他的两只手用一系列快速手势表达着想说的词,脸上带着渴望的表情,一双灰绿色的眼睛闪着明亮的光。他用两只瘦削却健壮的手打手势,跟安东纳普勒斯诉说着白天所发生的一切。
安东纳普勒斯懒洋洋地瘫坐着,望着辛格。他几乎从不动手说话,即便动,也只是说他想吃饭、睡觉,或者喝酒。说这三个词的时候,他的手势总是含混不清、笨拙不堪。晚上,如果他醉得不太厉害,便会在床前跪下来祈祷一会儿,然后用两只胖手比画着“神圣的耶稣”“上帝”,或者“亲爱的玛利亚”。这些便是安东纳普勒斯唯一会说的话。辛格不知道好友能够听懂多少他说的那些事,但这些都没关系。
他俩所在的这幢房子很小,靠近小镇的商业区。他们租住在二楼,有两个房间。一日三餐,安东纳普勒斯就在厨房里那个油炉子上做。厨房里有把样式简单的直背椅,是辛格的,一张松软的沙发则是安东纳普勒斯的。卧室里主要的家具是两张床,铺着鸭绒被的那张大大的双人床,是给大块头希腊人睡的,辛格则睡在那张窄窄的铁床上。
晚饭总是吃得时间很长,因为安东纳普勒斯热爱食物,他吃得非常慢。吃完饭,大块头希腊人会躺倒在沙发上,用舌头慢慢挨个舔舐着每一颗牙齿,要么是因为刚吃完某种美食,要么是因为他不想就此告别这顿饭的味道,这时候辛格则在洗碗。
晚上,两个哑巴有时候会下象棋。辛格一直非常喜欢下棋,多年以前,他曾试着教安东纳普勒斯下棋。起初他的好友并不感兴趣,搞不懂为什么要在一块板子上把这些棋子挪来挪去。后来辛格开始在桌子下面藏上一瓶好酒,教完安东纳普勒斯便拿出来。马的走法稀奇古怪,皇后则可以无处不去,希腊人从来没搞明白这些,但他慢慢学着可以走上固定的几步。他更愿意执白子,如果给他黑子,他就干脆不玩了。在开头走了几步之后,辛格只好自己跟自己对弈,而他的好友就在边上看,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如果辛格漂亮地攻击了自己的棋子,最后吃掉了黑子的国王,安东纳普勒斯便得意扬扬、兴高采烈。
两个哑巴没有别的朋友,他俩除了工作的时候总是单独相处。日复一日,生活都是一个模样,因为他们总是独处,不会受到任何打扰。他们每周去一次图书馆,辛格会借一本悬疑小说。他们每周五晚上去看一场电影。到了发工资的日子,他俩总会去军需品商店楼上的小照相馆,安东纳普勒斯会拍一张照片。他们常去的只有这些地方。这个镇上很多其他的地方,他俩从来都没有去过。
小镇地处南方腹地的中部。这里的夏天很长,冬天几乎没有多少寒冷的日子。天空总是呈现一种澄澈明亮的蔚蓝色,阳光肆意炙烤着大地。十一月会下寒冷的小雨,之后或许会有霜冻,未来几个月还会出现短暂的寒冷。冬天是多变的,但夏天总是酷热难当。小镇是个相当大的地方,主街上有好几家两三层楼高的商店和公司办公室。但镇上最大的建筑物是工厂,镇上很大一部分人都在工厂里干活儿。这些棉纺厂规模很大,生意兴隆,镇上的大多数工人却非常贫穷。走在大街上的那些人,脸上经常是一副饥饿和孤独的绝望表情。
然而,两个哑巴却一点也不孤独。在家里,他们能吃吃饭、喝喝酒就满足了,而且辛格会热切地用手比画着,跟朋友讲他的所思所想。岁月便这样静静地流逝。辛格三十二岁了,他已经跟安东纳普勒斯在镇上生活了整整十年。
有一天,希腊人病倒了。他坐在床上,两只手捂着肥胖的肚子,大颗大颗油腻腻的眼泪顺着脸颊滚落下来。辛格去找好友的那位当水果店老板的表兄,而他自己也请了假不去上班。
医生为安东纳普勒斯规定了饮食,并禁止他再喝酒。辛格严格地执行医生的命令。他一整天都坐在好友的床边,想尽办法帮好友打发时间,但安东纳普勒斯只是愤怒地从眼角瞥着他,就是不肯笑。
希腊人非常烦躁,对辛格准备的果汁和食物百般挑剔。他不断让好友帮他下床,好让他做祈祷。他跪下来,硕大的屁股压在肥胖的小脚上,用手笨拙地比画着“亲爱的玛利亚”,然后握住脖子上用脏兮兮的绳子系着的黄铜十字架。他的一双大眼睛沿着墙壁向上望到天花板,露出一丝恐惧的神色。之后他便闷闷不乐,不让好友跟他说话。
辛格非常耐心,尽心尽力地照顾希腊人。他画些小画,有一次还给朋友画了一幅肖像,想逗朋友开心。这幅画伤害了希腊人的感情,他拒绝和好。直到辛格把他的脸画得又年轻又帅气,把头发画成亮黄色,眼睛画成瓷蓝色,他才作罢,却又竭力掩饰着自己的喜悦之情。
辛格细心地照料着好友,一周后,安东纳普勒斯可以回去上班了。但从那时起,两位好友的生活就发生了变化,麻烦找上门来了。
安东纳普勒斯痊愈了,却变得跟之前不一样了。他急躁易怒,不再满足于安静地待在家里度过夜晚时光。他想出去的时候,辛格便会紧跟在他后面。安东纳普勒斯会到一家饭店去,坐下后便偷偷把糖块、胡椒瓶或者银制餐具塞进口袋。每次,辛格都得为他拿走的东西付钱,才不会引起纠纷。回家后,他会批评安东纳普勒斯,但大块头希腊人只是带着温和的笑容望着他。
几个月过去了,安东纳普勒斯的这些习惯变得越发厉害。一天中午,他平静地走出表兄的水果店,跑到街对面,公然在第一国家银行大厦的墙边撒尿。有时候,他走在街上,如果觉得哪个路人的长相让他不痛快,便会硬撞人家,还用胳膊肘和肚子推人家。有一天,他走进一家商店,没付钱便将一盏地灯拖了出来。还有一次,他在橱窗里看见一列电动火车,硬要拿走。
对辛格来说,这段时间让他痛苦不堪。他经常趁午餐时间,把安东纳普勒斯拉到法院去处理这些违法行为。辛格对于法院的程序越来越熟悉,自己也经常会觉得焦虑烦躁。他存在银行里的那些钱都用来交保释金和罚款了。他花费了所有的精力和财力把好友弄出监狱。好友所犯的罪通常包括偷窃,公然猥亵、袭击和殴打他人。
安东纳普勒斯的店老板,希腊表兄则根本没插手这些麻烦事。查尔斯·帕克(他表兄的名字)依旧让安东纳普勒斯继续留在店里干活儿,但会时时刻刻用那张苍白紧绷的脸对着他,却并不伸手帮他。对于查尔斯·帕克,辛格感觉很奇怪,并且开始讨厌他了。
辛格生活在持续的焦虑和担忧之中,安东纳普勒斯却总是不温不火,无论发生什么事,他脸上总挂着温和绵软的笑容。在之前的那些年里,辛格觉得,好友的这种笑容里似乎有一种特别微妙、智慧的东西。他从来不知道安东纳普勒斯到底明白多少事情,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现在辛格觉得,他从大块头的表情里可以察觉到一种狡黠和戏谑。他会使劲摇晃好友的肩膀,摇到自己筋疲力尽。他也会一遍遍地用手语解释一些事情。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辛格的钱花光了,不得不从珠宝店老板那里借钱。有一次,他实在没钱给好友付保释金,安东纳普勒斯便在监狱里过了一夜。第二天,辛格去接他出来,他却非常不高兴,根本不想走。他很喜欢前一天的晚饭:腌猪肉和浇了糖浆的玉米面包。而且他很喜欢新的睡觉环境,还有令他开心的狱友。
他们一直独自生活,所以危难之时辛格也找不到帮手。安东纳普勒斯不让任何东西打扰他,也不肯改正他的毛病。在家里,他有时会做道在监狱里吃过的新菜,而在街上,谁也不知道他会干出什么。
终于,辛格遇上了麻烦。
一天下午,他到水果店跟安东纳普勒斯会合,这时查尔斯·帕克递给他一封信。信上解释说,查尔斯·帕克已经做好了安排,要把表弟送到两百英里之外的州立精神病院去。查尔斯·帕克动用自己在镇上的关系,已经安排好了所有细节。下周,安东纳普勒斯就要离开小镇,住进精神病院。
辛格把信读了好几遍,有一会儿他简直无法思考了。查尔斯·帕克隔着柜台跟他讲话,他却根本没去读他的唇语,也不想知道他说了些什么。最后,辛格将随身装在口袋里的小便笺本拿出来,写下一行字:
你不能这样做。安东纳普勒斯必须跟我在一起。
查尔斯·帕克情绪激动,摇了摇头。他不太懂美国人的语言。“不关你的事。”他一遍遍地说。
辛格知道,一切都完了。这个希腊人担心有一天必须得为自己的表弟负责。查尔斯·帕克不太懂美国的语言,但对美国的钱,他却懂得透彻,而且他正是利用自己的钱和关系,才让精神病医院立刻接收了自己的表弟。
辛格束手无策。
第二个星期过得非常紧张。他说啊说啊。尽管他的双手一刻未停,却还是无法说完想说的一切。他想告诉安东纳普勒斯自己心里所有的想法,却没有时间了。他灰色的眼睛闪着光,睿智的脸庞流露出极度的紧张。安东纳普勒斯昏昏欲睡地望着自己的好友,辛格不知道他到底听懂了什么。
安东纳普勒斯必须要走的那一天还是来了。辛格拿出自己的手提箱,小心翼翼地把他们最好的共同财产装进去。安东纳普勒斯为自己做了一份午餐,带在路上吃。下午晚些时候,他们最后一次手挽手并肩走在大街上。这是十一月末一个寒冷的下午,他们呼出的白气一小团一小团地出现在面前。
查尔斯·帕克要陪表弟一起去,但在车站,他离他俩很远。安东纳普勒斯挤进了公交车,费了一番功夫后,终于在前排的一个座位上坐定。辛格隔着窗子望着他,两只手拼命比画着,最后一次跟好友交谈。安东纳普勒斯忙于检查午餐盒里各式各样的食物,有一阵子并没有注意到辛格。车子就要驶离路边的时候,他才转身看看辛格,脸上的笑容如此温和和疏远,好像他们早已远隔了好几英里似的。
接下去的几个星期似乎一点都不真实。辛格整日趴在珠宝店后面的工作台上干活儿,到了晚上,他孤零零地一个人回家。他别无心思,只想睡觉。下班一回到家,他便躺到小床上,努力打一会儿瞌睡。他躺在那里,似睡非睡之间会做梦,每一个梦里都有安东纳普勒斯。他的手紧张地抖动着,因为他正在梦里跟好友说话,而安东纳普勒斯也在望着他。
辛格努力回想认识好友之前的那段时光,努力回想年轻时发生的一些事情。然而,他努力回想的这一切,似乎都不真实。
有一件特别的事情,他还记得,但对他来说又无关紧要。辛格想起来,尽管自己从婴儿时期起便失聪了,但他并非完全不会说话。很小的时候,他便成为孤儿,被送到一所聋儿学校。他学会了手语,学会了读书。九岁之前,他学会用一只手以美国人的方式说话,也可以学欧洲人的方式用两只手说话。他还学会了跟随人们嘴唇的动作,看懂他们说的话。最后,他也学着用嘴巴说话。
上学时,人们觉得他非常聪明,课堂知识他总是学得比别人快。但他一直没习惯用嘴巴说话。对他而言,用嘴巴说话很别扭,舌头在嘴里感觉像条鲸鱼似的。用嘴巴说话时,对方脸上怔怔的表情让他觉得,自己的声音一定听上去像某种动物,或者他说的话让人厌烦。用嘴巴说话对他来说是件痛苦的事情,而两只手总是随时待命,准备比画出他想说的那些词。二十二岁那年,他从芝加哥南下,来到这个小镇,很快遇见了安东纳普勒斯。从此,他再也没用嘴巴说过话,因为跟好友在一起,根本无须这样做。
除了跟安东纳普勒斯在一起生活的这十年,一切似乎都不真实。在半梦半醒之间,他看见了好友,那么真切。醒来时,一种巨大的孤独感涌上来,让他心痛。偶尔,他会收拾好一个盒子,寄给安东纳普勒斯,却从来没有收到过回音。在这种空虚恍惚中,好几个月过去了。
到了春天,辛格身上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开始失眠,坐立不安。晚上,他百无聊赖,绕着屋子转来转去,一种新的精力充沛的感觉怎么也消磨不掉。只有在破晓之前的几小时里,他才能真正安歇下来,沉沉睡去,直到清晨的阳光猛然照射进来,像弯刀一样刺入他的眼睛。
他开始绕着小镇散步,以此打发夜晚时光。安东纳普勒斯曾经住过的那个房间,他开始觉得无法忍受,于是他在镇中心附近找了一处死气沉沉的公寓,租住下来。
一日三餐,他都到一家餐馆去吃,那里离他住的地方只有两个街区。这家餐馆在长长的主街尽头,名字叫“纽约咖啡馆”。第一天去时,他快速扫了一眼菜单,写了个简短便条,递给老板。
每天的早餐,我要一个鸡蛋,一片烤面包,一杯咖啡——一角五分
午饭,要汤(什么汤都行),一个加肉三明治,一杯牛奶——二角五分
晚饭,来三份蔬菜(除了卷心菜都可以),鱼或肉,一杯啤酒——三角五分
谢谢。
老板读完便条,警觉而又克制地扫了他一眼。老板体格健壮,中等身材,胡子又黑又密,让他的下半截脸看上去像铁铸的一样。他通常站在收银机旁的角落里,双臂抱在胸前,静静地观察着周围发生的一切。辛格逐渐熟悉了这个男人的脸,因为一天三次,他都会在固定的一张桌子前吃饭。
每天晚上,哑巴独自一人,在街上一走便是好几个小时。有时候,夜晚非常冷,三月的风凛冽而湿冷,还会下大雨。但对他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总是把双手紧紧插在裤子口袋里,步伐中透露着焦虑不安。过了一周又一周,白天逐渐变得温暖,使人感到慵懒,他的焦虑不安慢慢变成疲惫不堪,身上总透出一种深沉的平静,脸上也逐渐现出一种沉思的宁静。通常,这种神情只有特别伤心或特别睿智的人身上才会有。然而,他依然在小镇的大街小巷徘徊,总是一个人,一言不发。
2
初夏,一个湿热难耐的漆黑夜晚,比夫·布兰农站在纽约咖啡馆的收银机后面。已经十二点了。外面,街灯早已熄灭,咖啡馆透出的灯光在人行道上投下一个鲜明的黄色长方形。街上空无一人,但咖啡馆里面,还有六七个顾客在喝啤酒、圣露西亚葡萄酒或者威士忌。比夫面无表情地等待着,胳膊肘支在柜台上,大拇指使劲按着长长的鼻尖。他的眼神很专注,正盯着一个穿工装的矮胖男人,这个男人喝得烂醉,吵嚷个不停。比夫的目光又不时挪到那个哑巴身上,哑巴独自坐在中间的一张桌子前。他的目光也会落到柜台前其他顾客身上,但最后总会把目光转回到穿工装的醉鬼身上。时间已经很晚了,比夫继续在柜台后面默默等待着。终于,他最后扫视了一遍餐馆,走向店后的那扇门。那里通往二楼。
他静静地走上楼梯,进了房间。里面漆黑一片,他走得小心翼翼。走了几步,他的脚趾碰上一件硬邦邦的东西。他弯下腰,在地上摸索着找到这只手提箱的把手。他在房间里只待了几秒钟,刚要离开,突然,灯亮了。
爱丽丝从凌乱的床上坐起来,望着他。“你弄那只箱子干什么?”她问道,“你难道不能赶紧把那个疯子打发掉吗?干吗还要把他已经喝光了的东西还给他?”
“起来,你自己下去吧。叫警察来,把他用铁链锁了去当苦力,到那儿就着玉米面包和豆子再去喝。去啊,布兰农太太。”
“如果他明天还来,我会这样做的。但你不许动那只箱子,它不再是那个寄生虫的了。”
“我了解寄生虫,但布朗特绝不是寄生虫。”比夫说,“我自己——我说不清,但我不是小偷。”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到门外的楼梯上。房间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污浊湿热,他决定待一会儿,用凉水洗把脸再下楼。
“我早就告诉过你,如果你今晚不把那个家伙彻底解决掉,看我怎么治他。白天,他在后面打瞌睡;晚上,你又好吃好喝地伺候他。现在都一个星期了,他一分钱没交过。他的胡言乱语,还有随身带的这些东西,会搅了我们的好买卖。”
“你不了解人,也不懂什么叫真正的买卖。”比夫说,“十二天以前,这个可疑的家伙第一次到这里来,他是镇上的陌生人。第一个星期,他就给我们带来了二十块钱的买卖,至少二十块钱。”
“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赊账。”爱丽丝说,“赊了五天账,还喝得烂醉,这对我们的买卖不好。而且,他不过是个流浪汉加怪物。”
“我喜欢怪物。”比夫说。
“我觉得也是这样!我就是觉得,你肯定是这样,布兰农先生——因为你自己就是个怪物。”
他摩挲着青乎乎的下巴,不理她。在婚后的头十五年中,他们只是称呼彼此比夫和爱丽丝。然后,在一次吵架时,他们开始称呼对方为先生或太太,从那之后,便再也没能改回去。
“我警告你,我明天下楼的时候,最好不要让我看见他。”
比夫走进浴室,洗完脸,决定花点时间刮刮胡子。他的胡子又黑又密,好像已经三天没刮似的。他站在镜子前面,若有所思地摩挲着下巴。他很后悔跟爱丽丝说话。跟她在一起,最好保持沉默。跟这个女人在一起,总会让他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会让他变得跟她一样强硬、渺小和普通。比夫眼神冰冷,直愣愣的,眼皮玩世不恭地耷拉着,把眼睛遮住了一半。他那只粗糙的小拇指上,戴了一枚女人的婚戒。身后的门开着,他从镜子里看见爱丽丝躺在了床上。
“听着。”他说,“你的问题是,你没有一点真正的善心。我认识的女人当中,只有一个人有我说的这种善心。”
“嗯,在我眼里,你干的那些事,换了这个世界上任何男人,都不会觉得光荣。在我眼里,你——”
“或者,我说的也许是好奇心。周围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你根本不看,也不关心。你从来不观察,不思考,也不想弄明白任何事情。也许,这就是我和你之间最大的差别。”
爱丽丝几乎又睡着了。他冷漠地从镜子里望着她。她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能够牢牢吸引住他的注意力。他的目光从她淡褐色的头发滑到被子下面那双脚的粗短轮廓,从她柔和的面部曲线滑到她浑圆的屁股和大腿。她不在面前时,他想不起她身上有什么特点,在他脑子里,她只是个完整的人而已。
“你从来就不知道欣赏一幕奇景是怎么回事。”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惫:“楼下的那个家伙就是一幕奇景,好吧,还是个马戏团。但是,我已经受够他了。”
“见鬼,那个男人对我来说什么也不是,他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的老伙计。但是,一个人留意了许多细节,然后突然真相大白,你根本就不懂这是种什么感觉。”他打开热水,立刻开始刮胡子。
五月十五日的早晨,是的,就在那天早晨,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比夫立刻就注意到了他,密切地注视着他。这个男人个头不高,肩膀宽厚,像房梁一样,有撇小胡子,参差不齐,下嘴唇看上去像被黄蜂蜇了一样。这个家伙,身上有很多地方似乎都不太协调。他的脑袋很大,形状也好看,脖子却又软又细,像个小男孩。胡子看上去很假,好像是为了化装舞会临时粘上去的,如果说话太快,那胡子像是随时都要掉下来。这让他看上去像是已近中年。但他的面容却非常年轻,额头饱满平滑,眼睛瞪得很大。他的一双手硕大无比,沾满污渍,满是老茧,穿着一身廉价的白色亚麻布西装。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特别滑稽的味道,但同时,还有一种让你笑不出来的感觉。
他点了一品脱酒,半小时便喝了个精光,然后坐在一个雅座里,吃着大份的鸡肉晚餐。后来,他看书,喝啤酒。这只是开头。尽管比夫非常密切地关注着布朗特,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后面会发生疯狂的事情。他从来没见过哪个男人能够在十二天里变化那么大,从来没见过哪个男人能喝这么多酒,烂醉那么长时间。
比夫用大拇指把鼻尖往上推,用剃须刀刮着上唇的胡须。刮完后,他的脸看上去清爽了一些。爱丽丝睡着了,他穿过卧室,向楼下走去。
手提箱很沉。他把箱子提到餐馆前面,放到收银机后面,就是每天晚上他站着的地方。他有条不紊地扫视了一下四周。有几个顾客已经走了,房间里宽松了很多,但布局还是老样子。那个聋哑人依然在中间那张桌子前独自喝咖啡,那个酒鬼还在继续说话,说话的对象并不是周围哪个人,实际上也没人在听他说话。那天晚上,他来到餐馆时,穿着一套蓝色工装,并没有穿先前那十二天里一直穿着的那件脏兮兮的亚麻布西装。他的袜子不见踪影,脚踝布满抓痕,还粘着一块块已经干掉的泥巴。
比夫很警觉地听着他独白的只言片语。这个家伙似乎又在谈论某种奇怪的政治了。昨天晚上,他一直在谈论自己去过的地方,比如得克萨斯州、俄克拉荷马州,还有北卡罗来纳州和南卡罗来纳州。有一次,他还谈到妓院,后来,他的笑话实在太露骨,别人便用啤酒堵上了他的嘴。然而,大多数时候,没有人听得懂他到底在说什么。他只是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那些词就像瀑布一样,从他的喉咙里倾泻而出。关键是,他说话的口音变来变去,用词种类也经常变。有时候,他说话像个棉纺工;有时候,又像个教授。他会用特别长的词,又会在语法上犯错误。很难判断他的家人是什么样子,或者他是哪个地方的人。他总是在变。比夫若有所思地抚弄着鼻尖,毫无头绪。但只要动动脑子,就一定会找到关联。的确,这个男人的脑子非常好用,但他会从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背后毫无逻辑可言。
他像一个被某种东西弄得偏离轨道的人。
比夫靠在柜台上,开始仔细地看晚报。大标题说,市议员委员会经过历时四个月的深思熟虑,终于做出决议:地方预算无法支付在镇上某个危险路口安装红绿灯的费用。左边一栏报道的是东方的战争。这两条新闻,比夫都看得非常仔细。他的眼睛读着报纸,其他的感官则随时警惕着周围各种各样的动静。看完这些文章,他仍然低头盯着报纸,半闭着眼睛。他感到紧张。这个家伙是个问题,天亮之前,必须得想办法把他打发掉。而且,他莫名感觉到今晚要发生一件大事。这个家伙不会永远这样继续下去。
比夫感觉有人正站在门口,他立刻抬起眼皮。一个十二岁上下、瘦高个、头发淡黄的女孩,正站在门口朝里张望。她穿着卡其布短裤、蓝衬衫、网球鞋,一眼看去像个男孩。比夫看见她,把报纸推到一边,微笑地望着她走上前来。
“你好,米克,去女童子军团了吗?”
“没有,”她说,“我不是她们一伙的。”
他用眼角的余光注意到,那个醉鬼正在用拳头砸桌子,并且转身背对着刚才的那些谈话对象。比夫开口跟眼前的孩子说话时,声音有点粗暴。
“你家里人知道你后半夜还出来吗?”
“不要紧,今晚我们那个地方的一帮孩子会在外面玩到很晚。”
他从来没见她跟同龄人来过这儿。几年前,她总是跟在她哥哥身后。凯利家人口很多。后来,她用小推车推着两个淌着鼻涕的娃娃到这儿来。但如果她不用照顾孩子,或不想跟在哥哥姐姐们后面,她就会自己来。现在,这个孩子站在那里,似乎拿不定主意到底想要什么。她不停地用手掌把湿乎乎且有点发白的头发向后拢。
“我想要一包香烟,请给我最便宜的那种。”
比夫想说话,犹豫了一下,把手伸进柜台。米克拿出一块手绢,开始解角上打的结,她的钱装在里面。她猛地拽了一下结扣,里面的零钱哗啦掉到了地上,滚到布朗特旁边。布朗特正站在那里自言自语,他迷迷糊糊地盯着那几枚硬币看了一会儿,还没等那个孩子追过来,他便专注地蹲下身子,把钱捡了起来。他步履沉重地走到柜台前,站住,在手心里晃动着那两枚一分、一枚五分和一枚一角的硬币。
“现在的香烟卖一毛七了吗?”
比夫等待着。米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醉鬼把几枚硬币摞在柜台上,还用两只脏兮兮的大手挡着这一小堆钱。他又慢慢拿起一枚一分的硬币,一下把它弹到地上。
“五厘给那些种烟草的穷白人,五厘给那些卷烟的傻瓜们。”他说,“一分给你,比夫。”然后,他努力集中视线,好看清五分和一角硬币上的铭文。他用手指按住这两枚硬币,画着圆圈,最后又把硬币推开。“这算是向自由略表敬意,向民主和专政表示敬意,向自由和劫掠表示敬意。”
比夫不动声色地捡起钱,当啷扔进收银机。米克看着这一切,好像并不急着要走的样子。她久久地望着醉鬼,然后又将目光挪到屋子中间,看到哑巴一个人坐在桌前。过了一会儿,布朗特也不时朝同一个方向瞥一眼。哑巴默默地坐在那里,喝着一杯啤酒,用一根用过的火柴棒在桌子上无所事事地画着什么。
杰克·布朗特首先开了腔:“这很滑稽,但在过去的三四天夜里,我做梦时都看见了那个家伙,他就是不肯放过我。如果你注意一下的话,他好像从来没有说过话。”
比夫很少跟顾客谈论别的顾客。“是的,没有。”他含糊作答。
“很滑稽。”
米克把重心从一只脚挪到另一只脚,然后把那包香烟塞进短裤口袋。“如果你了解他,就不会觉得滑稽了。”她说,“辛格先生跟我们住在一起,他的房间就在我们家里。”
“是吗?”比夫问道,“我敢说,这个我不知道。”
米克朝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答道:“当然。他跟我们已经住了三个月啦。”
比夫放下衬衫袖子,又仔细地把袖子挽起来。他的目光一直盯着米克,看着她走出餐馆。即便米克已经离开了好几分钟,他仍然摸索着衬衫袖子,盯着空荡荡的门口。然后,他把双臂抱在胸前,又转头看着醉鬼。
布朗特重重地靠在柜台上,棕色的眼睛看上去湿乎乎的,睁得很大,带着一种茫然的神色。他很久没洗过澡了,身上有股山羊的臭味,汗乎乎的脖子上有泥点,脸上有油渍。他的嘴唇又厚又红,棕色头发盖在额头上。他的工装裤太短了,他总是不停地把裤裆往下拽。
“老兄,你该明白,”比夫终于说道,“你不能这个样子到处晃。唉,你居然没有因为流浪被逮起来,真让人吃惊。你该醒醒了,你需要洗个澡,头发也得理理。老天!你根本不应该待在人类中间。”
布朗特满面怒容,咬着下嘴唇。
“好吧,别生气,别发火。按我说的做。到后面厨房,让那个黑人男孩给你烧一大锅热水,再让威利[1]给你条毛巾,多给你点肥皂,好好洗洗。然后,吃点牛奶吐司,打开你的手提箱,换上件干净衬衫,再找条合适的裤子。明天,你就可以开始做想做的事,干想干的活儿,重新回到正轨上。”
“你知道你能做点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说,“你可以只——”
“好吧,”比夫平静地说,“不,不行。现在,你要规矩一点。”
比夫走到柜台后边,接了两杯鲜啤酒回来。醉鬼笨拙地接过一杯,啤酒顺着他的两只手洒下来,弄脏了柜台。比夫啜着自己那杯啤酒,细细品味。他半闭着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布朗特。尽管第一眼看到布朗特时,你会觉得他是个怪物,但他并非怪物。他身上似乎有什么地方是畸形的,但当你靠近了细看,他身上的每个部位都很正常,没有什么异样。因此,他之所以与众不同,如果不是身体上的原因,那也许就是脑子的原因。他这个人,像是曾经蹲过监狱,或者上过哈佛,或者在南美跟外国人混了很长时间。他好像去过别人不可能去的地方,或者做过别人不可能做的事情。
比夫歪了一下头,说:“你是哪儿的人?”
“哪儿的人也不是。”
“好吧,你总得有个出生的地方吧。北卡罗来纳、田纳西、阿拉巴马,总得有个地方。”
布朗特眼神恍惚,飘忽不定。“卡罗来纳州。”他说。
“看得出来,你去过不少地方。”比夫小心翼翼地暗示道。
但醉鬼并没有听见。他从柜台转过身,盯着外面漆黑空荡的大街。过了一会儿,他拖拖拉拉、摇摇晃晃地朝门口走去。
“再会。”[2]他回头喊道。
又剩下比夫一个人,他快速而仔细地查看了一遍餐馆。已经过了子夜一点,店里只剩下四五个顾客。哑巴依然独自坐在中间的桌子前。比夫悠闲地盯着他,晃着杯底残留的几滴啤酒。然后,他慢慢地咽下最后一口酒,走回柜台上摊开的报纸前。
这次,他无法集中注意力去看面前的那些文字。他想起米克。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把烟卖给她,也不知道吸烟是不是真的对孩子有害。他想起米克眯着眼睛用手掌把刘海儿往后拢的样子,想起她像男孩一样沙哑的声音,想起她总是把卡其布短裤向上提的习惯。还有,她大摇大摆的样子就像电影里的牛仔一样。他的心头涌上一股温柔的感觉,让他觉得很不安。
比夫心神不宁,转头去看辛格。哑巴坐在那里,双手插在口袋里,面前那杯喝了一半的啤酒早已温热浑浊了。他想在辛格离开之前请他喝点威士忌。他跟爱丽丝说的话没错——他的确很喜欢怪物。对于病人和残疾人,他有种特别友善的感觉。无论什么时候,如果有兔唇或患肺结核的人走进餐馆,他都会请他们喝杯啤酒。如果顾客是个驼背,或者是个重度残疾人,他便会请他们喝威士忌。曾经有个家伙在一次锅炉爆炸中炸飞了下体和左腿,无论他什么时候来镇上,都有一品脱免费威士忌在这里等着他。如果辛格喜欢喝酒,那么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用半价买到酒。比夫暗中点点头。然后,他把报纸整齐地叠好,和其他几样杂物一起塞到柜台下面。等到周末,他就会把这些东西统统搬到厨房后面的储藏室去。过去二十一年的晚报都非常完整地收藏在那里,一张都不缺。
两点钟,布朗特又回到餐馆。这次,他带了一个高个子黑人进来,黑人手里拎着一个黑包。这个醉鬼想让黑人到柜台前喝一杯,但黑人一弄明白自己被领进餐馆的原因,就立马离开了。比夫认出来,这人是镇上的黑人医生,自他记事起,这个黑人便在镇上行医了。他跟后厨的年轻人威利还有点什么关系。比夫看见,黑人在离开之前,用一种颤抖着仇恨的目光狠狠瞪了布朗特一眼。
酒鬼只是站着不动。
“你难道不知道,白人喝酒的地方,不能带黑鬼进来吗?”有人问他。
比夫在远处望着这一切。布朗特勃然大怒,现在更能看出他醉得有多厉害了。
“我自己也有黑人血统。”他挑衅似的大叫起来。
比夫警觉地望着他,屋子里一片寂静。他的大鼻孔张开着,翻着白眼珠,看上去好像说的是实话。
“我有黑人、意大利人、东欧人还有中国人的血统,都有。”
有人大笑起来。
“我还有荷兰人、土耳其人、日本人、美国人的血统。”他绕着哑巴喝咖啡的桌子歪歪斜斜地转着,声音高昂但嘶哑,“我是知道的那个人,我是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3]
“安静。”比夫对他说道。
布朗特对店里所有人都不在意,唯有哑巴除外。两人彼此对视着,哑巴的眼神冷淡、柔和,像猫的眼睛,似乎他的整个身体都在倾听。醉鬼正处于一种癫狂状态。
“这个镇上,你是唯一能听懂我说话的人。”布朗特说,“两天以来,我一直在心里跟你说话,因为我知道,你能明白我想说什么。”
有个雅座里的人大笑起来,因为这个不知情的醉鬼居然挑了个聋哑人,想跟人家聊天。比夫不时飞快地扫一眼两人,专心听着。
布朗特在桌前坐下,朝辛格倾过身去:“有知道的人,也有不知道的人。每一万个人当中,只有一个知道的人。所有的时代,都有这样的奇迹——数百万人知道得那么多,却唯独不知道这一点。正如十五世纪,人人都觉得地球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其他几个人知道真理。但这又不一样,因为发现地球是圆的,这需要天赋。尽管这个真理显而易见,但纵观历史,人们偏偏不知道,这真是个奇迹。你懂的。”
比夫将胳膊肘支在柜台上,好奇地望着布朗特。“知道什么?”他问道。
“别听他的。”布朗特说,“别管那个扁平足、青下巴、爱打听事儿的杂种。你瞧,我们这些知道的人碰到一起,是件大事,这种概率非常小。有时候,我们碰见了,却都不会认为对方就是知道的那个人,这很糟糕。我多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但是,你瞧,我们这样的人少之又少。”
“共济会的人?”比夫问道。
“你闭嘴!不然我会把你的胳膊拧下来,再用它把你狠揍一顿。”布朗特大声嚷嚷着。他弓起身子,靠得离哑巴更近些,压低声音,醉醺醺地窃窃私语:“为什么?为什么这种无知的奇迹一直持续着?原因只有一个:这是个阴谋,一个狡诈的、巨大的阴谋,愚民政策。”
这个酒鬼想要跟一个哑巴谈话,雅座里的那几个男人一直在嘲笑他,只有比夫一副认真的模样。他想搞清楚,这个哑巴是否真听懂了酒鬼的话。这个家伙不断地点头,脸上一副沉思的样子。他只是反应迟缓,仅此而已。布朗特一边说着知道不知道的话题,一边开了几个玩笑。等玩笑说完好几秒钟之后,哑巴这才绽开笑容。等谈话重归沉闷的时候,他的脸上却依然挂着笑容,迟迟没有消失。这个家伙实在神秘莫测。人们觉得,自己甚至还没等意识到他身上到底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时,就已经在盯着他看了。他的眼神让人觉得,他听到的东西是别人都未曾听说过的,他知道的事情也是别人都未曾想到过的。他似乎不像凡人。
杰克·布朗特几乎趴在了桌子上,话语滔滔不绝,犹如内心的堤坝决堤了一样。比夫什么也听不懂了。因为醉酒,布朗特的舌头发沉,语速极快,声音都搅在了一起。比夫忍不住想,如果爱丽丝把他赶出去,他能去哪儿。早晨,爱丽丝就会把他赶出去的,她是这样说的。
比夫疲惫地打了个哈欠,用手指拍着张开的嘴巴,一直拍到下巴松弛下来。马上就三点钟了,无论白天还是夜里,这都是最让人倦怠的时候。
哑巴非常耐心,他一直听着布朗特说话,听了将近一个小时。这会儿,他开始偶尔看看表。布朗特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继续高谈阔论。最后他停了下来,卷了一支烟。哑巴则朝钟表的方向点点头,以特有的含蓄方式笑了笑,从桌前站了起来,两只手照旧插在口袋里,快步走了出去。
布朗特醉得厉害,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甚至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哑巴没有做出任何回答。他张着大嘴,开始环顾屋子,眼睛骨碌碌地转着,整个人昏昏沉沉。一条红色血管在他的额头上突起来,他开始用拳头愤怒地猛砸桌子。现在,不能再任他撒酒疯了。
“过来。”比夫和善地说,“你朋友已经走了。”
这个家伙还在寻找着辛格。以前,他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烂醉如泥过。他的样子很难看。
“我这里有东西给你,还想跟你说几句话。”比夫连哄带骗。
布朗特从桌前站起身,摇摇晃晃地大步朝街上走去。
比夫靠在墙上。进来,出去——进来,出去。毕竟,这不关他的事。屋子里空了,非常安静。这几分钟,时间都停滞了。他疲惫地任由自己的脑袋向前垂下。屋子似乎慢慢凝固起来。柜台、人脸、雅座、桌子、角落里的收音机、天花板上旋转的吊扇,一切似乎都变得非常模糊,静止不动了。
他一定打瞌睡了。一只手晃动着他的胳膊肘,他慢慢恢复了神志,抬起头来,看看这人想干什么。站在他面前的,是厨房里干活儿的黑人男孩威利,他戴着帽子,穿着长长的白围裙。威利结结巴巴,因为要说的话让他太兴奋了。
“他用拳头砸——砸——砸这里的砖——砖——砖墙。”
“怎么回事?”
“就在那边小胡同里,离这里有两户——户——户人家。”
比夫挺起缩着的肩膀,整了整领带。“什么?”
“他们要把他带到这里来,现在随时都可能闯进来——”
“威利,”比夫耐心地说,“从头说,不然我搞不明白。”
“就是在这里的那个矮个子白人,长着胡——胡——胡子的。”
“布朗特先生,是的。”
“嗯,怎么开始的,我没见着。我当时正站在后门那里,突然听见一阵骚动,听上去好像有人在胡同里打架打得厉害。所以,我跑——跑——跑过去看。在这里的那个白人完全疯了,他用头撞这面砖墙,还用拳头打,一边骂一边打。我以前从来没见过这样打架的白人,打的就是这面墙。这样下去,他很快就会把头撞破的。两个白人男人听见吵闹声,就走过去,在一边看——”
“然后呢?”
“嗯,你知道这里的那个哑巴先生——手总是插在口袋里的——这里那个——”
“辛格先生。”
“他走过来,就那么站在那里,看着四周,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布——布——布朗特先生一看见他,就开始又说又喊,然后突然倒在了地上。也许,他真的把头撞破了。一个警——警——警察过来了,有人报了警,说布朗特先生在这里。”
比夫低下头,琢磨着刚才听到的内容,总算理出一个清晰的思路。他搓了搓鼻子,想了一会儿。
“他们随时都会闯进来。”威利走到门口,朝街上张望着,“瞧,他们来了,他们拖着他。”
十几个围观者,还有一个警察,他们都想挤进餐馆里。外面,还有好几个妓女站在那里,从前窗向里张望。每当有意外发生时,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这么多人,都争着往里挤,这真是滑稽。
“别再制造不必要的麻烦了,没什么好处。”比夫说着,看了一眼正架着醉鬼的那个警察,“其他人还是出去吧。”
警察把酒鬼放到椅子上,把众人推搡回大街上,然后转过头,对比夫说:“有人说,他在这里跟你住。”
“不是,但他不妨就待在这里吧。”比夫说。
“需要我把他带走吗?”
比夫考虑了一下。“今晚他不会再惹麻烦了。当然,我也负不起这个责任,但是,我觉得待在这里可以让他安静下来。”
“下班前我会再来看看。”
店里只剩下比夫、辛格和杰克·布朗特三个人了。从醉鬼被带进来后,比夫这才得空好好看看他。布朗特的下巴似乎伤得非常严重,他瘫倒在桌子上,一只大手捂着嘴巴,前后摇晃着,头上有道深长的伤口,鲜血从太阳穴处流下来。他的指关节皮开肉绽,浑身肮脏不堪,像是刚从下水道里被人抓着后脖颈拖出来似的。他大口大口地呕吐着,已经彻底崩溃了。哑巴坐在桌子对面,用灰色眼睛望着这一切。
后来,比夫看到布朗特并没有伤到下巴,他用手捂住嘴巴,是因为他的嘴唇在哆嗦。泪珠从他满是污垢的脸上滚落下来,他不时瞥一眼比夫和辛格,居然被他们瞧见了自己在哭,这让他非常生气。这个场景令人难堪。比夫冲哑巴耸了耸肩膀,抬起眉毛,做了个“该怎么办”的表情。辛格歪了一下脑袋。
比夫不知所措。他若有所思,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眼前的状况。他正努力想着对策,哑巴突然翻过菜单,开始在上面写字:
如果你没有地方让他去,他可以跟我回家。先给他喝点汤和咖啡,对他有好处。
比夫松了口气,使劲点点头。
他把前一晚的三盘特价饭菜、两碗汤,还有咖啡和甜点摆在桌上。然而,布朗特不肯吃,也不肯把手从嘴上拿开,好像嘴唇是他身上的什么秘密部位绝不能暴露一样。他的呼吸中带着断断续续的抽泣,宽大的肩膀紧张地抖动着。辛格挨个指了指桌上的饭菜,但布朗特只是坐在那里,手捂着嘴巴,摇摇头。
比夫说得清晰而又缓慢,好让哑巴看清口形。“太紧张了——”他以聊天的口吻说道。
汤里的热气不断飘到布朗特的脸上,过了一会儿,他颤抖着伸手去拿勺子。他喝了汤,吃了些甜点,厚嘴唇还在哆嗦着,头低低地垂到盘子上。
比夫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想,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一直精心守护的特殊部位。在哑巴身上,是他的双手。那个叫米克的孩子用手拉扯上衣的前襟,是为了不让衣服摩擦到胸前刚刚开始发育的柔嫩乳头。在爱丽丝那里,是她的头发,如果他头上抹了油,她绝对不允许他和自己同床。那么,他自己呢?
比夫缓缓转动着小指上的戒指。无论如何,他知道什么东西是自己不再精心守护的了。不了,再也不了。他眉头紧蹙,插在口袋里的一只手神经质地去摸生殖器。他开始用口哨吹起一支歌,然后从桌前站了起来。然而,能在别人身上发现这一点,很有意思。
他们把布朗特扶起来。他很虚弱,东倒西歪。他不再哭了,但似乎还在思考着某些令他感到羞愧和不快的事情,他任由别人领着自己向前走。比夫从柜台后面拿出那只手提箱,跟哑巴解释了一下。对辛格而言,似乎对什么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比夫跟他们一起走到门口。“振作起来,别干犯法的事。”他对布朗特说。
漆黑的夜空开始发亮,随着新的清晨的到来,天空变成了深蓝色。天上只剩下几颗闪着微光的银白色星星。大街上空空荡荡,一片寂静,凉意袭人。辛格左手提着箱子,空出右手,扶着布朗特。他点头向比夫道别,跟布朗特一起,沿着人行道离开了。比夫站在那里望着他俩。他俩走出了半个街区,只有背影还在蓝色夜幕中依稀可辨——哑巴身板笔直、结实,布朗特肩膀宽厚,靠在哑巴身上,走得跌跌撞撞。他俩终于消失在视野中。比夫又等了一会儿,仔细看了看天空。天空的浩瀚深邃令他着迷和压抑。他搓了搓额头,回到灯火通明的餐馆。
他站在收银机后面,努力回想着夜里发生的一切,脸上一紧,变得冷酷起来。他觉得要向自己解释一些事情。他回顾了整个事件的烦琐细节,却仍然迷惑不解。
门开开合合好几次,有客人陆续走进来了。夜晚结束了。威利把一些椅子堆在桌子上,在拖地板。他马上要下班回家了,一直哼着歌。威利很懒,在厨房里,他总是会停下手头的活儿,拿出随身携带的口琴,吹上一会儿。这会儿,他正昏昏欲睡地一下下地拖着地,一直哼着那首孤独的黑人歌曲。
店里并没有多少客人——这个时候,熬夜的男人们和刚睡醒准备投入新一天工作的男人们碰到了一起。睡眼蒙眬的女招待端上来的既有啤酒,又有咖啡。没有嘈杂的声音,也没人聊天,因为每个人似乎都很孤单。刚醒过来的人和正准备结束漫长一夜的人,他们之间互不信任,让大家都有一种疏离感。
黎明时分,大街对面的银行大楼显得非常苍白。慢慢地,白色砖墙逐渐清晰起来。旭日开始照亮大街。比夫最后检查了一遍屋子,上楼去了。
他转动门把手进门的时候,弄出了很大动静,这样就可以把爱丽丝吵醒了。“老天,”他说,“这一夜真够受的!”
爱丽丝慢慢醒过来,躺在凌乱的床上,像只闷闷不乐的猫咪,伸着懒腰。在清新、炎热的晨光照耀下的房间里死气沉沉,一双皱巴巴的丝袜松松垮垮地挂在百叶窗的绳子上。
“那个傻瓜酒鬼还在楼下待着吗?”她质问道。
比夫脱下衬衫,仔细瞧了瞧领子,看看是不是干净,明天能不能接着穿。“自己下去看看吧。早跟你说过,你要把他踢出去,没人能拦着。”
爱丽丝睡眼蒙眬,伸手下去,从床边的地板上拿起一本《圣经》、一份单面空白的菜单,还有一本主日学校的书。她哗哗地翻动《圣经》,找到一篇开始念起来,声音很大,十分专注。今天是周日,她正在准备每周一次的课程,学生是教堂初中部的那些男孩子。“耶稣行走在加利利海边,看见西门和兄弟安德鲁,他们正在海里撒网,因为他们是渔民。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立刻舍了网,跟从他。”
比夫走进浴室洗澡。爱丽丝大声读着,在浴室中听来成了持续柔和的低语。他侧耳倾听。“……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西门和其他信众出去找他。他们找到耶稣时,对他说:‘众人都在找你。’”
她读完了。比夫让这些话在他脑海里温柔地旋绕着。他极力把爱丽丝在读的这些真实字词的声音与对他说话时的声音区分开。他想记起当自己还是孩子时,母亲经常读的那篇经文。他生出怀旧之情,他低头望着小指上的婚戒,这戒指原本是母亲的。他又一次忍不住想,如果母亲知道他放弃了教堂和宗教,会怎么想?
“今天的课讲的是收徒的故事。”爱丽丝在备课过程中自言自语,“经文是‘众人都在找你’。”
比夫猛地一下从思绪中清醒了,将水龙头拧到最大。他脱下内衣,开始洗澡。一直以来,他的上半身总是洗得一丝不苟。每天早晨,他在胸脯、胳膊、脖子、脚上都抹上肥皂——在这个季节,他每天进到浴缸里洗两次澡,清洗全身。
比夫站在床边,不耐烦地等着爱丽丝起床。他从窗户里看到,今天将是个风平浪静、酷热难耐的日子。爱丽丝已经读完了那一课,尽管知道他在等着,她还是懒洋洋地横躺在床上。比夫心头悄然升起一股怒火。他嘲讽地轻笑了一声,然后挖苦道:“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坐下看会儿报纸,但我希望你能让我现在睡一觉。”
爱丽丝开始穿衣服,比夫整理床铺。他娴熟地来回颠倒着床单,把上面一层放到下面,把它们翻过来,又首尾调了顺序。床铺整理完毕,他一直等到爱丽丝离开了房间,这才脱掉裤子,钻进被窝。他的脚从被子底下凸出来,胸膛上的粗硬胸毛在枕头的衬托之下,显得更黑了。他很高兴没有跟爱丽丝说醉鬼身上发生的事。他很想找个人说说这件事,如果能大声地把这些事情说出来,他或许就可以发现让他感到困惑的原因。那个可怜的杂种说啊说啊,却没人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很可能他自己也不明白。他就那样一直围着那个聋哑人转,单单选中他,而且拼命向他倾诉一切。
为什么?
因为对有些人而言,他们会在某个时刻放弃一切个人的东西,趁这东西发酵、放毒之前——把它扔给某个人或某种想法。他们必须得这样做。对某些人而言,这就是他们内心的想法——经文是“所有人都在找你”。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也许——他是个中国人,那个家伙曾经说过,他还是黑人、意大利人、犹太人。如果他对此坚信不疑,那也许的确如此。他所说的自己是什么人、什么事——
比夫伸出两条胳膊,把两只光脚交叉起来。在晨光中,他的脸更显苍老了,干瘪的眼皮紧闭着,两颊和下巴上的胡须浓密而坚硬。慢慢地,他的嘴巴放松下来。刺眼的黄色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房间里闷热而明亮。比夫疲倦地翻过身,用手遮住眼睛。他不是什么大人物,不过是巴塞洛缪,是老比夫,有两只拳头、一张快嘴,是布兰农先生,孤零零一个人。
3
尽管前一晚米克在外面混到很晚才回家,但还是早早被太阳叫醒了。天气太热了,早餐时连咖啡都不想喝,她往冰水里加了糖浆,又吃了些凉饼干。她在厨房瞎转悠了一会儿,然后走到前面的门廊,去看报纸上的幽默漫画。她本以为辛格先生会像以往的周日早晨那样,也在门廊上看报纸,但他并不在那里。后来,她爸爸说,辛格先生昨晚回来得非常晚,他的房间里有客人。她等了辛格先生好一会儿。所有房客都下来了,唯独不见他。最后,她回到厨房,把拉尔夫从他的高脚椅中抱出来,给他换上干净衣服,擦净他的脸。等巴伯从主日学校回来时,她已经准备停当,要带孩子们出门了。她让巴伯跟拉尔夫一起坐进手推车,因为巴伯光着脚,外面炽热的人行道会烫伤他的脚。她拖着手推车走了大约八个街区,终于来到一幢正在建的高大新房子前面。梯子仍旧搭靠在屋檐的一边,她鼓足勇气,开始向上爬去。
“你看着拉尔夫。”她回头朝巴伯喊道,“别让虫子落在他的眼皮上。”
五分钟后,米克站起来,挺直身子。她展开双臂,像翅膀一样。这个地方,人人都想站上来。站在最顶端。然而,并没有多少孩子可以做得到。大多数孩子会害怕,万一失手,滚落下去,就摔惨了。周围有各种房顶,还有郁郁葱葱的树冠。小镇的另一边,有教堂的尖顶,还有工厂的大烟囱。天空蔚蓝,天气火烧火燎般热。阳光下,地上的一切要么白得晃眼,要么漆黑一片。
她想唱歌。她会唱的那些歌都一股脑儿涌到她的喉咙处,却没发出声。上个星期,有个大男孩爬到了屋顶最高的地方,大喊一声,便开始大声发表在高中学过的一篇演说——“各位朋友,各位罗马人,各位同胞,请你们听我说!”[4]爬到最高处,会让你有一种狂野的感觉,让你想要大喊、唱歌,或者抬起胳膊飞起来。
她觉得网球鞋的鞋底有点打滑,便小心翼翼地蹲下来,跨坐在屋顶上。这幢房子基本完工了,它将是附近最大的建筑物之一——两层楼,天花板很高,屋顶则是她见过最陡峭的。这幢房子很快就会建完,到时候木匠们就会离开,孩子们只能去别的地方玩耍了。
她独自一人。周围空无一人,很安静,她可以好好思考一会儿。她从短裤口袋里掏出昨晚买的那包烟。她缓缓吸着烟。香烟让她有种醉醺醺的感觉,以至于她的脑袋沉甸甸地耷拉在肩膀上,但她必须得把烟抽完。
M. K.[5]——等到十七岁出名时,她会把这两个字母写在所有东西上面。到时候,她会开一辆红白相间的帕卡德汽车回家,她家的门上都要刻上她名字的首字母。她的手绢和内衣上也要用红色字体写上M.K.。也许,她会成为一名伟大的发明家,她要发明一种很小的收音机,像一枚绿豆那么大,人们可以随身携带,塞到耳朵里听。她还要发明飞行器,人们可以像背背包那样把这种飞行器背在身后,然后嗖的一下就可以去往世界各地了。之后,她还将领先世界,挖一条巨大的隧道,穿过地球,一直通到中国去,人们可以乘坐巨大的气球顺着隧道下去。这些都是她首先要发明的东西,都已经计划好了。
米克香烟抽到一半时就捻灭了,并把烟蒂顺着屋顶斜坡弹了下去。然后,她向前俯下身子,头放在两只胳膊上,自顾自地哼起歌来。
这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但自始至终,她的脑海深处都会回荡着某支钢琴曲或别的音乐。无论她做什么,想什么,音乐一直都在那里。寄宿在他们家的布朗小姐,房间里有台收音机。去年冬天,每个周日下午,她都会坐在台阶上听着收音机里的节目。那些曲子也许都是古典音乐,她却记得最清楚。特别是某个人的音乐,她每次听见,心都会揪成一团。有时候,这个人的音乐就像一块块彩色的小水晶糖;有时候,则是她能想象得到的最柔软、最悲伤的东西。
突然传来哭声。米克坐直身子,仔细听着。风拂过她前额的刘海儿,明晃晃的太阳让她脸色发白,脸上湿乎乎的。哭声还在继续,米克手脚并用,慢慢沿着屋脊向前挪动。当她挪到屋顶的尽头时,便俯身向前,趴在屋脊上,把头探出边缘,这样就可以看见地面了。
孩子们还在原地。巴伯正蹲在地上看什么东西,旁边投下一个矮小的黑影。拉尔夫依旧被系在手推车上,他还太小,只能勉强坐起身来。他抓着车子两边,帽子歪戴在头上,正在大哭。
“巴伯!”米克朝下面大喊,“看看拉尔夫想要什么,赶紧给他。”
巴伯站起来,认真看了看婴儿的脸。“他什么也不要。”
“好吧,那就好好摇摇他。”
米克又爬回刚才坐着的地方。她想认真思考一下两三个人的事,想一个人唱会儿歌,想制订计划。然而,拉尔夫一直在大声号哭,使她片刻不得安宁。
她大着胆子朝架在屋檐边缘的梯子爬过去。斜坡非常陡峭,只钉了几块木板,中间缝隙很大,是工人们当脚手架用的。她有点眩晕,心跳得厉害,身子有些哆嗦了。她命令式地大声自言自语:“用手紧紧抓住这里,慢慢向下滑动,等右脚踩住了,使劲踩稳,再往左摆过去。鼓起勇气,米克,你得勇敢点。”
无论任何攀爬,下来总是最难。她花了很长时间才踩到梯子,又感到安全了。等终于踩到地面,她感觉自己变得矮小了,有那么一会儿两条腿似乎就要瘫软下去。她提提短裤,把腰带紧了一个扣。拉尔夫还在哭,她却没在意这哭声,走进了这幢空荡荡的新房子。
上个月,他们在房子前面挂了个牌子,禁止孩子们到这个地方来。有天晚上,一群孩子在房子里扭打,有个女孩晚上看不清,跑进一个房间里。没想到,里面的地板还没有修好,女孩掉了下去,摔断了腿,现在还打着石膏躺在医院里。还有一次,几个粗野的男孩在一面墙上撒满了尿,还写了一些非常难听的下流话。然而,无论挂多少块“禁止入内”的牌子,他们都没办法把孩子们赶走,除非等到房子粉刷完毕,有人住进来为止。
屋子里散发着新鲜木头的味道,她走动的时候,网球鞋的鞋跟发出“扑通扑通”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房子里。空气又热又安静。她在前厅中央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她把手伸进口袋去摸,掏出两支粉笔头——一支绿色,一支红色。
米克慢慢地画着大写字母。最上面,她写下“爱迪生”,下面又写下两个名字:“迪克·特雷西”[6]和“墨索里尼”。然后,在四个角落,她把字母写到最大,写下了自己姓名的首字母——M.K.,用绿色粉笔写的字,用红色粉笔勾边。写完后,她走到对面墙壁跟前,写下一个特别不雅的词——“阴部”,下面也写上了自己姓名的首字母。
她站在空荡荡的屋子中央,凝视着自己的大作。她的手里依然握着粉笔,觉得不太满意。她努力去想那个家伙叫什么名字,去年冬天,她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他的音乐。关于这个人,她向学校里的一个女孩打听过,这个女孩家里有钢琴,而且上过关于他的音乐课。后来,这个女孩又去问自己的老师。这个人似乎只是个孩子而已,很久以前生活在欧洲的某个国家。但他即便只是个孩子,却为钢琴、小提琴、乐队或交响乐团写出了这些如此美妙的音乐作品。在她的印象里,她记得他写的六首不同的曲子。有几首快而清脆,另一首则像春天雨后的那种味道。但是,所有这些曲子都让她感到既悲伤又兴奋。
她哼起其中一支曲子,过了一会儿,独自站在这幢空荡荡、热乎乎的房子里,她感到眼泪流了下来。她的喉咙发紧,声音沙哑,再也唱不下去了。她飞快地把这个人的名字写在那些名字的最上方——“莫扎特”。
拉尔夫依然被系在手推车里,跟她离开时一模一样。他安静地坐起身子,一动不动,胖胖的小手紧紧抓着车子两边。拉尔夫留着方正的黑色刘海儿,眼睛也是黑色的,简直像个中国娃娃。阳光照在他的脸上,这就是他刚才一直大哭的原因。巴伯不见了踪影。拉尔夫见米克来了,又扯着嗓子大哭起来。她把车子推到新房旁边的阴凉处,又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颗蓝色的软心糖豆,塞进婴儿温暖、柔软的嘴巴里。
“消停一会儿吧。”她对拉尔夫说。其实这有点浪费,拉尔夫太小了,根本尝不出糖果的真正美味。给他一块干净的石头,效果是一样的,只不过这个小傻瓜会吞掉它。他不懂得品尝味道,也不懂得说话。如果你跟他说,你受够了,不想再拖着他到处走,很想把他扔到河里,对他来说,这话跟“你一直很爱他”没什么区别。没有什么东西会影响到他。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拖着他到处走真的很无聊。
米克把两只手捧在一起,紧紧合拢,使劲从大拇指的缝隙里吹气。她的两腮鼓起来,开始时只有气息穿过拳头的声音,接着响起了高亢尖厉的口哨声。过了一会儿,巴伯从房子的一角走了出来。
她拨拉掉巴伯头发上的锯末,又把拉尔夫的帽子戴正。这顶帽子是拉尔夫身上最好的东西了。帽子是蕾丝做的,绣满了花,拉尔夫下巴底下的缎带,一边是蓝色,一边是白色,耳朵两边有大大的玫瑰花结。这顶帽子戴在拉尔夫的脑袋上已经有点小了,刺绣的部分也扯破了,但她带拉尔夫出来时,总会给他戴这顶帽子。拉尔夫不像别人家的孩子那样,他没有真正的童车,也没有夏天穿的毛线鞋,她只能用在三年前的圣诞节得到的一辆做工粗糙的旧手推车,带着拉尔夫到处转。但这顶上好的帽子,给他长了脸。
由于是星期天,临近正午,天气又炎热,街上空无一人。手推车吱吱嘎嘎,发出刺耳的声音。巴伯光着脚,人行道很热,烫得他脚疼。郁郁葱葱的橡树在地上投下阴影,看着就凉爽,但树荫实在太少了。
“坐到车里来吧。”她跟巴伯说,“让拉尔夫坐在你腿上。”
“我可以走。”
漫长的夏季总是让巴伯犯腹绞痛。他打着赤膊,肋骨突出,身上很白。阳光照得他脸色苍白,不再是棕褐色,小奶头就像胸脯上的两粒葡萄干一样。
“我拖着你,没关系。”米克说,“快,上来吧。”
“好吧。”
米克拖着车子慢悠悠地走着,并不急着回家。她开始跟孩子们说话,但那些话不像是说给他们听的,更像是自言自语。
“这真是件很有趣的事——最近我老做那些梦。好像我在游泳,但不是在水里游,我伸出胳膊去,在一群人里游泳。那群人比星期六下午克雷斯家商店里的人还要多上一百倍,是世界上人数最多的人群。有时候,我一边大喊,一边在人群里游,不管游到哪儿,都会把他们撞倒在地——还有时候,我躺在地上,人们纷纷从我身上踩踏过去,我的内脏流出来,淌到人行道上。我觉得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梦,更像是个噩梦。”
一到星期天,家里就到处都是人,因为房客们都有访客。有翻报纸的,有抽烟的,楼梯上总有人来来往往。
“有些事情你很自然地想要保密,倒不是因为这些事情不好,而是因为你就想保密。有两三件事,连你们我都不会告诉。”
到了街角,巴伯从手推车上下来,帮着米克把车子抬下马路,然后又抬上另一条人行道。
“有一样东西,为它我愿意放弃一切。那就是一架钢琴。如果我们有架钢琴,我会每天晚上都弹,然后学会世界上所有的曲子。这是我最想要的东西。”
他们走到自己家所在的街区,再过几户人家,就到家了。他们家的房子是整个小镇北部最大的房子之一,有三层,但家里住了十四口人。真正有血缘关系的凯利家族并没有那么多人——但这些人吃在这里,睡在这里,每人交五块钱,完全可以把他们计算在内。辛格先生不算在内,因为他只是租了一个房间,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
房子很狭窄,好多年没有粉刷,似乎不太结实,难以承受三层楼的高度,屋子的一侧已经有些下沉了。
米克解开拉尔夫,把他从手推车里抱了出来。她飞速穿过走廊,用余光看见起居室里挤满了房客。她爸爸也在那里。她妈妈应该在厨房。这些人在这里闲荡,等着开饭。
他们一家住了三个房间,她走进第一个房间,把拉尔夫放在爸爸妈妈睡觉的床上,给了他一串珠子玩耍。隔壁房间关着的门后传来说话声,她决定进去看看。
黑兹尔和埃特看见她,立刻住了嘴。埃特正坐在窗前的椅子上,用红色指甲油染脚指甲。她的头发用铁发卷卷了起来,下巴上有一小块地方涂着一点白色的面霜,那里冒出来一个粉刺。黑兹尔像往常一样,懒洋洋地瘫在床上。
“你们一直在聊什么?”
“关你什么事。”埃特说,“闭上嘴,赶紧走开。”
“这是你们的房间,也是我的房间。我跟你们一样,有权待在这里。”米克趾高气扬地从一个角落走到另一个角落,在房间里走了个遍,“但是我不想找碴打架,我只想要求自己的权利。”
米克用手掌把蓬乱的刘海儿拢到后面。她经常这样干,以至于额头上蓬乱的鬈发都一绺绺地翘了起来。她动动鼻子,冲着镜子做了个鬼脸,然后又开始绕着屋子转悠。
黑兹尔和埃特作为姐姐,倒还说得过去。但埃特是个很不安分的女孩。她满脑子想的都是电影明星,或者演电影。有一次,她给珍妮特·麦克唐纳写信,还收到了一封打字机打的回信,信上说,如果她去好莱坞,可以顺便到她家游泳池去游泳。从此以后,游泳池便一直折磨着埃特的心。她一心想着,等她攒够车票钱就去好莱坞,找份秘书的工作,跟珍妮特·麦克唐纳成为闺密,然后自己也去演电影。
她整天对着镜子精心打扮,而这是最糟糕的地方。埃特并不像黑兹尔那样天生丽质。关键是,她的下巴很短。她经常用手拽下巴,做很多锻炼下巴的练习,这些都是她在一本电影手册里学到的。她经常对着镜子看自己的侧脸,努力用嘴巴摆出一个特定姿势。然而,这一切都毫无用处。有时,埃特会为此在晚上双手捂着脸大哭。
黑兹尔则太懒。她长得很好看,但脑子不开窍。她十八岁了,除了比尔,她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也许,这就是问题所在。无论什么东西,她总是最先得到,而且是最大份——新衣服是头份的,任何好东西她拿的也最多。黑兹尔从来无须争抢,她很温柔。
“你准备在这里走一整天吗?看你穿的这身男生衣服,傻乎乎的,就让我恶心。得有人管管你了,米克·凯利,教你点规矩。”埃特说。
“闭嘴。”米克说,“我穿短裤,是因为我不想穿你剩下的那些旧衣服。我不想跟你俩一样,也不想穿得跟你俩一样,我就是不愿意,所以我穿短裤。我随时都想当个男孩,真希望可以搬去跟比尔一起住。”
米克爬进床底下,拿出一个大帽盒。她抱着盒子向门口走去,那两人在她背后大喊:“终于摆脱了!”
比尔的房间是家里最好的。他的房间像个小窝一样——他一个人独享——巴伯除外。比尔在墙上钉满了从杂志上剪下来的照片,大都是美女的脸部特写。在另外一角,挂着米克去年上免费美术班时画的一些画。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张书桌。
比尔正躬身趴在桌子上,看《大众机械》杂志。她走到他身后,搂住他的肩膀。“嗨,你这个王八蛋。”
他没有像往常那样跟她扭成一团。“嗨。”他说,微微晃了晃肩膀。
“我在这里待一会儿,会打扰你吗?”
“当然可以——你想待就待,没关系。”
米克跪在地上,解开大帽盒上的绳子。她的双手停在盒盖边上,不知道为什么,拿不准是否要打开盖子。
“我一直在想自己在这件事上所做的一切,”她说,“可能行,也可能不行。”
比尔继续看杂志。她仍旧跪在盒子旁边,却没有打开它。她的眼睛游移到比尔身上,他背对她坐着。他看书时,一只大脚总踩在另一只脚上,鞋子都磨坏了。有一次,他们的爸爸说,比尔吃的所有午饭都长到了脚上,早饭长到了一只耳朵上,晚饭长到了另一只耳朵上。这么说有点刻薄,整整一个月,比尔心里都不痛快,但这话说得又很有意思。比尔的耳朵向外支棱着,非常红。虽然他才刚刚高中毕业,却已经穿十三码的鞋子了。他站起来时,一只脚总是躲到后面蹭另一只脚,想以此藏起自己的脚,却往往欲盖弥彰。
米克把盒子打开几英寸的缝,立刻又盖上了。她实在太兴奋了,没法当下就查看里面的东西。她站起来绕着屋子走来走去,最后才稍微平静一些。过了一会儿,她站在她在免费美术班上画的那幅画前面,这个课程是去年冬天,政府为学校孩子们开设的。这幅画里画的是海上的风暴,还有一只在狂风中猛冲的海鸥,画的名字叫作“暴风雨中断背的海鸥”。在头两三次课上,老师讲的是大海,因此,一开始大家画的几乎都是大海。然而,大部分孩子和她一样,从未亲眼见过真正的大海。
这是她画的第一幅画,比尔把它钉在了墙上。她画的其他画,里面满满的都是人。起初,她还画过一些海上风暴的画——有一张画的是一架正在坠落的飞机,人们纷纷跳机逃命;另一张画的是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轮船正在沉没,所有人都争抢着往一条小救生船上挤。
米克走到比尔房间的壁橱跟前,拿出她在美术班上画的另外一些画——有些是铅笔画,有些是水彩画,还有一张油画,这些画里都画满了人。她想象着百老汇大街发生了严重火灾,然后就按照想象的样子画了出来。火焰是明亮的绿色和橙色,大火烧得大街上只剩下布兰农先生的餐馆,还有第一国家银行。街上躺满了死尸,还有些人在奔跑着逃命。有个男人穿着睡衣,有个女人拼命想扛走一串香蕉。另一幅画叫作“工厂锅炉爆炸”,里面的人纷纷跳出窗户逃命,而一群身穿工装的孩子则挤在一起站在那里,手里端着饭盒,他们是来给爸爸送饭的。有幅油画画的是全镇的人都在百老汇大街打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画这幅画,也想不出该给它取个什么名字才合适。这幅画里没有大火,没有暴风雨,也看不出这群人为什么要打架。但比起其他的画,这幅画里的人更多,人们的动作也更多。这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幅画,很可惜她没能想出一个好名字。但在她的内心深处,她知道该叫什么名字。
米克把画放回壁橱架子上。这些画现在看来都不怎么样。画里的人没有手指头,有些人的胳膊画得比腿还长。但美术课很有意思。她只不过把脑海里的画下来而已,没有任何缘由——在她心里,画画带给她的感受根本无法与音乐带给她的相提并论。什么都比不上音乐那么美好。
米克跪在地上,快速掀开大帽盒的盖子。里面是一把裂了的尤克里里琴,安着两根小提琴琴弦、一根吉他琴弦、一根班卓琴弦。琴背面的裂缝已经用胶布小心粘好,琴中间的圆孔盖上了一片木头,一端的小提琴琴马撑起琴弦,两侧刻着几个音孔。米克正在为自己做一把小提琴。她把琴放在腿上,觉得之前从来没有好好看过它。前一阵子,她用烟盒和皮筋给巴伯做了一把玩具曼陀林,这让她有了做琴这个想法。从那之后,她就四处搜寻不同的部件,每天都做一点点。在她看来,她已经倾尽全力,就差把自己的脑袋也用上了。
“比尔,这跟我见过的真正的小提琴不一样。”
他还在看杂志。“是吗?”
“看上去就是不对头,就是不——”
那天,她原打算紧紧琴栓,调调音,但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这把琴做得不怎么样,连看都懒得看。她一根根地拨弄着琴弦,琴弦发出空洞微弱的砰砰声。
“我怎样才能搞到一把琴弓呢?你肯定琴弓只能用马尾巴毛来做吗?”
“是的。”比尔有些不耐烦地说。
“用细铁丝或者人的头发拴在软棍上不行吗?”
比尔搓着两只脚,没答话。
愤怒让她的额头冒出豆大的汗珠,她的声音都嘶哑了。“这连一把糟糕的小提琴都算不上,只是曼陀林和尤克里里琴的杂交品,我恨它们,我恨它们——”
比尔转过身来。
“一切都不对头,根本不行,根本没用——”
“冷静点,”比尔说,“你还要继续做手里的这把破尤克里里琴吗?我一开始就该告诉你,你觉得自己能够做出一把小提琴,简直是疯了。这种东西不是你坐着就能做出来的——你得买才行。我觉得所有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我想,让你自己明白这个道理也无妨。”
有时候,比尔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可恶,他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她猛地把小提琴摔到地上,一通猛踩,但接着,又把琴草草收进帽盒里。她眼里的泪水滚烫。她踢了一脚帽盒,看都没看比尔,便跑出了房间。
她躲闪着穿过走廊到后院去,这时撞上了妈妈。
“你怎么了?碰上了什么事了?”
米克想要挣脱开,但妈妈抓住她的胳膊不放。她难过地用手背抹掉脸上的泪。妈妈一直在厨房里待着,这会儿戴着围裙,脚上是一双便鞋。她跟平时一样,似乎心事重重,没有时间再问米克问题。
“杰克逊先生今天和他的两个姐姐来吃饭,椅子不够了,你和巴伯到厨房吃吧。”
“这对我来说再好不过了。”米克说。
妈妈松开她,去脱围裙。餐厅里传来开饭的铃声,并猛然响起愉快的谈话声。她听见爸爸说,由于没有续交意外保险,他损失了很多钱,最后还把髋骨摔坏了。这件事总让她爸爸无法放下——他本来可以赚到钱的,却没有。碗碟碰撞发出叮当声,过了一会儿,谈话声停止了。
米克靠在楼梯的栏杆上。她先是打嗝,然后突然哭出声来。她回顾过去的一个月,觉得在心里似乎从未真正相信过那把小提琴能用。但在她心里,她一直让自己相信这一点,即便现在,也很难有一丝怀疑。她累坏了。比尔现在无论在什么事上,都不会帮她了。以前,她认为比尔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以前,无论他去哪里,她总是跟在后头——到树林里钓鱼,到他和别的男孩一块建起来的俱乐部,到布兰农先生餐馆后面的老虎机那里——无论哪里。也许,他不是故意这样让她失望的,但无论如何,他们再也做不成朋友了。
走廊里弥漫着香烟和周日午餐的味道。米克深吸一口气,走回厨房。午饭的味道很香,她饿了。她听到波西娅跟巴伯说话的声音,她好像在哼着歌或者在给他讲故事。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比大多数黑人女孩幸运的原因。”当她打开门时,听见波西娅这样说道。
“为什么?”米克问。
波西娅和巴伯正坐在厨房餐桌旁吃饭。波西娅穿着一条绿色印花裙,在深棕肤色的映衬下显得非常清凉。她戴着绿色耳环,头发梳得紧致光滑。
“你总是在别人说到最后的时候才闯进来,又想知道来龙去脉。”波西娅说。她站起来,走到火热的炉子边,把饭菜盛到米克的盘子里。
“我和巴伯正在说我外公在老萨迪斯路上的房子。我告诉巴伯,我外公和舅舅们拥有整个那片地方,足足有十五英亩半。他们总是用四英亩种棉花,有些年份又种豌豆,这样才能使土壤保持肥沃。山上有一英亩地,专门种桃子。他们有头骡子,一头育种母猪,还一直养着二十到二十五只蛋鸡和小鸡崽。他们有块菜地、两棵山核桃树,很多无花果树、李子树和浆果树。这都是真的。没有多少白人建的农场能像我外公这样,把土地收拾得那么好。”
米克把胳膊肘支在桌上,向盘子倾过身去。除了谈论她的丈夫和弟弟,波西娅经常谈论的就是农场了。听她讲农场的事情,会让你觉得黑人的农场简直就是“白宫”。
“外公家一开始只有一间小房子。那么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建房子,最后,房子大得足够我外公、他的四个儿子和他们的老婆孩子住,还能装下我弟弟汉密尔顿。他们的客厅里有一架真正的管风琴,还有一台留声机。墙上挂着外公的大照片,是他穿着社团制服照的。他们把所有水果和蔬菜都做成罐头,到了冬天,不管多冷,也不管下多少雨,他们都有充足的东西吃。”
“那你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住啊?”米克问道。
波西娅停下手里正在削土豆的活儿,边用修长的棕色手指敲着桌子边说:“是这样的,你瞧——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家人建了房子。这些年,他们干得很辛苦。当然了,所有人都不容易。但你瞧——我小时候跟外公一起生活,但从那以后我在那儿就没干过活儿。不过无论什么时候,如果我和威利、海博埃碰到了麻烦,我们随时都可以回去。”
“你父亲难道没建房子吗?”
波西娅停止了咀嚼。“谁父亲?你是说我父亲?”
“当然了。”米克说。
“你很清楚,我父亲是个黑人医生,就在这个镇上。”
米克以前听波西娅说过,但她以为这只是个故事而已。一个黑人怎么能当医生呢?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妈妈嫁给我爸爸之前,她除了真正的善良之外,一无所知。我外公自己也是个‘善良先生’。但我爸爸跟他全然不一样,两者之间的差距就像白天和黑夜一样。”
“残酷?”米克问道。
“不,他不是个残酷的人,”波西娅缓缓说道,“只是出了些问题。我父亲不喜欢其他黑人,这个很难解释清楚。我父亲总是一个人学习。很久以前,他就建立了关于一个家庭应该是怎样的想法。家里的事情,事无巨细,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晚上,他还要给孩子们上课。”
“我觉得,这不算糟糕。”米克说。
“听着。大多数时候他很安静,但有些晚上他会大发脾气,他生气的样子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凶。认识我父亲的人都说,他简直疯了。他做过很多粗鲁、疯狂的事情,我妈妈离开了他。那时我才十岁。我妈妈把我们这些孩子都带到了外公的农场,我们是在那里长大的。我爸爸一直想让我们回来,但即便我妈妈死了,我们都没回家住。现在,我父亲一个人过。”
米克走到火炉边,又盛了一盘饭菜。波西娅的声音起起伏伏,像唱歌似的,现在什么也挡不住她说话了。
“我很少去见父亲——也许每周见一次——但我一直想着他。他最让我难过。我觉得他比镇上任何一个白人读的书都多。他读了很多书,对很多事情都很操心。他满脑子都是书,都是忧虑。他失去了上帝,背弃了信仰,因此才有了这么多烦恼。”
波西娅很兴奋。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说到上帝——或者她弟弟威利、她丈夫海博埃——她都变得很兴奋。
“喏,我可不是什么呼喊派,我是基督教长老会教徒,我们不喜欢集会时在地上打滚,或者胡言乱语。我们不用每个星期都去接受净化或者一起四处游荡。在教堂里,我们一起唱歌,听牧师布道。跟你说实话,米克,我觉得唱唱歌、听听布道没有坏处。你该带你的小弟弟去主日学校,而且你也大了,可以去教堂。你最近趾高气扬的样子,让我觉得你好像有一只脚已经迈进火坑里了。”
“胡说。”米克说。
“我们结婚前,海博埃就是个虔诚的孩子。每个周日,他都喜欢去接近圣灵,喊一喊,净化自己。结婚后,我让他跟我一起,尽管有时候很难让他安静下来,但我觉得他已经做得很好了。”
“我既不信圣诞老人,也不信上帝。”米克说。
“等等!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我觉得,你比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更像我父亲。”
“我?你说我像你父亲?”
“我不是说脸或者长相,我是说你们心灵的样子和颜色。”
巴伯坐在那里,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他的脖子上系着餐巾,手里仍然拿着空勺子。“上帝都吃什么呀?”他问。
米克从桌前起身,站到门口,准备离开。有时候,折磨波西娅很有意思。她总是用同样的语调开始说,说的又总是同样的话——好像她只知道这些似的。
“像你和我父亲这样的人,不去教堂,就永远不会得到安宁。就拿我来说吧——我相信上帝,得到了安宁。还有巴伯,他也得到了安宁。我的海博埃,我的威利,他们也是一样。单从表面上看,我觉得辛格先生也得到了安宁。第一次见他,我就有这种感觉。”
“随你怎么说,”米克说,“你比你的父亲还要疯狂。”
“但你从来没有爱过上帝,或者爱过什么人。你像牛皮般强硬又粗糙。从我认识你,你就是这个样子。今天下午,你还要四处乱转,永远也得不到满足。你还要四处转悠,就像在找什么丢掉的东西一样。你会越来越激动,你的心跳会越来越快,让你承受不了,因为你没有去爱,也得不到安宁。总有一天你会一下子崩溃,就毁了。到那个时候,什么都帮不了你。”
“什么,波西娅?”巴伯问,“上帝吃什么东西啊?”
米克大笑起来,噔噔跑出了房间。
下午,她的确在房子周围乱转,因为她没法安静下来。有时候她就是这样。首先,一想到小提琴,就让她很焦虑,她永远没办法把它做成一把真正的小提琴了——她苦苦计划了那么多个星期,一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很难受。但她当初为什么那么肯定这个想法会奏效呢?太愚蠢?也许,当人们极度渴望一样东西时,但凡有什么事情有可能让他们实现这个想法,他们都会深信不疑。
米克不想回到家人住的房间去,也不想跟任何一个房客说话。她无处可去,只能去街上——但街上骄阳似火。她在走廊里漫无目的地来回走着,不断用手掌把凌乱的头发拢到后面。“见鬼,”她大声地自言自语,“除了一架真正的钢琴,我最想要的就是一个可以独自待着的地方。”
那个波西娅身上有着某种黑人的疯狂劲儿,但她人还不错,她不会像有些黑人女孩那样,背地里对巴伯或拉尔夫做出卑鄙的事情来。但波西娅说,米克从未爱过任何人。米克停下脚步,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用拳头搓着头顶。如果波西娅真的知道了,她会怎么想?她究竟会怎么想?
很多事情,她从来不对别人讲。这一点,毋庸置疑。
米克缓缓爬上楼梯,经过第一个平台,继续爬第二截楼梯。有些门为了通风而开着,房子里响着各种各样的声音。米克停在最后一截楼梯上,坐了下来。布朗小姐如果开了收音机,她就能听见音乐,也许还会有些好节目。
她把头伏在膝盖上,把网球鞋的鞋带打了一个结。如果波西娅知道,她爱过的人一个又一个,她会怎么说?每一次,她身体的一部分都好像要碎裂成千万片。
但她从来没告诉过别人,没有人知道。
米克在台阶上坐了很久。布朗小姐并没有打开收音机,除了人们的嘈杂声,再没有别的声音了。她思考了很久,不断用拳头捶打着大腿,她的脸感觉像裂成了碎片,没法保持完整了。这种感觉比饥肠辘辘还糟糕,却又很像是那样。我想要——我想要——我想要——是她全部的想法——但这种迫切的需求是什么,她却并不清楚。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上面的平台传来转动门把手的声音。米克迅速抬起头,是辛格先生。他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脸上是一副伤心、平静的表情。然后,他走过去,进了浴室。他的同伴没有跟他一起出来。从她坐的地方可以看见辛格先生的部分房间,他的同伴还在睡着,身上盖了一条床单。她等着辛格先生从浴室里出来。她的两颊非常热,用手摸着面颊。也许,她有时候到最上面的楼梯来,的确是为了一边听楼下布朗小姐的收音机,一边还可以看见辛格先生。她不知道,他的耳朵听不见但在心里能听到什么样的音乐。没有人知道。如果他会说话,会说些什么呢?也没有人知道。
米克等待着,过了一会儿,辛格先生又回到走廊里。她希望他能向下看一眼,冲她笑一笑。他走到门口时,的确朝下扫了一眼,点了点头。米克咧开嘴笑了,颤抖着。他走进屋子,关上了门。也许,他是想请她进屋看看他的。米克突然想走进他的房间。等他的同伴走了以后,她真的会很快找个时间到辛格先生的房间里去看看他。她真的会这样做。
炎热的下午过得非常缓慢,米克一直独自坐在台阶上。莫扎特的音乐又回响在她的脑子里。这很有意思,但正是辛格先生让她想起了这首曲子。她真的希望能有一个地方,让她可以大声地把这首曲子哼出来。有些音乐只能独自享受,没法在挤满人的房子里唱出来。一个人在一幢人满为患的房子里,居然可以如此孤独,这也很有意思。米克努力去想有什么私密的好地方,她可以独自待着,好好研究下这首曲子。尽管她想了好久,但从一开始她便知道,根本没有这样的好地方。
4
傍晚时分,杰克·布朗特醒了,感觉睡得很好。他躺着的这个房间小而整洁,有一张书桌、一张饭桌、一张床和几把椅子。书桌上,有一台电扇正摇着头,在两面墙之间慢慢地来回吹着,轻风扫过杰克的脸,让他想到清凉的水。窗前,一个男人坐在桌子前,盯着摆在面前的一盘象棋。日光下,杰克觉得房间很陌生,但他立刻认出了那个男人的脸,好像他们早就认识一样。
许多记忆同时涌上杰克的心头,搅在了一起。他躺着一动不动,睁着眼睛,手心朝上。他的两只手很大,在白色床单的映衬下显出一种很深的棕色。他把手举到面前,上面布满抓痕和瘀青——血管都突出着,好像他一直抓着什么东西抓了很久。他脸色疲惫,样子邋遢,棕色头发盖在额头上,胡子乱七八糟,眉毛又粗又乱。他躺在那里,嘴唇动了动,胡子也跟着紧张地抖动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坐起来,用一只大拳头猛捶自己的太阳穴,好让自己清醒过来。他一动,下棋的那个男人就立刻抬起头来,冲他微笑。
“天哪,我渴死了。”杰克说,“感觉就像有支穿着袜子的俄国军队从我嘴里走过去一样。”
那个男人望着他,一直微笑着,然后突然伸手从桌子一侧下方拿出一个装着冰水的磨砂水壶,还有一只玻璃杯。杰克喘着粗气大口大口地喝水——他半裸着站在房间中央,头朝后仰着,一只手紧张地握成拳头。他一连喝了四杯水,这才深吸一口气,感觉放松了一些。
一瞬间,有些回忆浮上他的心头。他不记得跟这个男人回家了,但之后发生的事情现在越来越清晰。他醒来时,发现自己泡在一盆凉水里。后来,他们一起喝咖啡、聊天。他倾吐了心中很多事情,那个男人一直听着。他说得嗓子都哑了,说的什么他记不太清了,却牢牢记住了那个男人脸上的表情。他们早晨才上床睡觉,百叶窗拉了下来,遮住了光线。起初,他噩梦不断,总是惊醒,必须得开灯才能让自己清醒过来。灯光也惊醒了这个家伙,但他没有一句怨言。
“你昨晚为什么没把我踢出门啊?”
那个男人只是又笑了一下。杰克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如此安静。他看着四周,找自己的衣服,发现自己的手提箱就放在床边的地上。他不记得自己是怎样把箱子从餐馆里要回来的,他还欠着餐馆的酒钱。他的那些书、一套白色西装、几件衬衫都在里面,原封不动。他开始飞快地穿衣服。
等他穿好衣服,桌子上一只电咖啡壶正在滤煮着咖啡。男人伸手去掏挂在椅背上的一件马甲的口袋,拿出一张卡片。杰克疑惑地接了过来。这个男人的名字——约翰·辛格——刻在卡片中央,下面用钢笔写着一条简短的信息,字迹跟刻的名字一样精致。
我是聋哑人,但我能读唇语,跟我说话,我听得懂。
请不要大喊大叫。
震惊之下,杰克觉得有些头重脚轻,大脑一片茫然。他和约翰·辛格就这么对望着。
“不知道我自己得花多长时间,才可能发现这一点。”他说。
他说话的时候,辛格非常认真地看着他的嘴唇——他以前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真蠢!
他们坐在桌旁,用蓝色杯子喝着热咖啡。房间里很凉爽,半开的百叶窗让照进来的刺目光线变得柔和了许多。辛格从壁橱里取出一个铁盒子,里面有一条面包、几个橘子,还有奶酪。辛格吃得不多,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靠在椅背上,杰克则狼吞虎咽。他必须得立马离开这里,好好考虑考虑这些事情。他现在处境不妙,应该赶紧四处转转,找份工作才行。房间里静悄悄的,宁静舒适,没法考虑这些令人焦虑的事情——他得离开这里,自己走一会儿。
“这里还有别的聋哑人吗?”他问道,“你朋友多吗?”
辛格依旧微笑着。他一开始没明白这些话,杰克不得不又重复一遍。辛格抬了抬尖尖的黑色眉毛,摇了摇头。
“孤独吗?”
男人摇了摇头,像说是,又像说不是。他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杰克起身要走。他一连谢了辛格好几次,感谢辛格昨晚收留自己。他慢慢动着嘴唇,确保辛格能听明白。哑巴只是又笑了一下,耸了耸肩。杰克问是否可以把手提箱塞到床底下在这里放几天,哑巴点头应允。
然后,辛格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拿出一支银色铅笔在便笺本上一笔一画地写起来。他把便笺本推过去,给杰克看。
我可以在地上放个垫子,你找到地方住之前,可以先住在这里。白天我基本不在家。你不会给我添麻烦的。
杰克觉得自己的嘴唇颤抖了,他突然生出一股感激之情,但他不能接受。“谢谢,”他说,“我已经有地方住了。”
他要走的时候,哑巴递给他一条紧紧卷成一团的蓝色工装裤,还给他七毛五分钱。工装裤很脏,等杰克看清楚这件衣服,他才突然回忆起前一周发生的事。辛格跟他比画着,说这些钱原来是装在他口袋里的。
“再见。”杰克说,“我会很快找个时间回来的。”
他走了,哑巴站在门口,双手依然插在口袋里,脸上留着还未褪去的笑容。他下了几级台阶,又转身挥挥手。哑巴也朝他挥手,然后关上了房门。
外面强烈的阳光猛地刺向他的双眼。他站在房子前面的人行道上,一下子被阳光晒得头晕眼花,什么也看不清楚。一个孩子坐在房子前面的栏杆上。他以前在哪里见过她。他想起她穿的那条男式短裤,还有她眯缝眼睛的样子。
他举起手里那卷脏兮兮的工装裤,“我想把这个扔掉,知道哪里有垃圾桶吗?”
孩子从栏杆上跳下来。“在后院,我带你去。”
他跟在她身后,穿过房子旁边那条狭窄潮湿的小巷。到了后院,杰克看到两个黑人正坐在后面的台阶上。他俩都穿着白色西装,白色鞋子,其中一个黑人个子很高,领带和袜子都是鲜艳的绿色。另一个黑人是个混血儿,中等个头,正摩挲着膝盖上的一个铁口琴。他的袜子和领结是火红色的,跟高个儿同伴形成强烈对比。
孩子指指后院栅栏旁的垃圾桶,然后转身冲着厨房的窗子大喊:“波西娅!海博埃和威利来了,正等着你呢。”
厨房里传出一个柔和的声音回应着孩子的话。“你不用喊那么大声,我知道他们来了。我戴上帽子就来。”扔掉工装裤之前,杰克先把工装裤展开,只见上面沾满了泥巴,都发硬了,一条裤腿也撕破了,前面还沾了几滴血。他把衣服扔进了垃圾桶。一个黑人女孩从屋里出来,走到台阶上两个穿白西装的男孩身边。杰克发现,那个穿短裤的孩子正密切注视着他,她把重心从一只脚挪到另一只脚,看上去很兴奋的样子。
“你是辛格先生的亲戚吗?”她问。
“不是。”
“好朋友?”
“嗯,还不错,可以跟他一起过夜。”
“我只是想知道——”
“主街怎么走?”
她指指右边。“这边,走两个街区就到了。”
杰克用手指梳理了一下胡子,走了。他在手里晃着那七毛五分钱,咬着下嘴唇,直到把嘴唇咬得红红白白的。那三个黑人在他前面,慢吞吞地一边聊天一边走着。在这个陌生的小镇上,他觉得很孤独,于是便紧跟在他们后面,听他们说话。女孩挽着两个男孩的胳膊。她穿了件绿裙子,戴了一顶红帽子,脚上是一双红鞋。两个男孩紧靠在她身边走着。
“我们今晚有什么计划?”她问。
“完全听你的,亲爱的。”高个男孩说,“我和威利没什么特别的事。”
她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得由你俩来决定。”
“嗯——”穿红袜子的矮个男孩说,“我和海博埃觉得,咱仨也——也许可以去教堂。”
女孩用三种不同的腔调,唱着答道:“好——的——从教堂出来,我有个想法,我得去和爸爸待一会儿——就一小会儿。”他们在第一个拐角转了弯,杰克站在那里,望了他们一会儿,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主街上静悄悄的,很热,连个人影都没有。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今天是周日——想到这里,他觉得很沮丧。大门紧闭的商店都撑起了遮雨棚,楼房在明亮的阳光底下显得光秃秃的。他经过纽约咖啡馆,门开着,但店里空荡荡的,很昏暗。那天早晨他没找到袜子穿,炽热的人行道透过薄薄的鞋底烤着他的双脚。太阳像块烧红的烙铁,紧紧压在他的头顶。这个小镇比他见过的任何地方都显得孤独,寂静的大街让他感觉很怪异。他喝醉的时候,这个地方显得那么欢腾喧闹,而现在,一切好像都戛然而止,没了一丝动静。
他走进一家水果兼糖果店,买了份报纸。招聘广告栏内容非常少,有几家招聘二十五至四十岁的年轻人,要有车,通过销售各种产品抽取佣金。他快速跳过这些内容。一则招聘卡车司机的广告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但最让他感兴趣的还是最下面的一则启事,上面写道:
招聘——有经验的技师。迪克西阳光游乐场。
请前往织工巷和第十五大街的路口处应聘。
不知不觉地,他又走到那家餐馆门口,过去的两周他正是在这里度过的。除了那家水果店,这片街区只有这里没关门。杰克临时决定进去看看比夫·布兰农。
从外面刺眼的阳光中走进来,咖啡馆里显得特别暗。一切都比他记忆中的样子显得更破败,更安静。布兰农像往常一样,站在收银机后面,两只胳膊抱在胸前,他丰满美丽的妻子则坐在柜台的另一头,正在锉着手指甲。杰克注意到,他走进来时夫妻俩对望了一眼。
“下午好。”布兰农说。
杰克感觉空气有些异样。也许,这个家伙是在笑,因为又想起了他烂醉时发生的那些事情。杰克呆呆地站着,有点愤懑。“请来盒塔吉特烟。”布兰农伸手到柜台下面拿烟时,杰克断定,布兰农不是在嘲笑他。白天,这个家伙的脸看上去不像晚上那么冷硬。他的脸色有点苍白,好像没睡好,眼神看上去像是一只疲惫的秃鹫。
“直说吧。”杰克说,“我欠你多少钱?”
布兰农打开抽屉,拿出一个学生用的便笺簿,放到柜台上。他慢吞吞地翻动纸页,杰克望着他。这本便笺看上去不像日常的记账本,倒更像一本私密的笔记。上面有长串的数字,加减乘除,还有简单勾勒的画。他在一页纸上停住,杰克看见页角写着自己的姓氏。这一页上面,没有数字——只有小的对号和叉号,上面还随意画了一整页圆滚滚的小猫,小猫是坐着的,尾巴又长又弯。杰克盯住不动。这些小猫的脸是人脸,而且是女人的脸。这些小猫的脸正是布兰农太太。
“这里画对号的,代表啤酒。”布兰农说,“画叉号的,是晚饭。直线,是威士忌。我看看——”布兰农用手搓搓鼻子,耷拉着眼皮。然后,他合上便笺簿。“大约二十块钱。”
“我得需要很长时间还钱,”杰克说,“到时候也许能还上这笔钱。”
“不着急。”
杰克靠在柜台上。“呃,这个小镇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普通地方,”布兰农说,“跟其他和它一样大的地方一样。”
“有多少人口?”
“大概三万人。”
杰克打开那包烟,给自己卷了一支。他的手在哆嗦。“大部分地方都是工厂?”
“对。有四个大棉纺厂——这四个是主要的工厂,还有一个针织厂,几个轧棉厂和锯木厂。”
“工资怎么样?”
“一周差不多平均十到十一块钱——但当然,不时都有人下岗。你为什么问这些?你想到工厂里找份工作?”
杰克将拳头按到眼睛上,睡意蒙眬地揉着眼睛。“不知道,也许去,也许不去。”他把报纸铺到柜台上,指指刚才看的那则招聘广告,“我想四处看看,了解下这个。”
布兰农看了广告,想了想。“是的,”最后他说,“我见过这个游乐场,不太大——只有几个新奇玩意儿,比如旋转木马和秋千,进去玩的都是些黑人、工人和孩子。他们经常在镇上各个空地搬来搬去。”
“告诉我去那里怎么走。”
布兰农跟他一起走到门口,给他指了指方向。“今天早晨你跟辛格一起回的家吗?”
杰克点点头。
“你觉得他人怎么样?”
杰克咬着嘴唇。哑巴的面容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就像认识很久的朋友一样。自从离开他的房间后,他一直在想着这个男人。“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个聋哑人。”最后,他说道。
他又走回炎热寂寥的大街。他不像个在陌生小镇上的陌生人,似乎在找人。很快,他走进河边的一片厂区。道路变得很窄,没铺路面,但不再空荡荡的了。一群群脏兮兮的孩子都是一副饥肠辘辘的模样,呼朋唤友,玩着游戏。那些只有两间屋的窝棚,千篇一律,破败不堪,都没有粉刷。食物和下水道的恶臭跟空气中的尘土混合在一起。河里的小瀑布隐隐发出哗哗的水声。人们或站在门口一言不发,或闲坐在台阶上。他们望着杰克,面黄肌瘦,毫无表情。他睁大棕色的眼睛,也盯着他们。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不时用毛茸茸的手背抹一下嘴巴。
织工巷的尽头是一块空旷的场地,以前是个废旧汽车回收站,地上仍然散落着生锈的机器部件,还有破损的内胎。场地一角,停着一辆拖车,附近有个旋转木马,用帆布盖住了一部分。
杰克慢慢走过去。两个穿工装裤的小孩站在旋转木马前面。旁边有个黑人坐在箱子上,在夕阳下昏昏欲睡,两个膝盖瘫软地靠在一起,一只手里还拿着一袋融化了的巧克力。杰克望着他把手指头伸进黏糊糊的巧克力,然后慢条斯理地吸吮着手指。
“这里的经理是谁?”
黑人把沾满巧克力的两根手指塞进嘴里,用舌头上上下下舔着。“是个红头发男人。”他舔完手指后说道,“别的我不清楚,先生。”
“他现在在哪儿?”
“那边,最大的那架马车后面。”
杰克一边穿过草地,一边抽下领带塞进口袋里。西边,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在那条黑色的房顶线之上,天空显出一种温暖的深红色。游乐场老板正一个人站在那里抽烟,红头发向上竖着,像头上顶了块海绵,他用无神的灰色眼睛盯着杰克。
“你就是经理?”
“嗯。我叫帕特森。”
“我来找工作,从今早的报纸上看到的。”
“好。我可不想要新手。我需要的是有经验的机修工。”
“我经验丰富。”杰克说。
“你干过什么?”
“我干过织工,修过织布机,在汽修厂和汽车装配车间也干过,什么活儿都干过。”
帕特森带他走到盖住了一部分的旋转木马跟前。在夕阳的照射下,这些一动不动的木马非常迷人。它们腾跃的姿势静止了,固定在褪色的镀金杆上。最靠近杰克的那匹马,脏乎乎的木头屁股上有细碎的裂纹,两只眼睛好像是瞎了一样,它神情狂躁,眼窝处的油漆也一片片剥落。在杰克看来,这些一动不动的旋转木马就像他醉酒后梦见的东西。
“我需要一个有经验的机修工来修理这个,让这些东西保持良好状态。”帕特森说。
“我完全可以做到。”
“这份工作需要两手兼顾。”帕特森解释道,“你负责整个地方。除了照看机器,你还得负责维持游客秩序。你得确保每个上来玩的人都买了票,还得确保他们的票是有效的,不是什么舞厅的旧票。大家都想坐木马,那些黑人没钱的时候总会想尽办法蒙骗你,你绝对想不到。你得一直瞪大三只眼睛看着。”
帕特森领他走到木马中间的机器那里,给他指了各种部件。他调整了一下手柄,随后便响起一阵尖细刺耳的机械音乐声。周围这群木马似乎把他们跟外界完全隔绝开来。等木马停下来,杰克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开始独自动手操作机器。
“上个家伙辞职了。”他们走出来又回到空地上时,帕特森说,“我一直讨厌换新人。”
“我什么时候上班?”
“明天下午。我们每周开放六个白天和晚上——早晨四点开门,晚上十二点关门。你三点左右就得过来,帮着做准备。晚上停业之后,还得花大概一个小时才能收拾停当。”
“工资呢?”
“十二块。”
杰克点点头,帕特森伸出一只苍白、瘦骨嶙峋的手,指甲很脏。
杰克离开空地的时候,天色已晚。刺目的蓝天变白了,东方出现了一轮白色的月亮。暮色之中,街道两旁那些房子的轮廓柔和了很多。杰克没有立刻沿着织工巷返回,而是走到附近的街区闲逛。一些味道,还有远处传来的一些声音,让他不时在尘土飞扬的大街旁驻足。他走走停停,会突然从一个方向转向另一个方向,漫无目的。他的头感觉轻飘飘的,好像是用薄薄的玻璃做的。他的身体内正在发生一种化学变化。他不断往身体里储存的那些啤酒和威士忌开始发生反应了,突然让他感觉到一阵醉意。之前看上去死气沉沉的大街,现在有了生机。大街边,有条参差不齐的狭长草坪。杰克走路的时候,感觉地面抬了起来,越来越靠近他的脸。他在草坪边坐下,靠在一根电话线杆上。他舒舒服服地坐在那里,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起腿来,捋着胡须梢。有很多话涌上心头,于是,他神志恍惚地大声自言自语起来。
“愤慨是贫穷最宝贵的花朵。是的。”
说说话真好。自己的声音让他感到愉悦。声音似乎回荡着,萦绕在空中,每个词都响了两次。他咽口唾沫,润了润嘴唇,接着说。他突然很想回到哑巴安静的房间里,跟哑巴说说心里话。想跟一个聋哑人聊天,真是一件怪事。但是,他很孤独。
眼前的街道暗淡下来,夜晚就要来临了。偶尔有人从他身边经过,走在这条狭窄的街道上,彼此间沉闷地谈着话,每迈一步都会在脚边搅起一团尘土。也有女孩结伴经过,或者一个妈妈肩头扛着孩子走过去。杰克麻木地坐了一会儿,最后,他站起来,继续向前走。织工巷里黑乎乎的。几户人家的油灯在门口或窗外投下昏黄跳跃的灯光。有些房子里漆黑一片,家里人都坐在门前台阶上,借着邻居家反射出来的光才能看清东西。一个女人从窗户里探出身子,把一桶脏水泼到街上,有几滴溅到了杰克的脸上。有些房子后面传来尖厉愤怒的声音,还有些房子则传来摇椅缓慢摇动的令人感到宁静的声音。
杰克在一幢房子前停下,门前的台阶上坐着三个男人。房子里面透出的昏黄灯光照在他们身上,有两个人穿着工装裤,但打着赤膊,光着脚。其中一个个子很高,一副松松垮垮的样子;另一个很矮,嘴角生了脓疮。第三个人穿着衬衫和裤子,膝盖上放了顶草帽。
“嗨。”杰克说。
三个人盯着他,脸色蜡黄,面无表情。他们低声嘟囔着什么,却依旧坐着没动。杰克从口袋里拿出那包塔吉特烟,分了一圈。他在最底下一层台阶上坐下,脱掉鞋子。清凉潮湿的地面让脚感觉特别舒服。
“现在有工作吗?”
“有。”拿草帽的男人说,“大多数时候有工作。”
杰克抠着脚指头。“我这里有福音[7]。”他说,“想找个人说说。”
三个男人笑了。狭窄街道的对面,传来一个女人的歌声。他们吐出的烟雾缭绕在凝固的空气中,久久不散。一个小孩从街上跑过来停下,解开裤子前裆开始撒尿。
“拐角那边有个帐篷,星期天开放。”小个子男人终于说话了,“你可以到那里去,跟他们尽情讲你的福音。”
“不是那种福音,是更好的,是真理。”
“哪种真理?”
杰克吸吮了一下胡子,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他说:“你们这里从来没有罢过工吗?”
“有过一次。”高个子男人说,“大概六年前,这里罢过一次工。”
“是怎么回事?”
嘴角生脓疮的男人挪动两只脚,把烟蒂扔到地上。“嗯——他们就是不干了,因为他们一小时想要两毛钱。罢工的大约有三百人,他们一整天都在街上瞎溜达。后来,工厂派了几辆卡车出去,一个星期以后,镇上到处都是到这儿来找工作的人。”
杰克转过身,面对着他们。三个男人坐的地方比他高两个台阶,所以他得抬起头来才能看着他们的眼睛。“这事难道不让你们愤怒吗?”他问。
“你说的什么意思——愤怒?”
杰克额头上的血管突出来,变成深红色。“老天,天哪,我的意思就是愤怒——愤——怒——愤怒。”他对着他们困惑不已的蜡黄面孔怒目而视。在他们身后,他可以从敞开的前门看见房子里面的情景。在前面的房间里,有三张床、一个洗漱台;后面的房间里,一个赤脚女人坐在一张椅子上,睡着了。从附近一个昏暗的门廊里,传来弹奏吉他的声音。
“我就是当时坐卡车来镇上的。”高个子男人说。
“这没有什么区别。我想要跟你们说的是简单直白的。那些拥有这些工厂的杂种们都是百万富翁,但那些落纱工、梳毛工,还有所有那些在机器后面纺纱织布的工人,他们几乎连肚子都填不饱。明白吗?所以,当你们走在街上思考,看见那些饥肠辘辘、疲惫不堪的人,看见那些佝偻着腿的孩子,你们难道不会愤怒吗?不会吗?”
杰克的脸又红又黑,嘴唇哆嗦着。三个男人小心翼翼地望着他,然后,拿草帽的那个男人哈哈大笑起来。
“继续,偷着笑吧。你们就坐在这里,笑破肚皮吧。”
三个笑一个,这三个男人笑得不急不慢、从容自在。杰克擦擦脚底的土,穿上鞋子。他的两只拳头攥得紧紧的,嘴角抽搐,带着一丝愤怒的嘲讽。“笑吧——你们只能干这个。希望你们就坐在这里,偷着笑吧,‘直到你们烂掉!’”他走在街上,浑身僵硬,身后的笑声和嘘声一直追随着他。
主街上灯火通明。杰克在一个拐角处徘徊着,在口袋里摆弄着那几枚硬币。他的头阵阵作痛,尽管夜晚炎热,但他觉得全身发冷。他想到了哑巴,急切地想回去跟他坐一会儿。他走到下午买报纸的那家水果兼糖果店,挑了一篮子水果,上面包着玻璃纸。柜台后面的希腊人说价格是六毛钱,付完钱他就只剩一枚五分硬币了。他走出商店,立刻觉得手中的礼物送给一个健康人未免有些好笑。几颗葡萄从玻璃纸下面垂下来,他贪婪地摘下来吃掉了。
杰克到的时候,辛格在家。辛格正坐在窗户前,面前的桌上摆着那盘棋。房间还是杰克离开时的样子,电扇开着,那罐冰水放在桌子旁边,床上有一顶巴拿马帽和一个纸包裹,看上去哑巴似乎刚刚回家。他朝对面的椅子抬抬下巴,然后把棋盘推到了一边。他的双手插进口袋,向后靠,脸上的表情似乎在问杰克走了以后情况怎么样。
杰克把水果放在桌上。“今天下午的情况,”他说,“可以用这句格言来概括:出去找条章鱼,给它穿上袜子。”
哑巴笑了,但杰克不清楚他是否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哑巴看看水果,很吃惊,然后解开玻璃纸包装。他收拾这些水果时,脸上有种特别怪异的表情。杰克努力想搞明白这个表情意味着什么,却还是被难住了。辛格露出灿烂的笑容。
“今天下午,我找了份游乐场的工作。我要去开旋转木马了。”
哑巴似乎并不吃惊。他走到壁橱前,拿出一瓶酒和两只玻璃杯。他们喝着酒,一言不发。杰克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在如此安静的房间里待过。头顶上的灯光将自己的影子投在面前闪亮的玻璃杯上,很奇怪的影子——以前,他很多次都注意到自己在罐子或锡杯的弯曲表面上投下的影子,跟现在一模一样——脸是鸡蛋形状,矮墩墩的,胡子乱七八糟,都快长到耳朵上了。在他对面,哑巴两只手捧着杯子。酒开始在杰克的血管里活跃起来,他觉得自己又走进了醉酒的万花筒里。由于激动,他的胡子猛烈地抖动起来。他把胳膊肘支在膝盖上,向前倾着身子,睁大眼睛紧紧盯着辛格,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我敢打赌,这个镇上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愤怒——我说的是真正的愤怒——整整十年,都是这样。不久之前,我差一点跟人动手打起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是疯了。我不清楚。”辛格把酒推到客人眼前。杰克直接就着瓶子喝起来,然后用手摩挲着头顶。
“你瞧,我就像两个人。一个我是受过教育的人,我去过国内最大的几家图书馆。我读书,一直读书,读那些讲纯粹真理的书。在那边我的手提箱里,有卡尔·马克思、索尔斯坦·维布伦,还有像他们一样的作家们写的书。我反复读这些书,读得越多便越生气。我明白每一页纸上的每一个字。一开始,我喜欢那些话。辩证唯物主义——狡黠的搪塞——”杰克嘴里滚动着这些音节,带着一种钟爱的庄严——“目的论倾向。”
哑巴用一块折叠整齐的手帕擦了擦额头。
“但我想说的是这个:一个人知道,却又无法让别人明白,这时候他该怎么办?”
辛格伸手拿过杯子,倒满酒,稳稳放进杰克瘀青的手里。“一醉方休,嗯?”杰克说,胳膊一抖,几滴酒洒在白色裤子上。“但你听着!我们的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刻薄和腐败。这个房间,这瓶葡萄酒,篮子里的这些水果,都是利润和亏损的产品。一个人活着,就必须被动接受这种卑鄙。我们吃的每一口饭,穿的每一件衣服,背后都有一个人累得要死——但似乎并没有人知道,大家都瞎了,哑了,呆了——愚蠢,卑鄙。”
杰克握紧拳头压在太阳穴上。他的思绪已经横冲直撞,无法控制了。他想发狂,想跑出去,到拥挤的大街上找人好好打一架。
哑巴一直耐心而专注地望着他,一边拿出自己的银色铅笔,在一张纸上认真地写下:“你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写完,他把纸从桌对面递给杰克。杰克一把抓在手里。屋子又开始在他周围旋转起来,他连字都看不清楚了。
他盯着哑巴的脸,好让自己镇定下来。屋子里,似乎只有辛格的眼睛静止不动。那双眼睛变换着颜色,夹杂着琥珀色、灰色,还有一丝柔和的褐色。他久久地盯着那双眼睛,几乎快把自己催眠了。他没了狂躁的欲望,觉得重新平静下来。这双眼睛似乎能明白他想说的一切,而且也给他传递了信息。过了一会儿,屋子又不转了。
“你懂了。”他的声音含混不清,“你明白我的意思。”
远处的教堂传来柔和清脆的钟声。月光洒在隔壁的屋顶上,雪白一片,天空是一种温柔的夏季蓝。无须言语,两人心有灵犀:杰克找到住处之前,会在辛格这里住几天。酒喝完了,哑巴在床边的地上放了个垫子。杰克和衣而卧,立刻进入了梦乡。
5
镇上的一个黑人区,远离主街,本尼迪克特·马迪·科普兰医生独自坐在黑乎乎的厨房里。已经过了九点,现在周日的钟声也停了。尽管夜晚非常炎热,但圆肚子柴火炉里仍然生着一堆小小的火。科普兰医生坐在火炉旁边,在一张直背餐椅上前倾着身体,两只瘦长的手捧着脑袋。炉子缝隙中透出的红光照在他的脸上——在这种光线下,他厚厚的嘴唇在黑皮肤的映衬下,几乎变成了紫色。他的头发灰白,紧贴着头皮,像一顶羊毛帽子,也显出一种蓝色。他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坐了很久,即便一双眼睛也透过银色眼镜框直直地瞪着,目光依然凝固而忧郁。然后,他重重地清了清喉咙,从椅子旁边的地上拿起一本书。在他周围,房间里非常暗,他必须把书凑近火炉才能辨认出上面的字。今晚他看的是斯宾诺莎的书。那些错综复杂的思想和话语,他并不能完全理解,但在读的过程中,他感觉到那些话语背后有一种强烈而真实的使命感,他觉得自己基本上懂了。
夜晚,尖厉的门铃声经常会将他从沉寂中唤醒。他走到前厅,总会发现有骨折的病人,或者被剃刀划伤的病人。但今天晚上没有人打扰他。他在昏暗的厨房里独自坐了好几个小时,开始慢慢地左右摇晃起来,从喉咙里发出一种像唱歌一样的呻吟。他正发着这种声音,波西娅突然来了。
科普兰医生预先知道她要来。外面的大街上,他听到有人在吹口琴,吹的是一支布鲁斯歌曲,他知道那是儿子威廉吹的。他没有开灯,穿过走廊,打开了前门。他没有走到门廊去,而是站在昏暗的纱门后面。月光很亮,波西娅、威廉、海博埃的影子投在布满尘土的街道上,黑乎乎的,分外清晰。附近的房子看上去都很惨淡,科普兰医生家的房子跟附近其他的房子都不一样,它是用砖和灰泥建的,非常结实。小前院的周围围着一圈尖桩栅栏。波西娅在大门口跟丈夫和兄弟道了别,敲了敲纱门。
“你为什么这么在黑暗里坐着啊?”
他们一起穿过昏暗的走廊,回到厨房。
“你有豪华电灯,一直这么在黑暗里坐着,好像不正常。”
科普兰医生扭了一下桌子上方吊着的灯泡,房间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黑暗比较适合我。”他说。
这间屋子很干净,空荡荡的。餐桌的一头放着几本书和一个墨水台——另一头有一把叉子、一个勺子,还有一个盘子。科普兰医生坐得笔直,两条大长腿叠放着。一开始,波西娅也僵硬地坐在那里。父女二人长得很像——两人的鼻子都宽而扁平,嘴巴和额头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但跟父亲相比,波西娅的肤色很浅。
“这里简直烤得慌。”她说,“我觉得除了做饭,你就不要生火了。”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去我的办公室。”科普兰医生说。
“我觉得还可以,不用去办公室了。”
科普兰医生调整了下银边眼镜,然后把两只手叠放在大腿上。“上次分开以后,你过得怎么样?你和你丈夫——还有你兄弟?”
波西娅放松下来,把脚从帆布鞋里抽出来。“我和海博埃、威利过得很好。”
“威廉还住在你们那里?”
“当然了。”波西娅说,“你瞧——我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己的计划。海博埃——他付房租,我的钱用来买吃的,威利——他负责我们的教堂税、保险和房屋税,还有周六晚上的活动。我们仨有自己的计划,每个人都在尽一份力。”
科普兰医生坐在那里,低着头,拽着自己修长的手指,直到把所有关节都拽得咔咔作响。干净的袖口垂下来盖住了他的手腕——下面是瘦削的双手,颜色好像比身上其他部位浅一些,手掌是浅黄色的。他的双手看上去干净整洁,但很干瘪,好像是用刷子刷过而且在一盆水里泡了好久似的。
“瞧,我差点忘了带来的东西。”波西娅说,“你吃过晚饭了吗?”
科普兰医生说话时总是一丝不苟,每个音节似乎都是从他阴郁厚重的嘴唇里挤出来的一样。“没有,我没吃。”
波西娅打开刚才放到餐桌上的那个纸袋子。“我带了好吃的羽衣甘蓝菜,觉得我们可以一起吃晚饭。我还带了一片咸肉。这些蔬菜得用咸肉来调味。用肉来炒羽衣甘蓝,你不会介意吧?”
“没关系。”
“你还是不吃肉吗?”
“不吃。纯粹是个人原因,我是个素食主义者,但如果你用肉来炒甘蓝菜,也没关系。”
波西娅没穿鞋,站在桌前仔细地择着菜。“这个地板踩起来真舒服。我不穿那双又紧又磨脚的帆布鞋,就这么到处走动,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科普兰医生说,“没关系。”
“那么——我们就吃这些美味的甘蓝菜,加玉米饼和咖啡。还有,我要从这上面切下几片肉,煎了自己吃。”
科普兰医生的眼睛一直追随着波西娅。她穿着袜子慢慢地来回走动着,从墙上取下擦洗干净的锅,添了添火,又洗掉甘蓝菜上的沙土。他张了张嘴,想说话,却又把嘴闭上了。
“那么,你和你丈夫还有兄弟有自己的合作计划。”他终于说道。
“是的。”
科普兰医生使劲拉动手指,又想把关节掰响。“你们计划要孩子了吗?”
波西娅没有看父亲,她把甘蓝菜盆里的水倒掉,有些生气。“有些事情,”她说,“我觉得完全要看上帝的意思。”
他们没有再说话。波西娅把晚饭放在炉子上煮着,默默坐在那里,修长的双手无力地垂在膝盖上。科普兰医生的脑袋垂在胸前,好像睡着了一样。然而,他并没有睡着,他的脸上不时传过一阵紧张的震颤,然后他会深呼吸,调整自己的脸部。沉闷的房间里开始飘散晚饭的味道。在一片沉寂中,橱柜上面的钟表走动的声音很大,因为他们刚刚谈过的话题,所以,钟表单调的嘀嗒声像是一遍遍地在重复一个词:“孩子,孩子。”
他总会碰上他们当中的一个——光着屁股在地上爬,或者忙着玩弹珠游戏,或者在昏暗的大街上搂着一个女孩。这些男孩的名字都叫本尼迪克特·科普兰。但对于女孩们,则取了一些这样的名字:班尼·梅,或者马迪本,或者本尼迪恩·马迪恩。有一天,他数了数,有十多个孩子都是以他命名的。
然而,他这一辈子,一直在告知、解释、劝说。你不能这样做,他经常说。他会告诉他们,为什么不能要这第六个或第五个或第九个孩子,有充足的理由。我们需要的不是更多的孩子,而是要给已经出生的孩子们更多的机会。黑人的优生优育是他一直劝说他们的内容。他会用简单的语言告诉他们,总是用同样的方式。随着一年年过去,这些话已经变成了某种愤怒的诗歌,他早已烂熟于心。
对于任何一种新理论的发展,他都有研究,都了解。而且他经常自掏腰包,买了工具分发给病人。迄今为止,他是镇上第一个想到这些事情的医生。他会给予、解释、给予、告知。然而,即便如此,他也许每周还要接生四十次。马迪本或是班尼·梅。
这还只是其中一点。只是一点。
他这一辈子,一直知道,自己之所以做这个工作是有缘由的。他一直知道,他生来就是要教诲他的同胞。他整天背着包,挨家挨户地去跟他们讲各种各样的事情。
漫长的一天结束后,他会感到一种沉重的疲惫。但到了晚上,当他打开前门时,他的疲惫便会无影无踪。家里有汉密尔顿、卡尔·马克思、波西娅,有小威廉,还有黛西。
波西娅拿起炉子上平底锅的盖子,用叉子搅了搅甘蓝菜。“父亲——”过了一会儿,她说。
科普兰医生清清嗓子,朝手绢里吐了一口痰。他的声音痛苦而沙哑。“什么事?”
“我们不要再吵了好吗?”
“我们没有吵啊。”科普兰医生说。
“吵架并不需要语言。”波西娅说,“我觉得,就算我们这样坐在这里,一句话不说,似乎也总是在争吵。我就是有这种感觉。跟你说实话——每次来看你,几乎都让我筋疲力尽。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要再吵了。”
“我当然也不希望吵架。如果你有这种感觉,我很抱歉,女儿。”
她倒了咖啡,把一杯没加糖的递给父亲,自己的那杯咖啡她加了好几勺糖。“我饿了,这个喝起来味道会很好。你喝着咖啡,我给你说说前一阵子我们发生过的一件事。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想想似乎有点可笑,但当时我们完全笑不出来。”
“说吧。”科普兰医生说。
“嗯——前一阵子,镇上来了一个长相英俊、穿着体面的黑人男子。他管自己叫B.F.梅森先生,他说是从华盛顿特区来的。他每天拄着拐杖,穿着漂亮的花衬衫,在街上走来走去。到了晚上,他会去“社会咖啡馆”,吃得比镇上所有人都讲究。每天晚上,他都给自己点一瓶杜松子酒、两块猪排当晚餐。他对每个人都笑容可掬,对身边所有女孩都鞠躬致敬,进来出去时会为你拉门。也就一个星期的时间,他无论去哪里,都成为受欢迎的人。人们开始对这位富足的B.F.梅森先生充满好奇和猜测。很快,他混熟了之后,开始着手干正事了。”
波西娅噘起嘴唇,吹吹她的咖啡。“我猜,你肯定在报纸上看到过政府给老年人发养老费的事?”
科普兰医生点点头。“养老金。”他说。
“嗯——他就是跟这件事有关系。他是政府派来的,他在华盛顿特区受总统之托,到这里来让大家都加入政府的养老费计划。他挨家挨户地跟人们解释,你交一块钱定金加入这个计划,然后每周交两毛五分钱——等你到四十五岁时,政府会每个月发给你五十块钱,一直付到你死的时候。我认识的所有人听到这个都非常兴奋。每个加入的人,他都免费给一张总统的照片,下面还有总统的签名。他跟人们说,六个月以后,每人都能得到一套免费制服。这个俱乐部名字叫‘黑人养老费领取者大联盟’——两个月后,每人都会得到一条橘色绶带,上面印着G.L.P.C.P.,代表俱乐部的名字。你瞧,跟其他政府部门一样,都用这种字母缩写。他拿着这个小本本走街串巷,人们开始纷纷加入。他记下他们的名字,收了钱。每个星期六,他都去收钱。不到三个星期,这个B.F.梅森先生让很多人都加入了这个俱乐部。星期六,他都转不过来了,他不得不花钱找人替他收费,每人负责三四个街区。每个星期六一大早,我也在家附近替他收那两毛五分钱的费用。当然,威利一开始就为他、海博埃和我交钱加入了俱乐部。”
“在你家附近的很多家庭里,我都见过总统的照片,记得有人提到过梅森的名字。”科普兰医生说,“他是个小偷?”
“是的。”波西娅说,“有人开始调查这个B.F.梅森先生,然后他被逮起来了。他们发现,他就是从亚特兰大来的,连华盛顿特区和总统的影子都没有见过。他敛到的钱全都藏了起来,或者花掉了。威利白白扔掉了七块五毛钱。”
科普兰医生激动起来。“我就是这个意思——”
“下辈子,”波西娅说,“那个人肯定也没有好下场。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似乎有点好笑,但当然了,我们完全笑不出来。”
“每个周五晚上,黑人这个种族都会自愿爬上十字架。”科普兰医生说。
波西娅的手一晃,手里的咖啡沿着杯碟流了出来,她舔着胳膊上的咖啡。“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总是在寻找。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能找到十个黑人——十个我的同胞——有脊梁、有脑子、有勇气的黑人,他们愿意倾尽所有——”
波西娅放下咖啡。“我们不要讨论这样的问题。”
“只要有四个黑人,”科普兰医生说,“只要汉密尔顿、卡尔·马克思、威廉,还有你,只要你们四个黑人,真正具有这些素质和骨气——”
“威利、海博埃和我都很有骨气。”波西娅生气地说,“这是个艰难的世道,我觉得我们三个人一直奋斗得很好。”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科普兰医生把眼镜放到桌上,用干瘪的手指按住眼睛。“你总是用这词——黑人,”波西娅说,“这个词会伤害人们的感情。即便原来用的‘黑鬼’也比这个强,但有礼貌的人们——无论什么肤色——总是说‘有色人种’。”
科普兰医生没有回答。
“拿我和威利来说吧。我们并不完全是有色人种。我们的妈妈肤色很浅,我俩身上有很多白人血统。而海博埃——他是印第安人,身上有很大一部分印第安血统。我们都不是纯粹的有色人种,你一直用的这个词会伤害到人们的感情。”
“我对这些托词没兴趣。”科普兰医生说,“我只对真正的真相感兴趣。”
“嗯,这就是真相。大家都害怕你。汉密尔顿、巴迪、威利,还有我的海博埃,他们得喝很多杜松子酒才敢到这儿来,像我一样跟你坐坐。威利说,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便记得你这副模样,而且那时候就开始害怕自己的父亲了。”
科普兰医生大声地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
“每个人都有感情——不管是谁——如果在家里,一个人的感情必定会受到伤害,那便没人愿意到这个家里来。你也一样。我见过你的感情被白人伤害过很多次,他们都不懂这个道理。”
“没有,”科普兰医生说,“你没见过我的感情受到伤害。”
“当然,我知道,我和威利,还有海博埃——我们都不是文化人,但海博埃和威利都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们和你不一样。”
“对。”科普兰医生说。
“我和汉密尔顿、巴迪,还有威利——我们都不喜欢像你一样说话。我们说话像妈妈,或者她的家人,或者她的祖辈们。你用脑子思考一切,而我们更愿意用心说话,说那些在心中埋藏了很久的话,这就是一个差别。”
“是的。”科普兰医生说。
“人们不能抓起自己的孩子,把他们按照自己的想法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不管这样做会不会伤害他们,也不管这样做是对还是错。你想尽办法,拼命要这样做。现在,只剩我一个人还愿意走进这个家里来,和你这样坐一坐。”
灯光照进科普兰医生的眼睛里,特别明亮,她的声音很大,很强硬。他咳嗽一下,整张脸都颤抖起来。他想端起那杯凉了的咖啡,手却怎么都端不稳。眼泪涌上他的眼眶,他伸手去拿眼镜,想要掩饰一下。
波西娅看见了,赶紧起身走到他跟前。她双手抱住他的头,用面颊去贴他的前额。“我伤害了父亲的感情。”她柔声说道。
他的声音很硬。“没有,老是说什么伤害感情,这很蠢,很幼稚。”
眼泪慢慢滚下他的两颊,在火光的映射下,呈现出蓝、绿、红的颜色。“真的非常抱歉。”波西娅说。
科普兰医生用棉布手绢擦着眼泪。“没关系。”
“我们不要再吵了。我真的受不了我们之间的这种争吵。我觉得,每次在一起,我们之间似乎都会发生真的很不好的事情。我们不要再这么吵了。”
“好,”科普兰医生说,“我们不要吵了。”
波西娅抽抽鼻子,用手背抹了一下鼻子。有几分钟的时间,她站在那里,抱着父亲的头。过了一会儿,她最后擦了一下脸,走到炉子上盛着甘蓝的锅跟前。
“这些菜应该煮得很嫩了。”她欢快地说,“现在,我要做点好吃的小玉米饼,好搭配着吃。”
波西娅穿着袜子,在厨房里慢慢来回忙碌着,她父亲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有一阵子,他们又陷入了沉默。
他的眼里还有泪花,看东西轮廓都是模糊的。波西娅真的很像她妈妈。多年以前,黛西就是这样在厨房里走来走去,默默地忙碌着。黛西的肤色不像他这么黑——她的皮肤就像深色蜂蜜的颜色那么美。她总是很安静,很温柔,但在那种柔软的温和背后,她身上还有一种倔强。无论他多么认真地去研究,始终也无法理解妻子身上这种温柔的倔强。
他会劝告她,告诉她自己所有的想法,但她总是很温柔,却总是不肯听她的话,依旧我行我素。
后来,有了汉密尔顿、卡尔·马克思、威廉和波西娅。他对他们产生的这种真切的使命感如此强烈,他清楚地知道他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汉密尔顿要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卡尔·马克思要成为一名黑人教师;威廉要成为一名律师,为正义而战;而波西娅要成为一名医生,专门为妇女儿童治病。
他们还是婴儿时,他就跟他们讲将来要从肩头卸下的枷锁——顺从和懒惰的枷锁。等他们长大一点,他再三跟他们强调,世上没有上帝,但他们的生命是神圣的,每个人都有真正的使命。他会一遍遍地跟他们说这些,他们挤在一起,坐得离他远远的,瞪着大大的黑人孩子的眼睛,望着他们的母亲。而黛西坐在那里,根本不听他说话,一如既往地温柔,却又倔强。
因为汉密尔顿、卡尔·马克思、威廉和波西娅都有各自真正的使命,所以,他知道每一个细节都应该如何去做。每年秋天,他总是把他们都带到镇上去,给他们买漂亮的黑鞋子、黑袜子。他给波西娅买黑羊毛衣料做裙子,白色亚麻布做领子和袖口;给男孩们买黑羊毛衣料做裤子,上好的白色亚麻布做衬衫。他不让他们穿颜色鲜亮的劣质衣服,但他们上学时,恰恰希望穿这样的衣服。黛西说,他们都觉得很难堪,说他是个强硬的父亲。他知道这个家应该是什么样子。家里不能有花哨的东西——不要俗气的日历、蕾丝枕头,不要小摆设——家里每一样东西都应该是朴素的、深色的,都应该象征工作和真正的使命感。
一天晚上,他发现黛西给小波西娅扎了耳朵眼儿要戴耳环。还有一次,他回家后发现壁炉台上有个穿着羽毛裙的丘比特娃娃,黛西温柔却强硬,不肯把娃娃扔掉。他还知道,黛西在教孩子们要温顺。她给孩子们讲地狱和天堂,还让他们相信有鬼魂,有闹鬼的地方。黛西每周六都去教堂,会很伤心地跟牧师讲她丈夫的事情。她每次都倔强地带着孩子们一起去教堂,孩子们对她言听计从。
整个黑人种族都病了,他整天忙碌,有时要忙到半夜。漫长的一天结束后,他身心疲惫,但他推开家里的前门时,这种疲惫会一扫而空。然而,等他真的走进屋门,往往会发现,威廉在梳子上包了卫生纸,正在用梳子弹奏音乐,汉密尔顿和卡尔·马克思正在掷骰子赌午饭钱,而波西娅正在跟妈妈一起笑。
他会带着他们重新来一次,却换了别的方式。他总是拿出他们的功课,跟他们谈话,而他们则会紧紧靠在一起,坐在那里,眼睛望着母亲。他会说啊说啊,但他们根本不想听。
他的心头涌上一种沮丧、可怕的黑人式的感觉。他会到办公室里,尽量坐在那里,看报,思考,直到平静下来,然后重新开始。他拉下房间的百叶窗,这样只剩下明亮的灯光、书,还有思考的感觉。但有些时候,他久久不能平静。他还年轻,单靠学习无法赶走那种可怕的感觉。
汉密尔顿、卡尔·马克思、威廉、波西娅都很怕他,他们会望着自己的母亲——有时候,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那种沮丧的感觉会让他难以承受,不清楚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他无法阻止那种可怕的感觉,过后自己又完全无法理解。
“我觉得这顿晚饭肯定味道鲜美。”波西娅说,“我想,我们现在就开始吃吧,海博埃和威利随时都可能进来。”
科普兰医生放好眼镜,把椅子朝前拖了拖。“今晚你丈夫和威廉去哪儿玩了?”
“他们扔马蹄铁去了。那个雷蒙德·琼斯在后院有个扔马蹄铁的地方,雷蒙德和他妹妹拉芙·琼斯每天晚上都玩。拉芙这姑娘很丑,海博埃和威廉想到她家玩,随时都可以去,我不介意。但他们说,九点四十五会来接我,现在他们随时都可能会来。”
“趁我还记得,”科普兰医生说,“我想,你经常能收到汉密尔顿和卡尔·马克思的信吧。”
“我的确经常收到汉密尔顿的信,实际上,他接管了外公家所有的活儿。但巴迪,他去了莫比尔——你知道,他不大喜欢写信。但巴迪容易跟人相处,我并不担心他,他这样的人总会混得很好。”
他们默默地坐在桌前,吃着晚饭。波西娅不断抬头看壁橱上的表,海博埃和威利该来了。科普兰医生只是低头吃饭,他手里拿着叉子,好像这叉子很沉,他的手指都哆嗦了。眼前的食物,他只是尝了尝,每一口都难以下咽。空气中有种紧张的感觉,他们俩好像都努力要想出些话来说。
科普兰医生不知道如何开口。有时候,他觉得以前跟孩子们说得太多了,他们几乎都听不懂,所以现在也就无话可说了。过了一会儿,他用手帕擦擦嘴,开口了,声音有些迟疑。
“你几乎没提你自己。跟我说说你的工作,还有最近你在做什么。”
“我当然还是在凯利家干活儿。”波西娅说,“但听我说,父亲,我不知道还能在他们家干多久。这份工作很难做,总是得花很长时间才能做完。但这个我倒不担心,我担心的是工资。我应该每周拿三块钱——但有时候,凯利夫人总会少发给我五毛钱,或者一块钱。当然,她总是会尽快补上,但这总让我手头比较紧。”
“这样不对。”科普兰医生说,“你为什么要忍着啊?”
“这也不是她的错,她实在没办法。”波西娅说,“家里有一半房客不付房租,要想维持日常生活,又需要大笔开支。跟你说实话——凯利家离摊上官司不远了,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艰难。”
“你可以找点别的工作。”
“我知道。但凯利一家真的是特别好的白人雇主,我真的非常喜欢他们。那三个小孩就像我自己的家人,我感觉巴伯还有那个小婴儿都像是我养大的。尽管我和米克在一起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争吵,但我对她也真有一种亲密感。”
“但你得为自己考虑考虑。”科普兰医生说。
“米克现在——”波西娅说,“她真是个问题,没人知道该怎么管教这个孩子,她又自负又任性,一天到晚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对这个孩子,我有一种很好笑的感觉。我觉得她好像总有一天要搞出个大意外,但到底是好意外还是坏意外,我不知道。有时候,米克让我很困惑,但我仍然很喜欢她。”
“你得先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才行。”
“我刚才说了,这不是凯利太太的错,维护那么大一幢老房子要花很多钱,房租又收不上来。房客里,只有一个人付得起一笔可观的房租,这个人总是按时付,从来没有拖欠过。他才刚刚来这里住了一阵子,是个聋哑人,是我近距离见过的第一个聋哑人——但他是个非常好的白人。”
“又高又瘦,眼睛是灰绿色的?”科普兰医生突然问道,“而且对所有人都非常礼貌,穿得非常得体?不像镇上的当地人——更像北方人,或者也许是个犹太人?”
“就是他。”波西娅说。
科普兰医生的脸上现出一丝急切的神情。他把玉米饼掰碎,放进盘子里的甘蓝菜汤里,开始吃起来,恢复了胃口。“我有一个聋哑人病人。”他说。
“你怎么认识辛格先生的?”波西娅问。
科普兰医生咳了一下,用手绢捂住嘴巴。“我只是见过他几次。”
“我最好收拾下这里。”波西娅说,“威利和我的海博埃肯定要来了。但这里有这么好的洗碗池和自来水,我一眨眼工夫就可以把这些小盘子洗好了。”
多年以来,他一直想从脑子里摆脱掉白人那种无言的傲慢无礼这件事。那种愤懑涌上来的时候,他会跑去思考或学习。走在大街上,在白人面前,他总会在脸上保持尊严,一直沉默着。年轻时,他是“孩子”——但现在,他是“大叔”。“大叔,跑到街角那个加油站,给我找个机修工来。”不久之前,一个开车的白人男子从车里大声对他喊道。“孩子,帮我干这个。”——“大叔,干那个。”他根本不听,只自顾继续走路,一言不发,心里涌上一种尊严感。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一个白人酒鬼走到他跟前,开始拽着他在街上走。他背着包,以为肯定有人受伤了。但这个酒鬼把他拖进了一家白人餐馆,柜台前的白人男子们开始傲慢地大喊大叫起来。他知道这个酒鬼在耍弄他,即便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丢掉自己的尊严。
但他和这个又高又瘦、长着灰绿色眼睛的白人男子发生过一次交集,这是以前跟任何白人都没有过的事情。
这件事发生在几周前一个漆黑的雨夜。他刚看完一个产妇的病例,冒雨站在街角。他想点根烟,但接连划了好几根火柴,却都熄灭了。他站在那里,嘴里叼着没点火的烟,就在这时一个白人走上前来,举着一根点着的火柴给他。在夜色中,两人借着火苗看清了彼此的面容。白人冲他笑笑,给他点上了烟。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以前从来没碰上过这种事情。
他俩一起在街角站了几分钟,然后白人递给他一张名片。他想跟白人说话,问他几个问题,但他不敢肯定对方是否能够真正听懂。因为白人种族一贯傲慢无礼,所以他很害怕因主动示好而丧失掉自己的尊严。
但是,这个白人给他点烟,冲他微笑,而且似乎想跟他一起相处。从那之后,他把这件事情仔细琢磨了很多遍。
“我有个聋哑病人,”科普兰医生对波西娅说,“是个五岁的小男孩。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自己要为他的残疾负责任。我给他接的生,后来又回访过两次,之后自然就把他忘了。他后来耳朵有了毛病,但他母亲没有留意他耳朵里流出来的分泌物,也没把他带来看病。等我最后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当然,他什么都听不见了,后来自然也不会说话。但我曾经仔细观察过他,我觉得如果他身体没有残疾的话,很有可能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
“你总是对孩子特别感兴趣。”波西娅说,“你对孩子比对大人还关心,对吗?”
“孩子身上总是有更多希望。”科普兰医生说,“但这个失聪的男孩——我一直想打听,看是不是有什么机构可以接收他。”
“辛格先生可以告诉你。他真的是个善良的白人,一点都不傲慢。”
“我不知道——”科普兰医生说,“有一两次,我曾想过给他写个便条,看看他能否给我点信息。”
“如果我是你,肯定会写的。你特别会写信,我会帮你转交给辛格先生。”波西娅说,“两三个星期之前,他下楼到厨房来找我,拿了几件衬衫,想让我替他洗洗。那些衬衫非常干净,就像施洗者圣约翰自己穿的一样。我只需要把他们浸到温水里,稍微刷刷领子,然后烫平整就可以了。但那天晚上,我把五件干净衬衫送到楼上他房间的时候,你知道他给了我多少钱吗?”
“不知道。”
“他像往常一样满脸笑容,然后给了我一块钱。就那么几件衬衫,给了我整整一块钱。他真是个特别善良、特别好的白人,有任何问题,我都敢去问他。我甚至都想自己给这个善良的白人写封信。如果你想写的话,爸爸,赶紧去写吧。”
“也许我会写的。”科普兰医生说。
波西娅突然坐起身,开始收拾自己浓密油亮的头发。微弱的口琴声传过来,慢慢地声音越来越大。“威利和海博埃来了。”波西娅说,“现在,我得出去找他们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如果需要我做什么,给我捎个信儿。我今天非常高兴跟你一起吃晚饭,一起聊天。”
这会儿,口琴声已经非常清晰了。他们能听出来,威利是一边在前门等着,一边吹口琴。
“等会儿。”科普兰医生说,“你丈夫跟你在一块儿的时候,我只见过两次,我觉得我们俩还没有正式认识过,威廉也已经三年没来看他父亲了。为什么不让他们进来坐一会儿呢?”
波西娅站在门口,摸着头发和耳环。
“威利上次来这里的时候,你伤害了他的感情。你知道,你就是不理解怎么——”
“好吧。”科普兰医生说,“我只提个建议。”
“等等。”波西娅说,“我去叫他们,我现在就去邀请他俩进来。”
科普兰医生点上一根烟,在房间里来回地踱步。他的眼镜怎么都扶不正,手指一直在哆嗦。前院传来低低的说话声,接着走廊里响起沉重的脚步声,波西娅、威廉和海博埃走进了厨房。
“我们来了。”波西娅说,“海博埃,我觉得你和我父亲还没有正式认识过,但你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谁。”
科普兰医生跟两人握了握手。威利腼腆地向后靠在墙上,但海博埃上前一步,非常正式地鞠了一躬。“我经常听说很多关于您的事情。”他说,“很高兴认识您。”
波西娅和科普兰医生从走廊里搬来椅子,四个人围坐在火炉旁。他们一言不发,都不自在。威利紧张地盯着屋子四周——盯着厨房餐桌上的书、水槽、墙边的小床,还有他父亲。海博埃咧嘴笑着,拽着他的领带。科普兰医生似乎要说话,但舔舔嘴唇,又沉默了。
“威利,你口琴吹得很不错了。”终于,波西娅说话了,“我看,你和海博埃一定是掉到什么人的杜松子酒瓶里去了。”
“没有,夫人。”海博埃非常礼貌地说,“自从星期六以来,我俩什么酒都没喝过。我们俩玩马蹄铁游戏去了。”
科普兰医生仍然沉默着,他们都不断地瞥他一眼,等待着。屋子很小,这种沉默让所有人都很紧张。
“这俩小伙子的衣服洗起来真的让我很费劲。”波西娅说,“我每个星期六都要洗他们的白西装,每周还要熨烫两次。现在,看看他俩。当然,除了下班休息的时候,他们其他时间也不穿白西装。但只穿两天,白西装就会变成黑的。我昨晚刚给他俩熨烫了裤子,看现在,一点褶痕都没了。”
科普兰医生依然一言不发,他的目光停留在儿子脸上。威利注意到时,咬着自己粗糙迟钝的手指头,只顾盯着自己的脚面。科普兰医生感觉到手腕和太阳穴的脉搏怦怦直跳。他咳嗽起来,握紧一只拳头放到胸口。他想跟儿子说话,却想不出该说什么。那种熟悉的心酸痛苦又涌上心头,他没有时间认真思考和强压下去。他的脉搏怦怦直跳,他很困惑。但他们都望着他,这种沉默太压抑了,他必须开口说话。
他的声音很高,听上去好像不是他发出来的。“威廉,不知道小时候我跟你说过的那些话,你还记得多少。”
“我不明白你的意——意——意思。”威利说。
科普兰医生还没弄清楚自己说的什么,那些话便脱口而出。“我的意思是,我对你、汉密尔顿、卡尔·马克思付出了我的全部,我把所有的信任和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而我得到的只有误解、懒散和冷漠。我为你们付出了那么多,却什么都没得到。我一无所有。我曾经努力要做的一切——”
“嘘,”波西娅说,“爸爸,你跟我保证过,我们不会再吵了。这简直是疯了,我们再也经不起吵架了。”
波西娅站起身,朝前门走去,威利和海博埃立刻跟了上去。最后,科普兰医生也走了过来。
他们摸黑站在前门口。科普兰医生想要说话,但声音似乎埋在了心底的什么地方,发不出来。威利、波西娅和海博埃紧紧站在一起。
波西娅朝丈夫和兄弟伸出一只手,又朝科普兰医生伸出另一只手。“离开前,我们和解吧。我们在这里争吵,真让我受不了。我们再也经不起争吵了。”
科普兰医生默默地又跟他俩分别握手。“很抱歉。”他说。
“我没关系。”海博埃礼貌地说道。
“我也没关系。”威利含糊地说。
波西娅把他们的手都拉到一起。“我们再也经不起争吵了。”
他们道了别,科普兰医生站在漆黑的门廊上,望着他们一起沿着大街走远了。
他们远去时,脚步发出孤独的声音,让他觉得虚弱而又疲惫。等他们走出一个街区,威廉又开始吹起了口琴。音乐声既悲伤又空虚。他待在门廊里,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听不见他们的声音。
科普兰医生关掉家里的电灯,在黑暗中坐在火炉前,但他无法平静下来。他想要把汉密尔顿、卡尔·马克思和威廉都从脑子里赶出去。波西娅跟他说过的每一个字又重新回荡在他的脑海中,声音很大,很强硬。他突然站起身来,打开灯,走到桌前坐下,拿过斯宾诺莎、威廉·莎士比亚和卡尔·马克思的书。他大声读着斯宾诺莎的书,那些词发出一种丰富、黑暗的声音。
他想起刚才谈到的那个白人。如果那个白人能够帮帮那个失聪的病人奥古斯塔斯·本尼迪克特·马迪·路易斯,那该多好。即便没有这个理由,没有这些问题问他,给这个白人写封信也是好事。科普兰医生双手捧着头,喉咙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像一首呻吟的歌。他想起那个雨夜,想起那个白人在昏黄的火柴光焰后面微笑着的面容——他平静下来。
6
到了仲夏,辛格的客人比别的房客都多。晚上,他的房间里几乎总会传出说话声。在纽约咖啡馆吃过晚饭之后,他洗完澡,穿上一套清凉的浴衣,照常不再出门。房间里凉爽宜人。他壁橱里有个冰柜,里面放着冰啤酒和水果饮料。他从来不手忙脚乱,也不匆匆忙忙,总是站在门口,带着好客的笑容迎接他的客人。
米克喜欢上楼到辛格先生的房间去。尽管他是个聋哑人,却能听懂她说的每一个字。跟他聊天就像做游戏,但比做游戏有意思得多,就像发现了新的音乐知识一样。她不愿跟任何人说的一些计划,却愿意跟辛格先生说。他任她摆弄那些可爱的象棋小人儿。有一次,她很兴奋,衬衫下摆卷进了电风扇,他表现得那么和善,没让她感觉到一丁点尴尬。除了她爸爸,辛格是她认识的最可亲的男人。
科普兰医生给约翰·辛格写信,说了奥古斯塔斯·本尼迪克特·马迪·路易斯的事情,之后收到了一个礼貌的回复,并邀请他有机会前去做客。科普兰医生到了辛格所在的房子,先走到后面,跟波西娅在厨房里坐了一会儿,然后上楼到那个白人的房间去。的确,这个白人身上没有那种无言的傲慢。他们一起喝柠檬汽水,哑巴把他想知道的那些问题的答案一一写了下来。这个人跟科普兰医生见过的任何白人都不一样。过后,他琢磨了这个白人好长时间。后来,由于对方的热诚邀请,他又去拜访了一次。
杰克·布朗特每个星期都来。他上楼去辛格的房间时,整个楼梯都在颤动。通常,他会带来一纸袋子啤酒。房间里经常会传出他高亢而又愤怒的声音,但离开之前,他的声音往往会渐渐平息下来。下楼时,他手里便没有了那袋子啤酒,他若有所思地走出去,似乎并不在意方向。
有天晚上,就连比夫·布兰农都来到了哑巴的房间,但他不能长时间离开餐馆,因此,半个小时以后他便走了。
辛格总是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他坐在窗前的直背椅上,双手插进口袋,点着头或微笑着,让客人知道他听得懂。
如果晚上没有客人,辛格会去看场晚场电影,他喜欢坐在那里看着大屏幕上的那些演员说话,看着他们走来走去。看电影之前,他从来不去看电影名字,而且不管放什么电影,他都看得津津有味,极其认真。
后来,七月份的一天,辛格突然不辞而别。他把房间的门敞开着,桌上留了一封信,是写给凯利太太的,里面放了四块钱,用来付上周的房租。他把几件简单的物品都带走了,房间里干干净净,空无一物。他的客人们来到这里,看见空荡荡的房间,又吃惊又难过,都转身离去了。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离开。
整个暑假,辛格都待在安东纳普勒斯所在的小镇上。好友住在这个镇上的精神病院里。为了这次行程,他准备了好几个月,想象着他们见面后的每一个细节。他提前两周预订了旅馆,把火车票放进信封里,然后一直把信封放在口袋里,放了很久。
安东纳普勒斯一点都没变。辛格走进他的房间时,他平静地慢步走过来,迎接他的朋友。他比以前胖了,但脸上那种恍惚的笑容还是老样子。辛格抱着几个包裹,大块头希腊人第一眼注意到的便是这些包裹。他的礼物是一件猩红色晨衣、柔软的卧室拖鞋,还有两件印有姓名字母的长睡衣。安东纳普勒斯仔细地查看着盒子里的包装纸的底下,看到底下并没有藏着什么好吃的,便不屑一顾地把这些礼物扔到床上,再也不看一眼。
房间很大,阳光充足,几张床摆成一排,中间留有空隙。三个老人在角落里玩排杰克的纸牌游戏,他们并没有注意辛格或安东纳普勒斯。这两位朋友单独坐在房间的另一头。
辛格觉得他们好像很多年都没见了似的,他有那么多话要说,两只手比画的速度都跟不上了,一双绿眼睛里燃烧着激情,额头上闪着汗珠。那种熟悉的快乐和幸福感再次迅速涌遍全身,他几乎无法自持。
安东纳普勒斯那双漆黑油亮的眼睛盯着好友,一刻都没有挪开,两只手无精打采地摩挲着裆部。辛格首先跟他讲了那些经常来看自己的客人。他告诉好友,这些客人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使他感觉不那么孤独。他告诉安东纳普勒斯,他们都很奇怪,经常在说话——但他喜欢让他们去做客。他画了杰克·布朗特、米克和科普兰医生的速写肖像,看到安东纳普勒斯并不感兴趣,便立刻把草图揉成一团,扔到一边。看护走进来对他们说时间到了,这时辛格的话连一半还没说完,但他还是离开了房间,虽然很累,却很幸福。
只有星期四和星期天病人们才可以会客。不能去见安东纳普勒斯的时候,辛格总是在旅馆房间里来回踱步。
他第二次去见好友时,情形跟第一次一样,只有一点区别:房间里的那几个老人没有玩纸牌,全都无精打采地望着他俩。
辛格费了很大力气,才终于得到允许,可以带安东纳普勒斯出去待几个小时。他预先为这次小小的短途旅行安排好了每个细节。他们乘出租车到了乡下。四点半,他们回到旅馆的餐厅。安东纳普勒斯非常喜欢这次加餐。他把菜谱上一半的菜都点了个遍,吃得狼吞虎咽。但吃完以后,他却不肯离开,紧紧抓住桌子不放。辛格连哄带骗,出租车司机则想动用武力。安东纳普勒斯呆呆地坐在那里,他们一靠近,他就做出一些下流的手势。最后,辛格从旅馆经理那里买了一瓶威士忌,总算把他又引回出租车上。辛格把没开封的那瓶酒扔出窗外的时候,安东纳普勒斯失望地大哭起来,而且非常生气。这次短途旅行的结局让辛格很伤心。
下一次探望便是最后一次了,因为他两个星期的假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安东纳普勒斯全然忘记了之前发生的事情。他们同样坐在房间的那个角落里,时间飞快地流逝着。辛格用两只手拼命说话,狭长的脸很苍白。终于,到了他该离开的时间。他抓住好友的胳膊,望着他的脸,就像以前他们每天上班前分别的时候一样。安东纳普勒斯昏昏欲睡地盯着他,一动不动。辛格双手紧紧插在口袋里,走出了房间。
辛格回到租住公寓的房间后不久,米克、杰克·布朗特和科普兰医生便又开始来拜访了。他们都想知道他去了哪里,为什么他不让他们知道他的计划。但辛格假装听不懂他们的问题,他的笑容高深莫测。
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来到辛格的房间,陪他度过夜晚时光。哑巴总是一副若有所思、镇定自若的样子。他那双色彩丰富的眼睛很温柔,却又很严肃,像一双巫师的眼睛。米克·凯利、杰克·布朗特和科普兰医生经常来到这个寂静的屋子里说话——他们觉得,无论对哑巴说什么,他都会明白。也许,还不仅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