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期货结算所

期货结算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的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结算每笔场内交易合约,结算交易账户、核收履约保证金并使其维持在交易所需要的最低水平上,监管实物交割,报告交易数据等。

一、期货结算所的组织体系

与期货市场的层次结构相适应,期货结算也是分级、分层的。交易所只对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一)期货结算所的组织体系

当今各国期货结算所的组成形式大体有3种,依据期货结算所和期货交易所之间的关系不同而分别采取不同的分析体系。

(1)结算所隶属于交易所,交易所的会员也是结算会员。我国商品期货市场采取的是这种模式,所有的会员都是结算会员,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结算,而经纪会员则对投资者进行结算,属于分级结算制度。

(2)结算所隶属于交易所,但交易所的会员中只有一部分财力雄厚者才能成为结算会员。我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取这种模式,并且根据资格的不同又分为3种,分别是全面结算会员、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是指不仅能帮自己公司的所有客户结算,还可以代理其他不能结算的交易会员结算。而结算会员则不能代理交易会员客户的结算业务,只能为自己公司的客户结算。特别结算会员则是为交易所会员中的不能结算的交易会员进行结算的机构。

(3)结算所独立于交易所之外,成为完全独立的结算所。在其他发达国家中,很多都是采取这种结算体系,如英国的国际商品结算公司,因为结算所独立于交易所之外,能够更好地控制期货市场交易的风险。

(二)期货结算所结算体系

1.交易所与会员的结算

每一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会对每个会员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其核算结果是会员核对当日有关交易并对客户结算的依据,会员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在每交易日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会员当日平仓盈亏表》《会员当日成交合约表》《会员当日持仓表》和《会员资金结算表》。交易所在交易结算完成后,将会员资金的划转数据传递给有关结算银行。

2.经纪公司和其代理的客户的结算

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的结算与交易所的方法一样,即每一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对每一客户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交易手续费一般不低于期货合约规定的手续费标准的3倍,交易保证金一般高于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至少3个百分点。

二、期货结算业务的主要内容

期货结算业务最核心的内容是每日无负债制度,具体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对投资者盈亏的核算。

(一)结算价

结算价是当天交易结束后,对未平仓合约进行当日交易保证金及当日盈亏结算的基准价。我国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当日结算价是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获得的。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当日结算价是按照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二)计算浮动盈亏

计算浮动盈亏就是结算机构根据当日交易的结算价,计算出会员未平仓合约的浮动盈亏,确定未平仓合约应付保证金数额。浮动盈亏的计算方法如下。

浮动盈亏=(当天结算价-开仓价格)×持仓量×合约单位-手续费

(三)计算实际盈亏

平仓实现的盈亏称为实际盈亏。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的合约是通过平仓方式了结的。多头实际盈亏的计算方法如下。

实际盈亏=(平仓价-买入价)×持仓量×合约单位-手续费

(四)风险度

期货交易软件中的风险度,是指客户当前持仓保证金所占用账户权益的比例。风险度的计算方法如下。

风险度=持仓保证金/客户权益

如果客户当前持仓保证金是100万元,客户权益是1000万元,那么当前“风险度”就是10%。该风险度越接近100%,风险就越大,一旦超过100%,就会收到期货公司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书。

三、期货结算的方式

在期货市场中,了结一笔期货交易的方式有3种:对冲平仓、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相应地也有3种结算方式。

1.对冲平仓

对冲平仓是期货交易最主要的了结方式,期货交易上的绝大多数合约都是通过这一方式了结的。

2.实物交割

在期货交易中,虽然利用实物交割方式平仓了结的交易很少,只占合约总数的1%~3%,然而正是由于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实物交割,这一做法确保了期货价格真实地反映出所交易商品实际现货价格,为套期保值者参与期货交易提供了可能。

3.现金交割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未平仓期货合约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这种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货等期货标的物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等。国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将现金交割的方式用于商品期货,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不允许进行现金交割。

四、期货结算所的作用

(一)计算期货交易的盈亏

期货交易者的交易完成之后,所有的成交信息都汇总至交易所结算部,交易所结算部在核对的基础上结算,计算出每个会员的盈亏情况,并反映在会员的保证金账户中。

(二)充当交易对手,担保交易履约

交易所结算部对所有期货合约交易者起着第三方的作用,即交易所结算部对每一个卖方会员来讲是买方,而对每一个买方会员来讲是卖方。对于交易所结算部本身来说,它每天的盈亏都是平衡的。这样,交易者都只与交易所结算部发生业务关系,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不为对方负有财务责任,而只对交易所结算部负责。

(三)管理会员资金,控制市场风险

交易所结算机构管理所有会员的基础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确保所有期货交易得以履行,保证期货市场的健全性和财务完整性。交易所制定了最低保证金标准,会员公司或其客户成交结算一张合约,必须向交易所结算机构交纳最低保证金。同时,为了保证会员经纪公司的利益,经纪公司向其客户征收的保证金一般要高于交易所对会员收取的保证金水平。

(四)监管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

交易所一般不负责实际商品交割的全过程,而只是为需要交割现货的买卖双方制定交割细则,负责相应的账目往来划转,在期货交易中,所有合约都必须通过对冲或进行实物交割来平仓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