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脊髓压迫症

脊髓完全受压后,会出现自主神经功能障碍,表现为尿失禁或尿潴留,严重时可发生截瘫。

MRI对于硬膜外转移瘤诊断的定位准确而无创伤,是最优良的检查方式。

放射治疗是恶性肿瘤所致脊髓压迫最常用、有效的治疗方法,一旦确诊,应尽快予放射治疗,需放疗科会诊协同治疗。其目的是通过减少肿瘤细胞的负荷达到缓解神经结构的压迫,防止神经损害的进展,缓解疼痛和防止局部复发。

肿瘤对放射不敏感、不明组织学诊断及仅1~2椎体受累,且椎体被肿瘤侵犯塌陷或不稳定,可以考虑手术治疗切除病灶以重建脊椎的稳定性。

对脊髓压迫症患者,推荐静脉内给予大剂量地塞米松,首次用10mg静脉冲入,以后每6~8h静脉注射5mg,连续使用3~4天后逐渐减量至放疗结束。若能产生好的疗效,可完全停用地塞米松。在使用地塞米松期间,应及时预防、处理高血糖、消化性溃疡、感染等副作用。

注:1.引起脊髓压迫最常见的病因是乳腺癌、肺癌、淋巴瘤、前列腺癌、肉瘤、多发性骨髓瘤等,治疗目的是恢复和保护正常神经功能,控制局部肿瘤和缓解疼痛。

2.影响预后的最重要因素是治疗前的神经功能状态,尤其是行走能力,因此早期识别脊髓压迫症状及早期诊断极为重要。确诊后应尽快采取手术、放疗或化疗解除压迫症状,若急性脊髓功能完全障碍超过1周,即使压迫病变能完全解除,其功能恢复亦不能达到满意状态。

3.急性压迫者应争取在6h内进行手术减压。髓外肿瘤应予手术摘除,髓内肿瘤则尽可能全部或大部分切除后再行放射治疗。对不能手术切除者也可在椎板减压术后进行放疗、化疗。

4.放射治疗的总剂量常为40~45Gy,可在放疗前3天每日给予400cGy,然后减至每日200~250cGy,直至放疗结束。

5.对于脊髓压迫症的治疗,采用化疗的效果不如放疗和手术治疗,但对某些化疗敏感的恶性肿瘤,如淋巴瘤、生殖细胞肿瘤、小细胞肺癌、乳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在放疗或手术治疗的同时应考虑联合化疗。

6.若出现感觉运动障碍,注意翻身,预防褥疮,保持大便通畅。

(陈 强 黄争荣 杨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