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电镀生产厂房火灾事故的调查与思考

邓雨欣

(江西省九江市消防支队,江西 九江)

摘要:通过对一起火灾发生第一现场无目击证人、监控视频资料不足、火灾蔓延迅速、工艺流程复杂的大跨度电镀生产厂房的火灾调查,展现了在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间接认定火灾原因的过程。

关键词:电镀厂房;火灾调查;间接认定

1 火灾基本情况

2015年1月25日16时35分,九江某卫浴电镀生产厂房发生火灾,九江市“119”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先后调度12辆消防车、70名官兵前往扑救,经过近3个小时的奋力施救,大火被彻底扑灭。火灾过火面积1200平方米,火灾烧损部分生产设备、原料成品等,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89万元。

该卫浴公司创办于1992年,是集机加工及电镀为一体的卫浴产品制造企业,产品包括筒出水口、排水、太阳花洒、浴室铜管件和冲压面板为主体的五大系列,出口美国、德国等地。公司占地面积120亩,包括办公楼﹑厂房等12栋建筑,员工930人。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在九江市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保险金额5991.41万元。

2 调查询问情况

火灾发生后,火灾调查人员第一时间对相关报警人、当事人等26人进行了现场询问,形成笔录33份。2015年1月25日是星期天,公司员工休息,当天电镀生产厂房只有5个人上班,分别是一楼的设备保养工刘佃文,三楼的抛光工刘新生和另外3名抛光工。最后离开起火部位的刘佃文称,中午12时许到达一楼,由于生产线未运行,他没有清洗机器,16时26分离开该厂房,未发现任何异常,16时58分接到公司电话才得知厂房起火。最后离开起火建筑的刘新生称,14时许到三楼做抛光工艺,其余3名抛光工陆续离开,16时30分左右,他正在做事,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管闪了一下,过了一分钟发现灯管又闪了一下,转头一看,发现南侧自西向东第4扇窗户有通红的火光,此时灯仍然是亮的,他立即丢下手头的活,从东边楼梯往外跑,跑的途中听见砰砰的响声。

经筛选排查,该公司摄像头年久失修,电镀生产厂房周边摄像头一部分损坏,一部分只能实时记录,只有三楼的一个室内黑白监控显示16时42分电镀生产厂房南侧自西向东第5个窗户隐约有火光闪动。

3 现场勘验情况

3.1 环境勘验

起火建筑为电镀生产厂房,2012年投入使用,共三层,占地面积6387平方米,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电镀生产厂房北面为另一电镀生产厂房,南面为综合厂房,西面为厂区围墙,东面为厂区主道花坛。从外部来看,电镀生产厂房西南侧过火、烟熏痕迹明显,东北侧完好无损;西侧墙体自南向北烟熏痕迹逐渐减轻,南侧靠北出口处墙体呈“V”字形烟熏痕迹,且“V”字形底部窗框架完全烧损,此处窗户对应上方窗沿的墙体烧损脱落(如图1、图2)。

图1 新电镀生产厂房西南侧

图2 新电镀生产厂房南侧

3.2 初步勘验

电镀生产厂房共三层,第一层东侧为半成品、成品库,西南侧为电镀生产线,第二层为镀后、组装车间,第三层为抛光工艺车间。内部勘验可知,第一层东侧无烟熏痕迹,西南侧烟熏痕迹明显,西北侧烟熏痕迹轻微;第二层西南侧有轻微烟熏痕迹,第三层几乎没有烟熏痕迹。第一层西南侧电镀生产线上方的天花板烧损脱落,天花板其余部分为浓重的烟熏痕迹。第一层西南侧电镀生产线旁承重立柱上方有明显烟熏痕迹,西北侧承重立柱烟熏痕迹较轻。第一层西南侧电镀生产线严重烧损,露出铁质框架,西北侧挂件铁架还保留绿色外漆。结合电镀生产厂房外墙和窗户的烟熏、过火痕迹,认定起火部位为电镀生产厂房第一层西南侧电镀生产线。见图3。

图3 电镀生产线平面图

3.3 细项勘验

对东西纵向环形电镀生产线进行细项勘验,电镀生产线作业平台距地面2米高,平台上铺设的聚丙烯塑料已完全烧毁,只剩下铁质格栅平台。电镀生产线完全过火,金属变色痕迹明显,北侧由西向东第七、八根立柱之间(距南墙7.1米,距西墙22.3米)的铁质横梁有向北侧凸起的明显变形痕迹。该处对应的上方天花板烧损脱落最严重,此处对应新电镀生产厂房南侧外墙“V”字形底部,也对应三楼室内监控显示的最先有火光闪动的南侧自西向东第5个窗户。由此认定起火点为电镀生产线中部。见图4~图6。

图4 电镀生产线自西向东拍摄

图5 电镀生产线北侧凸起横梁(平视)

图6 电镀生产线北侧凸起横梁(俯视)

3.4 专项勘验

对电镀生产线中部及附近进行专项勘验,发现变形横梁对应下方的铜质电解板有明显变细痕迹,电解板上粘连有铜芯线,铜芯线上有大量熔珠,提取粘连有铜芯线的电解板。电镀生产线中部对应的南侧大门旁放置过滤机的位置下方有铜芯线,铜芯线上有大量熔珠,提取带熔珠的电源线。见图7、图8。

图7 变形横梁下方粘连有铜芯线的电解板

图8 过滤机旁带熔珠的电源线

4 起火原因的分析与认定

4.1 起火时间认定

电镀生产厂房西面围墙外某公司的监控显示,2015年1月25日16时26分许一楼的设备保养工刘佃文从电镀生产厂房西门走出;该卫浴公司大门监控显示,16时35分许刘佃文到达门卫处;电镀生产厂房西面围墙外某公司的监控显示,16时41分许电镀生产厂房西侧一楼上层窗户处有火光闪动,新电镀生产厂房三楼室内监控显示,16时42分许新电镀生产厂房西南侧窗户有火光闪动。推断起火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16时35分许。

4.2 火灾原因认定

4.2.1 排除人为放火

公安部门调取厂区重要出入口及周边视频,未见可疑人员出入;经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该公司生产经营效益很好,无骗取保险动机;该公司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辞退员工现象,员工之间关系良好,无放火动机。提取起火车间电镀生产线南侧大门旁东立柱顶部的烟熏痕迹检材未检测出汽油、煤油、柴油和油漆稀释剂成分。因此,可排除人为放火引发火灾。

4.2.2 排除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经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未发现生活用火设施,可排除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4.2.3 排除人员吸烟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经调查了解,厂房内有严格的禁烟防火规定,现场勘验未发现吸烟后遗漏的烟头,且起火点处的铁质机器、钢塑平台、不锈钢卫浴产品不具备烟头引燃特征,无阴燃起火痕迹。因此,可排除人员吸烟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4.2.4 排除雷击引发火灾

根据当地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证明显示,火灾当日(2015年1月25日)当地无雷电现象。

4.2.5 排除可燃气体泄漏燃烧引发火灾

经调查了解,电镀生产线天然气管道阀门是由灭火人员关闭的。但是据监控视频资料和调查了解火灾前并无爆炸声,且天然气公司检测表明天然气管道未出现异常。

4.2.6 认定过滤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1)现场勘验表明电镀生产线电闸开关处开启状态,说明起火时电气设备处于通电状态。现场询问也证实电镀生产线员工一般只关闭各机器分开关,不关闭生产线上此总开关。

(2)现场勘验起火点处变形横梁对应下方的铜质电解板有明显变细痕迹,物证鉴定结果表明粘连有铜芯线的电解板熔痕检材为火烧熔痕,新电镀生产线南侧大门旁过滤机线熔痕为短路熔痕。

(3)新电镀生产线南侧大门旁全光镍、半光镍过滤机内部有大量活性炭,周边的酸性过滤机、阳极过滤机、酸铜过滤机等内存有大量有机溶剂,易产生电化学反应,且环绕电镀生产线四周铺设的聚丙烯塑料平台,易燃烧滴落造成大面积燃烧蔓延。

(4)起火点处及其周围没有其他引火源。

综合分析,认定此起火灾原因为:一楼电镀生产线南侧大门旁过滤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5 几点思考

此起火灾有三大特点:一是财产损失较大,法人为省政协委员,又临近春节,社会影响很大,省级领导亲自过问,调查压力很大。二是起火部位即电镀生产线跨度大、生产工艺复杂,涉及电、化学等多门知识,对火灾调查人员综合素质要求高。三是在火灾发生第一现场无目击证人而火灾蔓延又极为迅速的情况下,监控视频资料不足大大增加本次火灾调查的难度。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规定,认定起火原因应当列举所有能够引燃起火物的原因,根据调查获取的证据材料逐个加以否定排除,剩余一个不能排除的作为假定唯一的起火原因,当能证明这个假定的原因能确定的,即为起火原因。此起火灾的认定过程中明确排除了人为放火、用火不慎、吸烟遗留火种、雷击、可燃气体泄漏燃烧引发火灾的可能,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然而起火点处提取的捡材物证鉴定结果为短路,并无直接证据证明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此时做出直接认定或者是不排除认定成为火灾调查人员的两难选择。考虑到此起火灾财产损失较大,涉及保险赔付问题,倘若做出不排除认定,不利于火灾处理,因此,调查人员在全面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了直接认定。事实上,假定的唯一起火原因,虽不能正面证明,但其他起火原因排除后,证据链已经形成,是可以认定的,这种方法即为间接认定法,是经过多年实践且被证明为卓有成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121号令,火灾事故调查规定[S].

[2]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S].

[3] 罗启才. 用排除法认定起火原因的探讨[J]. 消防科学与技术,2014,33(4):458-460.

[4] 羌锐. 一起大跨度电子厂房火灾事故的调查[J]. 消防科学与技术,2015,34(1):14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