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城市群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主体形态,更是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核心增长极,主宰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

关于城市群的定义,姚士谋等人是这样给出的:“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这种集合体可称之为城市群。”[1]整个城市群就是一个大系统,城市群内部各个相对独立的城市是一个个子系统,城市群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各个城市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比较严格的等级规模。当然,城市群都是由原先单个的城市发展而来的。

城市是相对乡村而言的,是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的聚集地。城市一般都是从村庄、集镇等逐步发展起来的,还有一些是从交通枢纽、水利工程和矿业镇等发展起来的,也有一些是这两种模式兼而有之。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与其近腹地之间的市场逐步一体化,分工与协作关系不断加深,从而形成两者有机结合的新的区域形态——城市圈。随着城市和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当城市与其近腹地的贸易一体化和生产分工关系超越了城市圈的范围,与其他一个和几个类似的城市圈产生了一体化和分工要求的时候,又一个新的更高层次的区域形态——城市群便诞生了。

2011年6月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基本勾勒出了中国城市群的发展版图。《2013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又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国土开发空间的划分,以及各个地区所出台的区域或城市群发展规划,界定出了24个城市群。我们可以根据城市群的组合特征、城市规模、经济基础和自然环境特性,将我国的这24个城市群划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成熟型城市群,包括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城市群;第二等级是准成熟型城市群,包括山东半岛、辽中南、海峡西岸、武汉、环长株潭、成渝、中原、哈长、江淮、东陇海、关中—天水、太原等12个城市群;第三等级是发展型城市群,包括天山北坡、北部湾、兰州—西宁、滇中、黔中、呼包鄂榆、宁夏沿黄、鄱阳湖、藏中南等9个城市群。

在这24个城市群当中,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是第一个发展起来的城市群。它借助于改革开放的春风和毗邻香港地区的优越地理位置,最先实行对外开放,引进海外的资金、技术和企业管理模式,从而获得了超常规的经济增长。它的投资最初来自于港台地区,而后几乎世界上每一个主要经济体都参与进来,将该地区的农业产地转变成工业城镇区。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虽然比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发育得晚一些,但因作为城市群首位城市的上海有着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工业基础,以及拥有中国最大的港口,再加上与之毗邻的江苏省和浙江省经济实力也不弱,所以在很短的时期内迅速崛起,超越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而成为中国规模和实力最大的城市群。

相比于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发育得要更晚一些,但以北京为首位城市的京津冀城市群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同时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在区位、政策、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使得京津冀城市群具有了后发优势。并且,作为全国四个直辖市之一的天津,经济实力和交通区位优势也很明显,与北京构成推动京津冀城市群发展的“双核心”。

京津冀城市群的提法出现较晚,一度非常混乱,有京津冀环渤海城市经济区、京津冀城市经济区域、京津唐地区城市群、京津冀都市圈、首都都市圈、首都经济圈、“大北京”等多种表述方式。根据著名建筑学家吴良镛的说法,“京津冀”的提法最先是俞正声给出的。1999年,国际建协在北京开会的时候,吴良镛提出了《北京宪章》,并在区域讨论组将“大北京”规划提出来。时任建设部部长的俞正声表示赞同,但他提议将这个规划的名字改一改,因为“大北京”是一般的学术叫法,不如改为“京津冀”。[2]似乎从那时起,京津冀城市群的概念才慢慢建立起来。

至于京津冀城市群包括哪些城市,也是各有各的说法,莫衷一是。对于较早出现的京津冀城市经济区域这个说法,有的学者认为,以京津为核心的城市圈域,其经济空间的辐射半径应为150千米左右,主要包含北京、天津、保定、张家口、唐山以及廊坊、涿州等城市。[3]在交通运输比较差的条件下,150千米左右的辐射半径应该是比较经济的,但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发展已经使其突破了150千米的经济距离。

李国平等人则区分了京津冀区域和京津冀都市圈,他们认为:“京津冀区域包括天津、北京两个直辖市,以及河北省全省”,理由是“京津冀区域内部,各省市之间在地理空间上相互连接,长期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使得该区域客观上形成了一个经济统一体”[4]。而“京津冀都市圈是京津冀的主体部分,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两个直辖市和河北省的石家庄、保定、唐山、秦皇岛、廊坊、沧州、张家口、承德8个地级市所属区域”[5]。这一区分是很有科学价值的,也很符合城市地理学的基本原理。

著名城市地理学家周一星认为:“城市地理研究一般在两个空间层次上进行,一种是把单个城市地域当作一个系统来研究,即研究它的内部结构;另一种是把多个城市地域当作一个系统来研究,即研究城市体系。”[6]城市体系必定在地理空间联系上很紧密,又有着紧密的经济联系,这种经济联系是基于市场机制形成的,而不是人为制造的。

以城市群研究见长的方创琳等人认为,京津冀城市群以北京、天津为核心城市,包括河北省的唐山、廊坊、保定、秦皇岛、石家庄、张家口、承德、沧州等8座城市。[7]河北学者孙桂平等人也认为,京津冀都市圈的地域范围涉及两市一省,即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部分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两个直辖市,河北省中北部的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等8个地级市,共计10个城市。[8]《2013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对京津冀城市群范围的界定也是这样的,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张家口、承德等10座城市。[9]

经过多方面的比较和研究,我们给出京津冀城市群的具体城市数目,包括北京、天津这两个超大城市,石家庄、唐山两座特大城市,保定、张家口、秦皇岛等三个大城市,沧州、承德、廊坊等三个中等城市,以及迁安、遵化、三河、涿州、高碑店、安国、定州、新乐、霸州、任丘、河间、黄骅、深州、晋州等14个小城市,总共24个城市。

尽管从城市地理学的角度分析,京津冀城市群发育得比较晚,但从城市历史学的角度分析,它也有很长的发展前史。有研究者认为,在人口集聚和城市发展的基础上,19世纪中国初步形成了以上海为代表的长江三角洲,以北京、天津为代表的华北地区,以广州、香港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雏形。[10]其实,对于中国城市群的历史长度还可以拉得更长一些,至少京津冀城市群的前史就可以从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写起。本书的内容就要叙述六百年来京津冀城市群的演进过程,至于写得水平如何,期待读者评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