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本导言
少年伯勒斯
在自己的文字以新版面世之际,面对结识已久的读者,我能说些什么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彼此?也许什么也说不出。我们已然相知至深。我把自己交与我的读者,作为他在某些户外活动以及少数室内活动方面的向导,他亦已如此这般地接纳我,而且总体而言,与我为伴他感到愉悦舒畅,这方面超出我所有的期待。对此,我深为感激;何须多言?然而,鉴于如今我也算是上了道,且赘言毕竟是惯例,我就再啰嗦片刻。
自我的第一本书《醒来的森林》出版至今,已经过去近四分之一个世纪了。从那时起,我在这世上走过的年头,已经接近我写作此书大部分章节时的岁数。其他书随后陆续出版,数量不断增加。当被问及一共写了多少本书时,我常常得停下来数一数才行。我猜一位多子的母亲肯定用不着计数就能说出她到底有几个孩子。孩子们的样貌全在她眼里。据说有些野蛮部族计数最多不过五,可是他们养着牲畜,每个土著都清楚自己的牛是不是都在—不是靠数,而是因为他们脑海里记着每一头牛的模样。
野蛮人和他的畜群天天在一起;母亲对孩子爱在心间永不停歇;可一个人写的书一旦脱离了他,某种意义上说,就永远不会回来。好比从枝头掉落的果实。然而,要坐下来谈论自己的书,像一位父亲谈论他已经离家自闯天涯的儿子那样,并非易事。与父子关系相比,作者与书的关系总归是更直接、更私人化一些,更倾向于意志与选择。书不会变,无论其命运如何,它始终保持着作者初创时的模样。人子是绵长族系的传承演变,对其身上或此或彼的个人特征,人父应担之责通常极少;相反,书乃作者思想的真切写照,是智是愚,全看作者如何造它。因此,关于我的这些智力之子,无论我是有意避免谈论它们的品性优劣,还是一心围绕它们私语不断,我相信读者都会谅解。
我无法让自己把这些书看成“作品”,因为书写它们的过程中我几乎没怎么“工作”。全是游乐。我去钓鱼,去野营,或是去泛舟,新鲜的文学素材就生成了。在我闲逛或休憩时,我的玉米就长成了。书写,只是再一次地、更精细地回味我在田野或林间度过的假日。似乎直到书写之时,它才真正深入,成为我的一部分。
我的一位友人如今已是耄耋之年了,他少年时期是在俄亥俄州北部的森林里度过的,后来也写了挺多书。他曾说:“在自我放逐之前,我从没想过写书,而写书带来的唯一结果,是为我自己重现了旧日生活。”写作也许治愈或减轻了他的某种乡愁。我自己的情况也大抵如此。第一本书《醒来的森林》写于我在华盛顿担任政府职员期间。它让我得以重温与鸟为伴的日子,重现我年少时的生活情景。我坐在一张桌子前,写我的书,面前是一道铁墙。我是金库的保管员,金库里存放着上亿元的钞票。在大把大把的空闲时间里,我借着书写聊以自慰。我的思绪游离面前的铁墙,从对鸟类,对夏日田野和森林的回忆里找到了多少慰藉啊!《冬日阳光》里大部分篇章也是在那张桌子旁书写的。我所说的阳光,要比纽约州或新英格兰的阳光更加灿烂丰富。
一八七三年离开华盛顿之后,我书桌前不再是一面铁墙,而是一扇俯视着哈得孙河及远方蓊郁山峰的大窗户,金库也被我换成了一座葡萄园。或许,我的心对前者的抗拒程度要甚于对后者的程度。葡萄园的卷须缠绕着我,牵绊着我,沉甸甸的葡萄架在我看来可比钱柜悦目得多。
唯一让我感觉面前好似一道铁墙的季节是冬季。那时冰雪封堵了外面的风景,而我发现,恰恰是在这个季节,我的心思会极殷切地流连于那些我最心仪的主题。冬季迫使人回归自身,检验着人自娱自乐的能力。
我的这些书是否给人一种关于自然的错误印象,让读者期待从一次林间散步或者野营中收获比他们平时所能得到的更多的快乐?有那么几次,我有理由认为,是的。我自己并非时刻自知,唯有在尝试与读者分享时,才意识到自己从散步当中获得了多少愉悦。遣词造句时的热情引出了色彩与香味。我们不应忘记一切艺术都有幻象。倘若我的读者认为他并未从自然当中获取我从中获取的东西,请容我提醒他,他只有像我一样向自己定义这种“东西”,对它施以词语的魔法,才能明白他到底收获了什么。文学不会在森林里疯长。每一位艺术家所做的都不止于模仿自然;他的叙述所带来的,要多过在最初体验时所吸收的。
多数人认为蜜蜂是从花朵上采撷蜂蜜,但事实并非如此:蜂蜜是蜜蜂酿造的;那是花蜜加上蜜蜂作用的结果。蜜蜂从花朵中获取的是甜的汁液:她依照自己的一套程序进行加工,为其添上自己的特质;她将甜液浓缩,再加上一小滴甲酸。正是这一滴来自她自身的物质,让蜂蜜具备了美味的关键。因此可以说,蜜蜂是那种真正的诗人,真正的艺术家。她的作品始终反映着她所处的环境,同时也反映着环境并不了解的某些东西。我们在品尝苜蓿蜜、百里香蜜、椴树蜜、漆树蜜的同时,也尝到了某种源自这些植物花朵之外的东西。
从事写作的自然主义者不会随意摆弄事实;事实是他赖以生存的植物群(fl ora)。事实愈多、愈新鲜,则愈佳。离了事实,我将无所作为,但我必须给它们添上我自己的味道。我必须赋予它们一种特征,使其更为精炼、浓郁。
解读自然并不是为了改进她:而是要提取她;是要与她情感交融,吸收她,再用自己灵魂的色彩重新创造她。
假如我一一列出散步时见到的鸟儿,描绘其身体颜色、动作情态等,给出有关这只鸟的大量事实或细节,我很怀疑读者会产生兴趣。但是,如果我以某种方式将这只鸟和人类生活、和我的生活联系起来,展示它在我眼中的面貌,以及在特定景域中、特定时令下的面貌,那么确实可以说,我为读者奉上的是一只鲜活生动的鸟,而不是标本。
约翰·伯勒斯
一八九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