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出发

是时候动身去青山城了。

“阿福,我们要一起去青山城,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来南宁城。你有没有要道别的人啊?”少安收拾着行礼说道。

“不瞒师傅,这个地方没人和我走得近。这些年,我除被别人打,就是被别人骂。”阿福这一声师傅说的倒是挺自然,想必他心中已经接受了少安这个小师傅。

不过,阿福这几年混的确实不怎么样。能如此忍耐的过日子,该是一个多老实的傻孩子。

想想少安做小混混的时候,那可是正经的混混头儿。

“没关系,以后跟着师傅我,好兄弟、好朋友迟早都会有的。”少安说道。

那可不是!少安何等人物,那可是常十三的结拜兄弟,阿福成了少安的徒弟,今后不一定会有多少人巴不得成为阿福的兄弟。

……

“十三哥,我们收拾好了,可以走了。”少安来到常十三的房间。

十三正在给自己换腰带。在分舵里的时候,十三也和众门人一样,系的是绣着祥云白色腰带。出发去青山城,换上普通腰带,一路上不招人耳目。

阿福拱手弯腰,说道:”阿福见过十三伯。“

十三系着腰带的手一下子停住了,整个人都打了个哆嗦:“你……是在叫我吗?”

不是吧!我才二十五岁!居然有人叫我伯伯?一些不长眼的叫一声叔叔也就算了,这“伯伯”也太老气了吧。

“您是我师傅的十三哥,那我不叫您伯伯,叫什么?”阿福一脸无辜地解释道。

一点儿没有毛病。阿福理所当然应该喊一声伯伯。什么叫搬起石头在自己的脚——你常十三当初不认这个兄弟,转手人家叫认了你这个伯伯。

少安在一旁看着常十三的表情,忍不住偷笑。

常十三拿上墨阳剑,清了清嗓子:“咳,走吧。”他能有什么办法,叫“帮主”,阿福不是天云山派的人;叫“哥”,总不能和少安叫成一样的。

……

常十三、唐少安、萧近、阿福,四人出了分舵。

街道上人来人往,自然得下马。突然常十三指着一块店铺牌子说道:“哎?这个地方怎么这么熟悉。聚、和、赌、场。”十三照着牌匾上的字读了出来。

“哎?这两只貔貅,我好像有点印象。”少安皱着眉头,可是就是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

“帮主,您看前面,前面有南宁城独有的杂技表演,难得一见,不然我们过去看看。”萧近说道。

赶紧离开这个地方,一会儿想起来的话有自己好受的。不仅隐瞒不报,还用了宽心散,害的帮主头疼半天。

“师傅,我想过去看!”阿福说道。

“走走,师傅和你一起去。十三哥,我们一起去吧。”少安听到自己的小徒弟发话了,当然不能怠慢。

至于这两只貔貅为什么这么熟悉——无所谓,管他呢!

这南宁城的杂技团,没有胸口碎大石,没有吞剑,也没有喷火。只见五个小娃娃,脚踩高跷,脚下是十几面红色的大鼓。

高跷踏在鼓面上,发出“咚、咚、咚”的声音。

五个娃娃在鼓面上做着各种复杂的动作,鼓声却十分的有节奏。一群围观的人们连声叫好。

这样的表演确实难得一见。如此高的平衡能力,只有常年习武的人才能达到。相互配合的默契也需要千次万次的演练。小娃娃看上去只有八九岁,训练的苦可想而知啊。

少安掏出一锭银子,朝着阿福扔过去:“阿福,去,赏给这些小弟弟们。”

阿福把这一锭银子当着众人的面交给了一旁招呼的班主。

班主眉开眼笑,对着阿福一阵的点头哈腰。众人看着这人,小小年纪出手这么大方,都感到不可思议。

这是阿福平生第一次大大方方地给别人钱,以前从来都是自己奢求别人给自己钱。

有钱的感觉确实是不一样!

只不过这不是自己的钱,有一天,自己凭本事能赚到这么多钱就好了。

阿福心里想着:南宁城,再见了。这个地方给了自己太多灰色的日子,也给了自己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小师傅。

我阿福要学到以身本事,再回来给那些欺负自己的混混看看,阿福已经不是那个受气挨打的阿福了。

……

一路上,少安一直紧紧跟在阿福的身边。前一天才教会阿福骑马,万一阿福不小心摔倒,做为师傅,要第一时间保护他。

……

……

“小姐,我们还要在外面待多久呀?再不回去,老爷可要担心了。”一个小哥打扮的丫头揪着另一个人的衣角说道。

“着什么急嘛!我还没玩儿够呢!爹爹整天就知道让我待在家里,这次溜出来,还不玩儿个痛快。”

此地名叫“平安镇”,石门四大分舵,便有一处在平安镇。

天云山派势力并没有在这一带发展。平安镇长期以来就是石门一家独大。

这里的分堂主名叫沈丘艳,是石门唯一一位女堂主。

一把名叫“青霜”的腰间软剑,用的是出神入化。凭借家传的“青霜十二式”闻名江湖。

虽为女子,却深得石化纯信赖,坐上了堂主之位,成为了石门最核心人物之一。

平安镇另外一股势力,虽不是江湖门派,但却实力不俗——裴府。

裴洛,曾是一介落魄的江湖人,后转行做起了生意。二十年时间,从一家小小的商户,做到了江北最大的钱庄老板。

刚开始说话的,便是裴洛的掌上明珠,裴府的千金大小姐——裴景雯。

裴洛对这个独生女儿甚为疼爱,怕女儿出现意外,愣是门都不让出。

景雯这丫头,天生不服管的脾气,哪里受得了爹爹这般对待。

都说女子是温文尔雅,景雯身上却是一点儿也看不到。一心想着舞刀弄枪,却要被家人逼着学女红刺绣。

景雯最仰慕江湖侠士,书房里最多的不是诗文歌赋,而是关于江湖奇闻的小说杂谈。

景雯和丫鬟阿珍,打扮成公子小哥的模样,偷偷从府里溜了出来。

……

萧近说道:“帮主,我们在此地歇歇脚吧。”

常十三看了一眼城外围墙上的字:“平——安——镇。好地方,地好人不好啊。”十三一声叹气,下了马。

“帮主是说,沈丘艳?”萧近问道。

“这个难缠的女人,平生仅见。”常十三接着说道:“进了镇,不要叫我帮主,免得被石门暗桩盯上。我这辈子也不想见到她了。”

常十三第一次见到沈丘艳,就被她一身媚术给恶心到了。沈丘艳似乎是见一个爱一个,真可以说是“以色待人”。

常十三不仅人长得俊,武功又好,沈丘艳恨不得将浑身解数都使出来“收服”他。

只不过,一般这种越不想发生的事,来得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