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共神木组织在抗日战争时期

(1937.7—1945.7)

1937年7月,陕甘宁边区党委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决定,撤销神府特区政府,成立神府县抗日民主政府。所辖区域由原神木县和府谷县的部分地区组成,区内划分六个行政区。

1941年9月,中共晋绥边区党委和中共西北中央局协商,经中共中央书记处同意,将神府分区的党、政、军、统、群各系统全部委托给晋绥边区代管。神府分区不仅是陕甘宁边区的抗日前哨、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与华北抗日根据地联系的桥梁,而且成为晋绥边区的可靠后方基地。神府各级党组织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带领广大人民群众,除解决晋绥机关1.5万人驻神府六年之久的衣、食、住、行外,还积极为前线输送兵员,组织随军担架队、运输队,并主动承担做军衣、军鞋、军帽、护理伤病员、供应粮草等后勤服务任务。

1942年8月,晋西区党委撤销,成立中共中央晋绥分局,神府分委改由晋绥分局领导;1943年7月,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成立晋绥一地委,神府分委归晋绥一地委领导;1944年8月,晋绥一地委撤销,神府分委仍由晋绥分局领导;1945年2月,晋绥分局决定恢复晋绥一地委,撤销神府分委,成立中共神府县委,归晋绥一地委领导。

1942年11月,神府县武装工作委员会成立(简称武委会),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县武装力量,负责征兵和民兵训练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的群众团体组织,有工人救国会、青年救国会、妇女救国会和抗敌后援会等。这些组织在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支援抗日前线工作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