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删除和恢复命令类

在选择对象时,可通过删除和恢复命令来调整选择的对象。

预习重点

◎ 删除和恢复的方法。

3.2.1 删除

【执行方式】

鼠标:“右键”删除

快捷键:Delete|Backspace

【操作步骤】

选择一个或多个图元后,使用Delete或Backspace键,可将所选对象删除。

也可在选择对象后,右击鼠标,然后执行“删除”命令进行删除操作。

3.2.2 放弃

【执行方式】

功能区:快捷功能区→“放弃”按钮

快捷键:Ctrl+Z

【操作步骤】

按上述执行方式执行,软件自动执行恢复操作,如图3-4所示。

图3-4 “放弃”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