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的“生死契约”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行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度改革。1978年的一个冬夜,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为了吃饱饭,冒险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一纸生死契约,十几个庄严手印,宣告亿万中国农民从此告别饥饿,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由此拉开。

1978年以前,小岗生产队共20户,115人,是全县有名的“三靠村”——“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小岗村18户村民:包产到组、包产到户》,韩福东,雷敏,中国网,2009年7月24日。,无论老幼,都出远门讨过饭。

这一年,凤阳遭受特大旱灾,饥饿的阴影笼罩在小岗人头上,老百姓对不许包产到户的政策怨声载道。当年,凤阳开始“分包到组”,试图改变状况,但小岗生产队将20户人家从2个小组分至8个小组,粮食产量低的局面也不见好转。

穷则思变。其实村民都知道怎样可以填饱肚子:大家的自留地都种得很好,为什么合在一起就种不好呢?因为弄好了也不一定是自己的啊!这样还有谁会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干活呢,反正“干多干少一个样”。在田间地头,村民们私下议论:“干脆分开来干!”

1978年11月24日,小岗生产队20户人家有18户的户主在场,大家举行了一场秘密会议。在私下联络时,户主们甚至连妻子儿女都不敢告知。在那个年代,有关政策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大包干的领头人严宏昌:用坚韧书写历史》,人民网,2008年12月17日。。包产到户就是背叛人民公社体制,坐牢是他们可预见的结局。之所以冒险“造反”,只因不想饿死。

副队长严宏昌开门见山地说:“我们队委会三个碰了个头,打算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但有一条,各家要保证交足公粮……”

18位村民还发下毒誓不向任何人说:“谁要说出去,就不是他娘养的!”考虑到一旦事情败露,村干部要担坐牢的风险,一位年长的村民激动地说道:“你们是为我们村民出的事,到时候,我们谁也不能装孬,全村凑钱凑粮,把你们的小孩养到十八岁!”其他人纷纷赞同。

随后,严宏昌随手从小孩的作业本上撕下一张白纸,在煤油灯光中写下“保证书”:“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缴)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刹(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大包干的领头人严宏昌:用坚韧书写历史》,人民网,2008年12月17日。

契约下方是各户户主的名字和血红的指印,还有生产队三位干部分别盖上的三方图章。这份血书写得可歌可泣,事后的反响则深远惊人。

一个月之后,12月22日通过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上依然写道:“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政策依然未变,可千里之外,小岗生产队的农户在求生本能之下已走出很远,他们将队里的土地按人均4亩半划分,从此再没有人偷懒误工,全村老小没日没夜在田地里干活。

包产到户极大地提高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也随之猛增。1979年,小岗生产队的粮食总产量为13.3万斤,相当于1955—1970年粮食产量的总和;油料(主要是花生)总产量3.5万斤,相当于过去20年产量的总和。小岗生产队全年的粮食征购任务是2800斤,过去23年一粒粮食未交过,当年上缴24995斤,超额7倍多。由于生产发展,村民的收入大幅度提高,全队农副业总收入47000多元,人均收入由上年的22元跃升到400多元,翻了18倍。

看到小岗生产队的日子大变样,附近的生产队也悄悄实现包产到户。此时,“包产到户”“分开单干”仍然不被政策允许,小岗生产队所属的梨园公社要求大家再并起来,但县领导很支持:只要你们交齐国家征购、集体提留,并带头还贷款,还叫你们干下去。

尽管如此,小岗村村民还是提心吊胆,生怕事情闹大,被更高级别的领导知晓。

没想到,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得知这个消息,于1980年1月24日亲自前往小岗生产队视察。时任生产队队长严俊昌还记得他说:“只要能对国家多做贡献,对集体能够多提留,社员生活能有改善,干一辈子也不能算‘开倒车’。谁要说你们‘开倒车’,这场官司由我跟他打去。”

一位地方领导问:“周围群众都吵着要学小岗,怎么办?”

万里言简意赅:“学就学呗!”《大包干的领头人严宏昌:用坚韧书写历史》,人民网,2008年12月17日。他不仅批准小岗生产队包产到户,而且鼓励大家学习经验。至此,小岗生产队的18位农户才吃下一颗定心丸,悬了一年多的心终于安稳下来。

为什么万里会支持小岗生产队的做法?为什么中国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由曾担任万里秘书的吴象整理的谈话记录中记载,万里认为:“这不是偶然的,而有其历史的缘由。因为亿万农民在僵化的体制下受害最深,改革的要求最强烈、最迫切,而广大农村又恰恰是旧体制下比较薄弱的环节,正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交锋: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实录》,马立诚,凌志军,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1月版。

农村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这不仅为后来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创造了条件,而且是农村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改革成败的关键。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约见其他领导时提到了安徽的凤阳和肥西,他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总的说来,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伟大的第一步:中国农村改革起点实录》,王伟群,《中国青年报》,2008年12月17日。

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人首次对包产到户做出肯定的表态。此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农村逐步推广开来。

1981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1982年1月1日,这份会议纪要以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这是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 “包产到户”被正式确认。到1981年年底,全国农村有90%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1983年,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做出了高度评价:“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的新发展。”这一年,全国参与家庭联产承包的农户占95%。

1984年,中央发出第三个“一号文件”,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决定将土地承包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15年。这一年,中国向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宣布:中国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连续三个中央“一号文件”不仅推进、巩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果,而且将中国农民压抑已久的能量彻底释放,为中国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国初步建立起构筑农村新经济体制的框架,并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可借鉴的制度模式。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被复制到城市,“包字进城”让承包制的威力在城市改革中得以显现,在“放权让利”中没有被激活的国营企业重新焕发活力,四通、联想、万科、三九等公司横空出世。

今天,严俊昌已成为小岗村“大包干纪念馆”的名誉馆长,经常要向前来参观的游客介绍当年分田到户的经历。40年弹指一挥间,小岗村的“大包干”也随同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一起,进入不惑之年。无论沧海桑田,岁月变迁,今天我们仍然坚持的共识就是:继续坚持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