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毛泽东在探索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理论准备

由于毛泽东在刚开始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时候,就提出并实践了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个唯一正确的原则,这就使他在探索中取得了许多独创性的理论成果,虽然在后来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发展,使他偏离了这个唯一正确的原则,走上“文化大革命”的歧途,而未能达到探索所预定的目标,但他在探索中所取得的这些独创性理论成果,却成为邓小平后来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和思想启示,给它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理论准备。

毛泽东在探索中所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大体上说来有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实现步骤。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要“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在1964年底至1965年初的二届一次人大会议上,周恩来正式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公布了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在战略步骤上,1963年9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提出了分两步走的战略步骤: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前列。毛泽东所提出的这个“四个现代化”战略目标和实现步骤,为尔后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继承和进一步发展。

第二个方面,关于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工业化的道路和方针。

毛泽东认为,工业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标志,那么,如何处理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的关系?如何处理发展重工业和发展轻工业的关系?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走的是片面发展重工业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轻工业和农业,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毛泽东在借鉴苏联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1956年4月的《论十大关系》报告中说: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但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在1957年2月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我国的经济建设以重工业为中心,但同时必须充分注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在1958年,毛泽东提出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其中包括工业和农业并举,重工业和轻工业并举,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并举,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并举等;1959年,毛泽东又针对“大跃进”中片面发展钢铁工业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问题,提出了安排国民经济要以农、轻、重为序的思想。他说:“过去是重、轻、农、商、交,现在强调把农业搞好,次序改为农、轻、重、交、商。这样提还是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并不违反马克思主义”,“大跃进的重要教训之一、主要缺点是没有搞平衡、说了两条腿走路、并举,实际上没有兼顾”;[5]1959年底至1960年初,毛泽东又进而指出:“我们的提法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所谓并举,并不否认重工业优先增长,不否认工业发展快于农业;同时,并举也不是要平均使用力量”;[6]在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以后,毛泽东又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他的关于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想。为了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毛泽东还提出要坚持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共同发展,坚持国防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基础等方针。毛泽东在探索中所取得的这些独创性理论成果,后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继续和发展。

第三个方面,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

马克思在考察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几个时代演进情况后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列宁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对抗消失了,矛盾还存在。但在苏联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斯大林却长期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致使无冲突论盛行,而在同时,又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难以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问题。针对这种形而上学思维,毛泽东强调指出:“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都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7]

在1957年2月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毛泽东把对立统一规律用于观察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理论。他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8]这里所说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适应的,其不完善的方面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也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因而就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剧烈的阶级斗争,它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可能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则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毛泽东提出的这个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并从认识论上为尔后的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所以,邓小平在1979年3月30日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从实践检验真理的角度对它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从20多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9]

在上述讲话中,毛泽东还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尽可能地将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着眼,提出了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问题。他指出:“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10]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来说,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敌我矛盾用专政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毛泽东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概括成“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并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第四个方面,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

——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上,1959年以后,毛泽东在总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失误的基础上,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个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11]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邓小平说,所谓“初级阶段”,就是毛泽东说的“不发达的阶段”。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问题上,毛泽东在总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出现的“共产风”问题的基础上,在1958年年底的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指出:“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12]1959年年初,他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批评无代价地调拨生产队财产是否认价值法则,并在一个报告上批示说:“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13]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的问题上,毛泽东主张搞计划经济,但不赞成搞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所以,在《论十大关系》中,他就认为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他还主张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管理的企业,也都要在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有一定的自治权。

毛泽东认为,在所有制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在1958年5月的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在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上,他提出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的要求;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说:“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14]1960年3月,在转发中共鞍山市委一份报告的批示中,毛泽东再次强调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问题,并称之为中国工人阶段创造的“鞍钢宪法”。

针对着社会主义改造后期上海出现“地下工厂”的情况,1956年12月7日毛泽东在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中指出:上海出现地下工厂是“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把“这叫新经济政策”。[15]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针上,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和1962年1月的《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一再重申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一种政治局面。邓小平在1979年的元旦讲话中说,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政治基础。

——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针上,在1957年的几次会议上,毛泽东阐述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16]他还提出“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以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邓小平后来强调说:“无论如何,思想理论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定要坚决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17]

——在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上,毛泽东早在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指出,夺取全国胜利,这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因此,“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18]

——在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上,毛泽东在新中国建立以后,就把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原则运用到新中国的对外关系中,把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放在第一位;又在处理国与国的关系中,倡导和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且为了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坚决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干涉。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认为,“中国这么一个大国搞四个现代化,基本点还是立足于自力更生”。[19]

总之,毛泽东在探索中所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都是邓小平在后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就连毛泽东在探索中所遭遇的挫折,也从要防止那样做的负面界限的意义上,为后人提供宝贵经验。事情正如邓小平所说:“(文化大革命)那件事,看起来是坏事,但归根到底也是好事,促使人们思考,促使人们认识我们的弊端在哪里”,“现在的方针政策,就是对‘文化大革命’进行总结的结果”。[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