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关于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情况复杂、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实行怎样的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最有利于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是毛泽东长期思考的一个问题。

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各个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必须有中央强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否则就会是一个散的局面甚至是一个乱的局面。但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各个地方的积极性,给予各个地方必要的权力,中央不能统得过死,否则就会影响各地以至全国经济的发展。所以毛泽东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正确处理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关系问题,或者说全国的统一性和地方的独立性的关系问题。毛泽东说,“这是个很大的问题,是整个社会主义时期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要经常注意解决的很关重要的问题”。[19]

毛泽东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一方面来自于亲身的调查研究,听到一些地方负责人的反映,他们觉得中央束缚了他们,若干事情不放手让他们做,他们的若干要求中央又不批准,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汲取了苏联搞过分集中的教训;再一方面,也考虑到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经验。

他从中外历史发展的比较中,对这个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他说:“欧洲的好处之一,是各国林立,各搞一套,使欧洲经济发展较快。我国自秦以来形成大帝国,那时以后,少数时间是分裂、割据,多数时间保持统一局面。缺点之一是官僚主义,统治很严,控制太死,地方没有独立性,不能独立发展,大家拖拖沓沓,懒懒散散,过一天算一天,经济发展很慢。现在,我们的情况完全不同了,全国各省又是统一的,又是独立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是如此。”[20]毛泽东所说的这种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统一的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既坚定地维护了全国的统一,又注意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发展全国经济非常有利。

毛泽东主张计划经济,但不赞成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他认为,过分地集中是不利的,不利于调动一切力量来达到建设强大国家的目的。“中央计划要同地方计划相结合,中央不能管死,省也不能完全统死,计划也不要统死。”“不论农业扩大再生产也好,工业扩大再生产也好,都要注意中央和地方分权,不能竭泽而渔。”[21]同时要求,中央对各省如此,各省对下属的地、市、县也是如此。毛泽东还提出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企业要有半独立性,他说要有点“独立王国”。这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他指出:“有没有这种自治权,对促进生产的发展,还是阻碍生产的发展,关系很大。”毛泽东提出的这个问题,涉及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管理体制问题,他虽然没有再深入地具体地研究这个问题,但这个思路是很可贵的。所有这些,都是对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某种程度的突破。

毛泽东在强调地方独立性时,又很注意全国的平衡、全国的统一性。他说:“地方要有独立性,同时还要有全国的平衡,我看这句话很好。有一些事情地方是不享有独立性的,只有国家的统一性;另一些事情地方是享有独立性的,但也还需要有全国的平衡,没有全国的平衡,就会搞得天下大乱。……没有平衡,没有调剂,我们全国的大工业、全国的工业化就搞不起来。我们在讲地方的独立性、讲地方独立自主的时候,要注意不要走向极端,偏到另一方面去了。”[22]所谓全国的平衡、全国的统一性,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全国一盘棋”。中央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统一安排,集中力量高效率地办大事,包括战胜各种严重的自然灾害。这正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今天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当年计划经济体制时有很大不同。但是毛泽东关于发挥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思想仍然是有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