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领域报告

儿童与儿童事业发展报告

2012年,广东儿童事业在“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统领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级政府认真实施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将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把其主要任务和重点问题也纳入到了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管理中并同步实施与解决,实现了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全面推进的良好开局。

一 基本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1.儿童卫生保健水平明显提高

2012年,全省共有105万新生儿得到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服务。全省各县(市、区)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低于1‰,达到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全省儿童全面接受常规性免疫疫苗接种,各种常规疫苗接种率均达96%以上,增强了广东儿童对多种多发性疾病的预防和抵御能力。2012年,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3%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珠三角地区分别达到90%和96%。

2.儿童健康水平继续提升

2011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39%,儿童贫血患病情况得到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肥胖发生率为4.4%、营养不良发生率为12.8%,中小学生肥胖症及营养不良症控制在较低水平。低体重新生儿发生率控制在规划目标值(4%)以下,2011年该指标仅为3.3%。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39.68%,比上年提高7.49个百分点。2012年全省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6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50‰,比2011年分别下降了0.3、0.43个千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1.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2012年,全省幼儿园达12720所,比上年增加935所;在园幼儿328.9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5%,比上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

2012年,全省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五年巩固率分别为99.94%和97.79%,与上年基本持平;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13.41%。全省共有跨县区非户籍义务教育学生366万人(含随迁子女和其他非户籍学生),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9.3%。其中:随迁子女300.6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4%;52.7%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2012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有94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0669人。

3.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

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比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达157万,在校生达463.5万人,继续居全国第一。中等职业教育得到大力发展,全省技工学校共招生30.1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152.05万人。

(三)儿童与福利

1.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2011年起,广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标准提高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2012年,欠发达地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省级补助资金从180元提高到2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天获得3元伙食补助,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提高。2012年全省办理涉外收养登记800件,部分大龄、残疾弃婴(童)回归家庭。实施“明天计划”,全省完成73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治疗。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护理员培训,全省各市、县(县级市)基本建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全省62所儿童福利机构330名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鉴定。近年来,全省71.5万困境儿童与省妇联牵头招募的48.6万名爱心父母实现结对帮扶,募捐帮扶款计3.1亿元,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得到缓解。

2.低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低保对象有214.9万人,其中城市37.1万人,农村177.8万人。2012年全省共发放低保金35亿元,比2011年增加3亿元。2012年春节前,中央和省级安排10.4亿元、各地安排本级财政2个多亿元,向全省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较好地保障了低保家庭中儿童的基本生活。2012年,全省基本医疗救助支出3.2亿元,救助人数170多万人次,切实缓解了困难儿童“医疗难”问题。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多年来广东慈善总会共筹集善款30多亿元,建立了孤儿救助基金,积极开展儿童福利项目。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目前,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33个,国有博物馆153个,文化馆(群艺馆)145个,文化站1594个,青年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少年科技站、科技馆等156家。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省建成5000多个文化广场、16139个农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室。公共文化流动服务进一步向基层拓展和延伸;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本完成。这些遍布全省的文化活动场所,已成为对广大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文艺知识培训与辅导的重要阵地。

2.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初具规模

2011年以来,省妇联在全国率先开展“广东省儿童友好社区”创建活动,评出省级儿童友好示范社区40个。各级妇联创建儿童友好社区611个,促进了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区环境的形成,成为广东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范例。2013年1月,广东省“农村儿童友好社区创建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服务人群主要是2—12岁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项目依托妇联系统,设置中心管理员与社区志愿者的日常监管与参与,辅以社工节假日的辅导与支持。项目覆盖河源、云浮、梅州、茂名、揭阳、潮州等6个地级市的26个村(社区),约10万人口受惠。

3.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成效明显

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被纳入到省委省政府承诺2011年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该项工作由省妇联牵头,实施项目化运作,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00万元。该项目推动全省各地举办了1.6万场多种形式家庭教育讲座,惠及545万名0—18岁儿童家长,推动将家庭教育及儿童关爱服务功能作为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的进程。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1.侵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得到有力打击

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拐卖儿童案件400多宗;通过开展失踪儿童快速寻查机制,帮助家长找回走失儿童500余名。这些案件的成功侦破、被拐卖儿童的及时解救,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儿童的人身权益。2012年,全省通过110接警平台接处警家庭暴力案件共1600多宗,成功调解家庭暴力纠纷670多起;全省共暗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100多所,限期整改安全隐患200多处。

2.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2012年,全省“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试点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35份,有效保护了包括儿童在内的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全省共审理猥亵儿童案件190宗,处理191人,切实维护了广大儿童的合法权益。2012年,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9453名,比上年减少106人。对判决有罪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庭后回访和跟踪帮教工作,矫治、挽救了一批未成年罪犯。

二 具体做法

在源头推进方面,一是制定出台广东儿童发展新十年规划。2012年5月,省政府正式颁布了广东省2011—2020年儿童发展规划。省政府把制定和实施儿童新规划作为统筹领导广东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给予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全省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会议学习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五年来广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妇女儿童工作。

在健康方面,一是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控,重点针对重症地中海贫血患儿设立专项防控项目,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在助产机构中落实采血和听力初筛。2012年底,全省已经建立产前诊断机构24间,新生儿听力诊治机构16间,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实验室21间。二是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为0—6岁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接种、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加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制度的监管,加大对群居儿童的保健管理与服务;进一步推广和规范儿童心理保健,丰富儿童保健服务内涵;积极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的宣传。三是加强免疫规划管理与学校卫生防控。2012年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中小学生因病缺勤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控工作;开展了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控制工作;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接种查验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0%。

在教育方面,一是加大经费投入。2012年,省财政投入2亿元,支持粤东、西、北14个市、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扩建和改建;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课本费补助资金54.78亿元,惠及全省1031万名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落实2.68亿元使97.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困难学生得到生活补助;安排高中阶段国家助学经费1.86亿元,投入6.75亿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二是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广东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25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500所村级幼儿园,研究制定了规范化城市、乡镇中心、农村幼儿园三个试行标准,省教育厅会同省编办和省财政厅印发了《广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研究制定了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工作方案,并与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及联合核拨专项奖补资金1.18亿元,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按通知要求全部制定并印发了实施办法。三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步伐,引导和扶持欠发达地区建设10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保障流动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推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继续推进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印发《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育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努力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建立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四是深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内涵提升、优质发展。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的制度设计,继续狠抓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工程,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和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在福利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足额下发省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建立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继续实施“救助孤儿行动”,提高广东机构养育孤儿的生活水平。二是大力实施“蓝天计划”。积极争取部级、省级福彩公益金1200万元资助各地“蓝天计划”建设项目,基本上完成了广东“蓝天计划”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同时争取“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省级统筹资金近5000万元用于资助全省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三是加强未成年流浪者的教育。广东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根据受助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特殊教育,为他们能够真正回归社会做好准备;引进社会工作理念,提升专业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开展“类学校”教育,增加儿童康复、功能训练、心理沙盘、智力开发,使专业服务与日常管理相互促进,成效明显。四是创新低保资金负担机制。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修订了《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将原有的省级财政按照城镇40%、农村60%的比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补助的方式进行了修改,采取因素法和以奖代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地进行补助。五是不断优化医疗救助工作。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和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建设,全额资助包括困境儿童在内的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在社会环境方面,省委政法委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省工商局加大力度打击学校周边无照经营行为,开展净化社会环境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省质监局大力开展监督抽查涉及儿童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玩具、服装、校服等相关产品,省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儿童用品加强监管;共青团微博、12355网站加强少年儿童自我保护宣传,为广大儿童创建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省妇联积极创建广东省“儿童友好示范社区”,实施“农村儿童友好社区创建项目”,关爱流动留守儿童。省委组织部将儿童友好社区列入《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评分办法》进行考核,《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城乡社区均建有一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并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作为八大示范工程之一强力推进;团省委实施“稻草人——广东青年志愿者社区少年儿童守护计划”,为少年儿童打造安全祥和的社区环境。省文化厅拨出专项补助资金9892万元,打造“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省广电局推进四大净化荧屏声频工程,惠及儿童。省委宣传部重点推出电影《孝女彩金》、电视动画片《猪猪侠》、《熊出没》等一大批脍炙人口的儿童题材影视作品,不断满足儿童的精神文化需求。

在法律保护方面,一是完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省法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广东省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适用指引》,对包括儿童在内的家暴受害人提供更加周全的保护。二是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理论研究指导实践。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全国法院系统第一家“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为广东乃至全国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三是落实和创新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社会调查制度、涉罪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制度、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到场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等,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整合资源,设置专门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注重教育感化、心理矫治和回访帮教,避免未成年罪犯二次犯罪;形成网络化的社会预防体系,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省检察院与省妇联联合调研广东儿童遭受性侵害情况,开展“忘忧草”项目试点,救助遭受性侵的女童。五是强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2012年,广东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反拐”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按照“现案必破”“一长三包制”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拐卖犯罪案件侦查破案工作力度。六是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犯罪活动。全省各地基层公安机关强化接处警工作,凡是接报或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案件线索的,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甄别,对重点、团伙案件实施专人专案侦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犯罪活动。七是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广东各级公安机关结合十八大安保和“粤安12”“南粤亮剑012战役”等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清查,及时查处组织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行为。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 主要经验

(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是促进儿童发展的首要条件

省委、省政府对儿童事业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政府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主体职能,把实施儿童发展规划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将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儿童发展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与儿童发展相关的会议,源头主导、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二)有效的财政投入,是推动儿童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广东不断加大对儿童卫生保健、文化事业、社会环境等方面的财政投入,省卫生厅投入妇幼卫生经费6750万元,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民政厅及时足额下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省级补助资金1亿多元;省文化厅下发9892万元和6909万元专项资金分别补助欠发达地区改善及免费开放文化基础设施,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加强宣传,是营造儿童优先环境的重要手段

广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传播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不断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儿童生存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努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是确保儿童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

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部门合作,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儿童健康、教育、环境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五)健全工作机制,是实现儿童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基础

省妇儿工委积极推动编制人员到位,加大经费投入。根据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需要,以数据库为平台,建立科学规范的统计监测评估体系,为政府发展儿童事业决策服务。健全调查研究、理论探讨机制,为解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发挥有效的指导作用。实行示范先行、分类指导机制,建立江门市新会区、肇庆市德庆县等2个国家级示范县(市、区)、21个省级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全省还完善了目标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预警督导和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了儿童工作上下联动、协调互动、高效运转。

四 存在的问题

广东在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儿童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中,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较为突出。首先,城乡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制约着全省儿童事业的均衡发展。经济落后地区和农村由于缺少公共资源的投入,尤其是缺乏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农村儿童发展事业落后于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其次,各领域也存在着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卫生领域的儿童卫生发展城乡差距仍然较大;二是教育领域的残疾儿童教育与广东教育强省的现状落差较大;三是对规模庞大的流动、留守儿童的维权力度仍需加大,现有的困境儿童救助与保护的法律、机构、设施等尚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救助站、儿童保护中心和儿童保护的专业人才欠缺;四是对食品、水资源等影响儿童健康安全的重大要素仍需加强规范管理,等等。

五 今后工作策略措施

(一)继续加大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政府行为

广东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力度,将儿童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政府行为,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制度建设,依靠制度和法律政策,保障儿童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继续加强宣传和落实儿童优先原则

要大力加强儿童优先意识的宣传,倡导儿童优先的进步理念;要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要把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省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要求,与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提高全社会对儿童发展规划的参与度和知晓率。由广电部门牵头,省妇儿工委办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制作电视公益广告或橱窗公益广告,宣传儿童发展规划的核心理念和主要目标。“六一”儿童节期间,举办“友好社区·幸福童年”主题活动;省领导率队慰问欠发达地区留守儿童,营造关爱儿童、温暖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组织话剧小品百场巡回表演活动,广泛宣传儿童发展规划的重点内容。

(三)进一步提高儿童享有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程度

虽然广东儿童所拥有的卫生保健、教育服务以及文化环境改善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新生儿出生缺陷、儿童计划免疫、农村学前教育、残疾儿童康复以及儿童文化娱乐设施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大力推进儿童享有公共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的进程;加快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建立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实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程,协调做好国家级出生缺陷佛山试点,探索预防干预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和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净化儿童成长环境,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和监督,加强儿童文化娱乐设施建设,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文化娱乐环境。

(四)着力解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

首先,儿童发展规划涉及儿童发展的目标有40多项,既要统筹推进,又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确定1—2个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资金力量,多部门合作,切实解决问题。其次,启动示范工程项目。儿童发展规划根据重点目标和儿童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立项,儿童发展规划设有八大示范工程项目,以实事化运作的项目支撑规划实施。计划每年推动1—2个项目。做好省级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示范点工作,建立示范标准和机制,以自愿申报、择优筛选、适当经费支持为原则,选择各市一个县区为省级示范点,示范带动各市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目标顺利实现。再次,加强调研。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对儿童发展规划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为广东解决这些难点指标提供依据。加强对涉及儿童权益和利益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评估,推动有关部门积极邀请儿童事务专家,在政策起草和修改中进行儿童优先原则的评估。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