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莱尔马赫至善学说研究
- 张会永
- 5257字
- 2021-03-30 03:27:07
四 施莱尔马赫至善学说研究现状综述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999年,邓安庆先生在给即将在台湾出版的专著《施莱尔马赫》所作的自序中指出,在我国,施莱尔马赫研究完全是个空白。[32]十多年过去了,我国施莱尔马赫研究的现状并没有明显的改善,虽然逐渐有研究者开始关注施莱尔马赫,在一些哲学史的教材中也出现了他的名字,但是国内学者关注的多是他的神学、解释学、美学和古典学思想,对其伦理学的研究依然可以说是空白,更遑论对其至善学说的研究了。在施莱尔马赫著作的译介方面,仅有谢扶雅翻译的《士来马赫:宗教与敬虔》,邓安庆翻译的《论宗教》,以及洪汉鼎和刘小枫等人对其解释学和美学片段的一些翻译。传记研究方面有译著《施莱尔马赫》,研究专著有邓安庆的《施莱尔马赫》。当然,所有这些著作都不是对施莱尔马赫伦理学和至善学说的专门研究。近年来,研究施莱尔马赫的论文逐渐增多,同样大都是涉及其解释学和神学思想,在期刊网上很难找到研究其伦理学和至善学说的文章。
在德国,研究施莱尔马赫伦理学和至善学说的传统一直存在。施莱尔马赫逝世后,其学生及其教席的继承人特维斯顿就开始主持其著作的选编工作,并特别重视对其伦理学著作,把它看作是理解施莱尔马赫哲学体系的钥匙。狄尔泰的两卷本巨著《施莱尔马赫生平》可以说是施莱尔马赫研究的典范,该书既包括对施莱尔马赫资料的发掘,也包括对其思想的评价,其中也特别强调对施莱尔马赫伦理学和至善学说的研究。1911年,亨泽尔(Paul Henzel)发表了《新的善论》一文,详细介绍并高度评价了施莱尔马赫成熟时期的至善思想。从1910年开始出版的4卷本《施莱尔马赫文集》,主体部分就是施莱尔马赫伦理学的著作和讲义。现在正在进行的《施莱尔马赫全集》的编撰计划共有30多卷,涉及15卷的著作与手稿,3卷演讲,12册布道集,5卷通信与传记材料,以及柏拉图文集的德文翻译,等等。在全集的编辑过程中,又发现了许多新的伦理学材料。例如,一直以来,受到狄尔泰删节本的影响,研究者一直认为施莱尔马赫早期论文《论至善》的内容只是涉及对康德至善学说的批判,然而,新编辑的《论至善》不仅包含对康德至善学说的批判,还包括对至善学说的历史批判,以及对埃伯哈特道德情感论的评价。这为我们研究施莱尔马赫的伦理学和至善学说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文献资料。
在研究施莱尔马赫伦理学和至善学说的研究专著和论文中,有狄尔泰的《施莱尔马赫生平》,亨泽尔的《新的善论》,洛维(Loew)的《与康德伦理学相关的施莱尔马赫伦理学的基本问题》(1914),比尔克纳(Birkner)的《施莱尔马赫的基督教伦理学与其哲学—神学体系》(1964),舒尔茨(Scholtz)的《施莱尔马赫的哲学》(1984)、《伦理学与解释学:施莱尔马赫对精神科学的奠基》(1995),赫尔姆斯(Herms)的《施莱尔马赫科学体系的来源、发展和首要结构》(1974),麦肯斯多克(Meckenstock)的《决定论伦理学与批判神学:早期施莱尔马赫对康德和斯宾诺莎的解释》,普雷格尔(Pleger)的《施莱尔马赫的哲学》(1984)等著作。但是,在这些研究文献中,研究者们更多是关注施莱尔马赫早期的伦理学和至善学说,仅有狄尔泰的《施莱尔马赫生平》和亨泽尔的《新的善论》涉及施莱尔马赫成熟时期的伦理学和至善学说,而他们的论述都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面对当今世界文化思潮的发展现状,我们有必要重新讨论和评估施莱尔马赫这一学说的当代价值。
在英语世界,学者们长期以来更加注重对施莱尔马赫神学思想的研究,专门研究其伦理学和至善学说的作品还是很少见。直至2003年,索克尼斯(Brent W.Sockness)还在论文《被遗忘的道德学家:施莱尔马赫与精神科学》中感慨,在英语世界所讨论的伦理学发展史中,施莱尔马赫从未获得一席之地,以至于在任何伦理学教科书上寻找他的名字都是徒劳的。[33]这种说法虽然略显夸张,但也与事实相去不远。早在1942年,布兰特(Brandt)就出版了研究专著《施莱尔马赫的哲学》,但是作者有意忽略了对其哲学伦理学的研究,简单地把它斥责为是“站不住脚的”,更遑论对至善的探讨了。对施莱尔马赫道德哲学及至善学说的真正关切主要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布莱克威尔在1982年出版的《施莱尔马赫早期生命哲学:决定论、自由和泛神论》中,较多地探索了施莱尔马赫的早期《论至善》对康德的批评。在一些研究论文如《施莱尔马赫与真实的伦理学》、《施莱尔马赫对伦理理性的批判:走向体系伦理学》、《施莱尔马赫的基督教伦理学与其哲学伦理学》和《施莱尔马赫早期伦理学中的伦理冲动》等研究论文中,也是较多地关注施莱尔马赫早期伦理学和至善学说。只有在拜泽尔的《施莱尔马赫的伦理学》和克罗斯利(Crossley)的《施莱尔马赫创造学说中的宗教伦理学意蕴》这两篇论文中涉及了对施莱尔马赫成熟时期至善学说的简要介绍。因此,研究施莱尔马赫的至善学说,特别是其成熟时期的至善学说,仍然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本书的基本思路
本书共分为七章。在第一章中,我们首先描述了施莱尔马赫伦理学的发展历程,以及伦理学在施莱尔马赫哲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在本章的第二部分,我们描述了施莱尔马赫至善学说的发展历程,以及至善学说在施莱尔马赫伦理学和哲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在本章的最后,我们对施莱尔马赫至善学说的研究现状以及本书的基本思路进行了概述。
本书的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讨论早期施莱尔马赫批判的至善学说。其中第二章主要讨论施莱尔马赫对康德至善学说的批判。在该章的第一节主要是概述康德的至善学说,涉及他对道德法则、幸福、至善和道德公设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论证。在随后的第二节中,我们主要依据1789年的《论至善》一文,讨论施莱尔马赫对康德上述概念的分析和批判。与康德针锋相对的是,施莱尔马赫主张至善概念不能包含幸福要素,道德法则能够直接产生至善。
第三章主要依据《论至善》和《批判大纲》这两本书,探讨施莱尔马赫对历史上从苏格拉底到费希特的各种至善学说的批判。在《论至善》中,施莱尔马赫分别批判地讨论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派、怀疑派、斯多亚派、新柏拉图主义者乃至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的至善学说,指出他们都没有真正做到把经验性的幸福要素从至善中清除出去,从而导致真正客观的理性伦理学从来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在《批判大纲》中,施莱尔马赫从完善的伦理学体系的角度出发,分别考察了至善与伦理学最高原则、伦理学基本概念和伦理学体系的关系。他摆脱了写作《论至善》时期的唯理论,认为真正的至善既不是纯粹的理性产物,也不是纯粹的经验产物,而是理性和自然相互渗透而产生的结果。
本书的第四章到第七章讨论的是施莱尔马赫成熟时期描述的至善学说。其中第四章主要讨论成熟时期的施莱尔马赫对伦理学概念的独特理解,在反对康德伦理学的基础上,施莱尔马赫指出,伦理学不是关于“应然”的学问,而是描述理性与自然之间相互渗透,以及二者的同一逐渐生成的学问。他认为这样理解的伦理学必须与物理学、历史学、文化哲学和辩证法紧密相关,并成为各门学科的核心。
从这种独特的伦理学理论出发,施莱尔马赫认为至善所描述的正是人类理性通过作用于自然而产生的一切成果的总和,或者说是“理性的自然”的不断生成。他把这样理解的至善学说等同于伦理学本身,提出了伦理学就是至善学说的命题。他认为至善与人的理性紧密相关,进而对理性的功能和特征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指出,人类理性具有组织和认识两种功能,具有独特性和同一性两个特征,两种功能和两个特征相互结合,就构成了至善的全部领域,它们分别是作为同一性组织的国家和商业交往,作为独特性组织的所有权和自由社交,作为同一性符号的语言和科学学院,作为特殊性符号的情感和教会,以及作为以上几个领域的源泉的家庭。这是第五章和第六章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在本书的第七章即结语部分,我们将指出,施莱尔马赫至善学说具有综合性、描述性、现实性和辩证性特征,它不仅包含着现代文化哲学、生命哲学和进化论伦理学的萌芽,也能够为当代人思考政治哲学、宗教哲学和环境伦理等提供重要的思想资源。
[1]虔信主义是在17世纪反对路德教会时逐渐形成的,在18世纪对德国具有深刻影响的宗教思潮。17世纪中期以后,德国的路德派神学已经蜕变成僵化的教条,而路德派教会也蜕变成为束缚于教会教义的机构,牧师们整天拘泥于圣水、布道、忏悔和祭坛等宗教形式,把自身变成统治集团,并几乎用教皇的权威统治着被征服的大众。由斯宾纳尔(Philipp Jakob Spener)创建的虔信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宗教思想,对路德教会的封闭与形式主义展开了批判,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虔信派一方面强调《圣经》不是用来为教会教条作引证的,而是能够为灵魂产生丰富营养的神圣的启示;另一方面强调信仰的个体性以及个体宗教生活的实践方面,强调信仰者的道德品格。康德和施莱尔马赫等思想家都深受虔信主义的影响。
[2][德]卡岑巴赫:《施莱尔马赫》,任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0页。
[3][德]卡岑巴赫:《施莱尔马赫》,任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4页。
[4]施莱格尔最终放弃了这一翻译计划,《柏拉图文集》全部由施莱尔马赫翻译完成,至今仍是德语世界柏拉图文献的经典译本。
[5]John P.Crossley,Jr.The Ethical Impulse in Schleiermachers Early Ethics.Journal of Religious Ethics,1989,p.6.
[6][德]狄尔泰:《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安延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24页。
[7]邓安庆:《施莱尔马赫》,东大图书公司1999年版,第150页。
[8]Julia A.Lamm,Schleiermachers Post-Kantian Spinozism:The Early Essays on Spinoza,1793-94.The Journal of Religion,1994,pp.476-505.
[9]转引自Normunds Titans.Overcoming Metaphysics as a Problem i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The Contribution of Friedrich Schleiermacher.Lewiston:The Edwin Mellen Press,2006,p.297。
[10]转引自Normunds Titans.Overcoming Metaphysics as a Problem i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The Contribution of Friedrich Schleiermacher.Lewiston:The Edwin Mellen Press,2006,p.298。
[11][德]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788页。
[12]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schleiermacher/.
[13][德]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829页。
[14]本书所讲的“作为伦理学家的施莱尔马赫”,指的是作为“哲学伦理学家”之施莱尔马赫,而非作为基督教伦理学家之施莱尔马赫。在施莱尔马赫那里,伦理学有哲学伦理学和基督教伦理学之分,其中前者奠基于一种普遍的理性原则,研究的是作为一般理性存在者的人的行为方式及其全部生活。而后者则奠基于对于耶稣基督的基督教意识,研究的是处于基督教教会中的人的行为方式及其教会生活。施莱尔马赫强调这两种伦理学具有明确区别,不能混淆。在施莱尔马赫的学术生涯中,他分别针对科学共同体的成员和基督教教会成员讲述这两套伦理学。在这两套伦理学中,施莱尔马赫对至善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哲学伦理学中的至善涉及理性对自然的作用及其产生的结果,而基督教伦理学中的至善涉及有限的人对上帝的绝对依赖,以及在教会中实现自己的生活目标。由于本书讨论的是施莱尔马赫的作为理性科学的伦理学中的至善概念,因此这里“作为伦理学家的施莱尔马赫”就特指作为哲学的伦理学家之施莱尔马赫。
[15]引自M.Jamie Ferreira.Love and the Neighbor:two ethical themes in Schleiermachers Speeches.Journal of Religion,84(2004.3).p.410。
[16]Wilhelm Dilthey.Gesammelte Schriften XIV band.Vandenhoeck &Ruprecht in Goettingen,1985,S.25.
[17]Schleiermachers Werke,I,Verlag von Felix Meiner in Leipzig,1928.Vorwort,S.XXXIII(以下引用该书只注书名和页码)。
[18]Schleiermacher.Ethik,Felix Meiner verlag Hamburg,1991,Einleitung,S.XI(以下引用该书只注书名和页码)。
[19]引自Schleiermacher.Lectures on philosophical ethics.Trans.by Louise Adey Huis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p.VII。
[20][德]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788页。
[21]关于对施莱尔马赫伦理学发展过程的分期,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德国古典哲学研究专家拜泽尔在《施莱尔马赫的伦理学》一文中把施莱尔马赫的伦理学划分为五个发展阶段。(1)从1789年到1796年,施莱尔马赫专注于康德,并对决定论和道德责任的兼容性提出质疑;他也关注至善问题,并开始为自我实现的伦理学辩护。(2)从1796年到1802年,施莱尔马赫受柏林浪漫主义团体的影响,转而批判启蒙传统,他发展出个体性、社交性和爱的课题,它们将在其伦理学中产生持续影响。(3)从1802年到1804年,他准备其后来对过去伦理体系的批判的体系。(4)在哈勒和柏林开始建构体系(1806—1816)。(5)从1819年到1832年,施莱尔马赫部分地强化了他的伦理学观点,并把它们与他的形而上学联系起来。(F.C.Beiser.Schleiermachers ethics.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F.Schleiermacher.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53.)拜泽尔的划分虽然符合施莱尔马赫思想的发展历程,但是过于琐碎,并不利于从整体上把握施莱尔马赫伦理学的特征。其实从1804年到1806年的《伦理学大纲》和1812年到1816年的《伦理学》中,我们可以看出施莱尔马赫自己更倾向于把自己的伦理学发展历程划分为两个时期,即批判时期和描述时期。在1812/1813年《伦理学》的“导论”中,他直接提出了伦理学从“批判到真实描述的过渡”。这里的批判指的就是他早期对以往伦理学的批判工作,而真实的描述就是提出自己独特的伦理学思想。鉴于此,本书采取两个分期的观点。著名施莱尔马赫研究专家布莱克威尔(Albert L.Blackwell)也采取了这种两个分期的观点,参见Blackwell.Schleiermachers Early Philosophy of Life:Determinism,Freedom,and Phantasy.Chico,Cal.:Scholars Press,1982。
[22]KGA.Schleiermacher:Kritische Gesamtausgabe,Herausgegeben von Hans-Joachim Birkner,V.1,Berlin:walter de Gruyter,1984,S.191(以下引用施莱尔马赫批判版全集时只注全集简写、卷数和页码)。
[23]F.C.Beiser.Schleiermachers ethics.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F.Schleiermacher.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54.
[24]Wolfgang H.Pleger:Schleiermachers Philosophie.Berlin:Walter de Gruyter,1988,S.3.
[25]Brent W.Sockness.Cultural Theory as Ethics.In Christentum-Staat-Kultur:Akten des Kongresses der Intermationalen Schleiermacher-Gesellschaft in Berlin,Maerz,2006.Walter de Gruter·Berlin·New York.S.518.
[26]Wolfgang H.Pleger:Schleiermachers Philosophie.Berlin:Walter de Gruyter,1988,S.3.
[27]Wilhelm Dilthey.Gesammelte Schriften,XIII band.Vandenhoeck &Ruprecht in Goettingen,1985,S.135.
[28]Ethik,S.224.
[29]Ethik,S.XI.
[30]Werke I.S.480.
[31]F.C.Beiser.Schleiermachers ethics.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F.Schleiermacher.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69.
[32]邓安庆:《施莱尔马赫》,自序,东大图书公司1999年版,第1页。
[33]Brent W.Sockness.The Forgotten Moralist:Friedrich Schleiermacher and the Science of Spirit.The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Vol.96,No.3,2003,p.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