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承与创新: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道路
- 吴中胜
- 12783字
- 2021-03-28 00:30:53
第三节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建构历程[54]
社会形态理论,作为马克思研究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状况,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与演进规律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产物。马克思在批判唯心史观、研究社会经济问题和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逐渐萌发、确立、充实和完善的社会形态理论,贯穿于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发展与完善的始终,也与马克思探索与求证人类彻底解放即共产主义实现的历程紧密相连。综观其一生,他对社会形态理论的建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萌生与哲学论证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萌发,可以追溯到其大学时期。早在柏林大学读书时,马克思就深受黑格尔的影响,将自己的专业放在哲学和历史之上,注重将对自由的追求与探究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结合起来,从而初步形成关于社会历史分期理论和社会结构理论。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根据人类精神自由的程度把历史分为两个时期:非自由时期(即智性时期)和自由时期(即理性时期),认为近代社会是人的精神占主导地位的“新世界”。这可谓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学说的源头,它萌发着马克思对人的意义世界中的自由解放精神和从内心的精神自由到社会的现实自由的实践追求,即全人类的自由解放的崇高价值取向。马克思也自认为在黑格尔学说中找到了解决现实问题的钥匙,然而,在1842—1843年任《莱茵报》主编时,马克思“第一次遇到了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使他看清了自己理论信仰与严酷现实之间的冲突,也意识到黑格尔所说的“精神的动物世界”仍然是不自由的广义的封建时期,未来的现实的自由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人民民主制世界。为了解决使他苦恼的疑问,马克思迁居到小镇克罗茨纳赫,对国家形式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及其演变以及所有制关系等,做了集中的研究。在由此形成的《克罗茨纳赫笔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在《德法年鉴》上发表的文章中,马克思第一次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视角研究历史哲学,探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批判了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指出在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中“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的关系被理解为观念的内在想象活动”[55],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在批判过程中,马克思得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结论,提出了社会经济生活决定国家政治生活、法的关系源于物质关系的观点,并以政治国家同家庭以及“市民社会”的关系类型为标准,第一次明确提出将人类社会划分为古代、中世纪的专制时期,人获得政治解放的资本主义现时代,以及未来通过“人的解放”才会到来的真正民主制度(共产主义)时期。在这里,马克思把国家、家庭看作“市民社会”的理念,提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56]等思想,显然他已经意识到,要揭示社会发展的奥秘就不能停留在对社会表面现象的描述上,必须深入社会的经济现象中探究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的形成中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在《手稿》中,马克思以生产为基础剖析社会,通过批判黑格尔,发现了隐藏在私有制背后的异化劳动现象,从而深入生产的内在机制中,探讨了共产主义实现的人本依据和历史逻辑,实现了哲学与经济学的初步结合。“私有财产的运动—生产和消费—是以往全部生产的运动的感性表现,也就是说,是人的实现和现实。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57]这段话清楚地表明马克思从“市民社会”的背后看到了物质生产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但把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看作生产的特殊形态,则表明此时的马克思还没有找到联结生产力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中介。因而,马克思不是着眼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而是从哲学思辨的角度来探究人类历史发展规律,从人的本质的异化及其复归出发来探索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于是,整个人类社会就被划分为从公有制的“真正人的社会”向私有制的“异化的社会”过渡,以及在更高层次上重新向公有制的“真正人的社会”复归的三大阶段。
“真正人的社会”在费尔巴哈那里是“先验理想状态的预设”[58],但在马克思那里却是对现实的“异化的社会”的异化本质深刻批判基础上的抽象。“人的本质—人的本质的异化—人的本质异化的扬弃”在费尔巴哈那里,是非历史的生物学意义的“类本质”的抽象的逻辑展开;而在马克思那里,则是作为历史存在物的人的感性活动——劳动实践的现实的逻辑展开,即“自由自觉的活动”的劳动—劳动异化—劳动异化的扬弃这一现实的历史逻辑的展开。所以“后者并不是‘处于’前者的历史观概念,而是对前者实现了革命的变革”[59]。因为,费尔巴哈将人和对象世界“直观”地理解为“感性的对象”,而马克思对人和对象世界则是“实践”的理解,即把它们理解为“感性的活动”。以此为基点,马克思批判地改造了古典经济学和黑格尔哲学的劳动观,通过对现实的异化劳动的深入研究,揭示了劳动的人的本质即人的类特性——“自由自觉地活动”,并以此界说了历史存在物的人和作为人的存在的历史,从而揭示共产主义的本体根据就在于“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一条道路”[60]。共产主义作为人类社会历史的第三大形态,其最初的发展到最后的实现,是以私有财产为契机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异化及其扬弃的发展的历史过程。当异化和私有财产达到它的顶峰时,它就被辩证地否定,达到劳动异化扬弃和私有财产消灭的境地。共产主义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是积极的,它只是消除了其异化形式,使之重新成为人的本质力量,因而“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61]。
显然,《手稿》的历史分期,已不是纯逻辑的推演,而是深入经济领域,分析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质,揭示无产者与有产者的阶级对立,分析资本和劳动由直接或间接对立的统一到对立的历史过程,表现了力图从现实的历史本身寻找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趋向。当然,由于当时缺乏经济学和原始社会史方面的实际材料,马克思更多的是从哲学思辨的角度来构思人类历史发展,从人的本质的角度对社会形态的演进规律和共产主义进行哲学论证。这种思辨式哲学论证,就其目的来说,是马克思能正确认识人类社会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它之所以是科学理论的根据。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要成为科学,必须正确地反映历史规律的自身。这就要将对人类历史考察的出发点从价值判断转向事实判断,从人道主义的“抽象的人”转向到“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62]。在《神圣家族》这部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新世界观思想体系的第一个成果中,马克思、恩格斯开始扬弃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思辨方法和思辨形式,直截了当地把“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看作“历史的发源地”,提出了社会历史和社会生活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生产和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强调只有认识清楚“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即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才“真正地认清这个历史时期”[63]。“生产方式”概念的提出,是在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走向科学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二 《德意志意识形态》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确立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初步确立的标志。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通过对欧美历史的考察,把握住了两个关键性问题,并从理论上成功地解决了它,实现了社会历史观的革命性变革。“其一,他超越了关于‘人’的抽象议论,而把自己研究的基点放在探讨‘现实的人’和‘人的世界’上,从而揭开了长期蒙在人和人类社会之上的神秘面纱。其二,马克思在前人取得的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地研究现实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形成了关于生产关系的重要思想。”[64]这两个关键性问题的解决,使马克思认识到“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65]。自此,马克思对人类历史的研究从“历史哲学的人的本质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形而上论证,进入到历史科学的对社会的现实经济运动规律的揭示”[66]。立足“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的社会历史,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辩证运动规律,创立了科学历史分期的社会形态理论。
首先,《形态》立足现实的个人及其物质生产活动,确立了新世界观“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67]社会和历史的现实前提,从而为历史唯物主义找到了正确的出发点。唯物史观考察的前提首先是人及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马克思强调:“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和反响的发展。”[68]以此为基点,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两个方面来建构自己的社会历史理论。一是形成了自己的历史观,即“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69]。二是提出了人类社会的四种生产和再生产理论,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人自身的再生产、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意识的再生产。这四种生产精确地从历史发生学的视角勾画了一个建立在生产劳动之上的复杂的社会关系系统。四种生产所涉及的社会历史关系的五个基本因素所组成的三大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力)、人与人的关系(生产关系)、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构成了一个人类社会发生史的共时性的基本结构。对此,恩格斯的总结:“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使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70]
其次,《形态》第一次形成了关于“生产关系”的重要思想(当时主要称之为“交往形式”),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生产关系概念的提出在理论上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它是解开历史之谜的钥匙,是“马克思超越前人的最具理论价值和革命意义的思想”[71]。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即生产力,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已有的概念。但体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产关系的概念,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没有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虽没有“生产关系”这个概念,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有了把生产关系从社会关系中抽离出来的思想,并用“交往形式”和“市民社会”来表述,得出“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72]的结论。有了生产关系的概念,马克思对历史分期标准的确立,已不再是从历史之外假设出来的尺度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作完整的科学的说明。所以,列宁说,马克思、恩格斯研究社会形态的方法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73]。当然,为了进一步说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还应当把生产关系(所有制形式)归结到生产力的发展状况。通过对分工的考察发现了生产力的基础作用和决定作用,马克思发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交往方式)的辩证关系,从而将其社会历史演进理论和分期学说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最后,《形态》第一次对人类社会的几种主要的“所有制形式”及其演进更替的基本过程作了系统的阐述。在《形态》中,马克思不再用个体和类与人的本质的异化来说明历史,而是运用他刚刚形成的唯物史观,依据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的变化来综合地考察人类社会的运动,第一次对人类社会的几种主要的“所有制形式”及其演进更替的基本过程作了系统的阐述。通过对分工的研究,马克思得出“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74]。于是,马克思就以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所有制形式的变化来解释历史的发展,把人类社会划为不同的阶段:“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除了上述三种所有制形式外,马克思还勾画了“资本主义所有制”、“未来的共产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特征。对于资本主义所有制,马克思还根据资本主义生产和分工的发展,将其分为家庭手工业、工场手工业和机械化大工业三个历史阶段,强调随着机器的采用、市场的扩大、生产日益社会化,资本主义私有制将会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因此,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为更高级的所有制形式(共产主义所有制)所代替。
马克思此时对社会形态的理解非常具体,社会形态范畴的基本内容也已基本形成,但生产关系范畴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在《形态》中并未得到严格科学的规定。这些都是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和《雇佣劳动和资本》等著作中最后完成的。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以更为精确的语言表述了生产关系及其与生产力的辩证统一关系。他说:“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75]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为了区别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与罗马社会,强调“社会”概念的历史性含义以及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马克思正式提出了“社会形态”(Gesellschaformation)这一概念。当然,社会形态概念的基本内涵,是马克思在1847年12月题为《雇佣劳动和资本》演讲中首次得到阐释的。他说:“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76]至此,马克思社会形态学说的概念和内涵都完全确立。
三 社会形态理论的经济学论证及其深化
19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在对政治经济学的深入研究中,马克思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深化和充实了社会形态理论。这主要体现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资本论》及其手稿等著作中。
一是把“东方社会”纳入视野,形成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这突出表现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77]那一节中。在那里,马克思根据他当时掌握的历史资料认为,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所有制形式是“亚细亚公社所有制”。它是自然形成的“天然共同体”,它“在一切文明民族的初期”都存在过。因此,“亚细亚生产方式”在马克思那里首先是作为一个“类型”的名称而不是特定的地域性名称来使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第二层含义是“作为这许多共同体之父的专制君主所体现的统一总体”[78],这主要表达的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东方社会”或“亚洲社会”的基本特征。“亚细亚生产方式”是马克思发现的,能够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共性和各民族发展道路多样性有机统一的一个历史现象。
二是提出了人的发展(或交换社会形态)“三大社会形式”或“三大阶段”的论说。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79]这种“三大社会形态”的划分,确实是以人的发展为尺度,但它的划分标准仍然是经济关系,它对应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三大经济社会形态,反映了社会经济性质的发展形势,反映了以社会交换和劳动能力的发展为依据的社会形态的变化过程。“三形态说”使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创立的唯物史观及其社会形态理论得到了新的经济学研究的检验和充实,并为它们的进一步完善化提供了新的基础。
三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明确提出了“经济社会形态”的概念,并从经济社会形态的视角对人类社会演进规律作了经典表述。“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呈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80]在这里,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马克思明确将经济社会形态的演进看作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走向深化的标志。而“大体说来”和“可以看作是”等表示不确定的词的运用,就表明马克思不是把社会形态的这种序列发展当作世界各民族历史发展的固定的模式,而是期望社会形态理论能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发展。至于将亚细亚的生产方式看作人类社会的原生形态所带来的争议和不足,马克思在以后的“古代和东方社会笔记”中得到克服。实际上,马克思的这段话之所以是经典,还因为它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它从整体性上对人类社会形态演进进行了描述和把握,马克思“两个决不会”的思想,很好地阐释了社会形态演进更替的历史辩证性。第二,指明了社会形态更替的根本动力,强调生产力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形态更替的根本原因。所以,才有列宁所说的“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81]。第三,马克思的这段经典表述,不仅提出了经济社会形态演进的四个时代,还提出了将人类历史划分为“史前时期”和“人类历史时期”的“二分法”,强调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才是真正的人类历史时期。
四是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次让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成为可验证的科学。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商品、货币、劳动这些最基本的要素入手,深刻地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矛盾,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并从它固有的经济矛盾和阶级对抗的具体表现中,把它的全部政治上层建筑,它的自由平等的思想,它的生活习惯,它的家庭关系,从而把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作为活生生的东西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对此,列宁评价说:马克思“从各个社会经济形态中取出一个形态(即商品经济体系)加以研究,并根据大量材料(他花了不下25年的工夫来研究这些材料)对这个形态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作了极其详尽的分析”[82]。为了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命运,马克思还考察了前资本主义的各种社会形态,即亚细亚、古代和封建的社会形态,考察了西欧国家以外的民族和地区的历史和现状,据此说明,资本主义不过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合乎规律的阶段,而且它必将被更高的社会形态即共产主义社会所代替。《资本论》无可辩驳地证明了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科学性,为人们正确认识纷繁芜杂的世界历史提供了一把钥匙。对此,列宁曾高度评价道:“正如达尔文……第一次把生物学放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之上一样”,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探明了作为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概念,探明了这种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从而第一次把社会学放在科学的基础之上”[83]。
四 马克思晚年对社会形态理论的丰富和完善
马克思的晚年,是他饱受病痛折磨的时期,也是他的视阈转向和研究成果丰硕的时期。为了指导德国的无产阶级革命,马克思写下了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为了深入探究当时世界上广大地区存在的农村公社的历史命运问题,马克思积极研究各类古老的社会形态,留下了巨著《历史学和人类学笔记》。为了研究俄国的革命前途等问题,马克思写了《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和《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等论著,从而提出了著名的“跨越”设想。综观马克思晚年对社会形态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关于未来社会的发展阶段的问题,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首次提出的。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在阐述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时,连带提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崩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社会的发展阶段的问题。马克思把未来新社会分为两个阶段,并分别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第一阶段是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它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84]。因此,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可以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85]。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以及新社会的经济、政治特征方面的思想,是马克思完善社会形态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
(2)古代社会形态研究的重大突破。在马克思最初制定的社会历史理论中,关于人类社会从公有制形态到私有制形态过渡的问题,一开始就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当时对史前社会知之甚少,这部分内容多处在猜测和推论的阶段。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曾首次提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第一个社会形态是没有私有制、阶级和剥削的“真正人的社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马克思又用“部落所有制”、“亚细亚生产方式”等提法取代了“真正人的社会”。晚年马克思精心研读了摩尔根、梅恩等人类学家的著作,着力解决困扰他已久的人类早期社会系统问题。在《历史学和人类学笔记》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抓住氏族制度这一了解原始社会的基本环节,根据蒙昧时代“土地归部落公有,而住房则为居住者共有”[86]的这一基本事实,从而判明人类社会的原生形态在生产关系方面的性质是公有制。对于原始社会的发展,马克思曾对原始社会的形态构架和运动简明图示为:生产技术的发展→家庭形式的变化→私有制国家的产生。恩格斯在此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了原始生产方式两大时代六个发展阶段的过程,论述了私有制社会中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雇佣制的三大奴役形式及其演变过程,论述了私有制社会必然被共产主义公有制社会所代替的客观规律。这就为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形态演进序列的理论,特别是为私有制社会从原始公有制社会发展而来的理论提供了确凿的历史根据。
(3)对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新探索。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的立足点无疑是在西欧,但是他的视野从来就没有局限于欧洲。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就注意到东方社会的发展途径不同于西方,但他仍然认为,在资本主义开辟出来的世界历史体系中,东方社会只有一种历史选择:走资本主义道路。19世纪70年代以后,马克思在研究人类学和俄国发展道路时,重点探讨了东方社会发展的特殊性问题,得出广大非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村公社仍然处于人类社会原生形态的末期的科学结论。马克思认为,由于俄国农村公社处于由公有制向私有制,由原生形态到次生形态的过渡时期,所以,它兼有公有制社会向私有制社会、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二重”特性。“这二重性能够成为它的巨大生命力的源泉”[87],使农村公社有了多种发展的可能性,“或者是私有成分在公社中战胜集体成分,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88]。在西欧资本主义经历着危机的历史环境中,俄国有走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性,即“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89]。对于马克思关于俄国社会发展的“有条件的跨越论”,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根据已经变化了的俄国现实,将它改变为“有条件缩短论”,并指出俄国“缩短”资本主义行程的条件: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以及与之而来的以公共管理的市场代替资本主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跨越”、“缩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无疑是包含着历史发展阶段的跳跃性的思想,它在坚持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刻论证了社会形态依次演进中包含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是对马克思以往社会形态理论的补充和认识的深化。
(4)阐述了对社会形态最高概括的“原生、次生及再生”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在给查苏利奇复信的4个草稿中,马克思总结和重新表述了1850年以来,他对印度、日耳曼、斯拉夫等公社的各种形式及其实质的研究成果,揭示了人类社会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天然的共同体”的“原始共同体”即氏族公社的原始公社出发,其演化的各种类型取决于“自然形成的”历史起点,即最初“类型”的“原生结构”的“构造”。从而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指出其类型学的“历史形态”更迭的机制是其结构的重组,形成原生、次生、再次生类型。马克思指出:“地球的太古结构或原生结构是由一系列不同年代的叠复的地层组成的。古代社会形态也是这样,表现为一系列不同的,标志着依次更迭的时代的类型。俄国农村公社属于这一链条中最近的类型”[90],“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不言而喻,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91]。而再生的社会形态则是指“‘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高级形式”[92]。在这里,马克思把人类历史的演进又划分“原生的社会形态”、“次生的社会形态”及“再生的社会形态”(未来的社会形态)三大社会形态。这是马克思对人类社会演进概括性最强、最为抽象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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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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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同上书,第142页。
[41] 同上书,第345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45]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47页。
[46] 王新生:《马克思哲学的历史主义根基:遗忘与重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2期。
[4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
[4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
[49] 同上书,第126页。
[50] 同上书,第131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
[5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页。
[53] 赵家祥:《为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辩护》《高校社会科学》1989年第8期。
[54] 对此学界有三种取向:一是从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视阈进行划分,如靳辉明、张奎良等;二是从三种社会形态的视阈进行划分,如刘佑成、段忠桥等;三是从主客体统一的视阈划分,如张凌云等。笔者都有借鉴。
[5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页。
[5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5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1页。
[58]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页。
[59] 张凌云:《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片论——从“巴黎手稿”到“人类学笔记”》,《学术研究》2008年第9期。
[6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7页。
[61] 同上书,第120页。
[62] 陈先达:《走向历史的深处——马克思历史观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12—220页。
[6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0页。
[64] 靳辉明、洪光东:《所有制关系在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形成中的基础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6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
[66] 张凌云:《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片论——从“巴黎手稿”到“人类学笔记”》,《学术研究》2008年第9期。
[6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68] 同上书,第73页。
[6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
[70] 同上书,第257页。
[71] 靳辉明、洪光东:《所有制关系在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形成中的基础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7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8页。
[73]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页。
[7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7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1—142页。
[76] 同上书,第345页。
[77] 此文对于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确实至关重要,它是继《德意志意识形态》以来马克思对社会形态学说进行的最详细的一次重新分析和制定。但长期以来,人们对它的研究最是众说纷纭。
[7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3页。
[7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
[8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2页。对于经济社会形态演进序列的经典表述,《文集》第2卷与《选集》第2卷翻译的差异主要是将《选集》中的“古代的”改译为“古希腊罗马的”,它们的细微差别只在强调世界各民族发展道路时,才能体现出来。本书此处采用了《文集》的译法。
[81]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9页。
[82] 同上书,第9页。
[83]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页。
[8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4页。
[85] 同上书,第305—306页。
[8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80页。
[8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77—478页。
[88] 同上书,第478页。
[8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61—462页。
[90] 同上书,第472—473页。
[91] 同上书,第478页。
[92] 同上书,第4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