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绪言
- 世界佛教通史(第5卷)中国汉传佛教:公元10世纪至19世纪中叶
- 魏道儒等
- 8066字
- 2019-04-10 15:30:12
从北宋王朝建立到鸦片战争爆发(960—1840),共计880年,经历的主要朝代有宋、辽、金、西夏、元、明和清代前中期,本卷叙述的就是这个历史阶段的佛教。
在这一历史时期,无论汉族统治者建立的王朝还是少数民族统治者建立的王朝,它们所形成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它们采取的特定文化政策、宗教政策,它们具有的科技发展水平和面临的国际形势,都会不同程度地制约、影响佛教发展的方向和进程。
综观本期佛教,我们可以看到,在学说思想、信仰形态、修行方式和传教方式等方面,中国佛教都与域外佛教拉开了更大的距离。本期佛教所形成的政治品格、思想纲领、道德标准、民族特性,使中国佛教具有了更为鲜明的特点。
相对来说,重点考察宋代、元代和清代前中期的佛教,更有利于我们全面理解本期佛教的整体面貌和主要精神,更有利于我们深刻认识佛教从古代向近代的转型过程。
一
佛教经过隋唐五代的发展,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理论和实践整体框架,找到了最适合中国社会的佛教形态——禅宗。宋代佛教的成果,就是从派系构成和教理构成两方面形成了佛教新格局。就派系构成而言,宋代形成和存留下来的诸多佛教派系,奠定了以后千余年佛教派系演变的基础;就教理构成而言,对整体佛教遗产和以儒、道为代表的中国固有思想文化兼容并蓄而形成的综合禅学,基本奠定了此后中国佛学发展演变的基本范围。
促成佛教新格局形成的重要因素,来自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科举制度、科技发展等许多方面。
第一,经济方面。伴随着贵族官僚等级世袭占田制度在唐末五代的彻底瓦解,以购买土地为主的土地再分配形式逐渐流行,以出租土地实现财富增值的方式完全合法,由此实现了社会经济关系方面的变革。这种变化促进了佛教界对经济建设的重视,促进了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也引起佛教内部的进一步分化。宋代商品经济更为繁荣和发达,商品经济也渗透到寺院经济中。宋王朝也比任何前代王朝都更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对佛教进行调控,名目之多,前所未有。北宋中期以后,像鬻牒、出售紫衣和师号,向寺院和僧人征收各种税费等多种措施,逐渐丧失了控制和调节僧尼数量、协调僧团与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功效,成为国家弥补财政亏空、肆意搜刮的手段。这既助长了官僚机构的违法乱纪之风,也加剧了佛教僧团的腐败。
第二,政治方面。两宋王朝始终推行强化君主专制主义的政策,即便在北宋中期以后“外患”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对于防止地方势力过大、镇压农民起义、制止官吏专权也从来没有松懈过。宋王朝建立的专制制度对意识形态产生巨大影响。国家至上,君主至上,化作“忠君报国”的理想和呼唤,成为那个时代的最强音。两宋时期,把“忠君爱国”、“爱君忧时”等作为僧侣的美德,把振兴佛教视为“报国恩”,把树立佛教信仰(发菩提心)等同于树立“忠义之心”,已经不是个别僧侣的特殊见解,而是佛教界的思想纲领和道德标准。从宋代开始,爱国主义意识渗透到佛教的修行生活中,成为中国佛教界的优良传统。
第三,意识形态方面。宋王朝实行三教并举的方针,使思想界具有了宽松的环境,有利于新思想、新学说的产生。从宋代开始,三教的平等融合开始成为统治阶级、佛教僧侣和社会各阶层的共识。让三教从不同方面发挥善世利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王权统治的作用,已经是社会不同阶层的共同愿望,也是统治阶级所倡导的。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佛教吸收儒家思想也进入了新阶段。宋代一些倡导儒释融合的代表人物,自觉把儒教的政治伦理观念作为佛教伦理体系的重要支柱、核心内容。沿着这条道路发展,宋代以后,三教在思想方面的冲突和斗争退居次要地位,相互借鉴、相互融合成为主流。到明清时期,三教之间更是出现了荣辱与共的命运联系。
第四,科举制度方面。宋代打破门阀贵族垄断、操纵科举的局面,取士范围更广、人数更多,从而造就了大批有文化的官僚士大夫群体。官僚士大夫倾心禅学的人很多,接受禅宗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人很多,从各个方面支持禅宗经济发展的人也很多。宋代禅学的多途发展,宋代不同种类禅法的广泛流行,宋代禅宗新经典的大量涌现,都受到他们的推动。
第五,科技发展方面。雕版印刷佛教经典可以追溯到唐代,但是在宋代以前,还没有大规模刻印佛教经典总集性质的大藏经。五代以后,木版雕刻技术发展很快。随着印刷术的进步,自北宋开始,佛教经典大量印刷,佛教从写经流传时代过渡到刻印藏经的流传时代,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北宋开宝藏的问世,标志着印刷大藏经开始取代手写大藏经。两宋历时悠久的五种大藏经的刊刻,对佛教经典的普及和流通,对雕刻、造纸、印刷等手工艺的发展,对加强与周边地区和民族的思想文化沟通交流,都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从宋代开始,雕刻和印刷大藏经成为历代王朝的重要文化建设事业。从宋到清的大藏经刻印,规模之浩大、影响之久远,在古代世界印刷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事情,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宗教的范围。尽管此后手写佛经作为功德善举依然在社会各阶层流行,但是作为提供学习、研究之用的各类佛教典籍,毫无例外是以印刷本为主。
从汉代到隋唐,佛教的发展既受到中国固有思想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制约,又与域外输入的佛教新因素息息相关。从宋代开始,以注解新译典籍进行理论创造的阶段基本结束。尽管宋代在译场组织、人员配备、译经种类和数量等方面都有值得重视的内容,但是所译经典对当时及其以后佛学发展演变的影响,几乎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从北宋开始,中国佛教完全抛开对域外佛教的依傍,在中国社会特有条件的制约下,循着自身的内在规律独立发展。这也是从宋代开始的本期佛教的一个特点。
二
由少数民族统治者建立的辽、金、西夏和元王朝,在政治经济、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政策,都与宋代或明代有显著差别,从而对特定历史阶段的佛教发展演变产生了重要影响,直接制约着佛教僧众生活方式、修行方式和信仰内容的变化。相对来说,元王朝的民族等级制度和宗教政策,对于促使佛教的整体变化作用更大、影响更久远。
元王朝建立起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基本上开拓出中华民族此后生息繁衍的疆域范围,为各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趋于平衡发展,为多民族文化的相互融合,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正是在这种新的历史背景下,以多民族宗教空前大冲突、大融合为标志,中国佛教发生了不同以往的新变化,并且直接影响了以后明清两朝佛教的发展和演变。
成吉思汗和窝阔台时期,蒙古贵族就制定了平等对待各民族宗教信仰、允许多种宗教并存的政策。蒙元贵族进入汉地之初,基本遵循着这样的既定方针。宪宗蒙哥在保护各种宗教的基础上,开始侧重扶植佛教。至忽必烈时期,根据国内的政治形势和西藏地区的具体情况,元廷确定了依靠萨迦派、崇奉喇嘛教(藏传佛教)的宗教政策,直到元末都没有根本改变。当时受到蒙元统治者关注的宗教不少,有佛教、道教、儒教、伊斯兰教,也里可温(天主教)和术忽(犹太教)等。其中,只有佛教在蒙古、藏、汉等多民族中流行,具有多民族文化认同基础,其他宗教或哲学派系还不能发挥跨民族的文化认同纽带作用。毫无疑问,这就是蒙哥推出侧重扶植佛教的最重要原因。至于忽必烈崇奉喇嘛教,则更有着治理藏区的政治目的。
把佛教列在众多宗教的首位,把喇嘛教推到佛教中的至尊位置,在元朝统治集团这种直接干预下,传统的儒释道三教经历了重新定位和排序。儒学不仅被放置在佛教之下,而且也在道教之下,一般儒士更是倍受轻视、倍受冷落,连一般不通文墨的“俗子”都不如,正所谓“释氏掀天官府,道家随世功名,俗子执鞭亦贵,书生无用分明”。元代由此形成了有别于历代封建社会的独特意识形态结构,不仅对佛教信仰者,对整个社会各阶层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元王朝按照族别的不同和地区被征服的先后,把全国人民划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和南人四个等级,在任用官吏、法律地位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作出种种不平等的规定。在这种民族等级制度下,流行于不同地区的宗教首次被官方放置在有民族等级优劣划分的前提下来考察。尽管佛教被排列在诸宗教首位,但是,由于信奉佛教的汉族等级低下,相应的,汉地佛教在元代整个佛教体系中就处于最底层。汉地佛教一直以大乘佛教正宗自居,这本是足以让汉地僧人引以为自豪的,但至此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冲击和挑战。在喇嘛教居统治地位的情况下,那些不堪忍辱的“汉僧”从修行思想到实践都发生了变化。他们往往主张退隐山林,不与统治者来往。
汉地佛教派系主体是禅宗,汉地佛学的核心是统摄了整体佛学的综合禅学,由于禅宗的大本营始终在南方,且南人的等级又最低,所以禅宗无论在整体佛教中还是在汉地佛教中,自然都成为最下等,尤其在元代前期最受歧视。在整个佛教中,蒙藏佛教受崇奉,汉地佛教遭贬抑;在汉地佛教中,教门僧侣受尊敬,禅门僧侣受贬抑。这是自从佛教传入中国之后从来没有过的现象。这种潜在影响一直在中国社会流行。
喇嘛教地位至上,其中的萨迦派又是最尊贵的一个支派,从而获得皇室的信仰,得到社会各阶层的尊崇,其修行方式盛行于宫廷,其信仰内容流传于中原和江南。萨迦派活跃于元代政治舞台上,发挥了多方面的积极历史作用。它帮助元廷在西藏地区建立了有效的行政体制,结束了大约四百年的分裂割据局面,实现了政治的统一。藏族地区作为一个整体进一步密切了与中央的关系,从而使藏区加强了与内地的经济、技术和文化相互交流与融合。另外,以喇嘛教为载体的藏族文化,在这个历史阶段才真正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然而,当一种宗教或某一宗教派系具有了政治上最高地位时,其腐败程度也是触目惊心的,元代的萨迦派就是这样。无论是古代藏文典籍还是汉文史书,凡记载元代萨迦派者,无不痛斥其上层僧人在内地和藏区的横行不法、跋扈恣睢、乱政害民。
与喇嘛教的政治、宗教地位直接联系,元代出现了帝师制度,出现了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又兼管藏地军政事务的宣政院这样的中央机构。元代佛教管理机构之繁多杂乱、设立和罢撤之随意、管辖范围之交叉重叠,都是此前的宋代和此后的明代所没有的。元代僧官的品级之高、权力之大,也是仅见于中国佛教史。
元朝统治者崇佛重在修功德、作佛事。从建寺造塔、赐田斋僧、写经印经、念经祈祷,到帝后受戒、受法,各种功德法事常年不断,几无虚日。一方面,耗费了惊人的人力、财力、物力;另一方面,造成了寺院经济的恶性膨胀。元代寺院经济不是与社会生产发展同步成长起来的,而是通过掠夺民田、接受赏赐、规避差税等方式在短时间内膨胀起来的,所以对社会经济造成了更大的危害。同时,经济实力的极度膨胀,也成为佛教内部孳生腐败堕落的温床。
由于元王朝的政治、经济、民族和宗教政策,佛教内部的派系结构和佛学的发展也经历了重组过程。元代政权巩固后,佛教中以喇嘛教的地位最高,是密宗的代表;在北方重点扶植天台、华严和唯识三宗,被称为“教门”。元代临济宗分为北南两支,差别是很大的。北方的海云印简一系,在蒙元统治初期,与统治者保持密切关系,积极参与政治,管理宗教事务。此系领袖人物在规劝蒙古贵族接受汉文化、鼓励他们以儒术治国等方面成效显著。此系始终被元代统治者树立为临济正宗,但是,他们在禅学上并没有任何建树。另外,北方的曹洞宗接续金代的发展,其状况与海云印简一系相似,主要弘法基地是河南嵩山少林寺。
南方禅宗均属临济宗,分别出自宗杲和绍隆两系。宗杲弟子育王德光之后,出现了灵隐之善和北□居简两支;绍隆的再传弟子密庵咸杰之后,出现了松源崇岳和破庵祖先两支。这四支构成了南方临济宗的主流,也是整个元代禅宗的主体。它们总体可归为功利禅和山林禅两种类型。前者指以功利为目的,积极靠拢朝廷,凭借政治权势带动禅宗发展的派别,其代表主要有之善系和居简系,以及崇岳系的清茂、守忠等人。五山十刹,主要由这类禅师住持。后者则与此相反,大多数人山居隐修,不为世人所知;部分人活动于民间,影响很大,但拒绝应征,与朝廷官府的关系疏远,其最重要的代表是祖先系统。而无论哪个系统,在禅学上都主要继承宗杲的看话禅,并进行了若干调整。尤其是到元中叶以后,主张密、教、禅、律四宗统一以及禅净融合的浪潮在禅宗中逐渐高涨起来。
元代佛教的民族成分、派系结构、信仰思想和社会地位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与之相适应,中国佛教文化艺术的整体形态也在元代发生了里程碑式的巨变。其中变化最为剧烈、最醒目的一点,是以汉、藏、蒙古族为主的多民族佛教文化艺术在多方面、从多渠道发生碰撞、冲突和融合。多民族佛教文化艺术最终的相互借鉴、相互融通,也十分明显地表现在不同民族佛教文化艺术的兴衰起伏、表现形式等方面。元代的藏经刻印既有汉文本的又有少数民族文本的,元代的佛教艺术各门类既有汉族的创作又有以藏族、蒙古族为主的许多少数民族创作。元王朝虽然统治时间不长,但是藏族、蒙古族与汉族在佛教文化艺术方面的融合规模和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影响极为深远。
三
清王朝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管理措施,到乾隆时代就基本定型了,以后没有大的变动。清王朝宗教政策的指导思想,是把维护专制皇权放在第一位,彻底清除任何宗教派别中有违于皇权至上的因素。这个政策的突出特点,是把儒释道“三教”与其他一切有秘密结社性质的民间教派严格区分开来,自觉把前者作为加强统治的思想工具,扶植多于限制,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明确把后者作为颠覆政权的力量,武力镇压多于思想诱导,采取严厉打击的措施。
有清一代,佛教始终是信徒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在佛教事务管理方面,清王朝借鉴前代的经验和教训,又根据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状况或推出新措施,或修改老章程,或终止旧法规。与前代相比较,清王朝的佛教事务管理目标明确、措施多样、调整频繁、变动巨大。
清王朝对建寺和度僧都颁布了法律条文,而且规定也比较细致。寺院分为国家建造和民间建造两种,都被纳入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之下,限制比较严格。清代的僧道管理机构基本仿照明代建立,变动不大。在度牒管理、废除试经度僧制度等方面,清王朝做出较大变动,对佛教发展也产生了深刻影响。清王朝对佛教内部不同宗派或不同法门的变动情况格外重视,其中,干预较多的是清代前四帝。他们都是重点鼓励和支持律宗与净土宗,重点整顿和清理禅宗,放任教门诸派义学自生自灭。
即便与元代相比,清朝对藏传佛教的管理措施也更为细致。总的来说,清廷授予上层喇嘛以政教权力,鼓励喇嘛教在内地传播,但并没有引发元代那样从中央到地方的严重乱政扰民现象。宗教上层人士的教权,在协助中央管理地方上起了重要作用。同时,清廷通过编译四种文字对照的《大藏全咒》,通过在京城建立喇嘛教寺院等措施,强化了满、汉、藏、蒙古诸民族的文化认同意识。
从顺治到乾隆,佛教沿着明末开辟的方向继续发展演变。由于受到清王朝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的制约,佛教也不断修正前进方向,调整内部结构。总的来说,佛教还保持着相当规模,在社会上还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尤其是禅宗,还一度保持兴旺局面。嘉庆以后,随着清王朝的内忧外患进一步加剧,官方已经无暇顾及传统宗教,佛教自身也进一步衰落,许多寺院逐渐成了流民的藏身之地。
总体观察,清代佛教有五个方面的特点值得关注。
其一,教门各派义学进入全面衰落期。
清代佛教界始终没有形成学习、研究佛教经典、探讨佛教理论的风气。谈得上对佛学有研究者寥若晨星。就佛教义学的总体情况言,尚不能与明代末年相比。除了个别华严学者还保持某些特点之外,其余的义学门类就没有特点可言了。
其二,佛教界在普遍淡化原有宗派隶属的同时,更重视师徒传承关系,从而使新形成的支派持续保持着旺盛的活力。
随着佛教内部各派思想融合的不断加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宗派之别已经很难反映思想的不同。对于一般僧人而言,由于原有的宗派划分并没有高低优劣之别,所以出身于或临济或曹洞,或禅宗或教门,并没有什么重要意义。能够决定他们身份、地位以及是否赢得社会承认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他“嗣法阿谁”。也就是说,他是谁的弟子很重要,关键时刻会决定他在佛门的进退荣辱。同样因为重视师徒传承关系,有的宗师谨慎择徒,终生只认可一位嗣法弟子;有的宗师则辄有付嘱,网罗众多门徒。正是由于对师徒传承关系更为重视,许多佛教新支派发展起来,并且法脉延续久长,其影响至今还看得到。相对来说,唯有兴起于明末的如馨一系,在组织规模的宏大、法系传承的严整、社会影响的扩大等方面,全面超越前代律宗。
其三,禅宗诸派依然保持着传法系统,在组织规模上始终是佛教的主体。但是,从明末清初复兴起来的禅学逐渐丧失自己的特点,逐渐与其他佛学法门趋同。
明末山林禅宗复兴的浪潮在清初得到进一步发展,继续成为佛教的主体。就派系结构而言,临济和曹洞都有一定扩张,以江浙等地为主要基地,分别衍生出若干支派,弘化于南北各地。不同的支派,其禅学思想或宗风也不相同,或者推崇斗机锋、施棒喝,甚至呵佛骂祖,用极端狂放的方式表达自证自悟的教义,完全沿袭唐末五代的山林禅风;或者主张钻研语录公案,作拈古、颂古,继承北宋以来的传统;或者以参究话头为证悟正途,沿着南宋宗杲开创的禅学道路前进。随着清王朝政权的巩固,在社会趋于稳定的过程中,加上雍正的严厉整顿,山林禅和文字禅成为主流舆论批判的对象,逐渐趋于沉寂,唯有看话禅与净土思想融合,继续盛行于禅林。
其四,西方净土信仰、菩萨信仰和各种救赎性质的法事盛行于佛教界和社会各阶层,成为最有影响力的佛教信仰和实践。
进入清代以后,禅宗的唯心净土思潮逐渐失去号召力和感染力,传统弥陀经典宣扬的西方有相净土越来越兴盛。专弘西方净土的宗师比以前任何时期都多,并且在实践上不断有所创造。另外,专门弘扬西方净土的著名道场及其结社组织也随之涌现。纯粹的西方净土法门在普及过程中,逐渐取代禅宗法门,成为佛教界最流行的思潮,同时为越来越多的社会民众所接受。与此相联系,同样是寄希望于佛、菩萨拯救的各种救赎性质的忏仪法会流行于社会各阶层。这种现象表明,人们重视他力拯救远远超过重视自力解脱。
寺院中举行的法事活动,既是僧众的修行内容和生活内容,也是沟通僧团与社会各阶层联系的桥梁,一般社会参与程度高、影响广泛。有些比较重要的法事逐渐成为民间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佛教法事形式多样,在社会各阶层的影响远远超过前代。清代佛教寺院中举行的各种法事活动大多继承前代而来,内容有所变动,并且有地方特色。从举办各种法事的目的方面考察,可以大体把这些法事划分为报恩酬德类、追荐救赎类和有关佛菩萨的节日庆典类。清代的佛教法事活动集前代之大成,通过梳理这些法事的基本内容,可以对清代佛教有更为全面的了解,同时,也对前代的佛教法事有更清楚的认识。
其五,清代寺院的组织管理制度,可以说是汉传佛教长期发展的集大成管理模式,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有助于更全面认识清代佛教。
寺院组织管理制度就是“丛林清规”中讲的“仪轨”,指寺院内部章程、管理制度、僧团修行生活规范和僧众行为准则等。仪轨主要行之于寺院内部,社会影响不大,许多具体活动内容甚至不为寺院之外的人所了解。在清代之前,这方面的材料也比较少,全面、细致了解比较困难,而了解清代的寺院组织管理制度则比较容易一些。总的来说,清代流行于丛林(寺院)中的组织管理制度主要承袭明朝佛教,但一些旧制度中又加添了新内容,一些新名目中仍保留着旧因素。在清代“丛林清规”方面的典籍中,组织制度方面的内容很多,也很烦琐,但是,真正有条件按这些规定执行的是极少数大寺院,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寺院来说,由于规模小、人数少、经济基础薄弱、僧众文化程度有限,是无法完全按《清规》的规定来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不同地区的一般寺院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参照《清规》的规定来建立自己的规章制度。在寺院的组织管理制度中,重要的有寺院僧职、剃度传戒、僧众规范、课诵安居等方面的内容。
本卷第三章“西夏佛教”由史金波先生撰写,本卷第一章第七节、第二章第二节和第四节、第四章第四节、第五章第五节、第六章第一节的第六部分由夏德美博士撰写,其余部分由魏道儒先生撰写;魏道儒负责全书统稿工作。本书部分章节吸收和借鉴了魏道儒所著《中华佛教史·宋元明清卷》的一些内容,特此说明。由于水平所限,书中错谬难免,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