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仲裁裁决不仅是仲裁活动的集中体现,也是仲裁员辛勤劳动的智慧结晶,更是仲裁机构专业形象的直观展现。一般而言,在形式上,仲裁裁决应追求用语准确、逻辑严谨及格式规范:在内容上,仲裁裁决应对当事人的各项请求和异议作全面论述,依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及交易习惯,对查明的事实作公允论断。

北仲作为我国案件受理量和标的额均名列前茅的仲裁机构,经二十余年发展,发出的裁决已逾一万五千份。北仲一贯高度注重仲裁裁决的质量,所聘仲裁员皆为行业顶级专家,其精深专业学识和丰富实务经验构成对裁决书高质量的强力背书。时值北仲二十年庆典,我们精挑细选、悉心整理,将上乘之作进行脱敏处理、汇编成册,力求为业内人士深化交流、为普通民众了解仲裁提供契机。

作为北仲力推的裁决书案例精读系列之一,本书与其他聚焦特定领域的专业汇编有所不同,旨在总结裁决书的制作经验、展现裁决书的制作技巧,不止于“专业”,更强调“优秀”。而何以堪称“优秀”?简而言之,其不仅须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形式完备、内容完整等要求,更须基于特定案件需要,在谋篇布局、说理论证等方面作进一步考究。至于具体标准,虽非简单罗列所能穷尽,但基于对北仲大量裁决的梳理及分析,我们认为,裁决的“优秀”应可体现于下述几个方面:

其一,书写规范。“规范”乃包括裁决书在内的法律文书的应有品质,遣词得当、用语凝练、逻辑清晰、结构完整等,皆为其具体表现。当然,关于裁决书的书写,我们秉持“大体须有,定体则无”的理念,在确保裁决书格式规范的前提之下,充分尊重仲裁庭的个体风格及其根据个案所作独创性处理。裁决书的规范,不仅体现于文字表达的严谨,更在于实质内容的完整,后者主要体现于“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是指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抗辩或异议,裁决都应作必要回应;有求必应,则是指对于当事人的各项请求或反请求,裁决都应作支持与否的论断,不得漏裁或超裁。

其二,思辨巧妙。仲裁是公正的艺术,裁决是思辨的结晶。“思辨”作为法学的灵魂,是仲裁庭用以说服各方、解决纠纷的利器。当事人为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某些观点不免偏激或失妥。仲裁庭基于查明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对争议焦点的深度分析、对裁判逻辑的缜密梳理、对各方主张的巧妙回应等,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予以评价和权衡,进而作出公允的纠纷解决安排。充分而巧妙的思辨,往往更易使当事人接受裁决结果,进而主动履行裁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其三,依据充分。仲裁裁决应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规定。而在“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私法领域,合同约定应被充分尊重。因而,法律的适用、合同的解释便成为仲裁纠纷解决的核心之一。对于合同性质的正确判断、对于合同条款的合理解释、对于合同目的的准确把握,以及对于不同层级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与适用等,既是仲裁员专业性的题中之义,亦是当事人对于仲裁庭的合理期待。仲裁裁决“依法有据”且“依据充分”,于各方才有充足说服力,才可达定分止争之效。

其四,注重惯例。商事仲裁的专业性和灵活性,一定程度上体现在对“商业惯例”的重视和遵循。在商事交易中,商业惯例作为商事交易主体公认并普遍得到遵行的习惯做法,对于交易主体具有较强约束力。且在某些领域,法律规定尚难以细化企及,惯例于此情形下发挥着重要的规范作用。于某些案件中,仲裁裁决对于商业惯例的遵循、对于行业特殊性的考虑,既体现出仲裁员的专业判断,也有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

需说明的是,为在展现裁决制作技巧的同时,增强案例的可读性,本书所选皆系在法律事实的认定、法律关系的确定、争议焦点的归纳或法律规定的适用等方面存有难点的复杂案例,涉及争议领域包括建设工程、货物买卖、委托代理、股权转让、特许加盟、合作经营、房屋租赁、信用保险、承包经营等。

诚然,入选本书的案例,并非上述各面俱到,但却于某一或几方面亮点明显,均不失为优秀的仲裁裁决。此外,为便利阅读及启迪思考,编委会于每篇入选的裁决书后皆附有简短评注。相关评注未必全面、准确,但若能引发读者对于仲裁裁决的进一步思索和研究,达抛砖引玉之效,则编委会初心可慰、不胜荣幸。

最后,在此对向我们投稿和参与遴选的仲裁员表示诚挚谢意,正是在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之下,我们才有条件和动力完成这项意义深远的汇编工作。同时,对于始终支持和鼓励汇编工作的委员会领导,以及在遴选过程中付出大量精力的各位同事及实习生1 表示深切感谢!

《中国仲裁文库·优秀仲裁裁决书赏析》编委会

2015年10月1日

1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颜杰雄、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赵硕在本会实习期间对裁决书的筛选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及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