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用劳动力在劳动与闲暇间的配置来说明
毫无疑问,一切要素中最为重要的是劳动,而劳动总有一个替代办法,即不工作而为一个人提供闲暇,这个人就是他自己的劳动的所有主。更多一点劳动的vmp要和pf——劳动要素的价格或额外劳动量的工资报酬——相等,对于劳动在工作与闲暇间的最适度配置来说是必要的。如果工人可以随意额外工作一小时或不工作,他将把工作推进到一点,在这一点,另外一小时工作的负效用(这和他对另外一小时闲暇的评价是一回事)是由额外一小时工作的报酬来衡量的。所以他将使闲暇的msb和他从工作所得的报酬相等。但是这个msb也就是他不工作时的msb,因而是在工业中雇佣他的msc。如果那时他在工业中的msb不等于他的工资,msb也不会和msc相等,于是我们不会达到劳动要素在生产与闲暇间的最适度配置。
如果额外一小时劳动的vmp不等于pf(劳动的价格或工资),那么,工人不是工作太多,就是工作太少。对他来说,牺牲一小时闲暇——譬如说这对于他值一元——是浪费,如果他工作的净结果是使产品仅只增加价值五角的货物的话。这是浪费的,因为工人愿意放弃价值五角以上的货物来代替他可能增加到总产品中去的东西,而他还是不工作好些,同时其他任何人的处境都用不着坏下去。如果他的vmp大于他的pf或工资,他不会像值得想望的那样多地工作。如果他的vmp是二元,他的工资是每小时一元,他将拒绝工作到某一限度以外,这时他对一小时闲暇的评价提高到一元以上了。工人拒绝多工作一小时,因为他对这一小时的评价,譬如说,是一元二角五分,而工资却是一元。他乐意为一元五角而多工作一小时,从社会来看,他这样做是可取的,因为,即使为另外一小时工作而支付他一元五角,社会上其他人还会从他的价值二元的边际产品中获得五角净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对劳动来说,vmp和pf不仅要成比例而且要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