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利润最好是靠扩大投机数量来消除
敌视投机的另一个原因,是把过失从那些对极端不经济状态负责的人们推到另一些人身上,这些人实际上是在从事纠正这种状态时得到好处的;这很像一个小孩子不去掉他致病的原因,却责怪医生来到家里,正当他感到不舒服的时候给他一剂难吃的药,并索取一笔相当可观的诊费一样。竞争的投机商人(用小写字母“s”),像任何其他企业家一样,只有当要素在各种不同用途中配置不当非常严重的场合,才能获取大量利润。防止投机商人过于富裕同时也对社会有利的办法,不是要严厉惩罚这些人(在苏联就曾经这样对待一批人,他们在饥馑时期为了个人利益而把食物从不稀缺的地方运到人们闹饥荒的地方),而是要使资源配置得这么完善,以致投机商人得不到很多的收益。在这样做时,政府最好是鼓励投机而且自己也进行投机活动,直到利润消失为止。这将是资源最适度分配取得成功的一个迹象。
这对容许企业家赚取大量利润的任何生产形式来说都是不错的。如果完全竞争和竞争者的自由加入能够安排得好的话,资源配置的失当——它使投机商人能够局部纠正这种情形来赚取大量利润——将会消失。(因为,当这种情形全部得到纠正时,如第一图中的s点,利润就不存在了。)要是这些条件无法具备,则适当的政策也许是政府竞争,它规定价格(靠买和卖而不是靠对价格机构的立法干涉),并“人为地”防止投机商人的操纵。或者这种情形可能发生:如果实行完全竞争的话,私人企业就不能继续存在下去。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碰到一种“公用事业”;若要保持资源的配置,只有在亏损的条件下才能提供这种服务,这就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
所有这些不同的情况都要求同样的一般解决办法——这种或那种反投机。在需要反投机的各种不同情况下,它究应采取什么样的特定形式,这要等到我们考察了比较复杂的生产所引起的一些问题以后,才能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