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整个经济彻底实行完全竞争,则各个企业主在追求他们的最大量利润时就会像他们遵循这条“规则”时一样地进行活动
我们已经看过(第86页),这个企业在追求最大量利润时所遵循的原则是这样的:“如果任一要素增用一单位的额外收益大于成本的增加,就扩大产量(因为这会增加利润)。如果这一要素少用一单位时收益的减少小于这样做时成本的降低,就缩小产量(因为这会增加利润)。如果所用要素的数量改变时收益的增减等于成本的增减,就依同一速度进行生产(因为这种变动不会增加利润)。”我们刚才已经看到,如果购买是完全竞争的,则这种要素增减一单位时成本的变化恰等于要素的价格,于是我们可以说“要素的价格”,而不说“成本的增减”。我们还看到,如果销售是完全竞争的,则因要素增减一单位而改变产量时收益的变化恰等于边际产品的价值,于是我们可以说“边际产品的价值”,而不说“收益的增减”。要是我们把这些词语代入使利润成为最大量的原理,它可以写成这样:
“如果任何要素的边际产品的价值大于它的价格,就扩大产量。如果边际产品的价值小于它的价格,就缩小产量。如果边际产品的价值和它的价格相等,就依同一速度继续生产。”这种情况和统制经济中颁发给生产经营者的规则(参看第77页)是相同的,并且会一模一样地导致这一要素在各种产品间的最适度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