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花钗影录(插图本)(毛姆文集)
- (英)毛姆
- 4523字
- 2020-07-09 17:22:17
第三章
那天下午我本来有不少事情要办,但是我同罗依的谈话,前天我头脑里留下的种种印象,那些在一般尚未衰老的人心中常常萦绕着的往日回忆,以及当我步入室内,整个房间给予我的许多连我也莫名究竟的一种特殊强烈的畴昔之感,所有这一切竟使我无心工作,而听任自己的思想沿着回忆之路彳亍下去。一时之间,仿佛所有在各个时期曾经在这所房间里寄寓过的人们,不管是蓄着溜圆络腮胡子、身着长大礼服的男人,还是配有撑裙褶的腰垫、穿着滚边裙衫的妇女,都以其稀奇古怪、陈旧过时的形态服饰一齐向我胁迫威逼过来。伦敦街市的喧嚣,这点我也弄不清是真正听到还是想象会是这样(我的居处已在半月街的顶端),以及晴光如织的六月美丽天日,都给我的悠然遐想带来某种近乎伤痛的辛辣味。这时我眼睛里的过去已经失去了它旧日的真实,也仿佛成了戏中的场景一般,而我自己则正在那黑暗的楼座后排引领遥望。不过大体来说,一切也都清清楚楚。它并不像我们正在过着的生活那样,什么都显得非常模糊,因为这时各种感觉印象纷至沓来,弄得轮廓不清;而是样样斩截分明,仿佛一帧出自维多利亚中期某位辛勤画师的山水油画那样。
我觉得,与四十年前相比,我们今天的生活乐趣多了一些,另外人与人的关系也比以前更加融洽。也许那时候的人比今天更加可敬可尊,他们身上具有着许多更为重要实在的美德,而且我还听说,他们的知识学问也比我们更为扎实;这我就不知道了。我知道的是他们的性情更加暴躁,他们的食量过大,不少人还饮酒太多,但很少参加体育活动。他们的肝脏常出问题,他们的消化常出毛病。他们还好发脾气。这里我说的并不是伦敦,那里我在成年以前是不熟悉的,也不是说的那些喜欢打猎射击的贵族老爷,我说的是乡下,是那些一般的人,财力有限的乡绅、退伍的军人、牧师等等,这些人正是地方社会的中坚。他们的生活实在是最乏味的。那里高尔夫球场是见不到的;网球场也只是极少数的家庭才有,又都保管不善,去打球的也只限于年轻一代;不错,会议室里每年照例举办一次舞会;有马车的阶层午后有时会驾车出去转上一遭;至于其余的人便只能安步当车了。也许你会说,没有见过的东西他们也就不会想望,另外他们总还是不断能从彼此提供的有限娱乐(例如茶会时候带乐谱来,唱支怀特或陶斯蒂的歌曲)中获得某种快感,但是毕竟长日漫漫,难消永昼,经常感到十分厌烦。这些命中注定一生一世也只得毗邻而居的人关系常常处得十分糟糕,他们天天出门都会碰个顶头,但却一二十年互不招呼。他们个个虚荣心盛,执拗而又古怪。而这种生活也就最容易产生古怪性格。他们倒是不像我们今天这样,谁跟谁都是一个模式;他们甚至会因为这类怪癖而变得小有名气,但他们却不太好打交道。或许我们今天已经过于飘浮和漫不经心,但至少我们在待人方面不像过去那样太好猜疑;我们的态度比过去更加直率,但也更加和蔼了些;我们学会了更多的谦让,另外我们不再那么固执乖张。
我自幼随伯父母居住在肯特郡滨海的一个小镇郊区,名叫黑斯太堡。伯父在当地任牧师,伯母家原为德籍。她出身于德国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结婚携来的嫁妆不过一张写字台和一套大玻璃杯而已。写字台属镶嵌细活,为前两个世纪先人遗物,玻璃杯当我来这里时已不成套了,只摆在客厅充当装饰。我很喜爱那上面雕镌深深的绚丽纹章,这些我已记不清有多少了,我伯母都耐心给我讲过,另外它的底部衬物很美,冠顶部分更有传奇味道。伯母那时已上了年纪,朴实谦和,性极虔诚,虽然嫁给她那但凭年俸度日的牧师丈夫已经三十余年,可从未忘记过她是贵族出身。所以,某年夏天当一位在当时金融界很有些名气的伦敦银行家到附近来度假时,虽然我伯父也去拜会了他(其目的我以为无非是为给牧师协会筹笔捐赠),伯母自己却绝不肯屈尊前往,理由是,那人不过是个做买卖的。谁也不认为她这是自抬身价,反而觉得她做得合情合理。那银行家有个孩子正是我这年纪,于是也就不知怎的和那孩子认识上了。我至今还记得我想请他来我们家时引起的那番议论;这事倒是勉强答应我了,但却不准我到他家去。伯母说,照此下去,我不久就该到卖煤的家里去做客了,我伯父也接着讲道:
“不良的交往是要败坏高尚家风的。”
银行家每个星期天总是要到教堂去做礼拜的,而且每次都在捐款盘里放入半个金镑,但是如果他认为这种慷慨举动便能给人留下良好印象,那他可完全错了。黑斯太堡的人全都看到了这个,但却认为这是在故意摆阔。
黑斯太堡主要由一条通往海上的弯弯曲曲的长街组成,沿街多为二层小楼,大半为居民住宅,但也有不少铺面;从这道主干又分出去若干不长的街道,属于近年所修,其一端与农村相连,另一端的尽头为沼泽地。港口附近则纵横交织着许多狭窄的曲折小巷。天天有不少船只把煤从新堡运到这里,所以口岸上也是挺活跃的。当我年龄稍大,已经被允许单独外出时,我常常一连几个小时地逗留在这里,不是来观看穿着短装、满身灰尘的粗犷工人干活,就是跑去看船只怎么卸煤。
正是在黑斯太堡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爱德华·德律菲尔。那时我十五岁,刚从学校回来过暑假,抵家后的第一个上午我就带上毛巾和游泳裤去了海滩。那天空中没有一丝云翳,气温很高,但那北海的水面却给携来一种可爱的爽劲气味,所以即使一事不做,也会使人十分愉快。寒冬季节,这里的人走在那空旷的街道上时总是加快脚步,缩着脖子,生怕给那凛冽的东风吹着,但此刻却都悠闲自在起来;成群结伙地伫立在肯特公爵和熊与钥匙酒吧之间的空地上面。这时进入你耳鼓的尽是他们的那种东部英语,说起话来拖着长腔,口音也许非常不佳,但是由于旧日的联想关系,我倒觉得也自有一种闲适之美。他们大多气色很好,碧眼淡发,颧骨高高。在性情上他们也都诚实坦率,心地光明。我倒并不认为他们如何聪明,但却绝不奸诈。他们身体也好,虽然一般个子不高,但都坚强结实,富于活力。那时黑斯太堡街上的交通还不发达,那些在路边谈话的人如果想走动走动,除了搭搭医生或面包师傅的简便马车之外,实在没有什么车辆可坐。
路过银行,我顺便进去看望了一下那主事人,他正是我伯父的教区委员。出来后,我遇见了伯父的助手。这副牧师停下脚步,向我问好。他身边还跟着个陌生的人,但也没有给我介绍。这陌生人个子矮小,蓄着胡须,穿着相当俗气招眼——一身鲜亮的棕色灯笼式衣裤,裤管齐膝,又短又窄,下着海军呢色长筒袜,黑皮靴,头戴一顶圆顶硬礼帽。灯笼裤在当时,至少在黑斯太堡那里,还不时兴,而我自己那时又年轻气盛,于是马上断定这人是个小厮式的家伙。同副牧师攀谈中间,只见他非常友好地望了望我,那淡蓝色的眼睛里还透着微笑。我觉着他实在很想也凑过来谈上句话,于是立即摆出一副傲慢架势。我是绝不能让个穿灯笼裤的人(猎场看守员就是这副打扮!)也轻易来跟我讲话的,至于对他那种假装友好的冒失做法则尤为反感。而反观我自己,浑身上下就无可挑剔;裤子是法兰绒白裤,上衣是蓝运动衣,胸前口袋上佩着校徽,头上戴的则是灰色宽檐草帽。接着副牧师向我告辞(这正是再好不过,因为在街上同人谈起话来时,我总是不知道怎么才能脱开身子,结果满面羞愧,而找不到适当时机),但告诉我说他下午要来见我伯父,请我代为转达一下。分手时那陌生人又向我点头微笑示意,但得到的却是我的冷峻目光。据我看这人准是个前来消暑的游客,而我们黑斯太堡的人是不跟这些游客打交道的。我们觉得伦敦人俗气。人们常讲,每年都要从那里来上不少这种不三不四的家伙实在是桩头疼的事,当然这对买卖人不为无利。但即使是他们,每逢九月过后,也会感觉能舒出口气,于是整个黑斯太堡又重新回复到它平时的宁静。
带着还没干透的湿头发,我赶回家去吃午饭了;饭间我讲道我路上遇见了副牧师,说他下午要来。
“老舍菲德太太昨晚死了,”我伯父解释道。
这副牧师名叫盖洛威,长得又高又瘦,脸小面黄,头发乱蓬,实在是个其貌不扬的人。我知道他还非常年轻,但给我的印象却是已经很不小了。他讲起话来过于赶忙,又特别好做手势,使人觉着够古怪的。我的伯父本来也并不喜欢用他,但觉得他人还勤快,又加上他自己很懒惰,也就乐得有个人来替他分担点事。
盖洛威先生在牧师宅里办完事后,就进来向我伯母问安,于是被留下吃茶。
坐下之后,我便问他,“今天上午跟你在一起的那人是谁?”
“啊,那人叫爱德华·德律菲尔。我没有给你介绍。我不清楚你伯父是否愿意你同他认识。”
“我看完全没这个必要,”我伯父说。
“那么,他是谁呢?他不是黑斯太堡人吧?”
“他倒是在这个教区里出生的,”伯父说,“他父亲当年曾在佛恩院的沃尔夫老小姐家里当过管家。不过这家人是非国教教徒。”
“他娶了个黑斯太堡女人,”盖洛威先生说。
“我看总是通过教堂了吧,”伯母讲道,“她真的是在铁路之徽里当过酒吧女郎?”
“她看起来倒是很像那种角色,”盖洛威先生答道,说时笑了。
“他们是要长住下来?”
“我想是的。他们在有公理会教堂的那条街上租下了房子,”副牧师提供了这个情况。
那时期黑斯太堡新开的一些街道当然也都会有名字的,只是人们既不太清楚,也很少使用。
“他进教堂吗?”我伯父问。
“我还没跟他谈过这个,”盖洛威先生答道,“不过,这个人倒是挺有学问。”
“这我就很难相信了,”是我伯父的话。
“他在赫弗善学校念过书的,奖学金、奖品之类的东西也都拿到过不少。他还得过瓦得汉的奖学金,但因去了海上,没有享用。”
“我听说他是个轻浮冒失的家伙,”我伯父说。
“他就不像水手样子,”我插嘴道。
“这是因为他好些年前就离开海了。自那以后,他什么都干。”
“样样都行,一行不通,”我伯父道。
“目前,据我了解,他当了作家。”
“当不长的,”伯父评论道。
至此为止,我还没见过一位作家;我的兴趣来了。
“他写些什么?”我问道。“写书?”
“我想是的,”副牧师道,“还写文章。今年春天他出版了一本小说。他还答应借给我看。”
“如果是我,我是不会在这种无聊东西上浪费时间的,”我伯父说,而我伯父除了《泰晤士报》和《卫报》之外,确实是再不看别的。
“那本书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他告诉过我,可我忘了。”
“至少你完全没有必要知道,”伯父紧接着道,“我最不赞成你阅读这类无聊小说。对你来说,假期里头最重要的就是多到外面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另外,假期里也有作业吧?”
当然有的。读《艾凡赫》。这书我十岁时就读过了。这时一想起还得再读第二遍,而且还得写上篇读后感之类的东西,真是把我厌烦得要死。
考虑到爱德华·德律菲尔今天的盛名,再想想当年他在伯父餐桌上遭受的那番议论,实在可发一笑。前不久他去世后,他的崇仰者中间颇曾掀起过一阵热潮,呼吁将他入祀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这时黑斯太堡的现任牧师,亦即我伯父身后第三任继承人,当即致函《每日邮报》提出,德律菲尔既为该地教区生人,复于故里多历年所(尤其最后二十五年),且若干名作又均以其地为背景,故合应归骨于肯特郡教区榆木之下,俾与其先人安葬一处,云云。一时间颇有相持不下之势。直至后来,威斯敏斯特教长既拒不接受,德律菲尔夫人亦表认可,其议遂寝,而黑斯太堡也才平静下来。德律菲尔夫人曾于报端登函郑重声明,安葬于其所熟悉与热爱的简朴之人中间,固亦其先夫之遗志云尔。不过我倒认为,除非黑斯太堡的要人全都变得迥异昔日,他们是未必很喜欢“简朴之人”这个词的,而我后来很快听说,那里的人也就从来“见不得”这第二位德律菲尔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