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莫言声音

诺贝尔文学奖及其意义

——在中澳文学论坛上的发言

莫言

如果让我自己选择,我绝对不会选与诺贝尔文学奖有关的题目,但库切先生既然喜欢谈这个话题,我就冒着风险附和他一下。诺贝尔文学奖在世界上是个话题,在中国尤其是个话题。我印象中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每年到了9月底10月初,媒体就要炒作一下。起初,我还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认真地表达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但后来,渐渐地成了闹剧,渐渐地成了声讨当代作家的由头,渐渐地成了一个怎么说都会挨骂的问题。那么,谁还来回答有关诺贝尔文学奖的问题,就是十足的傻瓜了。

关于鲁迅拒绝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事,几乎是一条抽打中国当代作家的鞭子,我辈确实缺少鲁迅那么一点骨气,听说有人提自己的名而不严词拒绝,甚至还心中暗喜,名利之心不灭,确也该抽。但把鲁迅等人奉为神明,不把当代作家当人看,似乎也稍嫌过分。无论怎么说,最近30多年来,中国作家还是在努力地创造着,创造成果也是丰硕的,而这创造的原动力也不是诺贝尔文学奖。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奖项能有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文学车轮滚滚向前的力量。我认为文学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力是人类追求光明、惧怕黑暗的本性使然,是人类认识自我、表现自我的愿望使然。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的发展、繁荣,与文学奖没有任何关系,而要想写出好作品,首先就应该把文学奖忘掉,如果一心想着文学奖,把得奖当成写作的动力,甚至去揣度评委的口味并试图改变自己的风格,这样的努力多半是南辕北辙,即小说也没写好,评委的目光也没被吸引。

尽管对诺贝尔文学奖顶礼膜拜者有之,嗤之以鼻者有之;但它的存在、它的影响,确实也是不容置疑的。我最早知道这个奖项,是1981年夏天读了浙江文艺出版社编选的《诺贝尔文学奖金获奖作家作品选》。书分上下册,选了大约二十几位作家的作品,其中就有澳大利亚作家怀特的《白鹦鹉》。那时候中国作家和媒体对这个奖项似乎也不太关心,尤其是像我这种初学写作、连一篇小说也没发表的作者,更感到此事与我毫无关系。

让我与诺贝尔文学奖产生联系的,是1994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先生,他在瑞典文学院的演讲中,提到了我的名字。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确实很高兴,但冷静一想,又知道此事几同幻影,因为我深知自己的作品,无论从质上还是量上都与之相差甚远。后来,大江先生在中国的数次演讲中都谈到诺贝尔文学奖,而他认为我是有资格获奖的中国作家之一。我想,这也是媒体经常会把我与诺贝尔文学奖捆绑在一起的重要原因。这件事令我不胜其烦,以至于我曾公开表示:如果你跟哪个作家有仇,你就造一个谣言,说他是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在中国,你一旦被封为“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你的苦日子就来了。如果你想表明对某个问题的看法,你可要小心了,有人会批评你是在用这种方式吸引瑞典文学院的注意。如果你在小说里批评一下社会体制,你注定逃脱不了“向诺贝尔文学奖献媚”的大棒。总之,你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前也不对,后也错误,无论你怎样躲闪、小心,都脱不了干系,因为你是“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其实,瑞典文学院那十几位评委,哪有空闲来关心这些问题呢。其实,一个真正的作家,又有谁在写作的时候还想着瑞典文学院呢?厨师做菜,是要考虑食客口味的,但有一些厨师,也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烹调,你爱吃就吃,不爱吃就算了。作家更应如此,不考虑文学奖评委,不考虑翻译家,甚至不考虑读者,有了这样的态度,写出好作品的几率会大大提高。

世界上的许多事情,总是在你几乎忘记它的时候悄然而至,诺贝尔文学奖对于我也是这样。如果说前几年我还对诺贝尔文学奖抱有几丝幻想,那最近几年来,尽管关于我得奖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心中自知这事与我如同擦肩而过的两颗行星,已渐行渐远。因为我心中也有一个“诺贝尔奖潜规则”,而我是不符合这个潜规则的——这也是我获奖后引发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包括我自己在内,都对诺贝尔文学奖存有严重的误解。诺贝尔文学奖首先是文学奖,然后才是其他;诺贝尔文学奖最根本的衡量准则是文学,然后才有可能是其他因素;诺贝尔文学奖最根本的意义也就是它的文学意义而不是其他。在瑞典领奖的10天里,通过与瑞典文学院院士们和瑞典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接触,我更深刻地认识到:瑞典文学院从来都是把作家的文学成就当成最重要的标准,至于其他方面,基本上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有关诺贝尔文学奖的诸多传言,基本上都是一厢情愿的虚构。

去年8月,西方的两家著名博彩网站“立博”和“优胜客”公布“诺奖”赔率,我与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先生分列第一和第二,这让每年晚些时间才发作的“诺奖综合征”提前到来,我在北京不胜烦扰,便与家人躲回高密,没想到高密也不是世外桃源,随着开奖日期的渐近,种种传闻和谣言也是甚嚣尘上。面对这些,我起初心烦意乱,想不到我一生与人为善,竟然还有这么多人恨我,更想不到我几十年来以笔为戟,刺贪刺虐,竟然还被人侮为“乡愿”,但渐渐地我就明白了,这就是诺贝尔文学奖被曲解的意义。诺贝尔文学奖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世态人情,也照出了真正的我与被“哈哈镜”变形了的我。

10月11日北京时间晚7点,名单公布,得奖者是我,我自然很高兴。我当然知道有少数人不高兴或者是很不高兴,这是题中应有之义。当今世界,恐怕再也不会产生一个让全世界人都交口称赞的毫无争议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诺贝尔文学奖的意义和作用,似乎可以混为一谈,我想大概可以概括成几条。第一是可以让文学在短时期内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每当文学被人们渐渐忘记的时候,诺贝尔文学奖就来刺激一下;第二是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引发阅读的热情,很多久不读文学作品的人,也会去买一本获奖作者的书来翻翻;第三就是能够在短时期内使获奖作家的作品很畅销;第四会让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作家置身于聚光灯下,成为万人注视的焦点。类似的作用还可以罗列很多,总体而言,诺贝尔文学奖会部分地改变一个作家的生活。这很难说是坏事,但确实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作家最重要的工作是写作,除此之外的活动,如果对写作无利,就是浪费。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到底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这是一个问题,在中国尤其是一个问题。得奖之后,是否要改变自己一贯的行事风格,这也是一个问题,甚至是一个难题。我得奖之后,就有一些亲戚朋友来找我,让我帮他们的孩子找工作,或者让我帮他们打官司。当然,也有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写信或登门借钱,让我帮助他们的儿子买房子,或者帮他们治病。当然,也有一些人希望我用“诺奖”获得者的身份发言,借以改变社会上存在的种种弊端。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两难选择。如果我帮了他们的忙或按他们的意愿做了事,他们自然会高兴。但问题是,我帮了你的儿女,势必挤掉了别人儿女的机会;我给了你钱,你会感激我,但势必会让那些没达到目的的人骂我;我利用名声帮你看病加了塞,但势必影响了后边的病人看病。我当然可以发声,但如果我处处摆出一副“诺奖”嘴脸,别人即便不厌恶,我自己也会感到害臊。而且,写作也是一种发声,甚至是更重要的发声。文章改变不了的现实,难道简单地说几句话就能改变吗?我一向对那些把自己抬举得太高的作家不以为然,以为写了几篇小说,写了几部剧本、几首诗歌就高人一等,就可以看病不排队、坐出租车不付钱,那不但会遭人耻笑,甚至会被人揍得鼻青脸肿。十几年前,在苏州大学的小说论坛上,我就提出了“不是为老百姓写作,而是作为老百姓写作”的观点,这是针对某些患有自大狂的文人而发,也是自我提醒和警戒。我也曾听说过诗人或是作家可以与国王平起平坐甚至称兄道弟的故事,但这些故事的背景是在国外,其真实性不必深究,但如果某个中国文人存有这种念头,那会让稍有正常思维的人笑掉门牙。《红楼梦》里刘姥姥带着孙子板儿去拜见王熙凤,指着板儿对王熙凤说“您侄儿”如何如何,周瑞家的看不过去了,把刘姥姥拉到一边,说,您别一口一个“您侄儿您侄儿”的,蓉大爷才是她侄儿呢。刘姥姥犯的错误是不把自己当外人,但一个作家如果把自己当成高人一等的人物,那错误犯得比刘姥姥还要严重。如果一个作家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就错以为自己成了“大人物”,就可以颐指气使、一言九鼎,那就不仅仅是浮薄而是混账了。

那么,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该不该承担比一个普通作家更多的社会责任?我想,从法理上来讲,你无论获了什么奖,也不会改变你的公民身份,你的奖金也不是从纳税人那里来的,因此,也就没有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义务。当然,如果你乐意利用那点虚名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自然也是好事;但你如果不乐意做,似乎也没犯下什么大逆不道的罪行。还有,“善欲人知,不是真善”,非要面对着摄像机才肯把钱塞到捐款箱里,这样的善事,其善也已大打折扣。

我平生最讨厌的事就是结帮拉伙。搞政治必须结帮拉伙,而一结帮拉伙必然就要党同伐异,一党同伐异就必然违背良知。我认为作家最好的状态就是独来独往,只有独来独往才有可能冷眼旁观,只有冷眼旁观才有可能洞察世态人情,只有洞察世态人情才可能创作出好的小说或是别的艺术作品。当然,这事也不绝对,大千世界,人各有志,每个人都有权利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入世方式。作家从来就不是别样人物,把作家的地位抬举得太高是对作家的伤害——其实在中国,作家的高尚地位,基本上是某些作家的自大幻想。作家转行或兼职做了政治家,那也是一种选择,但我没有这种能力,也没有这种兴趣,我只想安静地写点东西,当然,我也会悄悄地做一些有益于社会但与写作无关的事。

不管我配不配,我已经是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了。我现在最该做的事是尽快地回到书桌前,写出好的作品,我认为这是一个作家对社会最好的发言、最好的回报。据说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阶段已经结束,接下来,瑞典文学院的5位院士会从200多名提名作家中选出3至5人的小名单,让其他院士阅读这几位作家的作品,再过6个月,新的文学奖得主就会出炉。到那时候,估计就没人理我了,我期待着。

(《文艺报》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