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鲁迅的少年时代

鲁迅,这是笔名。他的真姓名是周树人。母亲姓鲁,故用了这样的笔名。

鲁迅在《俄文译本阿Q正传自叙传略》开首第一句写道:“我于一八八一年生在浙江省绍兴府城里的一家姓周的家里。”在《英译本短篇小说选集自序》里有这样的话:“我生长于都市的大家庭里,从小就受着古书和师傅的教训。”同序里又说:“但我母亲的母家是农村,使我能够间或和许多农民相亲近。”这里告诉我们三件事,一、他生长在绍兴这个都市里;二、他小时所受的教育;三、他同农民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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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吊》这一篇的开头,鲁迅这样写:

大概是明末的王思任说的罢:“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这对于我们绍兴人很有光彩,我也很喜欢听到,或引用这两句话。……

这一篇《女吊》,是鲁迅最后写的文章,一九三六年九月十九——二十日写的,比作为遗嘱而写的那篇《死》还要后半个月。写的是复仇的“女性的吊死鬼”。一下笔便联想到“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这两句话,不,这两句话就是他写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要报仇,因为中国尚未解放,“女吊”乃是这个思想的形象化。他认为绍兴人“在戏剧上创造了一个带复仇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这就是‘女吊’。”鲁迅在最后写这一篇文章,意义甚大,等于屈原的《国殇》,表现他不忘记绍兴,不忘记绍兴的人民,将复仇的真理记录下来,作为遗教。绍兴是他的故乡,实在除了被压迫者居住的地方,鲁迅是没有另外的故乡的。在他的小说《故乡》里,主要是写贫苦的农民闰土。他的文章里不着重写风景,但他真能写出地方的色彩,是充满了斗争意志的人民的地方。他怎能不爱这些人民,他怎能不爱这个地方!换句话说,鲁迅是爱中国呵!他在《女吊》里给我们介绍“目莲戏”开场的“起殇”,他这样写:

“起殇”者,绍兴人现已大抵误解为“起丧”,以为就是召鬼,其实是专限于横死者的。《九歌》中的《国殇》云:“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当然连战死者在内。明社垂绝,越人起义而死者不少,至清被称为叛贼,我们就这样的一同招待他们的英灵。在薄暮中,十几匹马,站在台下了;戏子扮好一个鬼王,蓝面鳞纹,手执钢叉,还得有十几名鬼卒,则普通的孩子都可以应募。我在十余岁时候,就曾经充过这样的义勇鬼,爬上台去,说明志愿,他们就给在脸上涂上几笔彩色,交付一柄钢叉。待到有十多人了,即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的许多无主孤坟之处,环绕三匝,下马大叫,将钢叉用力的连连刺在坟墓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我们的责任,这就算完结,洗脸下台,可以回家了,……

这里写得多么有声有色,是鲁迅心中的故乡,他怎能不爱它!读者又怎能不跟着他爱它!在中国革命胜利了的今天,农村中剥削阶级彻底消灭了,我们大家的思想意识都经过改造了,我们再来回头看看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前的文艺作品,连古人的集子在内,像鲁迅这样生动有力的文章是不多的。我们读着能得到很大的教育,原因便在于他是革命爱国主义者,对中国人民寄以极大的希望,他的写作都是通过他的斗争意志的。像鲁迅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叫做爱故乡。

我们还应该抄他写“女吊”的两段:

这之后,就是“跳女吊”。自然先有悲凉的喇叭;少顷,门幕一掀,她出场了。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长发蓬松,颈挂两条纸锭,垂头,垂手,弯弯曲曲的走一个全台,内行人说:这是走了一个“心”字。为什么要走“心”字呢?我不明白。我只知道她何以要穿红衫。看王充的《论衡》,知道汉朝的鬼的颜色是红的,但再看后来的文字和图画,却又并无一定颜色,而在戏文里,穿红的则只有这“吊神”。意思是很容易了然的;因为她投缳之际,准备作厉鬼以复仇,红色较有阳气,易于和生人相接近,……绍兴的妇女,至今还偶有搽粉穿红之后,这才上吊的。……

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这才看清了脸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听说浙东的有几府的戏文里,吊神又拖着几寸长的假舌头,但在绍兴没有。不是我袒护故乡,我以为还是没有好;那么,比起现在将眼眶染成淡灰色的时式打扮来,可以说是更彻底,更可爱。不过下嘴角应该略略向上,使嘴巴成为三角形:这也不是丑模样。假使半夜之后,在薄暗中,远处隐约着一位这样的粉面朱唇,就是现在的我,也许会跑过去看看的,但自然,却未必就被诱惑得上吊。她两肩微耸,四顾,倾听,似惊,似喜,似怒,终于发出悲哀的声音,慢慢地唱道:

“奴奴本是杨家女,

呵呀,苦呀,天哪!”

这真是“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鲁迅是多么爱她!我们说鲁迅的《女吊》等于屈原的《国殇》,是就他们对祖国的忠诚说的,究其实鲁迅是人民革命时代的先觉,通过中国共产党,他已经知道人民的力量,有意借这一个女魂写出被压迫者复仇的美丽形象,告诉人民要争取胜利。这个美丽的形象是他的故乡绍兴给他的。

2

再说鲁迅小时所受的教育。在《朝华夕拾》里有一篇《五猖会》,从这篇文章里我们可以知道鲁迅七岁时读书的情形。一天清早,他家里的人正准备带他去看赛会,是坐船去。

昨夜预定好的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在陆续搬下去了。我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忽然,工人的脸色很谨肃了,我知道有些蹊跷,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我背后。

“去拿你的书来。”他慢慢地说。

这所谓“书”,是指我开蒙时候所读的《鉴略》。因为我再没有第二本了。我们那里上学的岁数是多拣单数的,所以这使我记住我其时是七岁。

我忐忑着,拿了书来了。他使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地读下去。我担着心,一句一句地读下去。

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

“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

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

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粤自盘古,

生于太荒,

首出御世,

肇开混茫。

就是这样的书,我现在只记得前四句,别的都忘却了;那时所强记的二三十行,自然也一齐忘却在里面了……

后来家里又把他送到书塾里去上学,这个书塾便是《朝华夕拾》里所描写的三味书屋。他这样描写他第一天上学的情形:

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扁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那时孩子第一次上学先要对着孔子牌位拜孔子,没有牌位心目中也依然当做有孔子牌位那样对着拜,拜了孔子再拜老师,所以鲁迅这样写。鲁迅在书塾里算是一个年龄较大的学生,在《朝华夕拾》第三篇《二十四孝图》里有这样的叙述:

我们那时有什么可看呢,只要略有图画的本子,就要被塾师,就是当时的“引导青年的前辈”禁止,呵斥,甚而至于打手心。我的小同学因为专读“人之初性本善”读得要枯燥而死了,只好偷偷地翻开第一叶,看那题着“文星高照”四个字的恶鬼一般的魁星像,来满足他幼稚的爱美的天性。昨天看这个,今天看这个,然而他们的眼睛里还闪出苏醒和欢喜的光辉来。

这说的是他的“小同学”,开蒙读《三字经》的同学,可见他自己年龄较大程度较高了。总之这是当时封建教育的一幅图画。

鲁迅在他的《二十四孝图》里是记他当时看二十四孝图的情形,其中他特别对“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图发生反感,他这样记着;

我至今还记得,一个躺在父母跟前的老头子,一个抱在母亲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样地使我发生不同的感想呵。他们一手都拿着“摇咕咚”。这玩意儿确是可爱的,北京称为小鼓,盖即鼗也,朱熹曰:“鼗,小鼓,两旁有耳;持其柄而摇之,则两耳还自击,”咕咚咕咚地响起来。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手里的,他应该扶一枝拐杖。现在这模样,简直是装佯,侮辱了孩子。我没有再看第二回,一到这一叶,便急速地翻过去了。

那时的《二十四孝图》,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仙所画的本子,叙老莱子事云:“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著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大约旧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诈跌”。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这是凡有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

接着另叙“郭巨埋儿”的事情云: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像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在这篇文章的结末鲁迅还作着总结道:

彼时我委实有点害怕:掘好深坑,不见黄金,连“摇咕咚”一同埋下去,盖上土,踏得实实的,又有什么法子可想呢。我想,事情虽然未必实现,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

这些就是鲁迅做孩子时受封建教育的情况。封建教育给与孩子心灵上的毒害,从这里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来。鲁迅在少年时期就非常敏感,也可从这里看出来。

鲁迅小时喜欢看图,喜欢看旧小说上面的“绣像”,而且喜欢描画这些绣像,这件事我们也应该注意,因为这件事与后来鲁迅创作小说很有关系。鲁迅写小说的方法,当然吸收了外国小说的长处,但他对中国民间的艺术懂得特别深,而且酷爱其一点,即是不要背景。他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一篇文章里说道:“中国旧戏上,没有背景,新年卖给孩子看的花纸上,只有主要的几个人(但现在的花纸却多有背景了),我深信对于我的目的,这方法是适宜的,所以我不去描写风月,对话也决不说到一大篇。”鲁迅的小说正是“只有主要的几个人”,以这几个人提出当时中国社会的问题。这个方法,在五四初期,一般的读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鲁迅自始至终“注意于中国旧书上的绣像和画本,以及新的单张的花纸”(《连环图画辩护》),他是有深意的,他爱好中国民间的艺术,他创造小说默默地有取于它,他做儿童时就喜欢过它。在《朝华夕拾》里有好几篇都写着鲁迅小时看图画的事,把那一个小孩子的欢喜的光辉完全保留在纸上。我们且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里面的话:

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做“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像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

所以我们谈到鲁迅小时所受的教育,他喜欢看图画这件事是应该加以注意的。

3

我们再说少年鲁迅同农民的关系。无疑的,我们研究鲁迅,了解这种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鲁迅生长在都市,后来又在南京四年,在日本七年多,他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已是在北京住了六年,然而鲁迅主要的小说不是写都市,从鲁迅谈他自己创作的话来分析他的思想意识,他丝毫没有想到要表现产业工人。他关心“下层社会的不幸”,这下层社会是中国的农村。他渴望中国革命,而本着他所熟悉的中国农村来看中国革命如何能成功,他便来写小说,用他自己的话,“提出一些问题而已”(《英译短篇自序》)。他从一开始就把问题放在农民身上,以及城市里小市民身上。他同五四新文学运动另外几个发起的人之所以不同,其关键便在于革命爱国主义者鲁迅关心农民,描写农民的生活。他从小就熟悉农村生活。“但我母亲的母家是农村,使我能够间或和许多农民相亲近”,鲁迅这样说,是他自己指出这个意义。

在鲁迅的小说里,虽像《一件小事》那样写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力车夫,但主要的小说是写农民的。像《社戏》里面的人物是写得朴质可爱的,《社戏》便是鲁迅以他母亲的母家作为背景的农村故事。其中双喜,阿发,桂生,都是小孩子,我们且不谈,我们且来看鲁迅怎样写八公公和六一公公罢。一群小孩子荡着八公公的船夜里去看戏,戏看完了,归途上岸偷了罗汉豆到船舱里煮了吃,在六一公公的田里各人都偷了一大捧。“吃完豆又开船,一面洗器具,豆荚豆壳全抛在河水里,什么痕迹也没有了。双喜所虑的是用了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这老头子很细心,一定要知道,会骂的。”但到小说快要收结时,鲁迅这样写:“第二天,我向午才起来,并没有听到什么关系八公公盐柴事件的纠葛,下午仍然去钓虾。”

对于六一公公,当他知道孩子们偷了他田里的豆,他认为这是请客,是应该的。这时“迅哥儿”在那里钓虾。“待到母亲叫我回去吃晚饭的时候,桌上便有了一大碗煮熟了的罗汉豆,就是六一公公送给母亲和我吃的。”鲁迅就是这样描写农民的朴质的善良的性格。

我们再说一件事,关于鲁迅小说的背景。据《社戏》里说,鲁迅母亲的母家是“临河的小村庄”。准此,我们有理由推定《风波》这篇小说里所写的小村庄便是它。这村里的航船七斤在革命时(辛亥革命)进城被人剪去了辫子。准此,我们有理由推定阿Q是这航船七斤的邻村人,因为《阿Q正传》里有记载:“据传来的消息,知道革命党虽然进了城,倒还没有什么大异样,……只有一件可怕的事是另有几个不好的革命党夹在里面捣乱,第二天便动手剪辫子,听说那邻村的航船七斤便着了道儿,弄得不像人样子了。”所以我们确实可以说,这一个农村,鲁迅母亲的母家,同鲁迅后来写小说是很有关系的,他在这里认识了许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