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Internet),又称网际网络,或音译因特网(Internet)、英特网。互联网始于1969年美国军方的ARPA(阿帕网,美国国防部研究计划署),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联成的庞大网络。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议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巨大国际网络。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结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覆盖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联网络称为互联网,即互相连接在一起的网络结构。

1.1.1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在国外,没有明确的互联网金融概念,同类概念叫作数字金融(Digital Finance),它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网上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及网上贷款、网上保险、网上基金等金融服务。

在中国台湾,也没有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分,统称为金融互联网。

国内学界与业界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也有分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有的认为,凡是互联网企业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展的金融服务才能称之为互联网金融,而传统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金融业务的,则应称之为金融互联网。比如,2012年,马云将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进行了区分,前者是互联网机构用互联网的思想和技术来做金融,让金融回归服务本质,后者是金融行业的互联网化。另一种观点认为,凡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金融业务的都可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如2014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出席第一届新金融联盟峰会所做的《从互联网金融看新金融的发展空间》指出,“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既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也包括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的跨界金融业务”。《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指出“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这是首次在官方报告中对互联网金融概念及内涵进行的描述。同时,该报告还提出了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和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两个概念,其中,前者既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也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后者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

本书偏向于前者,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指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秉承“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互联网精神,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和移动支付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资金融通和其他金融服务等金融活动中进行系列创新实践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从字面来看由互联网和金融两个词语组成,但互联网之于金融,不是颠覆而是融合,互联网与金融两者是有机结合的。其定义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两个概念的简单加总,而是应该结合互联网行业和金融行业的特性。具体说来,首先,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本身的功能和使命,金融的核心功能仍是资源配置、支付清算、管理风险和价格发现等,金融的根本使命仍是服务实体经济和为客户创造价值;其次,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基础是以互联网(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和移动支付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再次,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基因是以“开放、平等、协作、共享”为核心内容的互联网精神。最后,互联网金融的运作主体可以是互联网企业,也可以是传统金融机构。

如图1.1所示,在定义中,互联网精神是前提,互联网技术是基础,金融功能是核心。判断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是不是互联网金融,关键看是不是具备互联网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互联网金融不区分金融创新工作的主体是谁。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传统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精神的各种新型金融业态,也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准金融业务。

图1.1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1.1.2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它具有金融行业所固有的一些特点;同时形态的虚拟化、运行方式的网络化等互联网特性决定了它与传统金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低成本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虚拟空间开展的金融业务,没有固定的实体网点,轻资产,因此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货币的支付以及金融产品的发行、交易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交易双方在风险分担、资金期限匹配上的成本非常低,因此市场成本得以大幅降低。同时,互联网平台省去了传统的庞大实体营业网点费用和雇用众多员工的人力资源费用,投资成本、营业费用和管理成本得以大大降低。据估计,传统行业与互联网在成本上的差距,至少在100倍以上。

2.高效率

依靠强大的信用数据积累与挖掘优势,以及互联网、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减少中间环节,改善支付方式,金融活动参与者通过互联网有了更直接、更有效的接触,透明度更高,极大程度上减少了市场信息不对称,使市场充分有效,因而接近一般均衡理论的无金融中介状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3.注重客户体验

互联网金融秉承互联网的平等、开放、分享、自由的精神,体现在服务模式上的创新,由传统的面对面柜台交易向互动式沟通与群体参与转变;在商业模式上通过实时交互、大规模协作实现组织扁平化、去中心化,客户群信息平台化、网络化,并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提前发现潜在客户和潜在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体验。

4.风险特殊性

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特性决定了它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多变。互联网金融除具有传统金融的风险特点,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存在基于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安全风险与基于虚拟金融服务的业务风险,并且风险传导速度更快、诱导因素更敏感复杂。

1.1.3 互联网金融的核心要素

由表1.1可知,互联网金融模式有三个核心部分:信息处理、资源配置和支付方式。

表1.1 互联网金融核心要素概况

1.信息处理

在云计算的保障下,资金供需双方通过社交网络展示和传播,被搜索引擎组织再标准化,最终形成时间连接、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由此可以给出任何资金需求者(机构)的风险定价或动态违约概率,而且成本极低。正是这种信息处理模式,使互联网金融模式替代了现在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主要功能。

2.资源配置

因为信息不对称程度和交易成本很低,“交易可能性集合”会大为拓展,资金供需双方可以直接联系和交易,无须经过任何金融中介。互联网金融模式使个体之间直接金融交易这一最早的金融模式突破传统的安全边界和商业可行边界,焕发出新的活力。

3.支付方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并会对货币理论和实践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