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著录标准的坚持与灵活运用

目前,民国档案著录标准以案卷级著录为主,而民国档案著录包括案卷级著录和文件级著录。为了更好地指导文件级著录工作,保证文件级著录质量,南充市档案馆依据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制、国家档案局发布的行业标准第DA/T20.1—1999号《民国档案著录细则》、第DA/T20.4—1999号《民国档案机读目录软磁盘数据交换格式》《民国档案分类大纲》以及四川省档案馆编制的《四川省重点档案抢救项目数据加工采集细则(民国档案部分)》,结合本馆所藏民国档案的实际,制定了《南充市档案馆民国档案抢救项目整理细则(著录部分)》,包括著录目的与依据、著录基本要求、著录项目、著录项目书写格式、著录内容识别符号、著录方法及要求、题名示例七方面内容,明确提出著录“要做到数据采集完整、录入准确,操作规范”,“直接使用计算机进行数据采集,使用‘易用’软件”,“要做好备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同时,针对地方档案及整理和著录使用之“易用”软件的实际,提出档号项只著全宗号、目录号(如未分,则不著)和案卷号,页号单独著录;文号项根据档案原件上的文号著录,如原件没有文号,则不著录;如此等等。这样既坚持了国家、省级档案著录标准,又结合地方档案实际明确了档案文件级著录的目的、要求、内容和方法等,为民国地方档案文件级著录提供切实可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