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社会学讲义:社会分层十讲(第二版)
- 李强
- 3301字
- 2024-11-02 06:19:30
第三节 社会分层的形成过程
一 形成社会分层的机制是什么?
上文分析了社会分层与社会结构的关系。那么,一种既定的社会分层结构是如何形成的呢?形成的机制是什么呢?社会分层形成的机制有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制度、社会文化定义了社会资源的价值。不同制度、不同文化的社会关于什么有价值、什么无价值的定义并不一样。比如,在家族、宗族盛行的中国古代社会,一个人年龄越大,辈分越大,他在家族、宗族中的地位就越高,所以,那时候,年龄大是一种社会资源。而今天,中国进入市场竞争社会,实施了比较严格的退休年龄限制,这样,年纪轻成为重要资源,年龄大反而不利于市场竞争。当然,在这个定义的过程中,资源本身的特性也有一定影响。首先,这类资源是为人们所需求的,如果没有需求,也就谈不上价值。其次,资源是稀缺的,如果供给无限也就体现不出价值。比如,在古代没有空气污染问题,所以也就体现不出空气的价值。而近年来城市空气污染严重,所以,与旷野、草地、树林临近的空气质量好的居住区也就被定义为有较高居住价值的地区,于是,其价格攀升。当然,影响资源价值的最主要因素还是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
第二,社会分配规则决定这些资源在不同位置的社会群体中如何分配,比如,私营企业主、医生、干部、农民、技术工人、体力工人等,他们得到多少和多大比例的资源。譬如,1956年我国对全国的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进行了全方位的工资改革,确定了新的社会分配规则。这个规则将干部分为30个级别,又将全国划分为11类工资区,对每一个级别上的不同工资区的工资数额做了具体规定;并且比照干部的工资分层标准,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者、教学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实验人员、编辑出版人员、图书馆人员、技术工人、一般生产工人等,都做了严格的工资级别上的规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分为10~20级不等,工人分为8级。所以,1956年以后直到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资源分配,基本上都按照这样的规则执行。当时资源配置的内容不仅是工资,而且连住房标准、电话安装、汽车配备、秘书服务人员、医疗、食品定点供应、家具、生活用具等等,都有明确规定。这些体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分配规则。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1992年以后,市场原则在社会分配规则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换言之,“看不见的手”、竞争等在资源配置中发挥重大作用。于是,一方面,有些企业,包括不少私营企业迅速崛起,在分配中获得越来越大的份额,甚至出现了一批亿万富翁。市场冲破了原来计划经济的各种福利配置格局。另一方面,一些企业破产、不景气,工人下岗,他们得到的资源大大缩水。新的社会分配规则也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当然,这个新的规则也还有很大的不合理成分,因为我国中央政府首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十几年的时间,市场经济肯定还有很多不完善的环节、很多漏洞。所以,在资源的分配上,有些人就钻了空子,甚至有些人靠走私、偷税、贪污、不正当交易攫取了大量资源;而另一些人由于分配规则不完善而利益受损。所以,今天我国在改革上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就是理顺和完善社会分配原则。正因为如此,2005年10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
第三,社会分层机制形成的最后一个方面是“社会流动”。社会流动将社会中的个人或社会群体引导到社会分配的高低不同的层级位置上去。大经济学家和大社会学家熊彼特(Schumpeter)曾经说过:既有的社会结构或职业结构就像一个旅馆,旅馆总是要住人的,但是,居住在旅馆客房里的人却总是流动的,不同的人都可能住在一个高档的客房或一个低档的客房里(转引自Giddens, 1975: 107)。所以,在稳定的和按照常规运作的社会里,社会分层是一种社会结构或高低不同的位置结构,至于谁进入哪一种位置,则是由社会流动决定的。考察不同社会的社会流动的特点,我们可以根据流动率的高低,将其分为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即高流动率的社会和低流动率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中处在下面的阶层能够以较高比率流入社会上层,比如,贫苦农民的子弟经过自己的奋斗,后来比较多地变成富有者,我们就称之为“高流动率的社会”。反之,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是自己阶层内部的流动,比如,农民的子女还是农民,富商的孩子仍是富商,很少有跨阶层的流动,我们就称之为“低流动率的社会”。当然,无论是高流动率社会还是低流动率社会,制约流动的最主要因素还是社会制度、社会文化等。换言之,高流动率或低流动率也还是有规律的,是按照一定的社会规矩、社会常规进行的。
如果社会不稳定,不按照常规运作,比如,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原来的社会层级结构被破坏了,如果用熊彼特的比喻,就是连旅馆的结构也被打碎了,这时候,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层就会处于混乱的状态。改革3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分层结构逐渐“定型化”(李强,2004b: 93~99),也就是说,社会流动开始形成一定的规矩和规律,开始有秩序了,这样人们能够预期自己的社会流动和社会位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中国开始形成按照常规运作的社会。
二 构成社会分层的两个基本方面
对于上述社会分层的形成过程,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就是构成社会分层的两个基本方面。对此,社会分层研究的大师伦斯基通俗地解释为,每一种分层理论所涉及的基本问题都是两个方面:第一,谁得到了什么?第二,为什么得到?(伦斯基,1988: 2)
用规范的学术语言表述,这两个方面,第一是社会的不均等结构或者说“地位差异结构”,即社会分为地位高低不等的结构或社会地位差异的网络。这是我们考察任何一个社会、社区时,一眼就可以看到的,譬如,收入分层、级别分层,社会上有的人穷,有的人富。
第二个方面研究的是人们究竟是怎样进入地位差异结构的,比如从各级学校毕业的学生如何进入职业的分层位置,有的穷人后来变成富人,有的富人后来变成穷人。社会学家管这种进入的程序叫做“地位准入”(recruitment)机制(Parkin, 1971: 13)。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公平观。一种公平观认为,社会分层结构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要实现公平就必须消除此种层级结构。另一种公平观认为,分层结构本身的差异是难以消除的,公平是指人或人群进入这些结构的过程是公平的。我们暂将第一种称为“消除地位差异”的公平观,将第二种称为“地位准入”的公平观。
从“地位准入”的角度看,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如下一些准入机制。第一,血统的或等级的“地位准入”。例如,中国古代皇权的承继、欧洲资本主义以前的等级制社会,那时,贵族的地位是通过家族血统继承的。第二,通过关系网或私人介绍。从世界各国的精英集团的来源看,关系网或熟人关系都对“地位准入”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推荐制度。据传说“禹爷”以前的时代,一国之主是由推荐产生的。中国自古就有举孝廉、举秀才的举荐制度。“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大学生的选拔也曾奉行“群众推荐”制度。第四,考试制度。中国的科举制开世界上通过考试实现“地位准入”之先河。今天世界各国的文官制度、公务员考试制度也都是通过考试来筛选政府管理人员。目前,考试制度的领域已经大大拓展,诸如律师、会计、评估师以及各类技师考试,五花八门,不一而足。第五,文凭制度、学位制度,它们是考试制度的进一步延伸。它们使“地位准入”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第六,选举制度,通过选票的多寡决定“地位准入”。第七,市场竞争或经济竞争,即在商业经营、市场交易过程中,或被淘汰,或获成功。从历史变迁的角度看,近代以来,地位准入的渠道变得越来越多地依赖竞争体制,例如上述第三至七项都属于竞争型。这是符合“地位准入”公平观的理念的。
如果对中国改革开放以前和以后的社会进行对比的话,就会发现,改革开放以前占上风的是第一种公平观,即认为只有消除分层结构、缩小地位差异才是公平。而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邓小平同志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口号的普及,主导意识形态开始注重“地位准入”或“进入过程”的公平观,即并不一般反对分层本身,而是主张竞争型的“地位准入”,这样就给社会各阶层的地位上升提供了更多的竞争机会。30多年来的中国社会,既经历了社会分层结构的巨大变迁,也经历了公平观念的巨大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