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什么机构有权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

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视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所以,想要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应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