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康玉同志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城市经济研究的专家。她以我国经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一些理论和重大的实践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重点。其研究领域集中在城市土地使用制度与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与住房金融以及城市化、城市服务、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

城市经济学研究在我国基本是一项开创性事业,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二十多年来她刻苦钻研,努力探索,对推动我国城市经济学的学科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她的一些研究成果具有比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改革开放初期,关于城市化问题特别是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问题,在我国学术界曾经有争论。传统的观点认为,工业化导致城市化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规律,是资本主义本性决定的社会现象。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工业化不会出现城市化,主张“我国的非城市化道路”。她在《试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一文中,充分论证了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城市化与工业化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城市化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规律,而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共同规律,任何国家要实现工业化,必然导致城市化。实现工业化是我国坚定不移的目标,我国同样会沿着城市化道路不断前进。该文的发表对城市化在我国学术界取得共识作出了贡献,受到城市经济学界和城市地理学界的好评。

20世纪80年代,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初期,在她参与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国城市土地使用与管理”中,她以大量的数据分析了当时我国土地市场的状况,探讨了地价的形成机制,认为决定土地价格的核心是土地收益和土地的供需矛盾,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地探讨了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成本、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年限等,不赞成当时一些人认为出让方式影响了地价的错误看法。她还用具体的数据批评了当时一些城市在出让土地时,不规定建筑容积率,或任意延长土地出让年限,使国家土地收益受到损失的不规范行为。

她针对1989年天津开发区向外商出让成片土地的非议(卖国、殖民地),阐明了将成片土地出让给外商开发经营是国际通行的一种经济合作形式,属于正常的商务往来,但对出让的土地应该严格规定开发进度,国家参与土地自然增值分成,这对于控制土地投机是十分必要的。

早在1990年,她在探讨新加坡是如何解决住房问题时,就深入研究了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收入层次区分的住房供应以及兴建公共住宅解决绝大多数居民住房问题的国家政策,并取得了一些成果。这对今天解决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仍然很有参考价值。

廖康玉治学严谨,注重对实际问题的调查,每写一篇文章都是从调查研究、搜集资料入手,在掌握分析研究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反复推敲,形成自己经得起考验的结论和观点,这是比较规范的。综观她的文章,都具有资料翔实、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优点和特点。

该书搜集了廖康玉同志的部分研究成果,其中《试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中国城市土地出让市场》《当前应重点发展普通住房金融》《新加坡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关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房地产业的研究》《谈发展城市服务》《城市流通中心的物质技术基础和社会条件》《时序经济》等,都比较好地反映了她的学术思想和治学态度。本书的出版,对于研究中国城市经济学发展的历史、改进城市经济工作,都是有一定意义的。

200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