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水资源空间分布特征

一 水资源总量的空间分布特征

众所周知,中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呈现出明显的南多北少的特征。本研究采取如下新的区域划分方法。

①北部沿海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

②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三省;

③东部沿海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

④南部沿海地区,包括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

⑤黄河中游地区,包括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

⑥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⑦西南地区,包括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⑧大西北地区,包括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从区域分布看,西南地区水资源总量为6759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27.91%;大西北地区水资源总量为5936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24.51%;南部沿海地区水资源总量为2895.2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1.95%;长江中游地区水资源总量为4125.76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7.03%;东部沿海地区水资源总量1373.23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5.67%;黄河中游地区水资源总量1209.17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4.99%;北部沿海地区水资源总量为463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91%;东北地区水资源总量1458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6.02%(见图2-3)。

图2-3 不同区域水资源总量对比

从水资源总量在年际的变化来看,西南地区、长江中游地区、南部沿海地区以及黄河中游地区均出现较大波动。主要体现在水资源总量在该地区年际间变化频率快且变化程度大。

在不同区域水资源总量1997~2009年的变化曲线中,西南地区、长江中游地区出现了4个波峰值和3个波谷值;南部沿海地区出现了4个波峰值和3个波谷值;黄河中游地区出现了5个波峰值和5个波谷值,是八大区域中水资源总量变化频率最快的地区,年际间水资源总量呈现不稳定的态势(见图2-4)。同时,这四个区域年际间水资源总量变化也相对剧烈。例如,长江中游地区水资源总量峰值出现在1998年,达到7415.16亿立方米;波谷值出现在2004年,为4103.00亿立方米,两者相差3312.16亿立方米,是年际间变化程度最小的北部沿海地区的水资源总量峰值与谷值差值的6.8倍。而东部沿海地区、北部沿海地区以及东北地区没有出现年际间水资源总量的频繁变化,整体波动较小。

图2-4 不同区域水资源总量的变化情况

全国31个省(市、区)的水资源总量差距很大。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水资源总量比例较高的5个省(区)分别为西藏(16.30%)、四川(9.01%)、云南(7.92%)、广西(7.15%)、湖南(6.68%);比例较小的5个省(市、区)分别为天津(0.04%)、北京(0.08%)、上海(0.13%)、宁夏(0.18%)、山西(0.32%)(见图2-5)。

图2-5 中国水资源总量区域分布

二 人均水资源量的空间分布特征

中国人均水资源量呈现阶梯状分布,西部地区人均水资源量最高,中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人均水资源量最少。在西部地区中又以西藏人均水资源量最大,中部地区各省(市)人均水资源量相差不大,东部地区中以北部沿海地区和黄河中游地区最少。

1997~2009年,中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呈现出“西部多,东部少”的极端不平衡现象。西部地区(包括大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极其丰富,达到199717.01立方米/人,是其余6个经济区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总和的6.9倍。尤其是大西北地区,由于其水资源总量丰富,加之人口基数较小,人均水资源量达到183233.82立方米/人,是西南地区人均水资源量的11倍,是北部沿海地区人均水资源量的258倍。北部沿海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远低于国际贫水线(即人均1000立方米)。北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程度高、人口密集,对水资源的需求相对较大,该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图2-6是中国1997~2009年人均水资源量的区域分布图。

图2-6 中国人均水资源量的区域分布

图2-7是不同年份中国人均水资源量的区域分布图。

图2-7 中国人均水资源的区域分布变化

三 地均水资源量的空间分布特征

(一)区域层面单位耕地面积水资源量

从单位耕地面积拥有的水资源量来看,南部沿海地区最高,达到了6566万立方米/千公顷;其次是大西北地区,为5806万立方米/千公顷;西南地区为3553万立方米/千公顷,东部沿海地区、黄河中游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单位耕地面积水资源拥有量比较低,分别为315万立方米/千公顷、561万立方米/千公顷、606万立方米/千公顷(见图2-8)。而这三个区域正是中国的粮食主产区。

图2-8 不同区域单位耕地面积拥有水资源量对比

(二)省级层面单位耕地面积拥有水资源量

从单位耕地面积拥有的水资源量来看,全国31个省(市、区)之间的差别很大,西藏自治区单位耕地面积拥有的水资源量最多,为122967.3万立方米/千公顷,其次为青海省,为11963.9万立方米/千公顷,福建省、广东省、江西省分别为9008.9万立方米/千公顷、5900.6万立方米/千公顷、5563.9万立方米/千公顷。

单位耕地面积拥有水资源量最少的5个省(市)分别是河北省为209.5万立方米/千公顷,天津市为216.6万立方米/千公顷,山西省为218.2万立方米/千公顷,山东省为389.7万立方米/千公顷,甘肃省为433.4万立方米/千公顷(见表2-1)。

表2-1 不同省(市、区)单位耕地面积水资源量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2010中国统计年鉴》和1997~2009年《中国水资源公报》相关数据计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