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的西藏政策(1989~2005)
- 孙勇主编
- 916字
- 2020-08-29 11:52:51
三 大力培养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培养和使用民族干部。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党培养了一大批藏族干部。这是党的民族政策、干部政策的巨大成功。历史已经证明,这支以藏族干部为主,包括汉族干部、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在内的西藏干部队伍,是经得起考验、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1989年以来,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得到继续贯彻,干部培训力度也进一步加大,目前,西藏已形成了以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为主体,国家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和经营管理干部队伍为一体的干部队伍,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据统计,到2004年底,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中占87.5%,在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占69.23%;在自治区主席、副主席中占57%;在自治区政协常委和委员中分别占90.42%和89.4%。在国家机关地厅级干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达334人,占64.73%;县处级干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达2385人,占57.36%;在乡(科)级干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达10210人,占67.08%;在一般干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达9934人,占70.42%。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学院和各地市行政学校每年有计划地培训大量在职干部的同时,自治区还选派一部分年轻的优秀民族干部到内地知名高校和区内高校学习深造,重点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如在中国人民大学和西藏大学等院校开办中长期的专业技术培训班和研究生班等。同时,西藏各级地方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民族干部通过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业余自修大学和自学考试等方式,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学历层次,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邀请专家学者进藏讲学,把先进科学技术知识带到西藏。从1994年开始,我国实行“对口支援、分片负责、定期轮换”的干部援藏制度。一方面,内地援藏干部到西藏工作3~5年,对当地民族干部进行传、帮、带;另一方面,西藏自治区有计划地选派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挂职锻炼。1994~2004年,西藏自治区到内地参加挂职锻炼的各级各类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达1885人。这批西藏干部经过在内地挂职锻炼,不仅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而且学到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经验,起到了相互促进、取长补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