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语义分析与语法分析相结合,坚持语义、语法、语用综合的研究方法

在言语实践中,任何一个语言单位(包括语素;词,特别是复合词)都是在一定的语法结构中实现其表意功能的,其语义关系与语法属性、语义层面与语法层面是同时存在且融为一体的。正如马庆株所指出的:“语义对语法有决定作用”,“语义是形成语法聚合的基础,语义成类地制约词语和词语之间的搭配,制约语法单位的组合行为和表达功能”。[10](P1-5)同样,词语的功能与分布也直接影响词义的变化。

二者(语义和语法)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语义关系与语法属性有大体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有时相同的语义关系可以用不同的表层语法形式来表达,相同的语法属性可以蕴含不同的深层语义关系。如对汉语的复音词,能否用“动宾式、动补式、主谓式”等句法术语来分析,一直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对复合词的内部结构的分析,应当坚持语义分析与语法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当看到,汉语的复合词大量是通过短语凝缩和句法仿造形成的,它怎么可能与句法没有关系呢?另一方面也应注意到,短语的词汇化正是内部结构隐含与语义整体化的结果,它又怎么可能与句法结构没有差异呢?因此,我们研究复合词的内部结构,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其进行语法结构分析,还需要进一步说明其深层的语义关系,但这绝不是排斥对语法形式的揭示。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具备形式标志的语法结构具有相对直观性、概括性的特点,而语义关系则具有其特定的隐蔽性、主观性,因而排斥具有形式标志的语法制约的单纯的语义分析就很难不发生随意性的偏向。同时,由于有些复合词的语法结构分析具有歧义性,还有一部分复合词无法用目前已知的语法结构加以分析,这也就说明语法结构的分析需要用语义关系分析来互相配合以作补充。

随着语言研究的深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语言本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将语义和语法截然分开,孤立地进行研究是没有出路的。面对这种情况,语法学界首先觉醒,认识到对于没有显性形态的汉语说来,语法结构的研究离不开功能和语义。近年在汉语语法研究中,我国的学者从汉语缺乏显性形态的特征出发,结合语义与功能进行词类和句法结构的研究,从语义结构和语义特征的分析来揭示语法规则,提出与印欧形态学语法相对的一些研究方法,如:“语义特征分析法”“汉语语义-语法范畴”“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句法、语义、语用)'”“句法语义学”等,开创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汉语语法研究的思路,并且取得可喜的进展。

汉语这种缺乏显性形态,“一词兼类”“一词多用”的情况,不仅影响句法结构的形成,也关系语义的变化。我们在长期研究汉语词义引申规则与词义的系统性时注意到,相当一部分词语的义位(义项)的形成不是语义自身延伸的结果,而是由功能变化形成的。这一点,汉语同西方语言很不相同:西方语言即使是关系非常密切的义位(义项),由于功能不同(分属于名词、动词或形容词),一般会词形不同,人们自然把它们看作不同的词。而汉语则不然,系联一个词各个不同义位(义项)的纽带是语义,对于一组词形相同、语义相关的义位(义项),我们很难因功能的区别将它们分为两个或几个词。虽然有些功能分化较远的可以作同形词处理,然而多数多义词的词义变化与功能变化是交叉的。如:


海 ① 大洋靠近陆地的部分,有的大湖也叫海,如青海、里海。

……

大的(器皿或容量等): ~碗| ~量。

古代指从外国来的:~棠| ~枣。

极多:街上的人可~啦!

漫无目标地:~骂|她丢了支笔,~找。

毫无节制地:~吃~喝。


“海”的基本词义是指“大洋靠近陆地的部分”,是名词;由于海是辽阔广大的,由此引申出义项③“大的”和义项⑤“极多”,为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的语素;又因古代从外国运来的货物必须经过大海,又由此引申出义项④“从外国来的”,也为形容词性的语素;而“海”的形容词意义虚化,并用于动词前充当状语,就进一步派生出义项⑥(“漫无目标地”)和义项⑦(“毫无节制地”),为副词用法。这些义项虽然语法功能不同(分属于“名”“形”“副”),但语义上彼此有机联系,又没有形式上的区别,我们很难将它们分为几个不同的词。因此,要认识和把握汉语词义的发展变化,必须同时注意词义自身的语义延伸与功能对词义影响两个方面。

基于以上认识,十多年来本人从语义与语法结合的角度进行了词的“功能义”和“结构义”的研究。

所谓词的“功能义”,是指词在特定语法结构中所具有的意义,即由词性(或语法功能)不同导致词义变化而形成的新的词义(该术语和定义已收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语言学名词》)。语文辞书义项的设立基于词的意义及使用功能的变化,单纯的语义变化在语文辞书中是需要设立义项的,功能上的变化及由此引起的语义上的变化(即词的功能义)也需要在语文辞书中设立义项。如:


面 ① 脸;头的前部。例:~孔;笑容满~。

② 当面。例:~谈;~试。

③ 面向着;面对着。例:~壁;背山~水。


以上是目前汉语语文词典中为“面”所列的几个常见义项。语文辞书对“面”的上述义项的划分主要不在于词汇意义自身,而是在其功能意义。义项①是“面”的基本意义,一般在句中作主语、宾语,是名词;义项②是“面”作状语时的释义方法;义项③是“面”作谓语,为动词时的释义方法。

通过对大量汉语语文辞书和具体语料的考察,汉语词义的形成、变化除了历时演变的因素外,就共时的角度来说,可能产生于语义关系,也可能产生于语法组合,而更多的是二者兼而有之。这种产生于“语法组合”与“二者兼而有之”的词义就体现了词的功能义,而这种功能义的提取,必须凭借词语所处的“语法结构”。这就启发人们对汉语语义(词义)研究的方法作新的思考:揭示汉语的“语法-语义结构”,即通过语法结构的分析——考察语义的变化,科学地描写和说明汉语词义的形成和发展,从而在语文辞书中全面地说解词语的功能与意义。

所谓词(语素)的“结构义”,是指词(语素)在特定的组合结构(包括语法结构与语义结构、句法结构与复合词结构)中所显示的意义。复合词的结构义,是指复合词所包含的构词语素意义之外的由特定结构所承载的语义成分。近年来,我和我的博士生分别对代表汉语特色的动补式复合词、非受事动宾式复合词、“动+名”偏正式复合词的结构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性研究成果,为丰富汉语词汇理论研究和改进语文辞书的释义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