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全民健身服务运行体系构建途径

在多元经济背景下,全民健身服务照搬发达地区的发展模式以求得跨越式的进步是不切合实际的。因为地域、资源、经济、文化等的诸多差异,迫使全民健身服务必须探索出一条特有的发展路径,以改善居民的体育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满足全民健身服务需要,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从而实现共同繁荣。

一、政策基础

(一)健全体育立法

加快推进《体育法》、《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全民健身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与改善。将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运行好的省市、地区、农村的有益经验及做法形成文件,方便其他地区参考,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当前,我国人均GDP正处于1000~300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这一时期既是“黄金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是走向繁荣富强文明还是走向落后贫困动荡的分水岭。制定的政策法规要充分考虑各种容易诱发社会矛盾的不和谐因素,以建设新城市为契机,扩大全民健身服务的覆盖范围,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二)制定鼓励政策

全民健身服务是一个政府领导、部门组织、行业合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服务体系,近年来,由于各项情况复杂,政府的精力有限、能力有限,全民健身服务开展状况并不乐观。因此,应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吸引社会、企业、个人参与到全民健身服务的整个流程中来,发挥它们的功效,以提高全民健身服务质量。

(三)推进工程建设

目前,“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雪炭工程”等体育工程建设陆续出台,应发挥多项工程的联动作用,继续做好全民健身计划下一期工程的实施工作,改善和提升体育基础条件和服务能力。

二、明确政府职责

政府是全民健身服务的主体,这个主体并不单为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主体,还是全民健身服务过程的责任主体。即融资、供给等均可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提供多个主体,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主要承担整体统筹、政策扶持、任务分工等工作。因此,全民健身服务规划,要合理界定政府、市场、社会在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中的功能与定位,明确了解政府的角色与职责,优化全民健身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制度环境,形成全民健身服务的职责体系。确定哪些工作应由政府承担,哪些工作可以通过市场来完成,哪些由市场完成的工作政府应该给予鼓励、补贴或政策倾斜。

三、引进多元的投入

(一)体育设施投入

由于人口众多、分布较广且地域复杂,体育设施建设耗资较大,因此,该项投入仍考虑以政府投入为主体。首先,政府要把全民健身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纳入工作部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全民健身服务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以及GDP的比例。其次,改革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政府财力更多地向农村、落后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加大力度推进基本全民健身服务均等化。最后,以制度化的形式,使公共财政和体育彩票收入按一定比例进入公共服务建设过程。

(二)体育器材的投入

体育器材的投入应重点考虑体育器材生产企业,制定扶持体育公共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吸引体育器材生产企业加入到体育公共事业中来。同时,创造优惠条件吸引社会各方力量投资兴办公共体育实体、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提供公共健身服务。

(三)健身活动的投入

健身活动主要是大型健身活动、赛事的举办,政府可以实行招标制,委托中标的中介组织来承担。资金的投入一方面可以考虑使用部分政府投入的全民健身服务专项经费,一方面可以考虑吸引部分乡镇企业及成功人士的赞助。

(四)体育管理的投入

体育设施管理、健身活动组织管理、体育锻炼组织管理、体育健身指导、体质健康监测等管理工作,一方面运用政府投入的全民健身服务专项经费,一方面应扩大城市全民健身服务的影响,吸引广大体育教师、医院医生自愿加入到城市全民健身服务事业中来,无偿贡献他们的体育劳务。

四、建立供给标准

(一)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最低全民健身服务标准

根据经济条件、社会发展的体育需求,制定经费保障、场地设施、健身活动、体育组织、健身服务、信息传播等基本全民健身服务的最低供给标准,并依据该标准供给体育公共服务。

(二)适时调整全民健身服务标准

根据各乡、镇、村经济条件的不同及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全民健身服务标准,形成全民健身服务标准和居民体育需求的良性互动。供给的全民健身服务,有的地方可以高于全民健身服务最低标准,有的地方甚至可以执行与城市社区相同的标准,一切因具体情况而定。

五、强化监督管理

全民健身应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为建立科学的健身服务提供绩效评估体系,确保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可持续运营。监督的全民健身服务管理部门后续的完善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周而复始,形成良性的考核、评估、反馈、监督机制。注重全民健身服务的产出和结果,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以促进全民健身服务水平的提高。并让居民参与到监督系统中来。通过问卷调查、会议调查、电话访谈、走访访问等途径关注居民对全民健身服务供给的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