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住院患者分级护理服务规范与流程

一、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一)分级护理原则

1.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2.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4.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5.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分级护理要点

1.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2.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3.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6.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