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李佳阳的自述(一)

我和文皓相识于大学,从见他第一眼开始,我就在为他而活。

文皓很帅,这是读书那会儿大家公认的。而我,只是一个平凡女子,放在同学堆里,很难一眼找出我。好在学习成绩还不错,这是我在文皓面前唯一有自信的地方。

我一直都不是一个性格外向的女子,甚至,主动跟男孩子打招呼,都会觉得难为情。但是,认识文皓后,我竟然主动向他表白。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文皓为什么当初会答应和我在一起,在喜欢他的女孩子里,长得比我好看的,挺多的。

他说他喜欢学习成绩好的,这个理由,我勉强接受。

我们的大学恋爱时光过得很美好,吵架都很少有,因为我总让着他。

在这段恋爱里,我是幸福的,我能感觉到文皓对我的爱,那份爱让我很满足。

大四毕业,我为了文皓,放弃了保研的资格。我当时的出发点很简单,我要守着他。我怕我读研了,跟他的共同话题会越来越少;我更怕我住在学校,他住在外面,经常见不到面会有其他人趁虚而入!我想跟他一起租房子,一起工作,过上同居的生活。

他对我放弃保研找工作的事,开始时是不同意的,他觉得女孩子多读点书晚点进入社会挺好的。而我一再坚持,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进入社会后的生活,并没有像我们之前憧憬那般顺遂。我还好,通过校招进了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内容我很喜欢,薪资也不错。

但是,文皓却连续换了好几份工作,始终不满意,每份工作都没超过半年就辞职了,他总说,现在的工作不适合他,工资低、环境差、未来发展也不大。

我渐渐发现他没有之前那般斗志昂扬了,也许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太大,让他一时接受不了,心态一时没有调节过来。

我也尝试过开导和安慰他,但是效用并不大。后来,他甚至开始买酒回家里喝,时不时就喝个烂醉。

直到有一天,文皓一改往日的眉头深锁,还为我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那顿饭我吃得很开心,我猜想他一定是遇到什么好事了,毕业这么久,他终于等他适合他的机会了,我打心里为他高兴。

饭后,他对我说了他的“喜事”,也是在那一晚,我第一次听到了曲湘宁这个名字。虽然他告诉我跟她在一起只是装模作样,为了借助她往上爬,可我心里仍然刀割一样的疼。

我已经忘记了当时我的脸色有多难看,我只记得那晚的我,很绝望。

在他的事业上,我确实没法给予他帮助,在这个趋炎附势的社会里,我对他的爱,变得一文不值……

后面他真的与曲湘宁好上了,虽然他总是跟我说,跟她在一起只是为了事业,他爱的还是我,可我看到他每次回来容光焕发的样子,我知道这个男人的心已经不属于我了。

渐渐的,他甚至开始不回我们这个家,他从这个家的主人,渐渐变成了客人。

我每天下班回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时常在想,我的问题出在哪里,为什么好好的一段感情会变成现在这样,我明明已经很努力去经营它了,可结果还是徒劳。

最后,我得出一个答案,那就是曲湘宁!是她的出现,改变了我和文皓的生活,要说是她将文皓从我生命中夺走,也一点不为过。

这个女人什么也没做,仗着让人艳羡的出身,不费吹灰之力就夺走了我视若珍宝的东西,我能不恨她吗?

压垮我最后一丝理智的是:我发现文皓竟然爱上她了。虽然起初文皓并不承认他对曲湘宁动了感情,可他承不承认都不重要了,我心里,明白得很。那是一种来自女性独有的第六感告诉我的,它真实,不容我自欺欺人。

终于,他和曲湘宁结婚了,我彻底失去他了。他们结婚的那天,我喝得不省人事。不知从何时起,我对文皓的感情,也在潜移默化中渐渐发生了改变。

我在最开始就告诫自己,一定不能和文皓吵闹,一定要表现得大度,并且无条件相信他,这样就能让他对我充满负罪和内疚。他很可能会因为觉得对不起我,而说不出那些决绝的话。

这一招很凑效,所以,我和他一直没有断过联系。

最终决定除掉曲湘宁是文皓告诉我,他厌倦了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希望我成全他,言下之意就是分手。我依然表现得一切都为他着想,我告诉他,只要是他真心想去做的,我都会成全他,如果分手真的能让他解脱,那么我会无条件的离开。

他也许是被我的“善解人意”打动了,那一次分手,不了了之。

却在我心里埋下了罪恶的根。

我想了很多种杀害李佳阳的方式,最后选择了一种文皓很难全身而退的方法,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样对文皓,可仍然毅然决然的去做了。

我事先筹谋好了一切,静待一个可行的时机,终于,再等了一个多月以后,时机来了。

那天下午,我从文皓处了解到他与曲湘宁因为参加一个协会会议能早早的回家。我拿着事先拿的文皓的业主卡和配好的房门钥匙,进了上扬端品小区。那张业主卡,文皓一直以为掉了,他应该想不到是我拿了,并且还拿了他的房门钥匙取了模子无配了一把。

我把头发挽成一个髻,带了顶鸭舌帽,穿着男士的衣衫,垮了一个男士小型公文包,刷了业主卡,进入了小区。因为我一米六八的身高,加上那一身装束,看着好挺像一位男士的。

我从他们家后院的铁栅栏翻了进去,铁栅栏不高,翻过去很容易,我事先踩过点,那里是监控盲区,因为离铁栅栏不到半米的距离就是小区的围墙了,那里除了打扫卫生的保洁人员,平时几乎没人路过。

我在将安眠药的粉末加了一丁点水融化后放进了两个并排放在客厅茶几上的茶杯里。

我并不确定那两个茶杯就是他们平常用来喝水的杯子,我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态这样做了。两个杯子杯底都有那么一点点水,但分量很少,像是洗完杯子,残留在杯里的水。

文皓是一个很喜欢喝水的人,几乎每次从外面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喝水,并且他几乎不喝冰水,即使在炎热的夏季他依然和温水,这一点我非常了解。

将安眠药加入到杯子里后我躲进了院子里,但是在院子里我找不到隐蔽的地方可以观察到两个杯子是否用来喝水了。

于是,我又溜进了客厅将两个杯子挪到了电视柜上,这样方便我躲在院子里的隐蔽处观察他们是否用了那两个杯子喝水。